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哲學多重含義分析

時間:2022-06-13 09: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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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學多重含義分析

摘要:儒家哲學中,“天”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而從先秦儒家三大代表“孔、孟、荀”對于“天”內涵的理解看,可以說是一個非完全哲學不斷向著完全哲學轉變的全過程。文章主要以先秦三大代表對“天”的理解,來詮釋儒家哲學中“天”的多重含義

關鍵詞:儒家;哲學;“天”;多重含義

在中國古代哲學中,“天”是最早出現的哲學概念,尤其在儒家哲學中更為顯著。可以說,先秦時期中國人對于“天”的理解,是一個非完全哲學向完全哲學轉變的過程。這一點,從先秦儒家三大代表對于“天”的不同理解,就可以詮釋。

一、中國儒家哲學中“天”的哲學解釋

對于中國儒家哲學中的“天”,一般有幾種解釋,包括物質之天、意志之天(也稱為主宰之天)、命運之天、義理之天(道德之天)、自然之天等。唯心主義所理解的“天”通常為意志之天或是義理之天,而唯物主義所理解的“天”一般為自然之天,這些觀點是人們對于客觀世界以及人類社會生活的不同解釋。自然之天也就是古人眼中的星辰、日月、四季、風雨等自然現象,屬于天之運行范疇,當屬物質之天;命運之天指的是某個團體或個人的運氣,通常被認為是天命,也就是天的命令所導致,歸為主宰之天。唯物主義者一般認為社會上的道德法則,是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并非來自蒼天;而唯心主義者則會把道德法理解為天意,認為是受到上天的指使而為之,被歸入主宰之天的范疇。古人對于主宰之天猶如宗教信仰般的崇拜,所以主宰之天又可以稱之為宗教之天,它與自然之天完全對立。被認為是儒家哲學中“天”的兩重內涵。馮友蘭先生曾在研究中將孔孟思想歸入了唯心主義,將荀子思想歸入唯物主義,并認為孔孟思想中的“天”為宗教之天,而荀子思想中的“天”為自然之天。[1]1.自然之天的哲學詮釋在《論語?易》中,孔子對子貢提出的“夫子何以老而好”的疑惑進行了解釋,并闡述了天道與地道、人道與四季的變化規律,提出天、地與人是相對的,天即為物質之天。同時,孔子還說“天言何哉,四行時焉,百物生焉”也就是說,自然界中的“天”是亙古不變,并且有一定的運行秩序與運動規律。而孟子在《離婁下》中,也對自然之天的內涵進行了詮釋,并說道“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茍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簡言之,天之高,星辰之遠,若要尋求他們運行的本原,千年的日至都能坐而得知。《荀子?天論》中關于“天”的詮釋則較繁復,在自然之天中,其認為“天”的內涵為布列于天空的恒星,以及太陽月亮的交替照耀,四季輪流控制著節氣,陰陽二氣催生的萬物生長等。(“列星隨旋,日月遞照,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人和天相對,人職和天職相對。天地間的變化,有內在的自然規律,與人的意志無關。儒家三大代表人物孔孟荀在自然之天的哲學范疇中都認為“天”為自然界,雖然自然界中的萬事萬物都變幻莫測,但依舊遵循一定的運行規律,且這種規律是客觀存在的,不會被人們的認識、意志所轉移。[2]且在人類社會在生產實踐中,需要遵循這種客觀的規律,才能在遇到問題時有效的趨利避害,否則將會受到自然界的懲罰。2.主宰之天的哲學詮釋主宰之天這種帶有濃厚宗教色彩的“天”,一般認為源于殷周之際,是殷人“上帝”觀念的形成,以及周人對殷人宗教思想進行改造的產物。而孔子主宰之天,在某一程度而言,是對前者的繼承。《論語?子罕》中提到,在孔子被匡人圍困時說:周文死后,周國的禮樂文化豈不是都體現在我身上了?上天要是想要消除這種文化,那我就無法再掌握這種文化了,如果上天不消除這種文化,那匡人又能夠拿我怎么樣呢?這里,“主宰之天”的意義已經十分明顯了。孟子的主宰之天,則更側重于站在民眾的立場上,認為宇宙萬物皆為天生。在《孟子?梁惠王章句下》中講道“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也就是說,上天降生了民眾,再幫他們降生了君王和師表,而君王與師表的職責,就是幫助上天來愛護民眾百姓的。這種關于“天”的思想,是以政治文化為基礎,對上天神圣性的論證。在《孟子?離委下》中他闡述了“天”是社會制度的設計者,也是君王更替的決定者。并認為“天視”的本質其實是“民視”,而“天聽”的本意則是“民聽”。荀子與孔孟思想也有很多互通之處,其“為善者天報之以福,為不善者天報之以禍”認為天會懲治惡者,也會給善者福報。在《天論》中荀子提到,人類社會的亂象與治理,與主宰之天有關,與自然之天無關。在《宕坐》中,荀子認為上天并不會偏袒“曾參、閔子騫、孝己”這類人而拋棄眾人,他們遵循了孝道且成就了孝子的名聲,并且竭力奉行禮儀,所以才受袒護。正是由于上天的公正性,所以才有了主宰之義。3.義理之天的哲學詮釋義理之天是儒家哲學中一貫的觀點,無論是孔孟荀,還是后面的董仲舒都對義理之天有極高的認同。唐君毅曾對孔子評價道:孔子用仁道重新建構了“天道”,所以才讓“天道”呈現出生命力。這里,孔子立人道來承天道,讓很多人道觀點的存在有了合理性,并受到世人的認可。在《論語?述而》中孔子說“天生德于予,桓魅其如予何!”,他認為自己懷仁行德,有上天護佑,壞人是對自己無可奈何的。“仁者無畏”是孔子要表達的觀點,同時也是義理之天所在。而孟子則在孔子的基礎上提出“天爵”的觀點,在《孟子?告子章句上》中有講“這世上有上天賜予的爵位,有俗世認可的爵位。仁義忠信,好善不疲,這是上天賜予的爵位;公卿大夫,這是俗世認可的爵位”(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這里的“天爵”是講人之所以會成為人,是因為人的心源自天心,而人性則源于天性,因為義理的存在,才讓人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也就是“盡心-知性-知天”這一思維模式。而與孔子不同的是,孟子對儒家思想所存在的合理性有一定的自覺論證。[3]并認為天道彰顯在人心的時候,又體現在人上,成為人性,并且“天”是具有道德屬性的一個精神實體,是天賦有至。在《離妻章句上》中,孟子還將“誠”視為至高無上的倫理道德,并將其說成是“天”的化身,認為“誠”是上天的準則;而追求誠,是為人的準則。荀子在義理之天中很多觀點與孟子不謀而合,并且都在德化之天中,有邏輯性的延展。

