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播研討論文

時間:2022-11-19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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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研討論文

[摘要]:隨著傳播學的發展,新聞學與傳播學以及相應的新聞教育與傳播教育之間出現了某種程度的緊張,先后產生了不同乃至對立的看法:或主張新聞學吸取傳播學來完善自身,或倡導用傳播學來取代新聞學,或批評傳播學統治了新聞教育。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分歧,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對新聞學與傳播學的異同缺乏深入的體認。本文在回顧有關討論演進軌跡的基礎上,從研究對象或研究領域、研究層面或學理層面、學術立場或學術取向、研究方法等方面,深入辨析了新聞學與傳播學(主要是大眾傳播學)的異質性與關聯性。由于新聞學與傳播學之間的異質性與關聯性相互交織,我們應當更加理性地審視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促進彼此間的互動與吸取,使其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從而使新聞學與傳播學獲得更大的發展,不必人為軒輊,制造“你死我活”的無謂爭論。

[關鍵詞]:新聞學傳播學學科關系

一、討論新聞學與傳播學之關系的歷史回顧

自1978年開始引進、介紹西方傳播學以來,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就逐漸呈現在國人的學術視域中。這是因為,要闡述什么是傳播學,就牽涉到與新聞學的關系。譬如,早在80年代中期,就有研究者斷言:“傳播學重視理論研究,而新聞學重視業務研究;傳播學以‘學理’為重點,新聞學以‘術’為重點。”[1]顯然,這樣的比較已涉及到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問題。

進入90年代,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成為學界關注和討論的學科建設問題。1992年,王澤華在《新聞學和傳播學之比較》一文中比較了新聞學與傳播學的異同,提出“新聞學是大眾傳播學的不同層次和分支,但傳播學又不能代替新聞學。”[2]從此,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特別是傳播學能否取代新聞學,就逐漸成為人們關注的問題。

1996年,喻權域《關于新聞學與傳播學的調研隨記》寫道:1995年6月在成都出席第四次全國傳播學研討會期間,作者利用會議空隙“與來自各大學新聞系、新聞研究所和報社、電臺、電視臺的學者專家,就新聞學與傳播學的問題,交換了意見。”結果,“接觸過的所有學者專家,幾乎一致認為:不能用傳播學取代新聞學。”[3]作者就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開展調研,且強調“不能用傳播學取代新聞學”,顯然包含了一個前提性問題,那就是學界已經出現了“用傳播學取代新聞學”的觀點。

檢索有關文獻,不難發現90年代中期確有一些學者提出了這樣的看法。1994年,明安香在《新聞學向傳播學的歷史性發展》一文中寫道,隨著傳播媒介的迅猛發展,“‘新聞學’這一傳統概念和術語同其所研究的眾多媒介對象、龐雜的傳播實踐相比,就像恐龍蛋同其破殼而出迅速為龐然大物的恐龍一樣,極不相襯、極不適應。”因此,“當前世界上新聞學正在向傳播學發展”,這是一種“歷史性趨勢”。而“我國的新聞傳播事業已確定無疑進入了大眾傳播階段。為了適應國內外形勢的發展,我國新聞學研究及時轉入到以傳播學、大眾傳播學為主的研究,已經勢在必行。”[4]盡管明安香沒用“取代”一詞,但文章內容特別是結論確乎有“以傳播學取代新聞學”的意味。1995年,邵培仁在《新聞傳播學》一書中則明確提出:傳統新聞學“正一步一步地走向衰老,即將成為‘一門絕望的學問’”,“給新聞學植入新的基因,注入新的血液,引進新的方法,是新聞學獲得新生的唯一出路”[5]。因此,“用新聞傳播學取代新聞學,再以傳播學替換新聞傳播學,這實在是社會的需要,時代的趨勢,歷史的必然,并不以那個人的意志為轉移,也沒有任何力量能夠左右它、阻擋它。”[6]其后,邵培仁在一篇論文中又重申:“用‘新聞傳播’取代‘新聞報道’、用新聞傳播學取代新聞學乃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7]邵培仁的說法是“用新聞傳播學取代新聞學”,不過他又說“再以傳播學替換新聞傳播學”,將其觀點概括為“用傳播學取代新聞學”,似乎不成問題。與邵培仁的主觀設想不同,裘正義則從事實上判定傳播學已開始取代新聞學。他在一次研討會上說:“學科的發展即意味著否定。傳播學通過自身的研究已部分地取代了新聞學。”[8]

