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機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8 23: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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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擔保機制

探究融資融券擔保機制

一、融資融券擔保實現的路徑選擇

在我國,為解決我國融資融券的擔保問題,學者們提出了三種設想:

①讓與擔保。它是指債務人以擔保債權為目的,轉移擔保標的物的所有權于債權人,債權人可以在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時,通過評價結算擔保物價值來優先清償其債權,或終局確定取得擔保標的物所有權的權利。因為其制度形式為讓與權利,但其規范旨在債權擔保,所以稱為讓與擔保。它簡化了擔保的設定程序,不需采取傳統擔保方式的登記、占有方式,只需開設專用信用交易賬戶,將其中的資金和證券之權利通過信托方式,在名義上歸于債權人成為擔保物即可,客戶作為擔保人仍可繼續動用擔保品進行證券交易,而證券公司也可以取得擔保的效果。然而,其缺點也很明顯,因其違反了大陸法系所堅持的物權法定原則,故讓與擔保是否應在法律中確立仍是個爭論不休的問題。缺失上位法的支持,我們對讓與擔保進行具體制度的設計,并將它作為融資融券擔保模式的基礎,始終顯得“名不正言不順”。另外,讓與擔保缺乏一種行之有效的擔保意思公示制度。占有擔保物的債務人一旦違反誠信義務,擅自將標的物轉讓,債權人面臨著“脫保”風險。債權人忽視債務人的利益,利用擁有的所有權對擔保物進行處分或轉讓,債務人可能面臨著擔保物滅失的風險,對于第三人而言,由于其缺乏法定的公示和實現程序,其無從自外在表征確定其擔保債權額,且在當事人之間極易就其債權額或擔保物之估價造假,從而極易遭受不測之損害。

②賬戶質押。債務人與債權人約定,將自己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以擔保的方式向債權人質押,在債務人不能按期履行債務或出現雙方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以賬戶中的資金優先受償。在融資融券交易中,投資者存放于擔保賬戶(投資者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和投資者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資券,類似于質押賬戶下的款項,且都規定在債務人違約后,債權人有權以賬戶里的資金或款項獲得賠償。這種設想可以有效地解決公示性和擔保物確立問題。賬戶名稱中就已經包含有“擔保”二字來體現該賬戶的功能,而且賬戶是在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及商業銀行這些具有公信力的機構開立,方便第三人在交易過程中辨認,同時,將賬戶本身設定為擔保物,而不是以賬戶中的資金為擔保物,則能夠消除因擔保物的流動性而引發的對外公示障礙。可是,賬戶質押與讓與擔保一樣并沒有得到我國擔保法和物權法的承認。最高人民法院在對《擔保法》的解釋中,曾對賬戶質押這一擔保方式有所涉及,但后來最高院已明確廢止了出口退稅托管賬戶質押貸款這一司法解釋。另外,我國相關立法已對賬戶的流轉性進行了明令禁止。

③最高額質押。我國學者提出將最高額質押適用于融資融券擔保中,主要是考慮到了其可對連續交易狀態下的一定范圍內發生的債權產生擔保效力。證券公司通過客戶提交的保證金以及保證金比例,確定對客戶的授信額度,這個授信額度即投資人在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債權擔保的最高額限度。在融資融券擔保制度中適用最高額質押有理論上和實踐上的可行性:首先,最高額質押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這是它與讓與擔保和賬戶質押之間最大的不同。最高額質押只需結合融資融券交易中特殊部分進行細節上的處理構造,如此帶來的修法成本更低,與現有法律體系耦合性更高,更具有現實操作性。其次,解決了質押制度適用于融資融券交易中質物價值無法固化的問題。投資人和證券公司在融資融券交易開展前已確定了授信額度,投資人在一段時間內進行的連續性交易,無論其交易次數或交易額怎么變動,只要其沒有超出授信額度的上限,就仍處于擔保范圍內,這種方式很好地解決了擔保物處于流動狀態下價值難以確定的問題。最后,最高額質押只需設立一次質押,即可擔保后面一段時間的交易活動,減少了設立重復,簡化程序,更好地發揮質押擔保的功能。綜上所述,融資融券擔保實現制度的設計,首要之義為確定其構造路徑的選擇,金融領域的創新層出不窮,相對的規則也應與時俱進,但是我們應在制度創新與傳統理念之間尋找適當的平衡點,盡量合理利用本國的法制資源,在適應本國法制環境的基礎上,跟進金融創新,設計新的法律制度。相較而言,信托說雖然可有效利用現有法律資源,但是其與信托基本原理的沖突也顯而易見。讓與擔保和賬戶質押說更是直接缺乏上位法的明文規定,故與其他學說相比,“最高額質押”的立法修改成本低,更能適應我國的法制環境。以最高額質押來構建我國融資融券擔保實現制度可謂是適宜的現實選擇。

