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自由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26 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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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自由管理論文

摘要

近年來,有關中西方新聞媒體自由現狀的爭論較多,但是無論是西方學者還是中方學者往往都過多關注本國媒體利益并為之辯護,結果使得這樣的討論變得情緒化,達不到相互溝通的目的。為了使中西方能就新聞自由等問題相互溝通、相互理解,本篇論文試圖從以社會平衡發展的觀點出發,本著實事就是的精神,來分析中西方新聞媒體自由現狀并探討產生中西方新聞自由異同的成因,也期望能從討論中得到一些可供我國借鑒的啟示。

關鍵詞:新聞自由社會平衡發展中西方媒體

今年四月,筆者參加了一次中美可視電話討論會,由美國駐滬領事館文化處組織。討論會主要有關新聞自由,中方參加者是近二十名媒體記者和高校學者,美方主要是倡導新聞自由民間機構的兩名負責人。這場二小時的討論會后來演變成了一場中西方有關新聞自由的爭論,因為雙方各執一詞,相互都無法說服對方。

這樣的爭論大概已不是第一次,而且也不限于討論會的形式。不過,爭論的焦點一般都包括以下兩方面:

(1)如何看待像中國這樣的東方國家中的新聞媒體自由?西方人士總是以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指出像中國這樣的東方國家中一些不符合西方新聞自由的做法,并認為中國新聞媒體沒有新聞自由,因為中國媒體是受政府控制的。按照他們的傳統觀點,只有完全脫離政府控制的新聞自由才是真正的“新聞自由”。

(2)中方人士則指出在標榜新聞自由的西方國家新聞媒體盡管在所有制上不受政府直接控制,但他們也不享有絕對的自由,只是新聞自由的受控制的方式和手段不同而已。

概言之,就目前來說,西方學者往往把新聞自由問題當作靶子,試圖通過指出中國媒體新聞的“不自由”的狀況,攻擊中國的現行政治制度,這一點已昭然若揭;而我國學者當然也不甘示弱,要揭示出西方新聞自由的虛偽性等。在這樣的爭論中,雙方往往針鋒相對而且有時會變得較情緒化,一般不可能達成共識,最后通常不了了之,較難達到東西方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的目的。究其原因,我們認為這都是與中西方兩種截然不同的新聞自由觀以及中西方之間不同社會背景產生的對新聞自由的不同理解相關。正因為如此,上述這樣的討論從一開始就缺乏交流的基礎,最后不歡而散也就不足為怪。

本篇論文試圖從以社會平衡發展的觀點出發,本著實事就是的精神,來分析中西方新聞媒體自由現狀,探討產生中西方新聞自由異同的原因,期望能從討論中得到一些可供我國借鑒的啟示,同時也使中西方能對新聞自由等問題能更好相互理解。

一、中西方新聞自由的現狀

中西方在新聞媒體自由的認識存在如此巨大的鴻溝是很容易理解的,“從根本上講,新聞自由是一個政治命題。”[1]要求新聞自由似乎是全世界的共識。然而,給誰自由,多大程度上的自由,卻決不是純粹個人的或抽象的問題,而是與社會的政治制度、經濟體制和文化傳統方面等密切關聯的。

1.如何看待西方國家新聞媒體自由

首先,應該承認,西方國家從總體上講,歷來有尊重新聞自由的傳統,比較重視以法律的形式來處理涉及新聞自由的問題,因為他們認為新聞自由是保障一切自由的前提。另外,西方國家的現行政治制度、經濟體制和文化傳統以及其國民素質和教育水平等因素也使新聞自由這樣的觀念能在整個社會中普遍接受。大多數人(包括多數政府)都認為新聞自由應在盡可能范圍內得到尊重,因為他們認為只有這樣才有利于國家和個人的總體發展,這些都有其歷史的必然性。

盡管如此,新聞自由觀念在西方國家的普及過程也是曲折的,與封建勢力的斗爭也是殘酷的。只是到了近代,才逐步把這種觀念正在變成為一種政府和國民的自覺行為,并逐步深入人心。事實上,新聞自由概念的形成和實踐在美國遠不如某些美國政客、媒體精英鼓吹的那么悠久、牢固,而是一個緩慢、曲折的變化過程。在這里值得指出的是,西方國家一味地否定中國的新聞自由發展過程,實際上也否定了西方新聞自由本身也是一個發展的動態過程,很多西方學者的這種偏見本身是自相矛盾的。

