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獨立與責任意識思索
時間:2022-06-08 0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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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一些新聞媒體為了突出自己的獨立意識,在新聞表達和版面設計上推陳出新。不過,在強調獨立性的同時,也出現了另外一種傾向——一些新聞媒體過分強調個性的表達,而忽視了新聞媒體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新聞媒體之所以被稱為“社會公器”,就是因為新聞媒體不僅要充分表達新聞媒體所代表群體的意見,同時也要注意社會普遍感受。沒有人愚蠢到把新聞媒體變成一個人來人往的廣場,也沒有人希望新聞媒體成為一個垃圾坑。新聞媒體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自我審查,但是,新聞媒體在進行自我審查過濾的時候,既要考慮到自己的感受,同時也要考慮到社會的普遍感受。不能為了強化自己的意見,而對其他一切視而不見。
之所以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就是因為現在一些新聞媒體工作者認為,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所謂言論自由首先表現為新聞媒體自我表達的權利,如果強迫新聞媒體必須充分反映不同的意見,或者必須刊登不同的觀點,那么,就是強迫新聞媒體提供無限的舞臺和空間。政府應當鼓勵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但是,政府也可以有自己的立場。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新聞媒體旗幟鮮明表達自己的立場,恰恰是一種言論自由的表現,如果新聞媒體吞吞吐吐,謹小慎微,害怕忽視一部分人的意見而遭到批判,那么,新聞媒體就沒有生存的尊嚴。
坦率地說,這種把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與新聞媒體的個性表達對立起來的做法,恰恰反映出一些新聞從業者沉重的精神羈絆。新聞媒體當然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新聞媒體從業者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新聞報道權,選擇報道的題材、報道的內容、報道的角度和表現形式,但是,新聞媒體從業者必須充分意識到,在一個缺乏競爭的新聞市場,新聞媒體不僅要關照自己的感受,同時也要關照他人的感受;不僅要充當批判的武器,同時也要做好被批判的準備。當前我國媒體的一些新聞作品之所以是片面的和干枯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足夠的理性批判。新聞媒體刊登不同的意見,不是放任自流,把自己變成一個人人可以吐痰的廣場,而是要在爭論的過程中,進一步強化自己的立場,突出自己的價值理念。這是一種高度的生存和發展智慧,它要求新聞工作者一方面要堅守自己的價值立場,另一方面充分展示不同的意見,從而使自己的價值不斷地傳播,自己的觀點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
新聞媒體的主體意識與新聞媒體的責任意識之間不是一種對立的關系,而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系。新聞媒體強調自己的主體意識不是自我標榜,而是要在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中,堅守自己的立場,并且勇于接受各種不同意見。反過來,如果利用新聞媒體競爭不充分的特性,片面地刊登一部分人的觀點,拒絕其他不同意見,那么,新聞媒體就會不斷地失去讀者或者觀眾,新聞媒體的獨立性也就沒有現實意義。強調新聞媒體的責任意識,實際上就是要求新聞媒體“目中有人”,在發表各種觀點的時候,應該預見到可能出現的爭論,并且為有可能到來的各種爭論做好充分的準備。
如果爭論的文章有助于進一步鞏固自己的觀點,有助于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那么,就應該“勇敢”地刊登商榷文章,讓新聞媒體所倡導的觀點在爭論中越來越清晰,在辯論過程中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不可否認,當前在我國新聞媒體發展過程中,的確存在著一種“故意抬杠”的現象,一些新聞媒體從業者不是從善如流,而是從雞蛋里挑骨頭,把別人的評論文章作為由頭,故意歪曲別人的觀點,或者刻意地深文周納,樹立一個莫須有的靶子,進行意識形態的大批判。這是一種極端惡劣的文風,它非但不利于探究事實的真相,發現解決問題的方法和路徑,反而容易混淆視聽,轉移公眾的視線。對待此類所謂的商榷文章,新聞媒體完全可以行使自己的審查權,將這些文章棄置不用。但是,對于那些言之有物,并且切中要害的反駁文章,一定要手下留情,讓它們能夠重見天日。
在一個強調個性表達的時代,提出這樣的問題似乎有些不合時宜。然而,當前我國新聞媒體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不能不讓人感到焦慮。中國新聞行業市場競爭還不充分,一些新聞媒體從業者如果過分強調個性,將許多不同意見排斥在新聞媒體之外,那么,有可能出現不應有的“沉默的大多數”,這對于言論自由的實現并沒有好處,對于我國新聞事業的健康發展也沒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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