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城鄉困難群眾生活安排的通知
時間:2022-06-08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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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分局,各直屬機構:
今年以來,我區相繼發生了暴雨、風雹等然災害,給受災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了較大影響;一些自然條件較差的山區、丘陵區的部分群眾越冬口糧不足,生活困難;城鎮部分群眾因下崗、失業、疾病、物價上漲因素及其它突發事件,生活受到影響;停產、半停產企業生產經營十分困難,職工生活得不到保障。目前已進入冬季,為安排好城鄉困難群眾生產生活,確保困難群眾不挨餓,不受凍,安全過冬,現就做好今冬明春城鄉困難群眾生活安排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認識,切實把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好
黨的**把改善民生作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提出了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和諧社會建設。城鄉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和救助工作關系到受災群眾、五保供養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醫療救助對象等困難群眾的溫飽和健康,是“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做好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工作,是學習貫徹黨的**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是維護國家安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各鎮鄉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冬令和“雙節”期間城鄉困難群眾生活安排的重要性,切實把幫助災困群眾安全過冬、過節作為當前首要大事來抓,迅速安排部署,摸清底數,落實各項配套資金,嚴格執行規定標準,確保春節前將各項具體救助措施落實到位。各鎮、鄉、辦事處領導要走村入戶,深入到群眾家中,掌握實情,檢查救助政策落實情況,及時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生活中存在的問題。
二、加大工作力度,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一)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各鎮、鄉、辦事處要按照《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助工作規范》的要求,扎實細致地摸清災困群眾的底數,分類排隊,科學評估,登記造冊,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救助方案。同時,要堅持救濟到戶的原則,嚴格冬令救助資金用途,區分生活救助、口糧救助、節日救助情況,實施分類救助。各鎮鄉辦事處要在做好政府救助的同時,年底前在本轄區組織開展愛心捐贈活動,發動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和互助互濟活動,確保災民不受凍、不挨餓,堅決杜絕外出逃荒要飯的現象。
(二)認真落實城鄉低保對象的各項救助標準。按照省上要求,20**年10月至12月,對現有城市低保對象,在原有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25元;對農村低保對象發放20**年下半年低保金。各鎮鄉辦事處要抓緊時間從財政撥付資金,確保在春節前足額兌付。要特別關注特殊困難群體的生活安排,對家中有老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的城鄉低保戶,按照“分類施保”的要求,適當增加救助和補助標準;對因病、因殘無力自救的特困家庭,要采取臨時救濟的方式給予特殊照顧。要加大低保復審復核工作的力度,防止盲目擴大保障對象和擅自提高補助標準現象的發生,真正做到應保盡保。
(三)落實好農村“五保”供養政策。要按照新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加快農村五保戶的審核發證工作,落實“五保”供養資金,保證“五保”對象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現金補助不低于1200元)。
(四)落實好優撫安置對象各項政策待遇。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有關規定,切實落實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和優撫金,落實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補助、重點優撫對象的醫療補助、農村義務兵家屬優待資金。要妥善處理涉軍退役人員上訪問題,做好思想穩定工作。元旦、春節前,要組織走訪慰問烈軍屬、傷殘軍人、老紅軍和在鄉老復員軍人以及部隊離退休人員。
(五)做好城市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要按照國家救助政策和市、區文件規定,健全和完善救助程序和措施,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妥善解決好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冬令期間,救助管理站要主動走上街頭,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摸底排查,實施主動救助;特別要對流浪乞討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實行重點救助,對長期在街頭流浪乞討為生的人員要做好勸返工作,并督促配合當地鄉鎮、村組給予妥善安置。
(六)抓緊做好因災倒塌民房的恢復重建工作。今年我區因災倒塌民房232間,形成危房79間,合計共有311間災毀民房需恢復重建。災后,區民政局已下撥部分災民建房款,資金雖然不多,但是,加上個人籌措、親鄰相幫、村組籌工籌勞,有條件的正在重建或準備重建。目前,已經進入冬季,因災倒塌民房的重建工作顯得十分緊迫,各鎮鄉辦事處必須高度重視,加快工作進度,切實抓好災后重建,確保在明年春節前倒房戶搬入新居。對部分建房確有困難的,要采取投親靠友、借住房屋等應急措施妥善解決過冬安置問題。
(七)做好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工作。要落實好醫療救助制度,確保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資金到位。逐步提高醫療救助對困難群眾的可及性,擴大救助覆蓋面,逐步把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對象和低收入老年人、重病或重殘人群納入救助范圍。要加強制度銜接,提高救助效益,搞好醫療救助和新型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資助困難群眾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幫助困難群眾享受到相關保障制度的補償待遇。
三、夯實工作責任,確保救災救濟款物的按時足額發放
各鎮鄉辦事處要落實冬令困難群眾生活救助責任,實行鎮鄉辦事處領導包村、黨員干部包戶的工作責任制。對下撥的冬令和春節救助資金要加快撥付進度,抓緊落實到位。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切實加強救災款物的使用、撥付和管理監督工作,充分發揮救災救濟款物的總體效能,確保救災款物及時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對貪污、挪用、擠占救災款物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對救災款物長時間不到位,不能及時兌現到災民手中的,要責令限期落實。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扶貧幫困,組織開展獻愛心、送溫暖活動,元旦、春節期間,各鎮鄉辦事處和民政、勞動、扶貧等部門要廣泛組織走訪慰問活動。同時,要加強宣傳報道工作力度,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各項救助政策,對涌現出的先進事跡及時進行報道,努力營造人人關心城鄉困難群眾生活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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