同時應該看到,西方國家也存在對新聞自由的控制;只是控制手段、方式和程度不同而已。隨著政府與媒體集團利益的不斷磨合,現在的西方國家媒體和其政府在一些重大問題上往往會表現出驚人的默契,而且這種默契由于是通過市場規律而取得的,同時在表面上政府和媒體之間又不存在所有關系,使得政府和媒體之間這樣的默契變得無可挑剔。這也許可以為我們解釋為什么西方國家在標榜新聞自由的同時,也會不自覺地成為政府地應聲蟲和傳話筒;解釋好了這個問題也許對我們進一步了解西方的新聞自由會有所幫助。

前一兩年,西方國家對南聯盟轟炸的報道便是一例。在北約對南聯盟的轟炸那段時間里,北約對新聞的調控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面對北約的新聞調控,一向標榜完全自由獨立的西方媒體的宣傳步調和北約極其一致。西方媒體當時扮演的角色甚至引起了本國讀者的質疑,法國的一期《快報》周刊刊登的一封讀者來信中說,“法國媒體怎么能夠把南斯拉夫形式說得象牛仔片中那樣不是黑就是白呢?難道在一個民主國家里,媒體還要由北約來控制嗎?”[2]

事實上,只要我們對西方新聞自由的實質略加分析,我們就大可不必對西方媒體表里不一的做法大驚小怪。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種新聞事業的本質差別主要在于媒體的所有制不同。資本主義國家的新聞媒體從生產資料所有制上講由私人所有,為大集團所控制,為壟斷集團及其賴以生存的社會基礎------資本主義制度服務,則是他們天經地義的事。若要反其道而行之,恐怕新聞媒體生存基礎就沒有了,也無從談新聞自由。因此,在西方國家里,新聞自由盡管被標榜為一切自由的保障,但必須服從于生存和發展這個大前提。換言之,在理論上講,新聞自由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成為實現某一目標的工具的。

在實踐中,西方國家政府確實也沒有完全放棄對新聞媒體和新聞自由的控制,有些國家甚至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一旦新聞媒體的自由狀態傷及到了國家安全,政府也就會撕下平日溫和的面紗,毫不猶豫地執行起新聞控制的功能。英國就規定在戰爭狀態下,政府有權取消新聞自由,實行軍事管制[3],只是歷屆英國政府自二戰以來從來沒有動用過這樣的權力。這倒不是英國政府不想動用,而是沒有這個必要。這說明兩點:(1)新聞自由有可能會在一定的條件下對國家的發展和利益構成威脅,所以要授權英國政府在一定的條件下有權取消新聞自由;(2)歷屆英國政府自二戰以來從來沒有動用過這樣的權力說明英國現有的新聞自由體制能較好地適應其政治、文化、經濟體制,其新聞自由體制沒有對國家發展構成威脅,所以沒有必要實行緊急管制。這在客觀上給人沒有侵犯新聞自由的感覺,但是這并不表明新聞自由在英國這樣的西方國家是絕對的。

此外,在近20年中,尤其在冷戰之后,西方國家在倡導新聞自由同時已帶上明顯的政治目的,開始作為影響和干涉他國的一種手段。出于其全球戰略考慮,美國成了這種做法的積極推行者。他們以西方國家新聞自由相對較高為由,要求政治、經濟、文化背景不同的東方國家(例如中國)也要按照他們的新聞自由模式推行西方式的新聞自由。

由于目前在國際信息傳播過程中基本上是西強東弱的態勢,東方國家要求按照本國政治、經濟、文化體制來實行符合其本國的新聞自由體制的呼聲基本上聽不到,這在客觀上造成了一種東方國家不尊重新聞自由的不公平現象。

2.如何看待中國這樣的東方國家新聞媒體自由

中國的新聞媒體自由現狀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這一點是有目共睹的。時代的發展使像中國這樣的東方國家越來越認識到了新聞自由的重要性,尤其在我們今天這樣的信息時代,正確的新聞自由觀已成為任何社會不斷發展必不可少的一環。此外,中國大陸經濟上取得的重大成功也帶動了媒體的發展。如果以西方的眼光來看當今中國大陸媒體的發展,他們也許還是能夠提出諸多不足。但是,如果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待今天大陸媒體的現狀,那么,應該承認大陸媒體的變化是巨大的[4]。這無疑給中國帶來了諸多積極的影響,包括新聞媒體的自由度的擴展。正如許多學者注意到的那樣,“在當代中國,特別在當前,新聞自由言說逐步被新聞法治言說所取代,新聞自由言說正實現從對新聞自由為言說中心向其制度化形式-----新聞法為言說中心的轉向。”[5]但在這樣一個轉向的過程中,國人會面對諸多的問題。