正是由于出現了“用傳播學取代新聞學”的議論,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在1996年引起學界高度重視。李啟在《試論傳播學與新聞學的定位》中作了專門探討,認為“大眾傳播學、傳播學和新聞學都是獨立的學科,它們在研究的重點(對象)和研究方法上都有所不同,提供的知識和理論也不同,因而相互之間不可能取代。”“傳播學同新聞學的關系,可以定位為傳播學是一門同新聞學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科學。”[9]1996年5月8日,《新聞大學》編輯部邀請復旦大學新聞學院部分師生與上海外國語大學新聞系教師,就“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舉行專題研討會。“會議在對新聞學與傳播學的研究作了一番簡單回顧的基礎上,分析了新聞學與傳播學的區別,著重探討了傳播學會不會取代新聞學,并預測中國新聞學發展的前景,就如何發展有中國特色的傳播學提出建議。”不過,對于“傳播學會不會取代新聞學”,會議“沒有得出統一的結論性意見,但是,從中大家都感覺到傳統新聞學教學與研究的困境,更看到傳播學在我國已站住了腳跟。”[10]

由于“傳播學會不會取代新聞學”這個問題懸而未決,學界在如何對待傳播學的問題上先后產生了對立的看法。一種是倡導主張借鑒、吸取傳播學來改革、發展傳統新聞學;一種則是強烈批評傳播學對新聞學的“侵占”乃至“一統”天下。

1998年,李良榮、李曉林在《新聞學需要轉向大眾傳播學》一文中提出:“新聞學轉向大眾傳播學不單是一個理論的問題,更是一個實踐的問題。”“新聞學的發展與借鑒大眾傳播學的要求愈來愈緊迫”,“借鑒大眾傳播學的優秀成果是新聞學的當務之急。”對于“新聞學需要吸收大眾傳播學哪些內容”來“為己所用”,文章說:“首先,新聞學需要吸收大眾傳播學的核心內容受眾理論”;“其次,新聞學需要吸收大眾傳播學的效果理論”;“最后,新聞學需要吸收大眾傳播學中有關媒介經營理論”。[11]從字面上看,“新聞學轉向大眾傳播學”這一表述很容易被解讀為“用傳播學取代新聞學”。然而,作者的本意是吸取大眾傳播學的有關理論來改革和發展傳統新聞學。應當說,這種思路是從80年代中期以來就有的一種主流思路。正如吳廷俊所說:“1984年至1988年,中國傳播學出現一次高潮。‘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導入西方傳播學,吸取傳播學中的合理內核,改造中國傳統新聞學,這是當時大多數研究傳播學人士的想法。”[12]

2001年,李希光在一篇文章中慷慨激昂地發問:“新聞學教育是培養埃德加·斯諾還是培養施拉姆?是培養一個健全的民主法治社會所需要的思想家和輿論監督者還是培養象牙塔里的傳播理論家?……”李希光認為,隨著傳播學的發展,“新聞學的前途不是掌握在新聞學專家和學者的手中,而是掌握在傳播理論家手中,其結果是用理論傳播學抹殺新聞學的特點和價值,使新聞學枯萎下去”;而“用傳播學那種經院式的教育模式一統新聞傳播院系,將會影響新聞院系與主流媒體業界的關系”。“但是今天,不幸的是,新聞傳播學教育正在掉進傳播學的理論陷阱里”。[13]李希光的這些批評,點燃了新世紀以來國內學界“聲討”傳播學的炮火。后來有論者呼應說:“傳播學成為了近幾年來新聞界最為時尚的新聞術語,以至于一些年輕的新聞理論工作者斷言道:未來的新聞將是傳播學取代新聞學。這種新聞學消失論乃至于成為了一種時髦,在許多人的嘴里傳播著。”“在這樣的學術理念下,新聞學漸漸模糊著自己的本質,甚至有被傳播學所取代的趨勢。”[14]