二、儒家三大代表對“天”的含義的理解

1.孔子理解的“天”孔子(公元前551-479年)是先秦儒家代表人物,也是中國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其思想、言行,主要由弟子及再傳弟子記載于《論語》。關于“天”的觀點,《論語》中除去復音詞,共出現了十八次。孔子理解的“天”有三個含義,一個是主宰之天也就是命運之天;一個是義理之天;還有一個為自然之天。但關于自然之天的詮釋較少,更多的是傾向于主宰之天,且對“天”含義的理解較為復雜。孔子注重人道,并有著“天道遠,人道邇”的觀點,認為人事無論如何都比天道快速、明顯,因此行善作惡的因果報應也能夠很快看到。在其思想中,孔子還以奴隸主貴族為立場,將意志上的主宰之天作為思想的根據,并認為“知天命”是君子的必備條件,不知天命者,無以為君子。在《論語?為政》中,孔子講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他的這種觀點,即便是在今天也依舊適用。學術界將孔子的“天命”論,尤其是“不知禮,無以立也”這一觀點,作為《論語》的總結。根據孔子對于“天命”的表述,一般認為人只有通過努力學習,充分掌握“禮”,才能三十而立;只有對別人的言論進行辨思,對事物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才可四十而不惑;而做到了這些,才能五十知天命;順應天命行事,達到六十而耳順;最終讓自己的言行舉止都符合“天命”,也就是不踰矩。由此可見,在春秋“禮崩樂壞”的整個社會環境下,孔子自覺思考,并建立了一個形而上可供指導的理論體系,以“天命論”為基礎,結合當時的政治需求,為社會生活提供了行動上的指南,透露著理性的光輝。在孔子的觀念里,政治主張是否行得通,是由“天命”來決定的,而并非某個人的意志。這一觀點在《論語?堯曰》中可見(“道之將行也與,命也;將之廢也與,命也。”)簡言之就是大道要興,那是天命;大道要衰落,那也是天命,而公伯寮又能把天命怎么樣呢?當然,孔子在宣揚、講述天命論的時候,也強調了人的作用,這種對“天”的理解,與一般天命觀有很大的差別,并對天命神鬼保持了一定程度的保留與懷疑。從孔子所處的年代看,正處于傳統奴隸社會的衰敗,與新興封建制度的興起的交替時期,在這一時代下,傳統制度受到了破壞,但典章禮制及某些思想依舊存在,“天”始終被認作是人格化的神,受到人們的崇拜,也是天地間最高的主宰。在《論語》中有講“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簡言之:祭神,神便在此,這是孔子所講的祭祀祖宗及祈禱時的原則,只有在祭祀時表里如一的誠敬,才是肅齋莊敬的道理。如果本人不親自參與祭典,只是象征性的由別人代表祭祀,那這種祭祀相當于沒有祭祀。孔子對于祭祀地注重,并非全是為了鬼神,而是希望通過祭祀來與祭者保持聯系,在生與死的問題上獲得安慰,也是現實生活中表里由衷一貫的觀念。2.孟子理解的“天”孟子(公元前372-289年),是孔子之后儒家思想的又一代表人物。但與孔子相比較,孟子所處的社會形態有著極大的差異,是對孔子思想在取舍中的延續與發展。孟子強調人事的重要性,在對“天”的理解中,“天意”便是“民意”。在《孟子?萬章上》中有記載,萬章問孟子“堯拿天下授與舜,有這回事嗎?”,而孟子回答說“不,天子不能夠拿天下授與人”,萬章再說“那么舜得到天下,是誰授與他的”,孟子回答說:“天授與的。”孟子認為,天在授予人命時,不會反復叮嚀告誡,而是會用實際行動和事情來表示。君權誰授?在一般觀念里,君權在禪讓制時期,是由上一代天子授與的。