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市場安全監管措施論文

時間:2022-08-20 0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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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市場安全監管措施論文

摘要:獸藥市場混亂會帶來污染農產品、損害消費者健康,破壞農業生態環境,影響農產品出口和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信譽。因此,綜合運用法律法規、政策,實施獸藥、飼料全程監管,提高養殖業產品安全水平,已成為農業管理部門的法定職責我市多種措施并舉,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在確保養殖業投人品質安全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關鍵詞:獸藥市場監管措施

一、成效與問題

l.l監管成果2002年我市共立案查處獸藥案件47起(其中有涉及配合飼料和預混料中不規范添加獸藥的飼料案件8起),在查處的純獸藥案件中,取締無證經營、無證生產獸藥的22起(其中無證經營獸用生物制品案5起,無證生產銷售獸藥案2起),占案件總數的56.41%;違法經營違禁藥品案6起(違禁的藥品有呋喃唑酮、丙酸睪酮、己烯雌酚、氯霉素、土霉素殘渣等),占案件總數的l5.38%;違法經營未標注主要成份獸藥案l6起,占案件總數的41.0%;違法經營未經批準人藥轉獸用藥的II起,占總數的28.21%;違法經營含量不足獸藥案l起,占總數的2.56%;飼料加工點違法直接向飼料中添加獸藥的1起,占總數的2.56%。

l.2存在問題我市獸藥市場違法經營狀況呈現七多三少一低的特征。七多為:一是飼料經營點無證偷賣獸藥的多;二是養殖大戶利用規模優勢帶賣獸藥的多;三是在職鄉獸醫,尤其是村畜技員無證經營獸藥的多;四是持證經營人員超范圍經營獸用生物制品的多;五是合法經營者經營未標注主要成分等標簽不合格獸藥的多;六是人藥未經批準擅自轉為獸藥銷售的多;七是經營和使用違禁藥品的多。三少為:嚴把進貨驗收銷售質量關的少;建立完整獸藥進、銷、存臺帳的少;經營的場所、倉庫符合獸藥經營陳列與儲存要求的少。一低是:合法經營者整體專業水平低。實際從事購銷活動的直接經營人員一半以上不具有專業資格或未接受過專業技術培訓,對獸醫、獸藥知識和法規知之甚少。

二、措施與對策

2003年獸藥管理重點是進一步強化獸藥監督力量,完善獸藥審核,加大獸藥質量抽檢力度,提高產品合格率;大力開展養殖業產品獸藥殘留檢測,認真清理、規范獸藥標簽和說明書,繼續推行安全使用各項制度,協助相關單位指導養殖場所科學合理用藥;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和超范圍使用藥物添加劑的一切行為。

2.1積極宣傳,為規范獸藥市場營造良好氛圍繼續推行行政執法宣傳回執制度。將獸藥管理、禁用藥清單、兩院關于違禁藥品的司法解釋印制成宣傳資料,一邊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等多種形成廣泛宣傳,同時將宣傳資料直接送給有關單位和個人,請當事人簽字,將回執存檔待查。這樣讓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深入了解并廣泛參與,提高法規的社會知曉率,把規范市場秩序、確保養殖業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2.2加強培訓,從源頭上確保養殖業產品質量安全結合,每年《獸藥經營許可證》年審工作,對獸藥生產、經營、使用者進行獸藥知識培訓。聘請專家教授講授獸藥、獸醫法律法規以及飼養管理、疾病防治等多方面的專業知識,推廣綠色獸藥和飼料。通過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樹立職業道德觀,規范市場秩序,從源頭上確保養殖業產品質量安全。公務員之家:

2.3全程監管,依法整治,不留死角,為規范獸藥市場秩序,確保養殖業產品質量安全,打下堅實的基礎按照法律法規,重點對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加大監管力度。(1)取締無證經營者,即未取得《獸藥生產許可證》和超范圍經營獸用生物制品者。(2)取締四無產品,即無《生產許可證》、無批準文號、無產品說明及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的獸藥飼料產品;(3)沒收違禁藥物,對有嚴重違法行為人員給予行政處罰,嚴厲打擊制售和使用違禁藥物和不按規定超量超范圍使用獸藥的違法行為。(4)按照減少執法成本的要求,對抽檢的獸藥產品先行初檢,初檢有問題后再送有關部門進行檢測。

三、意見和建議

3.1加快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步伐,實行執業獸醫處方制。一是初具規模的養殖場所,更要配備專職獸醫,以確保獸藥的安全、合理、有效。二是實行獸藥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區別銷售制度,以此規范獸藥經營秩序。

3.2加強獸藥監管體系、監測體系和標準體系建設,圍繞養殖業產品安全,協調三者關系,逐步完善法制、體制和技術支掌機制,加大投入,全程監管,嚴格執行禁用目錄和禁用清單,確保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

3.3幫助廣大生產經營企業和個人提高認識,增強市場意識;樹立競爭觀念,增強經營意識;引導生產經營者抓畜禽產品的加工,增長產業鏈;同時職能部門加大執法力度,營造一個公平競爭、良好有序的行業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