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高等職校工商管理法律課程教改
時間:2022-01-11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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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律課程專業特色工商管理專業
摘要: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法律課程有著自己的特色和功能,為了適應工商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就要合理科學設置教學計劃和課程體系,定位于專業特色需要改革傳統教學內容并且要切實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學實效。
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有著不同于本科院校的特色和優勢,其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于培育具備現代工商企業管理能力、綜合素質較強的實用型基層管理人才。法律課程是工商管理專業普遍開設的必修科目,然而法律課程的教學現狀明顯不能滿足其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教學效果也因此大打折扣。
一、當前高職工商管理專業法律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
工商管理專業法律課程在功能上具有相對獨立性,旨在培養學生的市場經濟法治觀念,強化學生對市場經濟法律知識的掌握,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并最終服務于培養基層應用型復合型人才這一人才培養目標。然而,目前法律課程的教學活動無法達到預期的“教學相長”的授課效果,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亟待解決。
1.教學計劃和課程設置欠缺合理性
在教學過程中,筆者發現該專業的學生對法律課程的學習態度分為兩類:一類是對法律有著濃厚的興趣和動力,能夠做到課前預習和課后復習鞏固,這類學生或是出于自身的興趣或是出于各種考試、考證的壓力,但其學習并沒有找到適合的方法,通常將整本教材進行通讀,糾結于個別詞句的理解;另一類是對法律基本不感興趣,聽課的動力來自于考試的壓力。導致這一現象的直接原因是高職工商管理專業的學生缺乏法學基礎知識背景,對法律專業課理解起來困難,學習起來吃力,故部分學生自動放棄了對該課程的學習興趣,而更深層的原因則是教學計劃和課程設置欠缺合理性。一方面,多數高職院校的教學計劃把法律課程的開設定在大一下學期,并多以開設經濟法課程為主,學生之前沒有學習過法律基礎,或者即使有法律基礎課程也是在同一學期開設;另一方面,法律課程的課時數少、學習時間短、教學條件有待改進,造成學生的學習負擔過重,并且無法與其考試、考證及畢業就業時對法律知識的需求銜接起來,因此學生的學習熱情下降,學習動力不足。
2.教學理念不清晰與教學內容選擇的隨意性
工商管理專業在傳統上屬于經管學科的一個分支,但仍然按照一套教材、一種模式進行教學,沒有凸顯工商管理專業的特色。當前高職經管學科專業眾多,對法律知識的需求程度各不相同,但都普遍開設經濟法課程,名稱或為經濟法、經濟法概論、商務法律基礎、商務法律實務等等,在教學理念上沒有按照專業的需求程度選擇教學內容,而是選定一本高職經濟法教材進行講授。目前高職類經濟法教材大同小異,在內容上混雜了民法、經濟法、行政法、勞動法等學科,章節之間缺乏邏輯性和關聯性,理論闡述多聯系實務少,即使選擇了一定數量的案例,但多與實際生活疏離。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找準工商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發掘法律課程的特色教學理念,在教學內容的選擇上應緊扣工商管理專業應用能力和職業技能的培養定位。
3.教學方法和實踐實訓欠缺實效性
目前,法律課程的教學方法以傳統的課堂案例教學為主,輔以課堂討論、課后布置案例分析等,課外實踐和實訓課時較少,無法調動學生的學習熱情和主動性,學生的參與意識不強,由此導致教學實效不高。高職工商管理專業法律課程的教學不能移植法律專業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實踐實訓方法,兩者的教學目的和教學對象各異;也不能借鑒工商管理專業其他課程的實地調研、與企業合作的實訓方法,因為案例的枚舉不能代替法律素質和法律意識的養成,并且實踐中的社會關系并不總是由法律來調整。法律課程有其學科的特殊性,應用性強但其本質仍是一種素質教育,如何體現高職教育“工學結合”的要求,找到一套適合高職工商管理專業的教學方法和實踐實訓方法,需要結合法律課程的特點和教學實踐進一步加以探索。
二、對當前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法律課程教學改革的探索
筆者認為,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開設法律課程,通過法律課程的教學應達到兩個基本目標:一是使學生樹立現代法治社會觀念和維權意識,具備基本的法律素養,能夠適應日后工作和生活的需要。高職院校的畢業生大部分從事基層工作,培養其法律觀念、增強維權意識就非常有必要。筆者曾經多次接到畢業生的咨詢電話,對工作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征求解答和幫助,原因是在校所學的法律知識不夠完善;二是通過法律課程的學習,達到工商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培育具備現代工商企業管理能力、綜合素質較強的實用型基層管理人才,使學生能夠有效地將法律知識復合到經濟管理知識中去,真正成為懂經濟、懂管理、懂法律的復合型人才。
1.合理科學設置教學計劃和課程體系
教學計劃和課程體系的設置在教學中起著基礎性和指導性作用。教學計劃和課程體系的設置要按照專業的培養目標來設計和安排,體現合理性和科學性。基于高職工商管理專業應用型復合型基層人才培養的需要,教學計劃和課程體系的設置應契合工商管理專業學生的思維習慣、心理特點和學習需要。