而孟子則認為君主個人并沒有權利把天下拿來授與誰,只有上天及下民才有這樣的權利。而這里所講的下民,就是萬千百姓。很明顯,孟子思想不僅帶有“君權神授”的神秘色彩,同時還有“民約論”的意味。“究天人之際”一直以來都是中國古代哲學家探討的一個核心問題,而孟子則在“天意”與“民意”間尋求到平衡點,并認為“天授”就是“民授”,客觀、冷靜地強調了人的作用,有著明顯的“以民為本”的意味。孟子也承認各事物有內在的客觀規律,在《孟子?離婁下》中,孟子曾講到,天下人都說萬物本性,而只要弄清萬物的來龍去脈,遵循事物的客觀規律,并按照規律辦事,所有事情都成了自然。我們厭惡聰明,是由于聰明會讓人鉆牛角尖。若是聰明人能夠像禹疏導河道讓它順其自然,那就不用討厭聰明了。禹治理水患,為的是讓水的運行遵從本性,順流而下奔騰入海。如果聰明人也可以遵循大自然的法則,那就是具有大智慧了。天極高,星辰極遠,要遵循事物的本質,一千年的冬至,坐著都可以推算出來。對于“天”內涵的理解,相比較孔子,孟子有了較大的進步。3.荀子理解的“天”荀子(公元前313-238年),他的思想主要集中于《天論》中。在荀子看來,“天”就是自然之天,而人是天的產物。“天”會發生規律可循的自然現象,但對于世間的吉兇禍福等人事不能干涉。荀子注重人的智慧與理性,而不相信“天”的道德能力,并認為社會制度要遵循人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荀子極力反對對天神的迷信,在很多學者看來,荀子是典型的唯物主義代表。其主張的“明天人之分”與孔子主張的“天人合一”有明顯的差別。根據司馬遷對于荀子的列傳描述可以看出,在荀子的觀念中,“天”不具有神的意志與人的義理、人格,而是人事外的自然現象。其“明于天人之分”從不同的角度,對自然之“天”進行了證明與深化,并認為自然界的規律,是不會受到人的意志所轉移的,也不能用自然界的現象來解釋人類社會的治亂。人的職責應該是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社會秩序,并對自然規律,也就是“天”的內在規律有所認知,在利用規律的過程中獲得自然。這一觀點在《荀子?天論》中也有體現,荀子將陰陽風雨的變換稱之為“神”,將無形機能形成的自然界稱之為“天”,并認為天地萬物的變化,并不是神的精神力量或上帝所決定的,而是自然界的規律,是由天地合氣與晝夜交替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天”在離開了人的意識后,依舊獨立存在,不會因為有人厭惡寒冷而讓冬季消亡,也不會因為有人厭惡距離的遙遠而縮小面積,其運行有著恒常規律。人只有“制天命而用之”,通過主觀認知去了解“天”并改變自然,才能夠為己所用,造福人類。在自然的“天”面前,荀子反對無所作為的消極態度。荀子還講到人性本惡,他從人與禽獸的差異來認識人性,并講到“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生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這也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原因。而人成了人,關鍵在于“有義”。這里的“義”與孔孟所講到的道德觀上的“義”并不相同。荀子認為,人應該是理智、理性的,并且有辨別能力,對于事物應該趨利避害。孔孟思想倡導的是“人道”就是“天道”,而荀子則認識到了人的智慧的力量,他所講的“天人關系”實際上就是“人與自然”的關系。