新聞自由這一概念,我國只是在近代才逐步開始從西方引入的,說到底新聞自由是一種舶來品。中國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文化底蘊的國家,這五千年底蘊既是一種財富,也是一種負擔。尤其是對于新聞自由這樣一個與意識形態密切關聯的概念,在其引進過程中的問題主要是能否適應本土社會環境的問題。像在中國近代歷史上,就出現過為了引進新聞自由概念而引進的現象,或是為了改變社會現狀而引進的局面,或只是一種空洞的口號而已。總之,在多數情況下,中國社會整體上還缺乏對新聞自由尊重的傳統習慣,法制化程度也相對較低。

有時,即便有法可依,但無法較好執行。有時,盡管國家對新聞自由概念已達成共識,也認為從長遠來講這樣的理念有利于國家發展,但是在實踐過程中還可能出現反復。這里具體可以表現為:新聞自由的穩定性相對較差,政府對新聞所產生的社會效果較敏感,把媒體的作用會看得太大,因此不太愿意受眾接受多源信息,害怕這樣會對國家的穩定和發展不利。受這種氛圍的影響,受眾中往往會產生一種所謂的“溫室效應”,由于受眾對多源信息認同度較差,受眾在心理上有時會經不起多源信息的沖擊,或者說,對于多源信息所造成的信息沖擊波抵御能力相對較差。

就我國新聞媒體近二十年的新聞自由度而言,應該說是在不斷擴大而且在不斷推進社會的發展[6]。但總體而言,我國新聞媒體尚處在一種高度自律的模式下運行,有時會考慮社會穩定與發展的成分偏多,會犧牲一些新聞自由,更多強調宣傳價值,較注重在新聞價值和宣傳價值之間找到一種平衡。有時,這種自律模式是必要的,但有時則會走向保守,把新聞自由流于形式。這里一個度的把握是十分重要的。

二、對新聞自由觀的理論思考:中西方不同的新聞自由觀源于中西方各不相同社會環境

1.新聞自由是全人類追求的一種理想境界,是一種相對的而非絕對的概念[7],因為這種理想境界在現實生活中總要打一定的折扣。在現實生活中,其相對的程度以各個社會的總體環境而定。中西方對新聞自由的不同表述就與他們的不同的社會環境密切相關。新聞自由觀的社會整體性是較理想的、無形的,但其個體的操作性卻是看得見的,必須為人們所接受。理想的整體性在哲學層面是可以理解的,但一旦到具體操作層面身處不同社會環境的人們就會產生不同的理解和意見,而且這些不同的人們會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來理解新聞自由觀并決定新聞自由的在現實中的存在形式。

對于這個問題,很多明智的外國學者也有相同的意見。美國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的資深教授約翰.梅里爾就認為,每個國家的新聞制度都應該根據自己國家的情況來制定。梅里爾教授說,按照歐洲自由主義學派的傳統觀點,個人意志應該超越國家和集體的意志,美國的新聞自由就是建立在這樣的理論基礎上的。但在中國,按照孔子的觀點,集體比個人更為重要,在這樣的文化傳統上建立的新聞制度,當然應該有別于西方。新加坡實行了西方資本主義的經濟制度,并沒有全盤引進西方的民主制度。所以,對新聞自由的理解和運用,也應該視各個國家的不同情況而定。[8]

2.同新聞媒體一樣,新聞自由也具有雙重性,即自由和制約兩方面。筆者認為其理論源頭源于新聞媒體的雙重性,媒體的商品性和工具性決定了新聞自由的自由和制約兩方面。新聞媒體本身是資本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要適應市場的需要,新聞媒體要求最大限度的自由;與此同時,新聞媒體的自由同時也是“資本的無上特權”。[9]新聞媒體與其出資者的所屬關系決定了新聞媒體不可能享有絕對的自由。這一點與美國著名的傳播學者埃弗里特.丹尼斯不謀而合。丹尼斯認為:“美國新聞界生活在各種規定和規則、慣例與限制當中。從世界標準看,它是相對自由的,盡管附帶有所有這些對其自由的限制。即使對美國新聞界所處的這些條件作最浮光掠影式的表面審視,也會告訴我們它不是真正自由的。”[10]

