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2-09-21 09: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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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產方針,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全鄉范圍內發生的各類農機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紅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界定
此應急處理預案只適用農機事故,是指農業動力機械和作業機械在田間作業,停放發生碰撞、碾壓、翻覆、起火、爆炸等造成人、畜傷亡或者機具物品損毀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界定
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事故,稱為特大事故。
一次死亡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下的事故稱為重大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的報告
鄉轄區內發生農機事故,鄉屬各單位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鄉分管安全的副鄉長,由副鄉長報告鄉長,由鄉長報告鄉黨委、政府,并上報縣農機局及縣農機監理站。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和格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駕駛操作員的基本情況,事故主要經過及傷亡情況。
四、重特大事故現場處理
鄉政府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按有關領導和部門的指示精神,帶領相關人員及時趕到現場,協同醫療等單位實施救護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積極配合上級及事故處理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并搞好后勤服務,協助搞好死者家屬的安撫、慰問,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處理重特大事故的職責分工
1、鄉政府領導到達現場,對事故處理作全面安排。
2、分管安全的領導趕赴事故現場,與主要領導一道綜合協調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到達現場具體組織指揮搶險施救、現場保護工作。
六、施救措施保障
1、建立24小時安全生產領導班子值班制度,落實專項工作經費。
2、成立農機事故應急處置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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