有學者認為,李希光的文章“失之偏頗”,“但問題卻很尖銳,可惜沒有形成討論”[15]。其實,回應是有的,不過沒有指名道姓。2002年,張駿德發表《簡論中國傳播學與新聞學關系》一文,認為傳播學的引進“對中國的學科建設尤其是中國的新聞改革”產生了“兩大方面的積極影響:一是促進了中國新聞觀念的更新與改革,推動了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的新聞改革”;“二是促進了新聞學的學科建設”。“因此,在新聞院系中設立傳播學課程很有必要。有人擔心,目前的新聞教育中出現了‘用傳播學統一新聞教育天下’的傾向,擔心‘用傳播學代替新聞學’會導致新聞教學的失敗。這實際是一種杞人憂天現象。目前教育界確實存在某種一哄而起辦傳播學系(專業)的泡沫現象,但這與用‘傳播學代替新聞學’是兩碼事。正規的新聞學教育仍堅持著它的傳統特色,而加進了傳播學教育的內容,更有利于新聞人才的全面發展。”[16]這些論述,顯然是針對李希光的。

如果說1996年前后出現的第一次討論主要是關注傳播學能否取代新聞學,那么2001年以后出現的第二次討論則聚焦傳播學是否支配了新聞教育,即事實上開始取代新聞學。因此,在第二次討論中不僅有以李希光為代表的一方在“討伐”傳播學“侵占”了新聞學的領地或“一統”了新聞學的天下,也有另一方的論者在感嘆傳播學教育尚未走出新聞學的陰影。湯曉羽認為,“傳播學與新聞學課程設置雷同,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現象。這種現象的淵源在于傳播學最初由新聞學界引入中國,之后中國的傳播學研究似乎總是受到傳統的新聞學研究帶來的思維模式的影響,甚至在課程設置上也跳不出新聞學的舊框框。傳播學的課程安排無非是一兩門傳播學基本理論之類的專業必修課,如傳播學概論等,再加上新聞學方面的專題研究課程,涵蓋新聞、廣播電視、出版等,名為傳播學,實際上還是新聞學范疇。”[17]

孰是孰非?難以簡單回答。上述爭論之所以反復出現,原因固然多種多樣,但不容忽視的是,人們對新聞學與傳播學各自的規定性還缺乏準確的把握,對其區別與聯系也缺乏深入的辨析。因此,學界較為普遍的看法是:必須弄清楚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或定位。張國良指出,“立足于中國,展望傳播學科的未來,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它的定位,包括它與新聞學科的關系。”[18]不少學者也強調:“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之爭,……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19],“在傳播學發展過程中,如何正確處理新興傳播學與傳統新聞學的關系”是一個重大問題[2],“無論是傳播學還是新聞學的發展,首要任務是搞清學科界限”[21]。

二、新聞學與傳播學的異質性與關聯性

搞清學科界限固然重要,但如果只強調這一點,難以避免片面性,辯證的方法是既弄清學科界限,又看到學科聯系。只有弄清新聞學與傳播學的異質性與關聯性,以及相關的我國新聞學教育與傳播學教育的現狀,才能科學地判斷上述兩次爭論的是是非非。

前已述及,《新聞大學》編輯部1996年曾專題研討“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但會議綜述表明,大多是即興發言,分析并不深入。倒是過去十多年間的幾篇專題論文,闡述還相對充分一些。這些文章主要有:《新聞學和傳播學之比較》(王澤華,1992)、《試論傳播學與新聞學關系的定位》(李啟,1996)、《新聞學需要轉向大眾傳播學》(李良榮、李曉林,1998)、《簡論中國傳播學與新聞學關系》(張駿德,2002)等。由于張駿德的文章論述傳播學與新聞學的區別是引用李良榮在“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研討會上的發言,李啟的文章側重介紹傳播學的研究領域,實際上只有王澤華和李良榮等的文章作了較為充分的論述。王澤華從研究視角、研究側重點、研究內容、研究范圍、學科屬性五個方面比較其區別,李良榮從學科背景、研究領域、主攻方向、研究方法、研究風格五個方面比較其差異。兩位學者的表述有所差異,有的名異而實同,如“研究視角”與“研究風格”,都是說新聞學著眼微觀而大眾傳播學側重宏觀,“研究側重點”與“主攻方向”也基本一致,“學科屬性”與“學科背景”也有一定關聯性。當然,各自的闡述有所不同。兩位學者也注意到新聞學與傳播學的聯系,但王澤華只說了一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李良榮則認為:新聞與信息是新聞學與傳播學“同胞式的研究內容”,新聞學與傳播學研究的大眾傳播媒介內容具有重疊性,新聞學的“讀者需要”理論與大眾傳播學中的受眾理論有著天然的聯系,因此,新聞學與大眾傳播學“有著不同程度的銜接”[22]。