可以這樣說,自由和制約兩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伴隨而發展的。新聞自由一方面保障行為主體所具有的自由權利;另一方面,也設定了自由所不可逾越的邊界。“在任何時候的自由系統總是在那個時候存在的限制或控制系統。”[11]所以,新聞自由是相對的,絕對的新聞自由無論在中方還是在西方都是不存在的。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相對新聞自由的提出不但沒有損傷到新聞自由,反而是對新聞自由的理性尊重,也不會導致絕對新聞自由的喪失。

3.上文談及對新聞自由的控制在中西方都存在,所不同的只是控制手段、范圍和方法而已。就控制手段而言,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的李良榮教授認為主要有法律、行政手段、經濟和暴力等四種模式:

(1)法律控制模式是看得見的,但程度有大小,目前主要包括隱私、侵權、保密法規等。這種模式有一定規則,往往經營權和編輯權分離。西方國家多數實現這種模式,由于其在新聞自由方面有著良好的歷史淵源,在法律控制過程中往往運作良好,這使得西方國家新聞媒體的新聞自由體制顯得有規可循,有較強的法制性。此外,西方國家新聞媒體自由的法制性與其整個社會的法制化相得益彰,成為整個社會法制版本的一個有機的組成部分。

(2)行政控制模式也是看得見的。其特點是政府或老板可以根據形勢和工作需要,對新聞媒體運作進行干涉。我國現行新聞自由體制主要通過行政手段模式進行。行政手段模式對新聞自由的干涉在程度和范圍以及手段上有較大的隨意性,經營權和編輯權往往不分離。有時這種控制的氛圍是無形的,會促使媒體單位產生一種過分的自律感(或恐懼感),使得新聞自由的理念不能達到一種在法制化的規范程度。但是不應忽略的一點是,行政控制手段并不僅僅在中國存在,在新加坡(本文在后還有詳論),甚至在自詡完全新聞自由的西方國家行政手段也并沒有完全絕跡。在很多西方國家,行政手段對新聞媒體自由的干預往往體現在對國家安全的保護上。美國學者沃倫.布里德說,“在價值觀發生沖突時,大眾媒體有時為了尊重社會習俗、公眾行為和秩序安定而犧牲了重大事件報道的準確性。”布里德進一步解釋說,任何社會的一個主要問題都在于維護秩序與社會內聚力。[12]

(3)經濟控制模式:主要通過廣告和投資方式來控制,控制手段也看得見,但規模往往較小,主要看經濟實力。這種模式在西方國家較流行。目前,隨著資本滲入媒體的趨勢日趨強烈,經濟控制模式也必將發揮越來越巨大的作用。尤其在中國入世后,這種模式會更加凸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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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暴力控制模式:主要通過恐嚇記者來達到控制新聞的報道內容,或使批評性報道很難開展。有時,也可能是一種犯罪行為,多為黑社會勢力所為。這種控制模式不同社會環境中都會出現。[13]

從上述對這四種新聞自由的控制模式的分析,大家可以看出,任何一個社會在對待新聞自由這個問題時都不可能光采取一種單一手段。通常來講,在同一社會環境中往往是多種控制手段并存的局面。

4.新聞自由的兩方面(自由與控制)正好與媒體合政府密切相關:與新聞自由相對應的是媒體;與新聞制約相對應的是政府。政府的本能是要控制新聞自由,使其成為相對的新聞自由;而媒體的本能是要獲得絕對的新聞自由,希望不受任何的控制。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存在于不同的社會制度之中;只是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中,政府和媒體對新聞自由的不同需求達到的和諧程度和表現形式不同而已。

當然,達到和諧的標準要看新聞自由能否“維護秩序與社會內聚力”,即維護國家穩定和社會平衡發展。這一說法與我國現行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的六原則之一不謀而合:“改革是否成功,關鍵是看國家的政局是否穩定,看能否增進各族人民的團結,改善廣大人民的生活,看生產能否得到持續發展。”[14]