結語

在儒家哲學中,三大代表對于“天”的含義的不同理解,可以窺見先秦儒家哲學的思想發展與進步。從孔孟的主宰之天及義理之天,到了荀子的自然之天,先秦儒家的“天”,從不完全哲學意義發展到完全哲學意義。這種轉變,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現實生活、哲學家主觀因素、歷史傳統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可以說,儒家哲學中對于“天”的意義的探討,其關注的焦點并非世界的本源,而是在于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之間呈現的關系,是為人類社會的秩序構建,及道德規范尋求一個更為合理的解釋和依據。本文基于儒家哲學三大代表對于“天”的含義的理解分析,希望對先秦時期儒家哲學的發展軌跡有更加清晰的了解。并且反思到我們的現實生活,一方面要遵循自然的“天”之規律,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順應自然界的內在規律,以謀求發展平衡點。另一方面,也要以人的內在德行、智慧來約束自己的言行,并形成被大眾認知的社會禮儀規范,讓政治哲學以道德哲學的形式來呈現,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張子峻.推天道以明人事:先秦儒家道論的秩序意蘊[J].原道,2019(01):50-63.

[2]王小霞.論儒家人生哲學的現代價值[J].國際公關,2019(11):270.

[3]隋思喜.人性論視域中的當代儒家政治哲學發展趨向問題[J].東北師大學報,2019(11)05.

作者:李陽中 廖耀強 劉正平 單位:昆明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