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能力探討論文

時間:2022-07-18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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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能力探討論文

摘要:我國作為轉型時期的發展中國家,商業銀行的發展仍不規范,抗風險能力較弱。按照國際銀行風險管理的理念和經驗,結合我國商業銀行的特點和要求,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關鍵要在銀行內部采取有效的途徑和方法,同時,圍繞風險管理的文化、體系、技術等方面也要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關鍵詞: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巴塞爾資本協議

隨著全球金融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商業銀行面臨的經營風險日益復雜。2003年5月,中國銀監會公布了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概述(即BaselII第三稿)。新協議以最低資本要求、監管檢查和市場約束三大支柱取代了舊協議的單一資本充足率要求,而且最低資本要求中不僅包括原來的信用風險和加權風險資產,還包括對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量化。就中國銀行業目前的風險管理水平而言,與國際大銀行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是未來幾年銀行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新巴塞爾資本協議》關于風險管理的新理念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闡述的不僅僅是最低資本金要求、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三大支柱,其內容遠比我們一般意義上所歸納的三大支柱要豐富得多。《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核心是風險管理,它從不同角度闡述了關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理念。

(一)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的核心功能。傳統上,我們認為商業銀行是以追逐利潤為目的的金融企業,核心功能是向社會提供信用中介、金融服務,是典型意義上的間接融資的金融機構。由于來自外部、內部的壓力,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理念不斷創新,其業務已不再局限于信用中介,而是多元的綜合的業務。因此,商業銀行的定位也出現了新的變化,其核心功能不是簡單的信用中介、金融服務,而是風險管理,換句話說,商業銀行的核心功能、基本任務是管理風險。

(二)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全面風險管理。隨著商業銀行生存、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變化,特別是利率市場化以來,以利率風險為主要風險的市場風險成為商業銀行在新形勢下面臨的新的、重要的風險,使商業銀行對風險有了新的認識,管理有了新的發展。《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指出,商業銀行面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全面風險管理。

(三)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認為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對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的重要性是這樣描述的,“對風險的判斷和資本充足率的考核僅考察銀行是否符合最低資本要求是遠遠不夠的。因此,新協議提出的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突出了銀行和監管當局都應提高風險評估的能力。毫無疑問,任何形式的資本充足率框架,包括更具前瞻性的新協議,在一定程度上都落后于復雜程度化高銀行不斷變化的風險輪廓,特別考慮到這些銀行充分利用新出現的各種業務機遇。因此,這就需要監管當局對第二支柱給予充分的重視。”

(四)建模是風險計量的基本方法。盡管風險是否能夠通過模型計量精確計算存在爭議,但從理論上看,商業銀行通過符合監管當局要求的內部模型計量的風險敏感性強,資本消耗小。

二、我國銀行業風險管理的現狀

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起步相對較晚,風險管理理念和風險防范意識與西方商業銀行相比還有許多不足與問題。

(一)過分追求業務指標,忽視風險管理。由于我國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開展較為緩慢,市場成熟度低,業務種類不夠豐富,這使得眾多商業銀行不得不將利潤的增長點更多地放在貸款業務上。與此同時,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和企業對銀行資金的旺盛需求使得銀行信貸擴張。另外由于市場競爭激烈,一些基層銀行領導經營指導思想有偏差,重貸款客戶的開發,輕貸款質量的管理,不嚴格執行信貸管理規章制度,導致降低標準發放貸款,形成信貸風險。

(二)尚未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體系。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工作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對資產風險的重組、轉化、清收、處置等事后管理上,而對風險資產的事前、事中的防范控制做得不夠。各個業務部門對各自業務的風險狀況分頭管理,缺乏統一的管理目標和風險信息溝通;風險管理部門對于分散在各個部門的風險管理并未起到檢查和督導作用。不良貸款邊清邊冒的問題比較突出。

(三)風險識別和管理手段落后,缺乏事前風險防范預警機制。國外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方法上,注重運用數理統計模型、金融工程等先進方法,達到了對風險管理全過程的全面監督和控制。而我國商業銀行長期以來,在風險管理方面比較重視定性分析,缺少必要的量化分析,導致在對風險識別、度量等方面不精確,對于早期風險的防范仍存在較大缺陷。

(四)風險管理工具及技術方面有較大的差距。目前,國際金融市場上,一方面各種金融衍生工具層出不窮,金融創新業務在銀行業務中占據著越來越大的比重;另一方面,金融風險與市場不確定性不斷增強,銀行風險管理日趨復雜。然而,國內商業銀行在金融產品創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遠遠落在了西方國家之后。國外很多風險管理工具和理念至今尚未在國內銀行業風險管理過程中發揮作用。

(五)內控管理機制不完善,風險責任不明晰,風險管理執行力度較弱。我國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還不能完全適應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需要,不能適應銀行審慎經營和銀行業監管的需要。銀行內部缺乏一個統一完整的內部控制法規度及操作規則,不少制度規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現象。我國國內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長期居高不下的一個原因就是缺乏嚴格、有效的內控管理,審貸分離不夠嚴格,風險責任不明晰。另外銀行會計、儲蓄、出納、信用證、承兌貼現等這些業務的操作環節內控管理不到位,執行制度不力等問題促使這些業務崗位的案件呈現出高發勢頭。

