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債務審計清理通知

時間:2022-03-31 11:48:00

導語:村級債務審計清理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村級債務審計清理通知

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村級債務審計清理通知(政辦電〔〕54號)要求,為做好我縣村級債務審計清理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計清理目的和政策依據

通過全面審計清理,掌握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債務底數,摸清債務結構、類型、用途,鎖定舊債,遏制新債再生。同時,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村級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為逐步建立保障有力的村級組織運行機制創造有利環境。

自查和審計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村級債務的清理核實。主要政策依據是《國務院關于年深化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發生新的鄉村債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39號)以及《省人民政府關于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的通知》(政發〔〕21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化解村級債務的若干政策性規定》(辦發〔〕1號)等。

二、審計清理對象、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審計清理的對象和范圍。本次清理的對象為年底鄉鎮財政所(經管站)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延伸審計和調查對象為村級債權債務相關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等。

(二)審計清理的內容

1、清理債務的真實性。以年全省村級債務清理后的鎖定換據(以下簡稱“鎖定換據”)為基礎,逐筆核實鄉鎮財政所代管核算賬內所反映的賬證表、債務合同、借據等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合規性,審查有無錯報、虛報債務等問題,查清債務的真實狀況。

2、清理債權的有效性。以鎖定換據為基礎,逐筆核實鄉鎮財政所代管賬內所反映的賬證表、債權合同等資料有效性和真實狀況。審查有無虛假債權、是否為有效債權、是否存在不真實的問題。

3、清理債務總額及構成。在核實鎖定換據基礎上,查清年至年底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新增債務、類型、用途,償還債務數額,逐筆核實新增債務、償還債務情況,清理鎖定截止年底村級債務總額、構成和舉債用途。

(三)審計清理的方式。審計清理實行“上審下”、“交叉審”、“同級審”三結合的方式進行,清理工作分自查和集中匯審兩個階段進行。各鄉鎮(場、區)接到通知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自查,整理相關賬目、憑證等資料,填寫自查表格,向審計組提交自查報告。省審計廳組織審計組于3月24日赴我縣集中匯審,集中匯審工作年6月底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審計清理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債權債務是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維護農村穩定,促進農村發展的需要,是清理鎖定村級債務、規范村級財務收支、保障基層正常運轉的根本措施,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因此,各鄉鎮(場、區)要充分認識村級債務審計清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扎實地做好這項工作。

(二)加強領導,積極配合。縣已成立領導小組,各鄉鎮(場、區)必須高度重視,鄉鎮(場、區)長負總責,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財政、經管等部門要在認真清理核實、自查上報的基礎上,加強協調,積極主動配合審計機關做好審計清理工作;不得虛報債務,弄虛作假,對違反債務清理工作要求的單位、人員,應追究相應責任。

(三)做好債務數據自查工作。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要求進行自查(賬內、賬外),對年村級債務清理中由于漏報、有爭議等原因未列入清理鎖定換據的債務,也一并自查,按時按要求上報省審計廳審計小組。

(四)做好接待服務和協調工作。由審計牽頭,財政、經管、農業、民政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與審計組的聯系,確定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做好資料提供、接待服務與協調等各項工作,處理好、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確保我縣村級債務審計清理工作圓滿完成。

(五)及時匯報清理工作的情況。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掌握審計清理工作情況和動態,對審計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及時匯報,分管領導要將村級債務審計清理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全面負責處理好、協調好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