三、社會平衡發展原則對新聞自由觀的啟示:新聞自由觀發展必須遵循社會平衡發展原則

1.新聞自由的發展不應該以破壞社會次序為前提。按照西方社會學的觀點,社會是一個整體。它的一切部分都是相互聯系的,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人類生活的諸多方面是一個整體。社會整體的和諧性表現為社會秩序,不和諧則表現為社會沖突。因此,社會秩序是社會最基本的整體性特征[15]。正如前文提到過的,任何社會的一個主要問題都在于維護秩序和社會內聚力。新聞媒體作為社會整體的子系統,也不應該違背這一原則。事實上,社會穩定不僅是我國改革開放過程中人們的普遍愿望,而且也是西方“豐裕社會”中人們的一種強烈愿望。對于新聞自由在我國的發展過程,可以套用鄧小平同志談到民主時的一段話,“民主只能逐步地發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用那一套,非亂不可。”[16]

因此,筆者認為衡量新聞自由的標準主要看其對社會平衡發展是否有利,即社會平衡發展原則:自由與制約兩方面的平衡,媒體的商品性和工具性的平衡,市場和法律的平衡,政府和媒體之間的平衡。總之,只有當新聞自由這樣的概念適合于社會總體平衡發展原則才會有利于社會的本身發展,當然反過來,也會促進新聞自由這樣的理念向更高層次發展。

媒體的發展和影響力(媒體之所以能起如此重要作用)都脫離不了社會的整個運作體系。媒體本身只是整個社會體系中的一個分子,也必須從社會的平衡發展中才能取得發展,必須在社會整個體系正常運作之時中才能發揮其有利于這個社會發展的作用。反之,就有為了獲取新聞自由而獲取其形之嫌,流于形式。

說到底,新聞自由的發展必須考慮一個社會環境的歷史發展進程、經濟水平、文化傳統、民族和國家利益。任何為了偏袒新聞自由而忽視其他社會體系子系統的做法都將違背社會平衡發展的原則,到頭來,“新聞自由”也就不能成為真正的新聞自由。真所謂“皮(社會環境)之不存,毛(新聞自由)將焉附”!

2.鑒于新聞自由這樣的理念對中國來說是舶來品,因此在新聞自由觀本土化的過程中會有階段性和反復性,這一點已在中國歷史和現實得到證實。但從反正的角度講,筆者認為這種階段性和反復性恰恰說明中國不是在排斥新聞自由理念,而是在根據自己的本土環境是新聞自由這樣的理念能符合中國的國情。這一點正好也吻合了筆者上述提出的社會平衡發展的原則。作為對于這一原理的驗證和闡釋,本文將通過以下兩個案例分析加以說明。

個案一:新加坡盡管在經濟上完全實行自由化,基本上與西方國家接軌,但是在政治上卻相對“保守”,確保新聞自由的理念能與本國的文化傳統、經濟水平、國民教育水平能有機結合。新加坡議會最近通過的反對外國電視媒體報道本國事件的議案便是一例。即使是對于新加坡國內的媒體,政府控制也相當嚴格,要求各個媒體與政府步調基本保持一致。這樣的好處顯而易見,新加坡在其相對的新聞自由觀之后較好地保持了自身獨有的文化傳統,社會發展一直較為平穩。新加坡的新聞控制的成功得到了包括美國在內很多學者的認可。畢竟,以社會動蕩的代價去換取不切合本國實際的所謂新聞自由是得不償失的。

個案二:前蘇聯的政治和經濟體制一夜之間完全實行“民主化”,新聞自由也在一夜之間完全實行全面西化。現在的俄羅斯無疑是當今世界最大的社會制度轉型國家,在對政治制度進行根本改造并按自由主義市場模式改造整個經濟體系的艱難進程中,社會的震蕩與沖突此起彼伏,矛盾與危機接連不斷,而作為社會一個子系統的俄羅斯新聞事業也在國家轉型期謀求生存、痛苦探索。從目前的結果來看,俄羅斯新聞業完全西化的結果并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相反是“促進”了社會的進一步動蕩,這可能和它一夜之間突然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有關。目前俄羅斯新聞業面臨巨大的危機,新聞秩序極其糟糕,“俄羅斯的新聞記者在面對各種困難的同時,還被無情地置于恐怖氛圍之中,要時刻警惕對自己人身安全的威脅,甚至于暗殺。”[17]非常可悲的是,俄羅斯新聞“突進”并沒有贏得西方的青睞和認可,相反,西方國家還在各個方面不斷擠壓前蘇聯的繼承者俄羅斯。

