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游泳安全管理通知

時間:2022-03-29 0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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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游泳安全管理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入夏以來,市民在、水庫游泳數量劇增,發生了多起溺水死亡事件,給死者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痛苦,誘發了一些社會不穩定因素。為預防和減少溺水事故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就認真做好夏季游泳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范民間游泳組織(團體)管理。市內各民間游泳組織(團體)必須完善團體組織章程,依法進行登記審批,規范游泳組織管理。市教育體育部門要切實加強游泳場管理,未經行政審批,任何組織(團體)或個人不準組織開展群體性游泳活動。要加強各類游泳培訓管理,未經批準,不具備合法培訓場地和未取得游泳教練資格的,不準舉辦培訓班。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庫舉辦游泳培訓。

二、加強安全游泳宣傳。全市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游泳安全常識,市電視臺要滾動播放安全游泳公益廣告。各鎮(辦、區)、相關部門和水庫管理單位要在群眾習慣性游泳場所的顯著位置,樹立游泳警示牌,刷寫固定的警示標語。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游泳安全知識教育。市關工委、共青團、教體局及各級組織要開展“游泳安全教育進萬家”活動,使游泳安全知識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廣大市民特別是青少年游泳愛好者要切實做到游泳安全“五必須”,即必須掌握游泳安全常識,必須攜帶救生器材,必須到適宜游泳區域游泳,未成年人游泳必須有成年人監護,發現溺水情況必須及時呼救。

三、組織現場救護。我市江河流域長、水庫眾多,水勢和河床地貌復雜,通航船只較多,絕大多數水域不適宜游泳,廣大市民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識,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市政府辦要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在市區段、鯉魚橋水庫等游泳人群相對集中的地段安排游泳安全督導隊、巡查隊和義務救助隊。從即日起至9月1日止,每天13:00至20:00開展游泳安全督導巡查和義務救助。游泳安全督導隊由市關工委負責安排落實人員,具體負責對游泳安全工作的督導檢查。游泳安全巡查隊從市水務局抽調6人,市交通局抽調15人,具體負責市區段和鯉魚橋水庫游泳安全的巡查。義務救助隊要配置必要的船只和救生器材,每艘救助船要安排3名身體素質好、游泳技術強的人員,在游泳人員聚集區對出現險情人員實施現場救護。義務救助隊有權對有礙安全游泳的行為進行勸導、制止。發生危險和傷亡事故后,現場人員一方面要全力對溺水者進行施救,一方面要及時報警,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接警后也要及時開展施救。

四、打擊和取締江河非法采砂行為。市水務、交通、公安等部門要采取聯合行動,堅決打擊和取締江河非法采砂行為。對未經批準或在禁采區、禁采期非法采砂的,要依法嚴厲打擊。

五、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游泳安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減少游泳溺水死亡事故發生。市政府成立宜城市游泳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游泳安全工作的組織動員、協調指導、督促檢查等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抓好轄區內游泳安全工作的組織發動、宣傳教育、現場救護等工作。要采取層層簽訂責任狀的辦法,明確責任,切實抓好游泳安全防護工作。市政府把游泳安全工作納入各單位精神文明考核內容,對游泳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力,發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單位,除給予通報批評外,當年不得評為“文明單位”。各地各部門要通力協作,積極行動,廣大市民要主動配合,通過全社會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游泳溺水死亡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