現在回過頭來看,兩位學者對新聞學與傳播學異同的分析都是一種基于經驗觀察的描述,而且是以個人的觀察為依據的描述,難免主觀隨意,比較突出的問題是關鍵句與具體闡述之間時有不吻合或不準確的現象,顯得學理分析不足。更主要的問題還在于:當時國人所引介的傳播學主要是美國的主流傳播學,即傳播學的經驗學派,而傳播學的批判學派尚未得到充分介紹,論者對傳播學的理解局限于主流傳播學,幾乎沒有考慮到批判學派的傳播學,比較分析的片面性也就在所難免。在對傳播學有了更充分更全面更深入認識的今天,我們對新聞學與傳播學之異同的把握,理應更加科學而且準確。

應當承認,要科學而且準確地把握新聞學與傳播學的異同是有困難的,這是因為:傳播學到底是一門獨立學科還是一個研究領域,本身就有爭議。潘忠黨2003年在為《傳播·文化·社會》譯叢所作《總序》中指出:“雖然‘傳播學’在教育部認定的學科分類中被安放在了‘新聞傳播學’之下,但它的學科面貌仍然不甚清晰。即使在被認為是‘傳播學’發生的美國,它也是一片混沌。曾有學者力主‘傳播科學(communicationscience)’,但那也只是一家之言,表達涉及傳播現象的某一類研究,主要是由施拉姆整合前人的研究而建立的傳統。很多人,尤其是從事文化或批判研究的學者,繼承英國的文化研究、政經分析以及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傳統,更愿意將他們的工作稱為‘媒介研究(mediastudies)’;還有很多人,為了包括比‘媒介研究’更廣的范圍(比如語言的使用、修辭藝術、社會儀式、人際關系之建立等),索性就用‘傳播研究(communicationstudies)’。這不是刻意咬文嚼字,而是因為對傳播現象之研究涉及不同學科、不同取向,從事這類研究的學者各有側重,也各有所好。”潘忠黨表示,他“更傾向于使用‘傳播研究’”的表述,而且,“這一研究領域應全面開放,不必畫地為牢”。因為“大眾傳播研究是一個綜合研究領域(fieldofstudy),而尚不成為一個制度化了的獨立學科(discipline)[23]。潘氏之論,先獲我心,深為贊同。當然,國內學界也有比較中庸的看法:“大眾傳播學既是獨立學科,又是重要的研究領域。”[24]

為行文方便,姑且懸置傳播研究的學科性論爭,仍采用國人慣用的“傳播學”及“大眾傳播學”來與新聞學作比較,同時充分考慮傳播學的經驗學派與批判學派之間的異質性。本著這樣的立場,我認為新聞學與傳播學特別是與大眾傳播學的異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研究對象或研究領域的異同。這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媒介范圍的異同,一方面是媒介內容的異同。在媒介范圍方面,新聞學研究的是新聞媒介,主要是報紙、廣播、電視,也涉及新聞期刊,現今還有互聯網;傳播學研究的主要是大眾傳播媒介,即新聞媒介加上電影、書籍,新聞期刊也擴展為所有不同種類的期刊。在媒介內容方面,如果把大眾傳播媒介的內容概括為新聞、言論、知識、文藝(副刊)/文娛(節目)和廣告等五種主要的信息類型[25],那么,新聞學研究的是新聞與言論兩塊內容,而且主要是圍繞著新聞與言論之采訪、寫作、編輯、評論、攝制、出版等“新聞工作”來進行研究。大眾傳播學則研究包括新聞與言論在內的所有信息類型,而且是將其作為一種整體來加以研究。誠然,新聞、言論、知識、文藝(副刊)/文娛(節目)和廣告這些信息類型各不相同,如何作為整體來研究?要知道,大眾傳播學并不是一般地描述這些信息類型,而是從傳播過程切入,一方面是要研究這些不同信息類型的傳播活動所共有的傳播規律,這是主流傳播學的研究對象;另一方面是要研究這些不同信息類型的傳播過程所賴以進行的社會生產機制,以及傳播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問題,如色情、暴力對青少年所產生的影響等等,這是批判學派傳播學所關心的問題。