二、融資融券擔保實現制度的具體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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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融資擔保機制思索

在各國扶持中小企業的措施中,一些國家出現了政府專為中小企業設立的融資擔保制度。根據政府做法的不同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府建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由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從而獲得銀行貸款;另一類,由政府出面干預銀行的信貸方向,并規定了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比例。

一、政府主辦型的融資擔保機構

由于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制度涉及產業政策、公共利益、就業水平及技術創新等各方面,需要多方協調合作,非個別企業或組織所能設立,因此,大多數國家采取政府出面的方式,為銀行提供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擔保,以鼓勵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采用這種方式的以美國、日本、德國為代表。

(一)美國:政府機構性質的小企業管理局提供中小企業融資擔保

1.融資擔保主管機構——小企業管理局。美國政府針對占國內企業數量99%的中小企業,設立了小企業管理局(SmallBusine,~Adminstm—tion,下簡稱sBA),負責管理中小企業。SBA是聯邦政府的機構,主要職能是執行和管理小企業擔保貸款計劃,并于年終向國會聽政會報告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提出下一年度預算申請。對于符合貸款資格的中小企業,SBA可提供高達90%的貸款擔保,其貸款額一般在l5.5萬美元之內,即使貸款超過此數,也可提供高達85%的保證。此外SP,k經常舉辦各種商務研討班,為小企業提供創業準備、計劃擬定、公司成立、行政管理、商業理財等多方面的咨詢,保證了企業使用貸款資金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融資擔保方法——美國小企業貸款擔保計劃。該計劃1997財政年度為5萬多家小企業新提供擔保貸款約llO萬美元。該計劃的特點是:(1)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的資金由聯邦政府直接出資,國會預算撥款。具體執行和管理是SBA;(2)依法執行計劃。美國的(Sma~BusinessInvestmentAct)對該計劃的四部分貸款(7a計劃、微型貸款計劃、注冊開發公司貸款計劃、小企業投資公司計劃)的用途、條件、擔保金額和費用、利息標準和政府執行機構的職能等,都作了明確和詳細的規定。政府主要通過擔保來支持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除此而外,只對少數減災項目和貧困地區的特殊企業給予少量直接貸款;(3)美國政府參與的擔保體系是一級擔保機構,在各地設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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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風險預警機制研究

摘要:隨著融資擔保行業的不斷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和隱患也越來越明顯。一部分的擔保公司甚至因為種種風險而倒閉或者面臨倒閉。據統計,大部分融資性擔保公司面臨最嚴峻的問題就是財務風險,這一類風險會使得公司喪失擔保能力,一旦發生風險對公司便是致命的危害。而這種風險又是極難化解的。因此,建立完善的制度對財務風險進行提前預警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就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發展現狀、所遇到的財務風險類型等進行簡單的敘述,針對財務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進行深入的分析探討。

關鍵詞:融資擔保公司;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建立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現狀及問題

