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業服務通知

時間:2022-09-22 0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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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業服務通知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按照《就業促進法》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促進就業再就業,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08年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的通知》(蘇社部函〔2007〕250號)精神,經研究,定于2008年繼續在全省組織實施“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和“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五項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開展就業援助月活動

(一)活動主題:“實現就業,穩定就業,我們真情相助”

(二)援助對象:尚未就業的就業困難對象、零就業家庭中目前尚未就業的人員和已實現就業但政策落實不到位或遇到新困難的人員;已在公益性崗位就業、靈活就業和被企業吸納,但沒有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人員;本地區確定的其他需重點援助的人員。

(三)活動時間:2008年1月4日至2月4日。

(四)工作內容

1、采取專題宣傳等多種方式,深入宣傳《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宣傳國家促進就業的經濟社會政策、公平就業的原則、對勞動者提供公共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和對困難群體實行就業援助的具體措施。

2、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及時認定并登記造冊,制定有針對性的援助計劃。對已實現動態清零的零就業家庭進行再梳理,將其中未實現就業的家庭成員作為本次活動的重要援助對象,確保實現就業,努力穩定就業。

3、繼續做好零就業家庭援助工作,全面建立和落實“五個一”幫扶措施,對新出現的零就業家庭,在一個月內確保幫助至少一人實現就業。

4、對尚未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及時的公益性崗位援助,并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對已經就業的,特別是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跟蹤了解其就業狀況,落實扶持政策,探索解決就業不穩定問題。

5、各地要結合省級下達的“兩節”期間困難補助資金的落實,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確保“兩節”期間將資金發放到困難企業和就業困難對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將工作內容進一步拓展延伸,確保援助月活動取得實效。

2、各地要結合這次活動的主題,重點落實已就業人員的各項優惠政策,特別是各類就業困難對象,使他們的就業更加穩定。

3、結合充分就業社區創建工作,充分依托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將每一位援助對象的幫扶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并建立幫扶責任制度和服務協議落實情況評估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春風行動”

(一)活動主題:“進城務工,幫您解難”。

(二)服務對象:準備外出務工、新進城務工和已經在城市中務工的農村勞動者。

(三)時間安排:2008年春節后到3月底,各地可結合實際,適當提前、延后或延長活動時間。2008年4月中旬上報活動總結。

(四)活動內容

1、免費發放一批“春風卡”等政策宣傳材料,大力宣傳《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的主要內容,以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放心職介服務機構”名單、求職指導和維權注意事項、舉報電話等,方便勞動者求職就業,引導企業樹立正確的招用工觀念。

2、對農村勞動者全面開展免費的就業服務,提供政策咨詢和就業信息,組織免費專場招聘會,幫助供需雙方直接見面。

3、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實用性強的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提升農村勞動者的就業能力,提供職業技能鑒定服務,落實培訓補貼。

4、結合宣傳和貫徹落實《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推薦一批服務規范、群眾滿意的“放心職介服務機構”,引導農村勞動者到合法職業中介機構求職。鼓勵民辦職業中介機構開展優質服務,指導職介機構建立服務臺帳,并加強檢查。

5、與相關部門共同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專項行動,重點打擊一批侵害農民工勞動權益的事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五)工作要求

1、落實免費服務政策,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全部向進城務工人員開放,提供免費的就業服務。

2、落實培訓補貼政策,組織有培訓意愿的進城務工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落實專項資金。

3、落實責任制度,將每一項服務活動落實到具體的機構和工作人員,做到人人有責任,事事有評估。

三、繼續舉辦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

(一)服務對象:下崗失業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各類求職者。

(二)時間安排:2008年5月的第三周。2008年6月中旬上報活動總結。

(三)活動要求:各市要明確職責,制定工作計劃,做好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籌備工作。要形成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為下崗失業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各類求職者提供招聘服務。

