農機購置補助監管通知

時間:2022-04-01 0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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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購置補助監管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了切實加強對農業機械(以下簡稱補貼機械)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督管理,杜絕倒賣補貼機械,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現象的發生,根據財政部、農業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11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全市補貼農業機械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補貼機械審批發放程序,確保補貼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補貼機械審批發放程序共分五個步驟:

1、申請購機。購機者提出購機申請,并填寫《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審查公示。各鄉鎮農機推廣服務中心對購機者的資格進行初審,并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將購機者情況在村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疑議后,鄉鎮農機推廣服務中心和鄉鎮政府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3、進行復核。市農機局接到《申請表》后,根據補貼資金使用額度和購機計劃及優先補貼條件對申請購機者進行復核,確定補貼資格。

4、簽訂合同。確定補貼資格后,市農機局與購機者簽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協議》,明確雙方的責、權、利。

5、差額購機。購機者憑《購機協議》和《申請表》到補貼機械供應點購機,實行“差額購機,直接補貼”,按扣除補貼額后的機械差價款交款提貨。

二、規范補貼機械管理,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

1、實行備案審批制度。補貼機械要優先服務于本市的農業生產,到市外參加跨區作業的,應到市農機局備案。補貼機械3年內不得擅自轉賣或轉讓到市外,因特殊情況需轉賣或轉讓的,須經市農機局書面批準。

2、建立補貼機械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購機者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方式、機具型號、購置數量、補貼金額等。

3、對補貼機械進行登記和編號。補貼機械統一按農業部農機化司《國家補貼機具編號規則(試行)》的規定編號,并在機具顯要位置作出噴漆標記。

4、實行牌證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對上道路行駛的補貼機械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由農機監理部門實行牌證管理,辦理入戶手續。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倒賣補貼機具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的行為

1、加強補貼機械銷售管理。嚴禁農機推廣、管理部門及生產、銷售企業暗箱操作,以權謀私,從中牟取不正當利益;嚴禁農機推廣、管理部門與不法廠商勾結,假買假賣,騙取購機補貼資金;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與市外勾結,向市外倒賣補貼機具,騙取購機補貼資金,導致我市購機補貼資金流失,擾亂市場秩序。對違規違紀操作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以黨紀政紀處分;對未按照合同規定擅自轉賣或轉讓補貼機械的組織或個人,市農機局要依法追回補貼資金;對倒賣補貼機械,蓄意騙取財政補貼資金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違規者不得再享受補貼政策。

2、加強對本地農機經銷商的監管。市農機局要審驗本地農機經銷商的經營資質,實行招標采購;要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督促其搞好補貼機械的維修保養、產品三包等售后服務。

3、加強補貼機械的跟蹤管理。各鄉鎮辦要對轄區內的補貼機械登記造冊,并每半年對補貼機械生產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