教學計劃應做到法律課程與前置及后續課程的銜接,有助于學生學科知識的過渡與漸進。在開設次序上,建議在大一第二學期開設法律基礎課程,為以后專業法律課程的學習做好準備。法律基礎課程應深入淺出地介紹法律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則,例如主要法律部門的區別、三大訴訟的區分、法人和自然人的分類等基本法律常識;在開設時間上,專業法律課程的開設不宜過早或過遲。開設過早,學生沒有經過法律基礎的學習,會影響學習效果并且加重學習負擔。開設過遲,不能把法律課程與專業課教學有效結合起來,不能為學生的考試考證和自我發展提供應有的幫助,目前學生所普遍熱衷的會計師、經濟師、報關員、報檢員、專升本等考試考證中法律是必考科目。再者,可能與學生的畢業實習和實訓安排產生沖突。筆者認為,法律課程應該在大二下學期開設,其中勞動法等與學生就業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可以在大三以選修課的方式開設。另外,在教學時數上,要能夠保證教學任務的完成和教學目標的實現,不能少于60個學時,并且應有至少三分之一實訓課程的課時安排。
2.定位專業特色需要改革傳統教學內容
教材選用和教學內容的取舍應體現高職“實效、夠用”的原則和特色,注重基礎教育與技能教育的相互依存與相互協調,同時應能培養學生敏銳的判斷能力、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規范的書寫能力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法律課程的教學不能按照一本統編的高職法律教材來講授,而應立足于專業特色需要改革教學內容和教學模式,將法律課程與專業課程的教學和實訓有機結合起來。工商管理專業法律課程具有范圍廣、綜合性強、內容相對較淺、更注重實際應用等特點,不能簡單地等同于經濟法課程,因為作為一個法學部門的經濟法的范疇相對狹窄,專業性理論性都較強,不適合簡單照搬也無法滿足工商管理專業培養應用型復合型管理人才的需要。目前,大部分高職經濟法學教材仍然沿用傳統的教材編寫思路,強調法學理論和體系的完整。筆者曾參加過高職法律教材的編寫工作,雖然在編寫之初有很多實用性的想法,但在編寫過程中囿于書本的體系結構以及理論的完整性而不得不“忍痛割愛”。因此,在可供選擇的教材有限的情況下,對教學內容的取舍就依賴于任課老師或是課程組的論證取舍。
筆者認為,定位專業特色需要,應從下列方面改革傳統的教學內容:其一,根據專業特色選擇教學內容,注重其適用性。工商管理專業法律課程不必采用千篇一律的“經濟法”名稱,應定位專業特色需要統稱為工商管理專業法律基礎與實務課程。應以從事專業工作的實際需要為原則,對課程的教學要求和基本內容進行改革,重點講解關于市場主體法、市場行為規制法、合同法、商事法律等方面的內容,并且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強化重點內容的實際運用。其二,法律課程教學內容應與學生的職業技能鑒定和專業資格考試相銜接。根據高職院校的“雙證書”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廣泛地參加相關的職業技能鑒定和專業資格考試,如會計師、經濟師、稅務師、報關員、報檢員、專升本考試等,法律課程的內容要盡量與這些考試的要求對接,以增強學生的學習動力,為學生今后參加這些考試提供幫助。其三,要辯證看待法學理論知識與實踐實訓的關系。通常認為,高職學生應重點培養其動手能力和應用能力,法學理論的講授應該以淺顯、夠用為原則。這只是一般規律的要求,對于一些重要內容和重點概念,理論的介紹和講授必不可少,例如對法人含義的理解、對合同法基本原則的認識、對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區分等等。最后,應能保證教學內容的安排上,開設實踐實訓的課時達到一定比例。公務員之家
3.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學實效
傳統的教學方法忽視高職工商管理專業對法律的需求程度,學生普遍感覺法律課程的實用性不強,法律晦澀難懂、枯燥無味,缺乏學習興趣。因此要切實適應工商管理專業特定崗位群的需要,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學實效。
改革傳統的案例教學法,重視案例教學的啟發性和學生的參與性。案例的作用應是能夠引發學生對新課的興趣、深化對重點法律知識的理解并通過對案例的認識和分析,使學生了解社會生活。首先,案例的選取不能過多過雜,應緊緊圍繞教學內容加以改動和設計,注重問題之間的連貫性和知識的遞進性,針對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實際,選擇貼近生活的典型事例,案例應富有啟發性,適應能力與素質培養的需要。其次,在案例教學中,應重視學生的廣泛參與。案例教學要以提高學生的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為目的,需要學生的主動參與,可以采用分組討論、自由辯論等方式讓學生自由討論,給學生創造寬松的教學環境,激發學生主動參與興趣,強化操作能力的鍛煉,最后教師應適時適當地予以引導和總結。
重視實踐實訓,開展模擬仿真實踐。實踐實訓的開設應適合高職工商管理專業的學科特色和學生特點,不能移植法律專業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方法,也不能像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去法律實務部門實習,這在現實中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作為工商管理專業的一門基礎課,筆者認為,有效的方法是開展模擬仿真實踐實訓。模擬仿真實踐實訓的要點是模擬創設實踐中的法律項目或法律問題,讓學生自己動手分析思考,列出計劃步驟、做出策劃方案,最終要能夠解決實際問題,注重對學生職業實踐、職業思維訓練和能力的培養。例如,讓學生完成公司設立的前期策劃、簽訂公司的一份買賣合同、撰寫一份簡單的民事起訴書等等。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法律教育的真諦不是單純的灌輸某種既定的、凝固的法律知識,而是教會學生學習和運用法律知識的方式方法,并最終服務于培養基層應用型復合型人才這一人才培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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