融資性擔保公司作為近些年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前些年發展的勢頭跟前景是一派繁榮景象,但近年來卻頻頻出險。擔保公司信用等級差異,自有資金到賬率,以及代償率過高已成為擔保公司與銀行合作的困難點。融資擔保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最明顯的特點就是公司數量眾多、服務不及時、業務能力不足、涉及的行業過于零散,這些都導致擔保行業競爭混亂,雖政府監管力度一再加強,但還是鞭長莫及,出現了一些違規操作的公司。國內的融資擔保業處于一種混亂的狀態,優秀的擔保公司跟魚目混珠的小公司互相摻雜在一起,有融資需求的企業也難以選擇。惡性競爭造成一系列的信譽問題,不能充分達到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目的。

二、融資擔保公司財務風險形成原因概述

財務風險是企業在日常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會遇到的問題。對于融資擔保公司來說,主要為盈利風險、運營風險、政策風險等,都會引起企業的財務風險。擔保公司作為盈利性企業,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利潤最大化。但因為政策的原因,導致擔保公司屬性界限模糊,公司所承擔的風險很大,卻得不到同等的收益。但如果忽略掉政策,以利益作為第一出發點的話,融資擔保公司又會恢復原來規模小、影響弱的局面,不利于擔保行業的發展。作為銀行跟企業的中間擔保人,融資擔保公司承擔了70-80%的風險,相對來說銀行所承擔的風險幾乎可以忽略,這種不公平不對等的分配方式是不符合市場規律的。原本發展就處于弱勢的中小企業將更加難以持續發展,給中小企業的融資造成了阻礙,使得擔保公司承受更多的財務風險。融資擔保風險出現最大的原因應該歸咎于公司內部運轉不協調、資金管理不到位、內控體制不完善等。有些民營的融資擔保公司在資金支出管理上記錄不詳細,資金隨意抽調、管理工作流于表面,也是引發財務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經調查發現,大部分融資擔保公司在進行擔保時沒有進行詳細的排查審核,擔保對象信息模糊甚至出現虛假,后續管理問題繁瑣困難。對于融資擔保公司來說,與之合作的大多都屬于小型企業甚至個人,抵押物相對來說比較缺乏,而且無法提供真實有效的抵押物作為反擔保措施,加大了擔保公司出險的可能性,增大了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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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路徑探索

摘要:融資擔保是緩解現階段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問題的有效措施,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經濟增速呈現了放緩的趨勢,中小企業經營難度也有了明顯的提升。基于此,本文主要圍繞新常態下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路徑進行探索,旨在為融資機構提供可借鑒策略。

關鍵詞:新常態;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路徑

在經濟新常態下,不僅給融資擔保行業發展提出了更高的挑戰,而且其生存難題也基于外部環境惡化的背景下而變得更加嚴峻。就實踐表明,擔保行業如果想要使自身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就必須改變以往完全依賴市場的情況,并充分借助政府的作用來實現。以國際經驗為借鑒和參考可以看出,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主要是依靠政府支持背景下的擔保機構來獲得的,政府、聯合金融機構以及社會團體等都是出資方,僅僅依靠民間資本來進行融資擔保的模式并不具有可行性。

1擔保行業發展現狀分析

以南部某省Q市為例,公開資料顯示:截止到2017年12月底,通過年審的融資擔保機構逐漸呈現了下降的趨勢,將其與高峰時期相比,其中主動退出或被淘汰的擔保機構約占67%。同時,全市在此年的新增融資擔保業務12.08億元,持續下降趨勢明顯;以行業代償情況為立足點來講,2017年全市擔保行業新增代償已超過1億元,擔保代償率高達9.24%以上,是歷年代償率最高的。因此,從整體上來講,我國擔保行業總形勢不容樂觀。想要使擔保機構獲得可持續發展帶動擔保行業的穩定發展,加大對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路勁的探索尤為重要。

2新常態下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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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企業融資擔保的趨勢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的發展可以追溯到1993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的成立。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之后,由于黨政機關與金融類企業脫鉤,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不再作為金融類機構接受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轉而成為當前的非金融類企業。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發展中大量民營經濟的興起,以及其對融資需求的不斷擴大,1998年后,江蘇、山東、安徽等地方開始出現了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的試點。到1999年原國家經貿委正式發文提出在全國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才標志著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的正式啟航。

