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建筑業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風險論文

時間:2022-05-14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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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筑業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風險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信用缺失的原因;信用管理對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建設領域信用缺失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已逐漸成為遏制建筑企業發展的瓶頸、建筑企業自身因素、建筑企業施工流動性強,新官不理舊賬現象較普遍、發包方因素、不按工程建設程序辦事,強行要求墊資承包、環境因素、一些建筑企業表現出更多的消極和無奈、強化信用意識、建筑企業自身要重視守信效應、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注重資信管理、加強風險控制、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政策、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建設、建立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凈化建筑市場環境、健全法規,加強執法力度、增強法制觀念等,具體請詳見。

目前,隨著我國房地產業的迅猛發展,建設領域信用缺失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已逐漸成為遏制建筑企業發展的瓶頸。建筑企業的工作特點決定了其資金流通形式表現為施工進度與相應工程款的時滯與差額,即承包商要預先投入一定的經濟資源完成特定的工程量,只有在工程結算清單得到發包方確認后才可能得到工程款的支付,這就存在對發包方的賒銷風險。因此,建筑企業信用管理的主要任務就是通過一定的管理措施和方法,保證在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后,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工程款,防范發包方可能出現的信用風險。基于此,筆者對建筑領域信用缺失原因及相應對策進行探討,以供商榷。

一、信用缺失的原因

(一)建筑企業自身因素

建筑企業風險意識薄弱,有的承包商為了獲得項目而先期投入龐大的資金來滿足發包方不合理的墊資需求或主動提出此要求從而獲得項目的承包權;對發包方的資信度、經營形勢不了解;建筑企業施工流動性強,新官不理舊賬現象較普遍。另外,有些企業負責人法制觀念不強,礙于“面子”和“人情”,不按財務手續辦事;還有一些企業由于地方保護主義以及訴訟的成本效益反差等原因,寧愿坐視應收賬款淪為呆滯賬款,也不愿催索或訴諸法律以維護合法權益……建筑企業自身的諸多因素是導致工程款被長期拖欠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發包方因素

建筑市場競爭激烈,一些發包方不按工程建設程序辦事,強行要求墊資承包,肢解工程發包,明招暗定,加之有的發包方在項目投資決策中存在較多的短期行為,以致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不斷變更,形成了較嚴重的“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現象,以至于工程竣工交付后,發包方遲遲不辦理工程結算,使工程款被長期拖欠。

(三)環境因素

建筑企業由于承建項目的地點不同,外埠施工普遍,有的地區為了本部門的利益,極力實行地方保護主義,給建筑企業在解決拖欠工程款的過程中增加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負擔,因而使一些建筑企業表現出更多的消極和無奈。

二、信用管理對策

信用的缺失不僅造成建筑市場混亂,加大了交易成本,同時也給企業和行業的正常運營帶來很大風險。因此,加強企業的信用管理,增強信用風險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十分重要和緊迫。具體做法如下:

(一)強化信用意識

目前,建筑企業中普遍存在對應收賬款風險認識不足的現象,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經濟過程的信用化是市場經濟的特征。企業必須增強信用意識與風險防范意識,并在其支配下參加各種經濟活動。首先,建筑企業自身要重視守信效應。立足于做大做強做久,牢固樹立品牌意識、誠信意識,增強保護自身信用的自覺性與主動性,只有堅持以信用為本,才能贏得客戶,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其次,要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充分認識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時采取措施自我保護,以較好的防范、控制和轉移經營風險。

(二)注重資信管理

應收工程款管理是企業信用管理的核心所在。選擇資信良好的客戶,對于應收工程款的回收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如果客戶財務狀況良好且一貫恪守信用,那么應收賬款就能按時回收。反之,風險就加大。因此,簽訂合同前,要對發包方進行摸底調查,做到知己知彼。資信調查屬于企業前期信用管理范疇,是防范風險的第一步工作。企業應全面收集信息,了解對方最新的信用狀況。

(三)加強風險控制

第一,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政策。信用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關系到建筑企業生產經營的好壞,特別是目前相當多建筑企業的應收工程款居高不下,導致經營資金十分緊張,給正常的生產經營帶來了極大風險。因此,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顯得尤其重要。建筑企業應針對不同客戶確定不同的信用期間和信用條件,對于信用質量高的客戶,可以采用寬松的政策,對于信用質量差的客戶,應采取積極的、嚴格的收賬政策。第二,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建設。主要是建立健全應收賬款檔案,建立應收賬款賒銷授權批準制度、應收賬款總量控制制度、賒銷客戶監控制度、賬齡分析控制制度、定期清理、催收制度等管理辦法,并保證制度的嚴肅性和威懾力。第三,建立應收賬款壞賬準備。企業要遵循穩健性原則,對壞賬損失的可能性預先進行估計,積極建立彌補壞賬損失的準備制度,以便在企業確定發生壞賬損失時能及時得以補償,分散壞賬損失造成的風險,提高企業的自我保護能力,保證企業正常的資金周轉。第四,強化內部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向客戶催收到期款,加強老款清欠工作,并實行工作業績考核,建立完善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從體制上防止個別部門或人員盲目決策或投機行為可能導致的信用風險。

(四)凈化建筑市場環境

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管理,特別是對投資項目的審批和過程監督。要健全法規,加強執法力度,限制和打擊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為建筑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合理、有序的競爭環境。

(五)增強法制觀念

建筑企業經營者只有強化風險意識,增強責任感,才能抓住風險防范的源頭。因此,建筑企業經營者要樹立法制觀念,加強思想建設,自覺維護會計法規的權威,強化法制管理,嚴格執法,用法律法規抵御財務風險,使企業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