(2)研究層面或學理層面的異同。長時間以來,所謂“傳播學重視理論研究,而新聞學重視業務研究”,或者說“新聞學偏于‘術’研究,傳播學則偏于‘學’的研究”之類說法,已被固化為人們的“常識”。其實,這樣的理解并不準確。因為,這種比較忘記了傳播學也有其業務研究的應用學科——公共關系與廣告,只拿國人心目中作為概論性質的“大眾傳播學”來與新聞學相比。如果承認新聞、廣電、公關、廣告都是不同形態與質態的傳播活動,而且承認新聞學是研究新聞傳播規律,廣播電視學是研究廣播電視規律,公關學是研究公關活動規律,廣告學是研究廣告活動規律,那么就應當承認,大眾傳播學是研究包括新聞、廣電、公關、廣告在內的所有形態與質態所構成的傳播活動總體的規律。換言之,大眾傳播學的研究層面是基于新聞、廣電、公關、廣告之上的一般性傳播規律的整體性層面,因而其學理層面也就比新聞學的學理層面更加抽象,更加一般,也更富有理論的概括性和指導性。同時,我們也不應忘記傳播學的應用學科,比如公關、廣告的研究層面或學理層面,又處于大眾傳播學之下與新聞、廣電相類似的層面上。

(3)學術立場或學術取向的異同。這里,必須注意主流傳播學(傳播學經驗學派)與傳播學批判學派之間的原則性分歧。從新聞學與傳播學及其不同學派的產生可以看出,學術立場或學術取向的差異導致了新聞學與傳播學的本質性差異。傳統上,新聞學是為培養為公共利益服務的媒體人才而產生的,因此,新聞學研究與教育一方面注重職業技能的培訓,一方面注重專業理念或專業倫理的培養,也就是注重人文理想、人文精神的灌輸與養成。歸根結底,新聞學具有鮮明人文取向,是人文學科。美國主流傳播學則是為了滿足政治、軍事、企業等不同利益集團的需要而產生的,具體說,是為了探究媒體企業如何爭奪商業廣告、廣告主怎樣獲得理想的廣告效果、政治競選采取什么傳播策略、國家軍隊如何開展戰時宣傳等問題而出現的,從一開始就放棄價值理性,承認現行的傳播制度是合理的,只求工具理性,致力于尋找達成更佳傳播效果的方法與策略,從而成為直接服務于不同利益集團的經營管理工具。難怪有學者認為,“美國傳播學……本質……就是一個企業運作的理論。通過對社會學、心理學一些現象的縝密分析以求找到獲得最大傳播效果的方法,如果套用商業語言的話,就是如何投入最小的成本獲取最大的利潤。”[26]因此,美國主流傳播學具有鮮明的行為科學取向,是社會科學。而傳播學批判學派往往將傳播尤其是大眾傳播視為整個社會結構中的組成部分,著眼于從社會學、政治經濟學、文化研究乃至哲學的角度綜合探討傳播與社會的關系,著重研究傳播現象的階級性、歷史性與社會性,尤其重視對資本主義大眾傳播體制、傳媒文化工業、傳媒與權力等根本問題的批判性考察和深層分析,追求的是價值理性而不是工具理性,具有鮮明的人文取向,是人文學科。要注意的是,盡管傳播學批判學派與新聞學都具有人文取向,同屬人文學科,但兩者的學術立場仍然同中有異:傳播學批判學派是以批判的方式表達對人文理想的堅持,而新聞學僅僅是強調要正面傳授人文理想。相應地,兩者所關注的學術問題處于不同層次,新聞學偏重“術”而傳播學偏重“學”,可謂精神相通而層次有別。