在發改委和工信部中小企業局牽頭主管十多年后,于2010年2月,國務院了關于進一步明確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職責的通知,決定成立由銀監會牽頭,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等部門參加的融資性擔保業務管理部及聯席會議。至此,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長期以來低門檻、監管乏力、運營不規范等原因形成的混亂的融資擔保業市場,開始進入了一個整頓、規范的發展階段。據統計,截至2011年5月31日,全國納入規范整頓范圍的機構數量為9192家,已完成規范整頓的為8732家,規范整頓合格的為6473家,全國共發放經營許可證5888張。但實際上,目前全國在工商局系統以擔保字樣注冊的企業數量仍然高達1.9萬多家。顯然,規范、整頓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的任務仍然非常艱巨。特別是,未來這些融資擔保機構的發展前景何在?到底采取哪種經營運作模式,才能既適應國家宏觀政策監管的需要,又適應市場需求,從而保持持續發展壯大的生命力,這個問題值得進一步探索研究。

1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將逐步演化為包含政策性擔保功能的商業性擔保模式

從世界范圍來看,目前運作比較成功的擔保模式大多具有很強的政策性,純商業性的擔保模式成功較少。原因主要在于,像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這些建立在純自由市場經濟基礎上的融資擔保機制,本質上是政府以擔保方式通過動用公共資源干預、彌補市場化融資體系的失靈或不足。但我國經濟體制以公有制為主,私營企業以及混合經濟雖然為社會提供了絕大多數的就業、稅收,但從經濟總量來看,特別是在一些關系國際民生的關鍵性行業中,仍然不是主導。這種經濟結構決定了政府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事業的扶持和資助,其目標主要是獲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溢出效應,而非獲取資本收益,也不是為了解決提供某種特定社會功能的需要。這些溢出效應包括因中小企業發展而帶來的就業崗位增加、繳納稅收增加、經濟總量增加等等。融資增加對于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有較大的乘數效應。一定額度的融資將匹配相關比例的投資,最終增加若干倍數的產出規模。這些新增經濟總量,既是對社會的貢獻,更是對地方政府的直接貢獻。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政府在推動地方經濟發展過程中,特別需要做大非公有制經濟增加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量。面對制約作為非公有制經濟核心構成和主要代表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地方政府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相對不完善的條件下,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通過政府直接投資組建擔保公司的做法,來彌補這種擔保服務的市場缺位問題。這就是本世紀前幾年,在政府的推動下,政策性擔保機構快速興起的根本原因。

但是,經過多年的發展,特別是進入“十一五”以來,我國不但在經濟總量上迅速增長,而且在市場經濟體制、機制與制度方面,也快速成熟。體現在融資擔保領域,政策性融資擔保模式出現了難以持續的問題。一是政府受財力支出限制,無法持續投入融資擔保事業;二是向金融機構提供融資擔保屬于市場化行為,一旦失敗需要按市場原則承擔損失,這對于政府而言是超出其社會管理職能的額外負擔,難以承擔;三是融資擔保產生的溢出效應,相對政府直接投資資助而言,是一種潛在難以度量的、非排他性獨享的間接效益,不可能吸引政府的更多積極性。面對這些根本性問題,2005年以后,政府由直接組建投資擔保機構,轉變為采取“政府引導、民企控股、市場運作”的思路,通過給予優惠政策來間接支持擔保發展,包括營業稅的減免、擔保余額的獎勵、代償損失的補償,以及再擔保的風險分擔等等。實際上,隨著大量政策性擔保機構的增資擴股,以及政策性擔保機構的重組整合,許多政府性資金開始相對收縮,大多已經傾向于退居非控股地位。