新加坡和俄羅斯兩國的個案從正反兩個方面展示了一個最簡單的道理:新聞自由是一個絕對相對的概念。它既要受到時展的限制,也要受到空間的限制。任何國家的新聞自由都會不可避免地會烙上本國的特色,也只有保持適當的本國特色才能保證新聞自由在當地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實施,使得這個國家享有真正意義上的新聞自由;反之,則必然會使本國人民和國家付出巨大的代價。這個道理對于我國這樣一個具有五千年歷史的發展中大國是有啟迪意義的。

四、結束語

新聞自由作為一種理念,盡管源于西方,目前已成為全世界不同社會體制國家的共同追求。但是在追求新聞自由的本土化過程中,新聞自由的存在方式和表現形式均有所不同。不過,凡是在遵循社會平衡發展原則的國家,新聞自由不但能促進這個國家的更好發展,而且也會使新聞自由真正成為這個國家和國民的自覺行為,使新聞媒體享有真正的新聞自由。這一點在西方國家和某些東方國家(如新加坡)中已經得到驗證。

因此在共同追求新聞自由這一大前提下,新聞自由的理念在不同的社會環境會表現出多樣性,這樣才符合這個多樣世界的特性。我們很難想象全世界所有國家的新聞自由都被貼上一個統一化整的標簽。無論是用中國的新聞自由觀去衡量西方,還是用西方的新聞自由觀來衡量中國,都會有失公允。新聞自由這一特性決定其必定是一個有棱有角的本土產物。

對西方國家而言,新聞自由之所以能在他們國家被普遍認同是因為新聞自由有助于他們社會環境的穩定和發展,而且這種“有助”狀態本身也還在不斷變化之中。所以,任何企圖用新聞自由為借口從事政治性目的的活動都會妨礙國際社會的正常交流,無助于中西方之間達成共識的同時又能尊重各自的本土性。

對現實中國而言,應該承認我們的新聞媒體自由尚有不完善之處,需要不斷改革,但是也應該反對那種脫離中國現實的新聞自由觀念。為了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應該重視新聞自由在我國平穩適度的發展,這既是現實的要求,更是歷史的呼喚,同時也符合長治久安的國策。新聞自由的恰當發展也必定會給中國這樣一個東方大國帶來更大的活力。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即將加入WTO。對于中國來說,WTO決不僅僅意味著加入一個經濟組織。它的影響一定會涉及到中國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像對新聞媒體自由這樣的意識形態理念的沖擊將會超越人們的想象,因此所產生的影響也是目前無法估計的。不過,只要能遵循社會平衡發展這一原則并大膽探索,我們相信WTO極有可能成為一個巨大的外在推動力,將中國的新聞自由推向一個新的發展高度,也會使中西方更好地相互了解,不再出現本文開頭提及的沒有結局的爭論。

注釋:

1.《新聞傳播學》,黃旦P105,杭州大學出版社,1998年9月

2.《文匯報》99/04/21

3.GlobalCommunicationinthe21stCentury,RobertStevenson,LongmanPublishingGroup,NewYork:1994,P.151-152

4.MediaDevelopmentinChinaSince1978,GuoKe,JournalofDevelopmentCommunication,1999

5.《新聞傳播學》,黃旦杭州大學出版社,1998年9月

6.MediaDevelopmentinChinaSince1978,GuoKe,JournalofDevelopmentCommunication,1999

7.《報刊文摘》解放日報報業集團出版,第1546期,2001年5月24日

8.《宣傳通訊》,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

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11卷;179頁

10.EveretteE.DennisandJohn.Merill,MediaDebates:IssuesinMassCommunication(NewYork:kongman,1991,pp5-6.

11.《新聞傳播學》,黃旦P106,杭州大學出版社,1998年9月

12.《新聞知識》2000年第9期,9頁

13.李良榮教授訪談,2001年4月20日

14.《報刊文摘》解放日報報業集團出版,第1546期,2001年5月24日

15.《西方社會學理論》,宋林飛著,P12,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9月

16.《中國改革》2001年第4期

17.《新聞學與傳播學》200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