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公報》創辦于1949年,由廣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治類省級期刊。欄目設置有:廣州市人民政府令、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部門文件。該雜志創刊以來所獲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是廣州市政府向社會發布政府各項決策、政策、公告和信息的重要渠道。主要目的是及時、準確地向公眾傳播廣州市政府的工作動態和決策信息,促進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內容主要包括市政府的公告、決策、政策、規劃、發展報告等重要信息,它們涉及廣州市政府在經濟、教育、環保、城市建設、文化、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各項工作。
雜志通過文字、圖表、照片等多種方式,全面客觀地記錄和報道各種政府活動,為廣大讀者提供詳實的政府信息和政策解讀。注重政府信息的公開透明,尊重市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雜志是一本負責任、權威的官方刊物,旨在向公眾傳達廣州市政府的決策與政策信息,促進政府與市民之間的交流與互動。通過提供準確、全面的政府信息,雜志為廣大市民了解政府工作提供便利,助力廣州市的發展和建設。
1.征稿范圍:我們接受各類與廣州市相關的文章,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論文、調研報告、專家觀點、政府政策解讀、社情民意反映、市民來信等。
2.主題要求:征稿的內容應與廣州市的經濟、社會、文化、環保、教育、科技、城市建設等方面相關。特別是政府工作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熱點問題和關切點,更是我們希望獲得的投稿。
3.內容規范:投稿應具有一定的學術性、實用性和可讀性,內容應當客觀、準確、有價值,遵循事實真實、言之有據的原則。對于非原創內容,需注明出處并尊重知識產權。
4.審稿流程:我們將對投稿進行審核和評估,并選擇與雜志主題相符合、質量優秀的稿件進行發表。編輯部將盡快與投稿者進行聯絡,有時可能需要對稿件進行適度的修改和潤色。
5.刊發的稿件,將由編輯部統一報送上述期刊網和數據庫,如作者不同意,請另投它刊或作特別聲明。
6.參考文獻:本著“最新、重要、必要”的原則列出相關文獻,文獻應是正式出版物,未正式發表的資料不能作為文獻引用。
7.題名以不超過20個字為宜。題名應該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字符、代號和公式等。另外,如果為系列論文、題名語意未盡,可用副題名補充說明論文中特定內容。
8.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9.投稿以電子版為宜,主題請注明投稿和題目,并注明真實姓名、筆名、聯系電話及地址等個人信息,以便寄送樣刊,并隨時取得聯系。
10.摘要應是文中主要觀點、內容的摘錄,應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過200字,中文摘要排在作者署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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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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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一本省級期刊,是由廣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一本政治類期刊。國內刊號:44-1712/D,國際刊號:--。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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