目前,我國融資擔保業仍然伴隨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水平由東向西不斷發展,但是,在這種新的發展思路下,政府逐漸轉變對融資擔保行業的支持方式和手段,由直接投資轉向政策引導。這些在政策引導下成立的商業性擔保機構,在向中小企業提供市場化融資擔保服務的同時,通過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事實上履行了政府間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目標。也就是說,過去獨立運作的政策性融資擔保功能,已經能夠由政府優惠政策支持下的市場化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履行并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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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優化研究

摘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對于融資擔保的政策有效的緩解了中小型融資困難的問題,在發展的過程中有效的維護了社會的和諧,不斷的優化金融環境的建設,對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的作用。在融資擔保的過程中仍會存在一些問題,在行業管理上的缺失、政府資金補充和損失補償的機制不夠完善、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專用的征信平臺等問題,所以在公司經營的過程中會面臨著很大的挑戰性。為此本文對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優化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關鍵詞: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優化

對于融資擔保公司的發展現狀,在擔保的過程中由于經營的杠桿較高,給融資擔保帶來了經營風險,在融資擔保公司經營的過程中,需要特別的注意與銀行之間的關系,防止出現因擔保風險演變成金融風險,更嚴重的還會演變成地方性金融風險。在融資擔保的過程中存在行業管理上的缺失、政府資金補充和損失補償的機制不夠全面、缺少有效的信息披露機制和換用的征信平臺等各種問題,進而阻擋了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的發展,使公司面臨著如何平衡與中小企業之間的關系問題,進而保證融資公司平穩的發展下去,所以對于融資擔保公司的發展,如何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和降低公司經營的風險是其發展的核心問題。

一、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復合型財務管理人才。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擁有較為優秀的法律顧問和金融專家,進而加快了融資擔保公司的快速發展,但是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不斷擴大,對于人才的需求也在逐漸的增多,缺乏有效的財務管理意識較強和專業知識能力較高的管理人才,尤其是具有法律知識和金融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多數融資擔保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并沒有及時的認識到行業高杠桿對公司經營帶來的風險,高杠桿會對公司帶來巨大的、潛在的金融風險和經營風險,對于防范意識不高,不知道財務管控對防范金融風險的作用,忽略了從源頭出發經營風險有效的控制。(二)財務內部監管不到位。融資擔保公司在運營的過程中,需要確保其業務的開展在運營的范圍內,對于運營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可以有效的控制,多數擔保公司在運營的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風險,對財務監督體系的建立不夠完善,很多融資擔保公司會從事風險高盈利高的業務,存在非法行為,超范圍經營,對融資擔保的公司帶來財務風險。(三)控制、識別、化解風險的能力有待提升。融資擔保公司在運營的過程中缺乏對風險的處理能力。對于風險出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信用的風險擔保放大,難以把控風險。《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中第8條表明“擔保機構對單個企業提供的責任金額不得超過擔保公司實際收入的10%,對擔保公司實行一個保護制度。”但是由于缺少有效的信息平臺和信息披露的機制,對公司的運營帶來很大的風險,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在擔保的過程中會與多家銀行合作,由于借款人較多對信用擔保和相互間聯系的信息不一致,加上融資擔保公司的內部管理不夠全面,進而造成不能及時統計資本僅能夠擔保的額度,進而為公司后期的運行帶來了風險隱患。第二,缺乏專業的判斷。擔保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想要更快的獲得融資,一般是通過編造會計數據信息,粉飾其它公司的業績數據信息,這對于融資公司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風險隱患,降低了融資擔保公司的發展速度。融資擔保工在擔保的過程中,缺少對抵押物的風險專業化判斷,在風險出現的同時不能及時有效的進行處理,不能嚴格保管企業的財務資料和相關數據,對于擔保出現的風險不能有效的控制。

二、融資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優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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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提升策略

