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等級通知

時間:2022-01-23 0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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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信用等級通知

各設區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配合開展全國第17個稅收宣傳月活動,經江西省國家稅務局、江西省地方稅務局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第三次納稅信用等級聯合評定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A級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人的評定

(一)評定范圍

本次A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適用于年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財務核算健全、納稅信用良好的納稅人。對20*--20*年度A級信用納稅人(見附件1)申請續評的,年納稅額達不到上述標準可以適當放寬。

(二)推薦名額分配

全省國稅局、地稅局聯合評定共管戶A級納稅人500戶。各設區市國稅局、地稅局按以下名額推薦上報:南昌市國稅局、地稅局聯合推薦100戶,九江、贛州、上饒市國稅局、地稅局各聯合推薦65戶,宜春、吉安、撫州市國稅局、地稅局各聯合推薦45戶,景德鎮、萍鄉、新余市、鷹潭市國稅局、地稅局各聯合推薦30戶。

(三)評定方法與要求

1.企業申報。各級稅務機關接文后即在相關報紙、電視、網站等媒體上進行公告,在辦稅服務廳等公共場所張貼公告,對外本次信用等級評定信息,積極組織納稅人進行A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申報。納稅人對照《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的評定標準申報信用等級,自評符合A級信用條件的納稅人(包括20*-20*年度A級信用納稅人),認真填寫《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評審表》(見附件2)、納稅人基本情況文字材料(包括生產經營、納稅情況),分別向所轄的縣(區)國稅局、地稅局提出申請。

2.資格審核。縣(區)國稅局、地稅局對申報A級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人的納稅信用情況進行初步審核,經審查符合評定條件的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并將評審資料上報設區市國稅局、地稅局。各設區市國稅局、地稅局對納稅人信用情況進行進一步審核,將聯合研究確定的A級納稅人推薦名單,于3月20日前以聯合行文方式同時報送省國稅局、地稅局。省國稅局、地稅局統一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通過省國、地稅聯席會對各地推薦的A級納稅人進行最終審核,確定入闈納稅人名單。

3.公示及授牌。省級稅務機關對入闈A級信用等級納稅人對外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正式向社會公布A級納稅人名單并對A級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人進行授牌。

二、B、C、D級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人的評定

納稅信用等級評定適用于辦理稅務登記的各類納稅人,各級國稅、地稅機關應積極引導各類納稅人納入參評范圍,要對所有符合評定范圍的納稅人進行信用等級的評定;各地應提高認識,加強B、C、D三個等級的評定工作,B、C、D三個等級的評定由各設區市國稅局、地稅局比照A級信用等級評定制訂評定方案。B級納稅人由設區市國稅局、地稅局制發牌匾,對評為C、D級納稅信用等級的納稅人可以不發納稅信用等級牌匾。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級國稅、地稅機關要高度重視納稅信用等級聯合評定工作,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做好共同評定納稅信用等級的各項工作。

2.各級稅務機關應注重合理改善評定結構,使評定結構多元化,與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發展趨勢相適應。

3.各級稅務機關在審查評定資格時,必須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尤其要加強A級信用納稅人資格審查,若省局發現推薦名單中有明顯不具備評定資格的,將進行通報批評。

4.為更好地掌握全省A級信用等級納稅人評定、推薦情況,請各地如實填寫《20*-20*年度A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基本情況匯總表》于3月20日前通過FTP分別上報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征管處/納稅信用等級”文件夾中。

聯系人:省國稅局:

省地稅局:孫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