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維修質量監管論文

時間:2022-05-07 10:54:24

導語:農機維修質量監管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機維修質量監管論文

1云南省農機化質量監督工作現狀

1.1農機質量投訴監督

1)農機質量投訴監督體系。2002年起全省農機管理系統共設立了省級農機產品質量投訴機構1個,州(市)級農機產品質量投訴機構16個,縣級農機產品質量投訴機構129個。初步建立起了省、市、縣三級農機質量投訴監督網絡,形成了相對完善的農機質量投訴體系。

2)農機產品質量投訴情況。2005-2013年全省各投訴監督機構共接收農機用戶質量投訴199件,受理198件,結案198件,結案率100%。其中受理拖拉機投訴125件,占總投訴量的62.1%;農機具50件,占總投訴案件的25.3%;聯合收割機15件,占總投訴案件的7.6%;柴油機8件,占總投訴案件的4%。2005-2013年,我省未發生補貼機具質量重大事故和群體投訴案件。

1.2補貼機具質量保障督導

2009-2013年,省農業廳對16家本省農機生產企業開展了補貼機具質量保障督導工作,涉及動力機械、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六大類農業機械。質量保障督導采取召開座談會、走訪用戶、現場查看生產企業等方式,對農機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及執行情況、企業質量承諾的兌現情況、企業售后服務情況以及補貼機具的推廣鑒定情況和使用中存在的質量問題等方面進行現場檢查和考核評價。通過質量保障督導,促進了我省農機生產企業進一步完善質量管理體系,提高產品質量。

1.3農機質量調查

2006-2013年,全省開展了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手扶拖拉機、微耕機、茶葉機械、水泵、噴灌機、水稻插秧機、半喂入聯合收割機等補貼機具的質量調查,質量調查以產品價格、產品質量、作業質量、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為重點內容,采取入戶調查的方式,由用戶填寫農機產品質量調查表。通過質量調查,掌握了產品的整體質量狀況和行業發展動向,為我省農機化快速、穩定和持續發展提供較準確的管理和決策依據;促進企業改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減輕了農民負擔,保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達到了增收的目的。通過質量調查可以看出我省農民對補貼機具質量狀況反映較好,對服務質量總體滿意。

1.4農機重點檢查

從2005年我省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以來,省農業廳每年組織開展全省農機綜合檢查工作,農機綜合檢查工作以各縣自查為主,省農業廳對部分州(市)、縣(市、區)進行重點抽查,綜合檢查以補貼機具質量作為檢查的重點內容,從受益人情況調查、實施情況調查、補貼農機產品質量和投訴情況調查等多個方面進行檢查和督導。

1.5農機推廣鑒定

截至2013年,全省有64家農機生產企業生產的238個農機產品通過了適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檢測,獲得了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其中耕整地機械80個、種植施肥機械11個、田間管理機械16個、收獲機械2個、收獲后處理機械40個、農產品初加工機械15個、農用搬運機械6個、排灌機械23個、畜牧水產養殖機械8個、動力機械26個、其他機械11個。農機推廣鑒定工作的正常開展,為我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選購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提供了信息。

1.6農機支持推廣目錄

2013年,省農業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發改委根據促進我省農業結構調整、保護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推廣農業新技術與加快農機具更新的原則,確定、公布了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共有11大類379個產品進入目錄。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結合了我省農業生產和農機化發展的需要,是對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的補充,一批為烤煙、咖啡、茶葉、橡膠、蔬菜等高原特色經濟作物生產服務的農機產品進入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提高了農民的購機熱情,使我省特色經濟作物生產的機械化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

1.7農機維修質量監管

為加強我省農機維修管理規范化建設,推進農機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提高農機維修人員素質和技能水平,省農業廳積極組織農機維修服務,規范農機維修市場,開展農機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截至2013年,全省共發放綜合一級、綜合二級、綜合三級和專項維修點《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3096本。完成農機修理工、拖拉機駕駛員、農機操作工等8個工種4048人次初、中級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并報農業部有關部門審批,核發了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1.8農機質量報告

從2005年我省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以來,省農業廳每年組織相關單位編寫年度農機質量報告,報告從農業機械質量投訴監督管理工作情況,質量調查、重點檢查和質量保障督導等專項工作開展情況,農業機械維修質量工作情況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當前我省農機化質量狀況和各項工作的新特點、新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

2存在問題

2.1質量投訴監督機構不健全、投訴監督工作不規范

盡管全省各州(市)、縣(市、區)都相應成立了農機產品質量投訴分站,但是普遍存在機構不健全,沒有專項工作經費,大部分沒有專門辦公用房和辦公設備,投訴監督機構工作人員工作變動大,業務能力參差不齊,相關法律法規、農機專業知識匱乏、計算機應用水平不高等情況,有的投訴監督機構工作人員工作主動性不夠,責任心不強,不能及時報送農機質量投訴信息。