【內容摘要】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發展壯大的基石和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積極應對新常態背景下的重大變化,才能把握發展的主動和先機。面對新常態,意味著新機遇也有新挑戰,中小企業受限于可抵押品價值、自身資產規模和現金穩定流動等因素,其融資可獲得性受到制約,融資成本相應增高。本文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現狀作為出發點,重點研究分析影響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提升因素,最后針對影響因素提出對應的解決策略,以求有機聯系金融服務體系和中小企業,為提升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提供一定幫助,有效促進中小企業順利完成融資。

【關鍵詞】新常態;融資擔保能力;中小企業;金融信貸管理

企業融資擔保就是企業貸款擔保,擔保機構作為第三方,為借款方和貸款方做融資保證[1]。若借款人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償還本息,則由擔保機構代替借款方償還剩余的本息[2]。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人員規模、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劃型標準主要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11年研究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執行。一直以來,融資難融資貴都是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之一。近年來,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等外部增信,已經成為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方式和重點環節。此次分析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提升策略研究,就是立足我國經濟新常態背景進行分析。

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現狀

隨著我國經濟的增長,國家相繼出臺各種政策,完善制度設計,國內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狀態有所好轉,融資難融資貴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但鑒于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建設的不充足,融資問題仍然制約中小企業發展,影響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效果[3]。據公開數據整理,截至2020年,我國約2,330余萬家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受到約束,31%的中型企業、40.2%的小型企業和44.8%微型企業的融資需求無法及時得到回應,中小企業通過正規渠道融資缺口約13.9萬億人民幣,融資缺口率達42.3%,占GDP比重13.7%。因此,要想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提升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十分必要。

二、影響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提升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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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分析

摘要: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中,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其自身高財務杠桿、高風險經營等特性,極大地制約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本文著重分析融資擔保行業財務管理中的常見問題,提出了一些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以促進融資性擔保公司在競爭加劇和利潤獲取空間縮小的趨勢下,更好地規范運作、有效監督,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關鍵詞: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財務風險

數量不斷增加,資產規模和擔保實力也在不斷增強,對優化國內金融環境建設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融資性擔保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也面臨較大的同行業競爭壓力,高財務杠桿的經營特點就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其債務代償的風險比重。要破解這一難題,融資性擔保公司必須要通過健全財務管理及監督體系,構建合規經營的擔保服務機制,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從而促進其健康穩定發展。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比較普遍,多數企業的金融監管體制尚未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在中小型民營擔保公司中更是出現缺位狀態,沒有系統性地建立內控機制,財務管理活動開展上也缺乏相應的制度約束,缺少嚴格的制度執行和反饋。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僅表明財務管理在融資性擔保公司中受重視程度低,忽視了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對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也使得此類公司在長遠發展上缺乏嚴格有效的財務制度指引。久而久之,導致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管理風格粗放,資金健康水平下降,財務管理環境變差,逐步形成較大的財務風險問題,不利于企業經營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的提升。(二)缺乏專業的財務管理人才。我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數量日益增長,但仍然存在專業復合型財務管理人才緊缺的突出問題,多數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以及自身具備的金融、法律等方面知識水平,無法滿足融資擔保行業的發展需求,難以將融資性擔保公司與其他企業的業務特征充分區分開來,財務風險管理意識相對淡薄。而融資擔保行業的高財務杠桿特性,卻非常需要高素質的復合型財務管理人才,要求財務管理人員能夠將財務知識、金融知識及法律知識整合運用起來,以保證在擔保業務活動中按照規章制度嚴格實施會計工作。如果財務人員的專業能力達不到這一標準,則無法有效地保證經營活動中財務信息的準確性,更無法充分認識到財務管理工作在抵御經營風險方面的重大作用。(三)擔保風險識別能力有待提升。由于被擔保企業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機制,存在諸多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被擔保企業為了盡快獲得銀行融資,往往通過粉飾財務報表數據,掩蓋重大財務缺陷等手段來博取銀行和擔保公司的信任,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協同開展保前調查時,如果缺乏財務風險識別的專業能力,無法做到嚴格審核被擔保企業的真實財務狀況,會造成無法有效控制擔保風險的不利后果,為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正常經營埋下較大的風險隱患。

