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古代秘書選拔制度

時間:2022-05-03 0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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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古代秘書選拔制度

我國秘書工作的歷史源遠流長,其中歷代選拔秘書的經驗尤為可貴,對今天培養和任用秘書人員有借鑒作用。茲將散見于史籍的這方面記載搜集、整理,作扼要介紹。

秦代是我國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其選用秘書的主要特點是世代相襲。當時以承辦文書為主要業務的秘書人員稱"史"。這是一種專門職業,世代相襲。其后代自幼就被送入專門的學校學習,這是最早的培養秘書人員的專門學校。秦律規定,凡非史之子不得混入這類學校,違者治罪。同時,凡犯過罪的人也不能擔任文書工作。

漢代,中央集權的統一封建王朝已趨于鞏固,選用秘書人員已著重于業務能力。當時,中央政府機構尚書臺和御史府任用秘書,需經過嚴格的考試。《漢書·藝文志》和《說文解字》卷十五引《尉律》中均有記載。這些部門的秘書,年齡須在17歲以上,要能背誦書九千字以上,并考其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書、隸書等八種字體。每年年底,先在郡一級考試,合格者由郡守移送于京城,再經太史面試,取其中優秀者派至尚書臺和御史府任尚書令史,掌寫文書。尚書臺中為朝廷起草公文的尚書侍郎,要求更高,除注重其文采外,還很重視實際工作的鍛煉。初入臺時只能任尚書郎中,為見習官員,滿一年后升為尚書郎,協助詩郎辦理文書事務,三年后才能任尚書傳郎(事見《東漢會要·詔令》)。

魏晉南北朝時,秘書寫作已發展為一門專業性很強的技藝。統治者在選用秘書時已要求其精于業務,以提高文書工作的質量和使文書卷面字跡美觀。當時,士人中出現了文、筆之分。文即文章詩賦,須有情辭聲韻。筆即公文,不須有韻,也不必具有文采,只須直言,著眼于敘事達意,施于實用。凡表、奏、書、檄等公文皆稱筆,它有一定的格式,多為四字一句。能寫文章詩賦的士人不一定能擬寫公文。為此,產生了許多專以擬寫章、表、書、奏的著名人才。統治者都競相招納、禮聘他們擔任秘書。如陳琳、阮路被曹操所聘用。曹丕贊譽他們為“章表書記,令之雋也。”①又如南朝善作表、奏、書、記的任陸,先后為宋、齊、梁三朝所任用,時王公的表奏、朝廷的文誥多出其手,時人將其與當時著名詩人沈約并稱為"沈詩任筆"。這些秘書落筆神速、擬稿精確。如阮禹在曹操大軍出發討伐韓遂時,受命作檄文。他在馬背上一揮而就,撰成《為曹公作書與韓遂》。曹操審閱時,竟無法增減一字。

同時,由于魏晉南北朝時書法的發展,出現了許多書法家。統治者紛紛聘請他們擔任秘書。如曹操四處募求,聘得梁鵠為選部尚書,掌管文書奏章;梁武帝聘用工褒為秘書郎;北齊尚書令司馬子如任用趙彥深為文吏,掌抄寫文書、參與機密;著名書法家王蒙之、王獻之、王徽之各被聘為內史、中書令、黃門侍郎等秘書官。

唐代選用秘書的要求已趨于全面,不但要求他們文化水平高,工于書法,擅長寫作,還要求其嫻于辭令和有制理公文的能力,且考慮到了外貌的要求。唐代以科舉考試取士,凡應試士人須經所在學館或地方政府初試,合格者送禮部參加省試。省試錄取者為進土及第,他們還須通過束部主持的釋褐試才能接官。釋褐試包括身(身材相貌)、言(口才)、書(書法文理)、判(判理政事的能力),先考書、判,凡“楷美道美”、“文理優長”,即書法工整、文理通順、判事能力強者,才能再看其是否“體貌豐偉”、“言辭辨正”,即相貌端正、口齒清楚。四項全通過者授官,其中大多數授予九品小品,派往地方政府任文吏,日后再逐漸提升。文束即從事文書工作的秘書人員。

宋代以直接考試擬寫應用公文的能力選用秘書。選拔目的具體,要求明確,將秘書選拔制度大大推進了一步。由于王安石改革科舉時,考試內容由重文學詩賦改為重經義、策論,錄取者雖通曉經學而文學水平降低,且不熟習公文擬寫,使朝廷在起草詔、潔、章、表等公文時,極感缺乏專門人才。為此,三省上書皇帝,陳述其嚴重性,指出:"今進土既純用經術,如詔誥、章表、赦敕、檄書、露布、戒諭之類,皆朝廷官守日用不可缺者,若悉不司試,何以兼收文學博異之士。"②宋哲宗采納此建議,特設宏詞科,專門選拔朝廷所需的文字秘書,規定只有取得進土資格者才能報考,以要求考生必須博覽古今、熟悉經史,有很高的文學修養,在此基礎上再試其公文寫作能力。相當于今天從有高學歷的知識分子中考選文字秘書。自此形成了兩宋選拔朝廷文字秘書的制度。南宋高宗時,改詞科為博學鴻詞科,并放寬報考限制,以擴大生源,不論有無出身者皆可應試。但是,考試規則愈加嚴格,考試的內容應用性更強,規定"以制、詔、書、表、露布,檄、箴、銘、記、贊、頌、序十二件為題。"③凡報考者,須依這12種文體各作應用公文2篇,于報名時遞交禮部,由學士院中的學官審閱,合格者才準予考試。京城外的應試者,若為現任官、須將作文交上司審閱,合格者才允許離任赴京應試。考試時從12種文體中取6件命題,答卷要求準確、通順、簡練。錄取者分上、中、下三等授職,并可減少磨勘(升遷的考授期)年數。