(4)研究方法的異同。傳統新聞學從來沒有單獨將研究方法作為問題提出來,這表明新聞學缺乏研究方法的自覺。這自然是一種基于科學主義立場所作的判斷。事實上,新聞學主要是運用歸納與演繹這些最基本的邏輯推理方法來開展研究,關注的重點是業務操作,即新聞的采、寫、編、評,以及新聞節目的攝影攝像與制作。美國主流傳播學一直強調運用社會調查、心理實驗、內容分析等“科學性”方法來研究傳播效果,通過量化與統計的過程來求得實證性的結論,對傳播實踐作出準確的事實判斷,作為改進傳播活動的依據。與主流傳播學注重事實判斷不同,傳播學批判學派則注重傳播現象的價值判斷,認為經驗學派的實證研究方法不可能從根本上闡明紛紜復雜的傳播現象,因而在研究方法上具有明顯的哲學思辨特征,以確保其理論思想能從宏觀的總體的辯證的高度上把握傳播的意義。在研究方法上,傳播學批判學派不僅迥異于主流傳播學,而且與新聞學相比也是同中有異,因為其哲學思辨已深入到辯證邏輯的范疇,而新聞學主要運用歸納與演繹的邏輯方法,尚處于形式邏輯階段。當然,文獻研究、階級分析等研究方法常為新聞學與傳播學批判學派所共同采用,這又是其相同的一面。為明確起見,我們可以將以上各項內容列成如下簡表:新聞學傳播學經驗學派傳播學批判學派研究對象或研究領域新聞媒介;

新聞、言論(之采、寫、編、評、攝)大眾傳播媒介;

大眾傳播過程與效果大眾傳播媒介;

傳播與壟斷控制、傳播與意識形態、傳播與大眾文化研究層面或學理層面具體專業層次:新聞傳播規律(層次Ⅲ)專業性概括層次:大眾傳播規律(層次Ⅱ);

具體專業層次:公關規律、廣告規律(層次Ⅲ)社會性概括層次:大眾傳播與社會的關系(層次Ⅰ)學術立場或學術取向實踐指導者;

人文學科取向;

以傳授人文理想為宗旨

“傳播軍師”;

社會科學取向;

為各種社會組織的傳播需要社會理想守望者;

人文學科取向;

以批判的方式表達對人文理想的堅持研究方法邏輯推理(歸納與演繹:形式邏輯)、文獻研究、階級分析實證的科學方法:社會調查、心理實驗、內容分析哲學思辨(辯證邏輯)、文獻研究、階級分析

1962年,托馬斯·庫恩出版《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創造性地提出了科學發展的范式理論。在庫恩看來,科學發展的過程是由一個常規科學傳統轉變到另一個常規科學傳統,兩個傳統之間的變化就是范式(paradigm)的轉換。所謂范式,就是一套共同的科學習慣,“它代表著一個特定共同體的成員所共有的信念、價值、技術等等構成的整體”[27]。借鑒庫恩范式理論的思想,這里要強調指出的是,正是研究對象或研究領域、研究層面或學理層面、學術立場或學術取向、研究方法這幾個方面的異同所構成的整體,決定了新聞學與傳播學的本質差異與內在聯系。三、正確對待新聞學與傳播學之間的分殊與吸取

上述分析表明:在全面理解新聞學與傳播學的內涵之后,特別是在充分考慮傳播學經驗學派與批判學派的異質性之后,我們就會發現新聞學與傳播學的異質性與關聯性往往相互交織,錯綜復雜,并非以往論者所分析或想當然的那樣簡明單一,涇渭分明。或許正是其復雜的學科關系,導致以往的研討出現了這樣或那樣的偏差。因此,此前引起關注和爭議的一些看法需要加以認真反思。

(一)傳播學能否取代新聞學與傳播學是否統治了新聞學?