四、扎實搞好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

(一)活動主題:“職業生涯起步,我們共同努力”。

(二)服務對象:各類需要求職就業的畢業生,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

(三)時間安排:2008年9月,各地可結合實際,適當提前、延后或延長活動時間。2008年10月底以前上報活動總結。

(四)活動內容

1、搜集一批適合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廣泛,舉辦免費的分行業、分層次的專場招聘洽談活動,以多種形式促進畢業生實現就業。

2、做好返回原籍的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失業登記工作,確定一批生活困難家庭、單親家庭和“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畢業生作為重點服務對象。

3、依托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了解和掌握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中的畢業生狀況和就業需求,制定針對性服務方案。

4、重點加強對登記失業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的服務,為有見習需求的畢業生積極提供見習機會。

(五)工作要求

1、加強與教育和人事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建立本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協調機制。

2、建立畢業生就業服務專門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導并組織實施各個專項服務工作。

3、依托基層勞動保障平臺,了解每一位登記失業畢業生的就業需求,制定針對性的就業計劃,提供“一對一”的服務。特別是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要按照“六優先”服務內容,確保其100%就業。

4、要建立服務績效評估制度,在服務周期間,對登記失業畢業生的就業服務過程和結果進行總結評估,提升服務水平。

五、積極開展高校畢業生網上招聘周活動

(一)參加單位:南京、揚州、蘇州、無錫、徐州和鹽城。

(二)服務對象:高校尚未落實崗位的應屆畢業生。

(三)時間安排: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0日至26日。

(四)活動要求:參加單位要高度重視,確定一位就業機構領導作為網絡招聘活動的負責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07年聯合舉辦高校畢業生網上招聘活動的通知》(教學廳函[2007]3號)的要求,每季度招聘周活動須整理100家以上的招聘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信息,按照中國勞動力市場網的統一格式招聘信息。活動結束,及時將網上招聘信息反饋省廳就管中心。

六、切實加強對五項活動的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切實擺上位置。各地要將組織實施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作為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的具體行動,調動全系統的力量,積極促進就業困難群體、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大中專技校畢業生等各類勞動者實現就業;要將專項活動作為檢驗就業再就業政策落實的標準和全面推進人本服務的重要措施,認真組織,抓緊抓好。各地要加強專項活動的組織領導,對每項專項活動制定具體的方案計劃,確定各項工作目標,形成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結果有評估檢查的保證機制。各地可根據工作需求,開展一些具有地區特色的創新活動,幫助更多的就業促進對象實現就業再就業。

(二)統一安排,做好資金保障。各地要將專項活動納入全年工作計劃,統籌安排各項活動,統一制定本地區《2008年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計劃》,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并加強對專項活動實施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要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規定,將專項活動所需資金列入公共就業服務支出計劃,統一納入財政預算,落實專項活動所涉及的工作資金,以及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補貼資金,保證資金及時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和諧氛圍。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專項活動的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樹立勞動保障部門履行職責、促進就業的社會形象。各地要結合開展專項活動,做好《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和《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的宣傳工作,為今后具體貫徹和實施打下良好的輿論基礎。

(四)加強指導,及時上報情況。各地要組織本地區做好專項活動的全年計劃和各專項活動總結,省廳將適時參加各地的活動,并組織專項督查和檢查,了解具體實施情況。各地應在2007年底前上報2008年全年專項活動計劃,并在活動結束后及時上報活動總結。勞動保障部確定的我省重點聯系城市有:南京、無錫、南通、鹽城、徐州、常熟6市縣,請以上重點聯系城市于2008年1月5日前將本地區《2008年度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計劃》報送省廳就管中心。

(五)做好專項活動的總結和相關數據的統計匯總工作。

1、各地須于2008年2月12日前上報就業援助月活動完成情況總結及相關統計表(附件1)。

2、各地須于2008年4月10日前按要求上報春風行動實施情況總結和相關統計表(附件2)。

3、各地須于2008年9月15日前按要求上報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活動情況總結和相關統計表(附件3)。

重點聯系城市的專項活動計劃和“再就業援助月”活動聯系人:“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高校畢業生網上招聘周”活動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