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稅征收通知
時間:2022-09-12 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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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加強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工作,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政[2008]36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現就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耕地占用稅征收工作,充分認識耕地占用稅征收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缎聴l例》大幅提高了征收標準,使耕地占用稅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明確一名分管領導主抓征收工作,財政部門要組織精干力量,壯大征收隊伍,切實負起征收責任,國土等部門要給予積極配合。
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結合耕地占用稅宣傳月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新條例》和《**省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辦法》,積極支持《新條例》的貫徹落實,讓廣大納稅人充分了解耕地占用稅政策和征管規定,自覺依法繳納耕地占用稅。
三、規范征管辦法。耕地占用稅由財政部門負責征收管理,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憑耕地占用稅完稅憑證或免稅憑證和其他有關文件發放建設用地批準書,堅持“先稅后證”制度。耕地占用稅征收由批準農用地轉用手續的同級財政部門負責直接征收,不準委托其他部門代征,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財政部門要加強與同級土地管理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建立定期溝通的工作制度,簽訂協稅護稅協議,建立健全耕地資源及涉稅信息共享機制。
四、細化征收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政[2008]36號)規定,我縣耕地占用稅的征收標準為:(一)城關鎮及所屬村、其他建制鎮及所屬村屬二類地區,菜地適用稅額每平方米33.75元、其他應稅耕地適用稅額每平方米26.25元;(二)臨北鄉、沱湖鄉及全縣農業戶口居民建房屬三類地區,適用稅額每平方米18.75元,其中:農業戶口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稅額標準減半征收。
五、強化征管措施。一是開展土地占用情況和耕地占用稅繳納情況的清查工作。財政部門要主動聯系國土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方案。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清查范圍,因地制宜選擇清查方法,對耕地占用稅稅源進行一次摸底和清查。二是加強部門間的信息交換、共享和協作配合。各級財政和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的數據標準統一數據項目和口徑,確保數據共享工作在信息化的基礎上有效實施。國土資源部門應配合財政部門,根據耕地占用稅征管的具體需求,將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及時抄送征收耕地占用稅的同級財政部門;在通知單位或個人辦理供地手續時,應同時通知征收耕地占用稅的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保密。財政部門在日常的征收管理和稅務稽查工作中,發現納稅人存在未辦理用地手續或未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各項違法用地行為,應當及時將有關信息,提供給相關的國土資源部門。財政部門與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共同做好稅源控管和稅款征繳工作。要繼續嚴格執行“先稅后證”的制度,沒有財政部門出具的耕地占用稅完稅憑證或免稅憑證,國土資源部門一律不得辦理土地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