二、提高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水平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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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擔保意見通知

關于推進**州直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黨委工作會議精神,強勢推進新型工業化建設,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90號)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中小企業擔保體系建設相關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06〕451號)的有關要求,創新“政府基金+民間資金”的擔保基金模式,整合**州直信用擔保公司資源,壯大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重要意義

20**年底,州直中小企業數量已達7640戶,占州直工商注冊登記企業總數的99.92%,從業人數達19萬人,占企業從業人數的93%。中小企業在緩解就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是州直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近年來,融資難、貸款難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州直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建立融資關系的僅為14%,州直服務中小企業的投資、擔保公司數量少、規模小、融資擔保能力有限,不能滿足中小企業貸款發展壯大需求,不能積極促進金融資金有效投放,制約州直經濟更好更快發展。因此,集中人力、財力、物力共同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搭建具有一定規模的融資平臺,建立輻射州直各縣市、口岸的股份制投資信用擔保服務公司,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貸款難,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的一項重要工作。

二、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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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策略

1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范圍的相關概述

融資性擔保公司,即為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負責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公司。融資性擔保,主要是指擔保人、銀行的債權約定,被擔保人不需履行債權責任,經擔保人對債權人責任負責。監管部門許可下,融資性擔保公司可承擔部分擔保業務/全保業務,涉及的內容包括:貿易融資、票據承兌、貸款,以及信用證和項目融資等擔保業務[2]。與此同時,還可承擔訴訟保全、建設工程貸款、履約責任、投標和付款如約償付等擔保業務。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范圍比較廣泛,涉及業務較多,但是仍需要規范從事活動,禁止擔保公司直接發放貸款,在國家規定允許的范圍下,可以采取委托發放貸款的形式。目前,相關法律條款規定,委托發放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凈資產的20%,而重慶市金融辦則規定,發放額度不得超過凈資產35%。此外,擔保公司在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P2P時,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遞交報備審批手續,如果審批未通過,擔保公司應承擔相應的需要負法律責任。

2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現狀研究

2.1財務監管問題。融資性擔保公司,特別為商業性質的擔保公司中存在非法經營活動、不合理經營的行為。主要表現:(1)部分融資性擔保公司為謀取自身利益,在沒有相關經營許可證的條件下,實行短期資金融通、票據貼現、流動資金借款,以及對外投資等工作;(2)超比例發放委托貸款;(3)發放存單質押擔保貸款,存單質押貸款實質是委托貸款;(4)未經過許可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5)日常發放貸款超比例,但在年終或上級檢查時突擊減額,以滿足監管要求。這些業務活動均需在持有經營許可證的條件下才可進行,因此會對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構成嚴重的影響,這和財務預算監管機制不完善有直接的聯系,會使融資性擔保公司處于危機中。2.2專業型財務管理人才問題。融資性擔事業在2011-2016年的發展形勢較好,到了2017-2018年,由于受到國內宏觀經濟下行的影響,其數量與規模也呈現出下滑趨勢。融資擔保公司對于財務管理人才的要求是必須掌握法律知識、金融知識、財務相關知識等。但是,結合實際情況來看,融資擔保單位并沒有正確看待財務管理工作,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較低,因此,也無法培養出專業復合型的財務管理人才。與此同時,融資性擔保公司沒有樹立財務風險意識、金融風險意識,不能吸引財務管理人才,沒有財務管理人才培養工作,這些因素均為財務管理人員大量流失的主要原因。2.3被擔保企業信息審計問題。部分小型民營企業為籌集資金,會于融資性擔保公司尋求幫助。為取得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信任,獲得融資擔保的資格,企業方面會對會計信息數據進行修飾、篡改,進而發生擔保公司被騙保騙貸的情況,由于缺乏風險防范意識[3]。因此,會提高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財務風險。