2.2部分農機產品質量較差

取得部、省級農機產品推廣鑒定證且由各級農機部門推廣的農機產品,其產品質量是可靠的。但廣大農民對農機產品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市場銷售的農機產品種類多,品牌繁雜,部分農機產品粗制濫造,材質差,構件薄,剛度不夠,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警示標志沒有或不符合規范。特別是一些小作坊生產的農機產品為了降低成本,采取用舊件拼裝,私自改裝,以劣代優,減少工藝工序,仿造名牌等方式,不顧產品質量,一味追求低價搶占市場,安全問題比較突出。

2.3部分農機產品適應性不強

由于農機企業創新能力較弱,產品性能和成套性差,導致我省大中型農機具與小型農機具相比,小型農機具偏多,大型農機具偏少,運輸機械過多,田間作業機械少,動力機械與配套農機具的配套比例低,不能發揮機械的全部效益,影響了農機化整體水平的提高。

2.4農機維修網點維修質量不高

農機維修網點點多面廣,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維修點的零配件進貨渠道也是五花八門,質量難以控制。究其原因,一是維修網點多部門管理。我省農機專修點不多,絕大部分農機維修點是兼修點,主要修理汽車,同時兼修農機,而且絕大多數維修點都取得了交通部門發放的《汽車維修技術合格證》,農機部門很難對這些網點進行證照管理。二是維修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證出多門。維修從業人員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有的是汽車修理工,有的是《電焊工》,農機部門對修理人員培訓鑒定的難度較大。

2.5農機產品售后服務不完善

根據《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農機銷售者要對農機產品質量負責,但在現實生活中,生產廠家與銷售企業互相推諉,售后服務差,水平低,致使農民購買農機需要“三包”時得不到應有的服務與補償。售后跟蹤服務和零配件供應不夠及時;存在拖延、搪塞和服務不到位的現象;主機和配套發動機企業“三包”服務人員存在互相推諉扯皮現象;“三包”期外配件不易購買,配件價格高的現象時有發生。

2.6農機消費者維權意識淡薄

我省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落后,農民的農機購買能力比較低,在購買農機過程中大多以價廉為首選,這種消費意識與行為為假冒偽劣產品提供了“溫床”。加上農機用戶對農機產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以及適用范圍不了解,也弄不清生產銷售單位的情況,對整個農機市場產品無法做比較。更突出的是,農民的維權意識差。法律意識淡薄,是制約農機投訴少的原因之一。國家雖先后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全省也相繼成立了農機產品質量投訴分站,但農機用戶法律知識有限,甚至很多農機用戶有嫌投訴麻煩、自認倒霉的思想,有些用戶等到想通維護自我權益時,又錯過了投訴期限或找不到原始證據。

3發展對策

3.1健全完善農機質量投訴監督機構

健全完善我省農機質量投訴監督體系是加強農機質量監督工作的關鍵環節,沒有體系的支持,投訴監督信息不可能及時全面地收集匯總上報,也難以進行準確的農機質量分析,定期質量信息、引導市場的工作目標就無法實現。要結合我省農機產品特點、農業生產要求和農機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工作,做到“四有”—有機構、有人員、有制度、有經費,使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工作更好地服務于農業機械化中心工作。

3.2加強對投訴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加強對投訴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從投訴業務程序、法律法規知識、投訴案件處理方法、信息化應用系統使用等方面開展業務能力培訓,不斷提高農機質量投訴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通過培訓使工作人員成為農機相關法律法規的專家,更好地開展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工作,切實維護農機用戶的合法權益。

3.3加快完善標準體系

加強完善農業機械化標準體系建設,是提升農業機械產品質量、作業質量、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迫切需要。由于農業機械化標準工作起步晚、投入不足、基礎性研究薄弱等原因,導致農業機械化標準協調配套性不強,有些領域、環節的標準尚屬空白,不能滿足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需要。我省要充分發揮農機科研、鑒定、推廣、監理部門在農業機械化標準體系建設中的骨干作用,加快地方農業機械化標準的制定和完善,逐步構建以國家標準為龍頭、農業行業標準為主體、地方標準為支撐的農業機械化標準體系,滿足農業機械化生產、服務和管理需求,促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

3.4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引導農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我省農機用戶在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方面明顯滯后于我省農機化事業發展。大多數農機用戶對于《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了解不夠,有的農機用戶甚至不知道購買的農業機械在“三包”期內可以享受免費的“三包”服務。因此利用農機用戶購置農機、2.15活動等時機適時向廣大農機用戶開展普法宣傳,提高農民的質量意識和維權意識,在出現農機產品質量糾紛和人身傷害事故時,能夠及時到有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5規范農機生產銷售、作業、維修服務

樹立一批農機生產、銷售企業品牌。引導我省農機生產銷售企業不斷提高素質,整合資源、更新設備、完善工藝,加強技術更新力度,執行國家及其他標準,努力提高產品質量,走良性循環的發展道路。重點扶持一批產品質量好、產銷量大、市場信譽好的企業和廠家,結合我省農業發展情況,從政策、技術和管理上加以“幫、促、管”,發揮龍頭作用,促進農機產品的開發和改進,從而帶動我省農機產品質量水平的提升。

作者:蔡仲明李曉凌單位: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