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衍生品風險監管

時間:2022-12-25 0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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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衍生品風險監管

一、我國銀行金融衍生品的發展狀況

2008年,由住房貸款抵押證券衍生品引發的金融危機席卷了全球各地。衍生品從最初的風險規避工具到現在金融危機的引發者,其中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我國處于這個特定的國際金融形勢之下,銀行衍生品的發展即受到國際金融環境的影響,同時也具有自身的發展特征。金融危機不僅給我國銀行衍生品的發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戰,而且提供了一個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

從我國銀行發展金融衍生品的必要性考慮,主要有銀行自身發展的需要和客戶的金融服務需求。其中,銀行自身發展的需要包括規避風險的需要、轉移贏利點、增強市場競爭力等。在中國衍生品市場不斷發展、完善的同時,投資者對衍生品業務的需求也不斷擴大。投資者的需求主要分為兩類:來自機構投資者的需求和來自個人投資者的需求。

二、我國銀行金融衍生品風險的內部控制

在國際金融危機這個特定背景下,通過對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管理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不難發現,解決現存問題的關鍵是銀行衍生品的內部控制的改進。

我國銀行衍生品的內部控制關鍵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是風險控制的關鍵。現在衍生品業務起步較早的國家,已經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風險內部控制體系。這套體系中不乏有我國銀行借鑒的地方,但我國銀行的組織結構、崗位設置、業務范圍等都與國外銀行存在著極大的差異。如果不假思索,直接把國外完備的內部控制體系,照搬過來,非但不能控制風險,反而會不利于風險控制的實施。各大銀行應該先結合自身現有衍生品品種、高級管理層的衍生品業務知識、特定環境,設定適合自己的一套內部控制制度。

其次,內部控制制度衍生品的創新,而不斷更新是風險控制的準則。對銀行而言,金融衍生品可謂日新月異。相應的,衍生品對內部控制的要求也是不斷變化的。衍生品需要一套可隨著衍生品的不斷變化而更新的內部控制體系。高級管理層應該在銀行衍生品風險有充分認識的基礎上,設計出一個動態循環的內部控制體系。

最后,考慮到內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為風險控制的障礙。在設計內部控制制度時,要避免內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為風險控制的障礙。內部控制會有幾個固有局限會限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內部控制設計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這幾個因素,盡量避免局限性給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帶來障礙。

三、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

目前,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還不完善,還存在著眾多問題。要為銀行衍生品市場的發展提供一個高效的外部監管機制。要從外部監管的關鍵點和具體對策兩方面著手。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關鍵點:

首先,要確立外部監管安全和效率并重的外部監管目標。

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安全只有在整個銀行體系效率提高的基礎上才能長久實現。因此,要確立衍生品風險監管安全與衍生品市場發展效率并重的金融監管目標,從而確保銀行衍生品業務在有效的外部監管下,高效發展;建立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促進銀行衍生品市場的規范;構造衍生品創新與衍生品監管良性互動機制,建立透明、公開的創新監管規則和程序。

其次,要加強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的部門協作。

在實行以銀監會為主的統一的監管模式下要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加強溝通與交流。因為衍生品業務不僅是在銀行范圍內,更是在證券、保險等都有很大的市場。所以可以考慮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的獨立監管之上建立總體協調監管機制,為實現集中監管奠定基礎。從長遠看,建立一個綜合金融管理、統一制定協調政策和監管標準的衍生品監管委員會,還是必要的。

再次,促進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臺。

為了減少信息不對稱現象,確保各監管機構之間有效協作,中國銀監會要在提高信息供給的充分性、準確性、規范性制度安排方面做出協調統一。如建立統一的會計體系或制度,保證信息的準確性;規范市場中介機構發展,保證信息的客觀性;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增強金融機構的經營透明度,保證監管部門及時發現問題,防患于未然;完善監管信息系統,在條件成熟時建立監管信息中心,專門從事監管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公布等,保證信息共享的穩定性,提高金融監管效率。

最后,客戶監管中以機構客戶監管為主要監管對象。

目前,我國銀行衍生品機構投資者普遍存在著內部專業人員不足、境外金融機構轉移風險大、風險提示透明度低等問題。因此,外部監管的力度應主要面向機構投資者。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外部監管中應進一步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責任和義務,規定衍生品交易中的透明度,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非自主營銷和背對背交易。

縱觀國際衍生品外部監管歷史,同時結合國際金融危機的經驗教訓,本文結合我國實情和銀行現狀提出了從兩個方面對我國銀行衍生品外部監管提出了具體的對策。

第一,建立統一的外部監管模式。我國銀行衍生品的外部監管現在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分層監管所帶來的監管無序和混亂。因此建立統一的外部監管模式,是加強外部監管的首要選擇。在一個統一的金融監管模式內,由專業分工的管理專家和相應的管理程序對金融機構的不同業務進行金融監管。統一的監管模式可以提高管理的協調性,及時處理管理中的盲點,容易判斷金融機構資產組合總體風險。

第二,加強國際監管合作。當前,國際上已經就建立全球性和區域性的國際金融風險管理體系問題達成共識。我國加入WTO,外資金融機構涌入中國,國際游資流動性加大。在全球范圍內有效防范控制金融風險,要求各國監管當局開展有效的雙邊和多邊合作,進行經常性的交流與磋商,完善信息交流平臺,建立國際間金融監管體系。建立對國際短期資本流動進行監測管理的機制。通過國際合作和經驗、技術借鑒,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使我國金融業在融入金融全球化進程中,降低金融風險,確保金融秩序的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