(六)獎罰激勵機制不完善,忽視風險管理要求。國內商業銀行普遍實行以提高市場占有率為導向的經營戰略,追求客戶數量和業務規模的增長,相應地基層機構對業務經營指標的考核存在重存貸款總量、輕質量效益的傾向,加上責任追究制度不落實,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及造成不良貸款的責任人,處罰不及時且偏于寬松,達不到懲罰的目的,導致約束制度虛化,形成風險。

(七)風險管理人才基礎比較薄弱,風險管理專業人員缺乏,對市場風險識別、監測和控制的專業化能力有待提高。雖然有些商業銀行外購了市場風險計量模型和監控系統,但由于缺乏有洞察力、判斷力和掌握先進經營管理知識、精通風險管理理論和風險計量技術的專業人才,使得所引進的先進的市場風險計量模型和監控系統未能發揮預期的作用。同時,我國還沒有形成職業化的風險管理人才隊伍。

三、提高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能力的對策

我國作為轉型時期的發展中國家,以及我國宏觀經濟體制的特殊性和國內風險管理理論研究及其應用的滯后,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仍不規范,抗風險能力較弱。按照國際銀行風險管理的理念和經驗,結合我國商業銀行的特點和要求,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關鍵要在銀行內部采取有效的途徑和方法,同時,圍繞風險管理的文化、體系、技術等方面也要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一)吸收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

。要求不但重視對傳統的信用風險的管理,而且要全面考慮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因素的管理,并逐步應用于信貸決策、資本配置、經營績效考核等業務管理的全過程。銀行不能一味追求資產規模擴張和短期盈利增加,而需要將各種風險價值計算在內,將當期收益扣除經計量的預期損失,據以推測各種收益率,促進長期持續盈利能力的增強。

(二)健全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實現全方位、全過程的風險管理。當前國內商業銀行要建立符合自身戰略定位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逐步形成由銀行董事會及其高級經理直接領導的,以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為中心,與各個業務部門緊密聯系的內部風險管理系統。董事會作為全行風險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對風險管理的整體戰略決策,對銀行風險管理負有最終責任、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實行垂直領導,具體實施對本行風險的全面管理,推動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在執行層面上要改變以前商業銀行內部條條框框的行政管理模式,實現以業務流程為中心的管理體制,業務部門也要逐步設立單獨的風險管理崗位,從業務風險產生的源頭進行有效控制,各部門業務主管和業務經理對其業務風險負責,使風險管理橫向延伸,縱向管理,實現管理過程的扁平化。與此同時國內商業銀行應積極借鑒國際大銀行的組織模式與運作經驗,加快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建立權利、責任、利益邊界明晰的組織架構和運行規范,管理科學,內控嚴密,運轉高效的經營機制和管理體制,加快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轉換,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和內部控制水平。

(三)提高風險計量水平,增強風險監測和防范能力。《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在提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基礎上,紿出了計量三大風險的方法。《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計量三大風險共設計了8種方法,除信用風險的標準法外,其他7種方法均建立在模型設計的基礎上。這反映出通過建立數學模型計量風險是《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提出的新要求,因此,要重視計量方法的引入和使用。我國商業銀行要緊跟國際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步伐,引入先進的風險管理計量方法。一是要從觀念上充分認識商業銀行使用計量方法對風險進行管理的意義,這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理念的轉變。二是研究能夠準確計量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的方法。在爭取巴塞爾委員會支持的基礎上,充分掌握《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思想的前提下,設計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計量模型,然后積累數據,對計量模型進行測試,修正后確定三大風險的計量模型,并且在我國商業銀行中推廣,全面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議》。

(四)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標,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可持續發展。考核指標的制定要全面考慮是否符合實際,是否有利于銀行的長遠經營目標,不能誤導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商業銀行作為企業,經營業績和經營規模當然是十分重要的,但作為決策層絕不應過于強調某一方面的重要性,不能讓利潤或經營規模掩蓋一切,否則可能對管理層和經營層傳達錯誤信息,以增加風險為代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壞內控環境。要減少考核指標制定過程中的主觀性在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起以利潤、不良資產控制為主,業務規模為輔的考核指標體系,實現商業銀行效益和可持續發展的綜合平衡,最終實現長期利潤最大化。

(五)加強信息化建設,積極引進或開發操作風險管理系統。積極引進或開發基于操作風險管理系統是提高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盡管目前國際上關于操作風險的計量方法并不成熟,但許多銀行、咨詢公司和專業軟件公司還是推出了一些操作風險管理系統,較常見的有摩根大通的Horizon系統、Algo公司的OpVantage系統、Comit公司的OpRiskSuite系統、SAS公司的操作風險管理系統等。引進這些管理系統需要注意系統設計是否符合銀行自身的業務特點,系統所采用模型技術的權威性、可驗證性以及可擴展性等。另外,各銀行也可通過外包或聘請咨詢公司等方式,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量身定做操作風險管理系統。但無論采用何種方式,都需要始終樹立全面風險管理的思想,充分考慮操作風險管理與市場風險管理、信用風險管理之間的關系,注意各種風險管理系統的整合性。

(六)提高風險管理專業人員業務素質,形成職業化的風險管理人才隊伍。首先,加強風險管理專業人員對國外先進的風險管理理論和方法的學習和研究。其次,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保證能充分調動風險管理專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既要有嚴密的獎罰制度,又要注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同時,要積極引進高素質人才,努力提升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