從學科發展歷程來看,新聞學與傳播學是隨著傳播媒介的發展而逐漸形成的,學科發展經歷了報學→新聞學→大眾傳播學→傳播學這樣幾個歷史階段[28]。問題在于,能否從這樣的學科發展進程得出傳播學將要取代新聞學的結論?上文對新聞學與傳播學之異質性與關聯性的辨析表明,無論是新聞學,還是主流傳播學,抑或批判學派傳播學,由于研究對象或研究領域、研究層面或學理層面、學術立場或學術取向這幾個方面的異質性,顯然無法相互取代,而只能相互補充,相互吸取,相互促進,共同進步。所謂“用傳播學取代新聞學”的設想,其實是一種急于改革傳統新聞學弊端而產生的幻想,既不切合實際,也不符合學科發展規律,是一種“左”的認識誤區。誠然,傳播學特別是大眾傳播學比傳統新聞學更富理論性,值得新聞學借鑒。然而,正如芮必峰1988年指出的那樣,“就像美學無法替代其他具體藝術部類的研究一樣,傳播學也不能代替新聞學的研究”[29]。而且,在我國傳播學的發展過程中,新聞學界的絕大多數專家學者都主張吸取傳播學的理論與方法來改革和完善傳統新聞學。

與“取代”說這種“左”的認識誤區相對,所謂“傳播學統治了新聞學”的說法則是一種“右”的認識誤區。不少學者習慣于從學科發展的歷史進程來講“傳播學有取代新聞學之勢”。例如:在美國,“傳播學、大眾傳播學出現了取代傳統新聞學與新聞教育之勢”[30];“在不少西方國家的高校教育中,傳播學科有取代新聞學科之勢,新聞院系普遍更名為傳播院系”[31]。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判斷的主要依據即“新聞院系普遍更名為傳播院系”。問題在于,這種“更名”是一種“發展”還是一種“取代”,我以為,解讀為“發展”更為切實。何況也有新聞院系并未更名,像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等著名新聞學院,就沒有更名。再說,美國90年代以來出現的關于“傳播學、傳播教育與新聞學、新聞教育的相互關系是什么?”的爭論[32],不也從另一側面反映出美國的新聞學與新聞教育在傳播學、傳播教育發展起來以后并未被取代嗎?在我國,只能說近年來傳播學發展較快,根本就談不上什么傳播學“一統”了新聞學的天下。在李希光批評“用傳播學一統新聞教育天下”[33]的文章里,我們看不到令人信服的事實依據,難怪黃旦毫不客氣地指出,“新聞學被傳播學吃掉”是一個“偽命題”[34]。

(二)傳播學、傳播教育是否傷害了新聞教育?

在對待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問題上,不同的國家是有差異的。在英國,新聞專業與傳播專業界限嚴格。英國新聞教育學會會長羅德·艾倫(RodAllen)認為:“新聞學更注重過程和制作細節,傳播學研究效果,而不注重過程”,“最理想的狀態是,新聞系和傳播是在不同的學院,因為他們對學生的培養方向和目標是不同的”[35]。在美國,新聞學與傳播學則界限模糊。美國新聞與大眾傳播教育學會會長喬·福特(JoeFoote)說,美國的新聞學、新聞教育與傳播學、傳播教育“兩者常常共存于同一學院。在很多時候,很難說清楚哪里是起點哪里是終點”[36]。應當說,我國的情況類似于美國。吳信訓感嘆我國“新聞學與傳播學的關系,尤其是新聞人培養與傳播人才培養的界限頗為模糊”[37],恰好表明了這一現狀。

誠然,美國確有人對新聞學與傳播學的結合表示不滿。《紐約時報》前總編輯基恩·羅伯特認為:“人文學科,如文學和歷史是新聞學的天然伙伴,更貼近新聞實踐和媒體實踐。而從社會科學派生出來的分支學科——傳播學與新聞實踐沒有密切關系和實際意義。新聞學與傳播學的‘聚合’或新聞學‘陷進’傳播學,制約了新聞學這門學科的價值的張揚和個性的發展。”[38]這樣的看法,正是李希光用來抨擊傳播學、傳播教育傷害了新聞學、新聞教育的主要依據。其實,羅伯特的看法只是一家之言,并非不刊之論,大有商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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