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創辦于1990年,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治類省級期刊。欄目設置有:自治區政府文件、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文件、國務院文件、中央文件。該雜志創刊以來所獲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以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報道自治區的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科技、環境保護等各個領域的發展為主要任務。內容豐富多樣,涉及政策解讀、工作匯報、重大活動報道、經濟數據發布、人文故事等多個方面,力求滿足不同讀者的需求和關注點。
雜志的特色之一是注重反映西藏自治區的特殊地域特點和民族特色。西藏作為一個多民族、多文化的自治區,雜志在報道中充分體現了藏族、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發展成果和文化成就,推廣民族團結和文化傳承。另一個特色是雜志注重提升讀者的參與性和互動性。雜志鼓勵讀者積極參與征文、投稿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同時,雜志還定期組織讀者座談、線上互動等活動,與讀者進行深入交流,促進政府和民眾之間的溝通和聯系。承載著傳遞政府政策、宣傳地方形象、展示成果的使命。通過權威、客觀的報道和分析,該雜志力圖提供給讀者一個全面了解西藏自治區的窗口,加深人們對西藏地區的認識,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穩定。
1.稿件應具有權威性和指導性,能夠體現西藏自治區政府的重要決策和政策,反映西藏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成果。
2.稿件應具有創新性和前瞻性,能夠對現有的理論和實踐進行深入分析和總結,提出新的觀點和思路。
3.自收稿之日起,三個月內作者如未收到用稿通知,文章可自行處理。本刊不對未采用稿件提出意見,敬請諒解。
4.請特別注意:著錄參考文獻出處時,期刊引文須注明的是引文所在具體頁碼,而非該文獻在期刊中的起訖頁碼;報紙引文必須在日期之后注明文獻所在的版次。
5.文章的正文標題、表格、圖形、公式須分別連續編號,腳注每頁單獨編號。大標題居中,編號用一、二、三;小標題左齊,編號用(一)、(二)、(三);其他用阿拉伯數字。
6.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7.作者簡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號(“〔〕”)內,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與職稱、學歷或學位、主要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等。
8.來稿請給出按照四要素(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原則組織的摘要,一般在300 字左右,同時提出3 ~ 8個關鍵詞。
9.圖中外文字母用斜體,單位符號應為正體。框圖中英文字母用正體。圖中法定計量單位用符號標出,不用單位中的中文名稱。
10.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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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趙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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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一本省級期刊,是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一本政治類期刊。國內刊號:54-1059/D,國際刊號:--。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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