元代,秘書選拔制度已趨于成熟,不僅要求秘書須有良好的品行、業務能力、實際經驗,而且還創立了逐級升補的辦法。有效地保證了上一級機構中秘書人員的素質。元代各級官員大多由蒙古、色國人擔任。他們之中多數人不通文墨,難以勝任政務,遇有政事,往往以舊例為準處理。而抄寫、檢尋舊例、援引為法的都是通文墨的椽史、令史、書寫等秘書人員。他們俸給極薄,難以維持生計,往往利用職務之便,構私舞弊,以致“刀筆下吏,遂致竊權勢,舞文法矣。”④統治者這才認識到秘書人員的重要,“名分雖微,所系甚重。”⑤于是,制訂了嚴格選用秘書人員的條例。規定各官衙秘書須從“年深通曉刑名、練達公事、廉慎引止、不作過犯”⑥的束員中挑選,其要求為“首論行止,次取吏能,又計月日多者為優。”⑦即首先要求業務能力,再次要求曾擔任過公職多年、有實際工作經驗的人。根據這些條件挑選出來的秘書,還須身份清白、可靠的人擔保具結,最后經監察官審查合格,方可任用。而在職秘書中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一律“罷官”。

對于中央政府機構的秘書,要求則更嚴。除了上述條件外,還規定,凡國家政務中樞中書省的秘書須從樞密院、御史臺的秘書中選用,而樞密院、御史臺的秘書從六部的秘書中選用,六部的秘書則從諸路歲貢(各地每年按規定向中央貢獻人才)中任用,“歲貢”須通吏事、知經史。同時,內外職官中有足以能勝任秘書工作者,也許罹用,后規定半數的秘書須由在職官吏充任。

明代,科舉制度臻于完善。統治者通過層層考試,將最優秀的人才選拔出來,任用為朝廷各部門重要的兼職或專職秘書,并由進士、舉人擔任地方政府中的秘書,普遍提高了秘書的文化素質和各級秘書工作的質量。

清代科舉考試分數級,最后通過殿試(皇帝親自主持的考試)的被稱為進士。進士的前三名,即狀元、榜眼、探花,授予翰林院修撰、編修之職,負責記錄皇帝的起居注、進講經史及草擬朝廷冊誥等公文,為帶有秘書性質的官職。他們如升任翰林學士,則往往入內閣,成為朝廷擬制公文的高級秘書。其余的進士再經過一場考試,稱館選,考取者入翰林院學習、稱庶吉士,三年期滿,成績優秀者授編修、檢討,次一等的用為六科給事中、主事、中書告人、行人等秘書官和其他官員。地方各官衙中的秘書官也多任用進土、舉人擔任。清代設立了協助皇帝處理軍政事務的軍機處,相當于皇帝的機要秘書處。軍機處人員精干,除若干名軍機大臣外,具體處理文書等事務的秘書官稱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名額僅為36人,由軍機大臣從內閣、六部、理藩院等部門的中書、郎中、員外郎、主事、筆帳式等職官中初選,予以考試。合格者被引見皇帝,由皇帝親自決定是否任用。其任用的條件有四:“人品端方”、“年富力強”、“字畫端指”、“庶官之傲慎者”⑧,即品德良好、相貌端正、年富力強、字跡端正。由于軍機處辦事以迅速、慎密為準則,所以,特別要求“敏”,即處理事務敏捷,擬寫公文迅捷;“慎”,軍機處為掌管國家核心機密所在,軍機章京必須是辦事謹慎、守口如瓶者。同時,為防止結黨營私、泄漏機密,還規定凡曾跟隨過三品以上官員者,不得任用為軍機章京;如現任者其原來跟隨的主官已升為從三品,則令其退出軍機處。

清代用這些條件精選出來的軍機章京,以區區36人,協助皇帝處理著龐大的封建王朝的軍政事務,其精干之程度、效率之高,實為歷代皇帝機要秘書處之最。這表明了清代秘書選拔制度的完善。

綜上所述,可知古代秘書選拔制度是由低級至高級、由簡單至復雜逐步完善起來的。就其選拔方式而論,有學校培養、科舉考試、聘用、從有實際經驗的職官中精選和從下級機關秘書中提拔等。就其選拔標準而論,有政治上可靠、文化水平高、博學多才、工于書法、業務能力強(包括擬寫、處理文書和辦事等)、實際工作經驗、年富力強、敏捷、保守機密等要求。這些寶貴的經驗都是值得我們借鑒的。

注:

①曹丕:《典論·論文》

②《續資治通鑒》卷八四《家哲宗紹圣二年》

③《續資治通鑒》卷-一二《宋高宗紹興三年條》

④《元史紀事本未·科舉學校之制》

⑤⑥⑦《元典章》卷十二《吏部》

⑧梁章鉅:《樞垣記略》卷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