3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的改進對策探析

3.1外部監督的改進對策。融資性擔保公司借助財務管理監督外部的作用,如:銀行、地方監管部門,可提高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整體效率。銀行可避免擔保公司、擔保業務不相關的資金往來,從根本上加強擔保公司資金運行監督、管理,所以不會發生擔保公司違規套取銀行信貸的問題。進行地方監管能發揮出地方財政部門的作用,對擔保公司營運狀況、財務風險進行監督、管理。由此能夠看出,融資性擔保公司合理運用外部作用,利于規范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整體效率。3.2高素質復合型財會人才的改進對策。近年來,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復合型財務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多,為構建一支財務管理人才隊伍,融資性擔保公司應有效的提高財務管理人才薪資待遇。然后,定期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參與到業務流程培訓、法律支持培訓,以及金融知識培訓和業務技巧培訓等活動中,不斷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4]。此外,為保證培訓的效果,可以采取定期考核的方式,了解財會人員的學習情況,通過考核后方可上崗,從而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3.3融資性擔保公司成本控制的改進對策。成本管理的優、劣,會直接影響到擔保公司的經濟效益、權益。需要注意的是,融資性擔保公司處于危機中,為提高業務量和經濟效益,擔保公司方面應重視成本控制工作、成本管理工作,對企業戰略目標予以調整,以便做好風險防范工作,提高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融資性擔保公司,實行預算編制、預算分析、預算考核、預算實施等管理非常關鍵,將未授權批準成本費用項目廢除。針對違反會計的科目、財務監控管理等問題,需要予以相應的處方,禁止發生非法謀取利益的行為。建議制定完善的成本控制機制,對成本預算執行情況實行檢查、考核處理。嚴格控制擔保公司日常的資金開支,規定具體的開支標準、報銷審批標準,以此實現控制企業成本的目的。3.4企業內部財務管理機制的改進對策。融資性擔保公司實行財務管理工作前,需根據企業自身情況,構建內部財務管理機制,如:財務管理機制、會計核算機制,以及內部控制機制等。然后,在實行內部財務管理期間,做好企業外部審計工作,嚴格控制企業財務風險,將財務風險控制在最小的范圍。企業資產質量、資本、受托業務及分支機構和委托業務等風險,均應進行嚴格控制。融資性擔保企業業務規模、資本規模保持統一,并制定可行的資本完善機制,以此加強擔保公司的風險防控能力。與此同時,為嚴格控制集中性風險,實行相關業務時需對擔保客戶、時間、區域、產業、單戶擔保額度等,加以限額管控[5]。同時,加大與銀行的溝通協作和溝通力度,盡量杜絕某些銀行對擔保客戶進行“一刀切”式的抽貸或提前還貸等。進行自有資金投資的過程,為保證公司資產、負債流動保持協調的狀態,需要在滿足相關要求條件下,對債務狀況加以全面評估。如果加大自用固定資產投資,應結合以往的成本項目,調整當前的賬目情況。3.5財務管理工作的改進對策。由于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行業風險性較大,因此,在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擔保公司方面需要正確看待財務管理工作實施的必要性,在財務管理機制條件下,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明確經營業務中財務管理工作內容、存在的風險、儲備資金等標準。擔保公司可儲備足夠的風險資金,旨在發生風險時采用風險資金處理,做好相關的風險防范工作,杜絕存入保證金的挪用現象發生,嚴格履行保證金的專戶管理,根據國家監管部門要求,足額計提各項準備金,將風險降到最低點。同時,擔保公司還應極大對流動資金的管理力度,在經濟指導下,實行結果分析、不良率預測等工作,保證擔保公司獲得貨幣資產、貨幣資金的支持。此外,融資性擔保公司需對資產予以集中管理。3.6評價指標的改進對策。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結合自身具體情況,對財務管理工作予以分析,準確掌握公司運營狀況[6]。制定合理的評價指標,主要對負債經營、資產負債、固定資產等加以評價。經營結果的評價指標包括:利潤、凈資產利潤、成本投入等。風險控制評價指標涉及投資風險、擔保支出、擔保放大倍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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