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有效性提升研究

時間:2022-02-13 10: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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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有效性提升研究

摘要:行為科學已經成為校正傳統政策科學“理性經濟人”假設的現實偏離性的重要理論工具。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具有協同性、關聯性、戰略性等特點,存在多樣的政策利益主體,不同利益主體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之間存在著互動關系,迫切需要基于行為科學分析,實現知識產權主體行為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之間的良性互動。基于行為科學的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有效性提升方向有三個方面:從政策目標出發采取“助推方式”結合心理學分析形成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內容,從政策導向出發提升價值認同和集體行動能力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實施,從政策效果出發采取政策者與接受者之間的“雙向溝通方式”凝聚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效果,積極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有效性。

關鍵詞:行為科學;理性經濟人;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創新

近年來,美國、德國、法國、英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以及世界銀行、經濟與合作組織、歐盟等組織在公共政策制定實施方面興起了新的變革,相繼成立專門的行為科學研究小組參與決策,積極將行為科學研究成果引入到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全過程。正如英國學者彼得•約翰所述,“一場靜悄悄的革命正在席卷全世界的公共機構,專家和政策制定者已經找到如何運用人類行為研究的洞見來設計更好的政策。”1例如,英國內閣辦公室成立了行為分析團隊,運用行為經濟學和心理學等行為科學的研究成果提升政策效果,其幫助政府節省了20倍以上的費用2,得到高度重視和廣泛認可。歐盟在聯合研究中心下設立“預測與行為透視小組”進行政策咨詢,效果明顯。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具有協同性、關聯性、戰略性等特點3,需要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所涉及的企業、高校院所、政府部門等協同推進,需要知識產權公共政策與市場監管政策、產業政策、科技創新政策、財政稅收政策等有效銜接,需要進行戰略性長遠謀劃,尤其需要從行為科學角度分析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有效性的方向路徑。

1行為科學逐漸成為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關鍵支撐理論

行為科學是校正傳統政策科學“理性經濟人”假設的現實偏離性的重要理論工具。行為科學是指用科學的研究方法,探索在自然和社會環境中人的行為的科學4。行為科學研究成果的引入,會有助于提升公共政策與具體情境之間的相互適應性,提高公共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的有效性。亦即,為科學給政策科學帶來的變化可能是一場革命性的知識重構,行為科學提升政策有效性的路徑有運用助推原理和注重政策溝通、宣傳和說服等路徑5。首先,從國際經驗借鑒的角度而言,運用行為科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已經成為當前公共管理領域關注的焦點議題。2017年,經濟與合作組織《行為透視與公共政策:全球經驗》報告,以“現實的人類行為”作為政策制定的起點提高政策有效性。62016年,歐盟委員會《行為透視運用到政策領域:2016年歐洲報告》和31個國家的案例分析,該報告系統總結了行為科學對歐盟立法和管制、各個國家在更為廣泛的政策領域里的應用。72015年,世界銀行《世界發展報告:思維、社會與行為》,闡述行為科學在公共政策領域的運用。8其次,從政策理論的角度而言,人類行為決策所依賴的有限信息和所具有的有限理性,使得傳統政策科學邏輯性不足,需要行為科學的進一步支撐和校正。傳統的政策科學建構在“理性經濟人”假設的基礎上進行政策過程研究。然而,很多行為規律性與有限理性和大腦的有限信息處理能力是一致的,其他的行為規律性則與大腦的模塊性有關9。因此,人類行為決策過程中采用的是有限理性的決策方式。同時,人類行為決策所依據的是基礎信息,一方面,隨著信息爆炸式增長,使得我們信息接收局限性和信息處理低效性的制約更加凸顯。另一方面,由于所產生的大量信息中混雜有效信息和無效信息甚至是錯誤信息,我們的信息處理能力表現出的鑒別手段單一性和來源鑒別依賴性難以滿足鑒別大量信息的需要。新近的行為科學研究則以現實的、具體的、明確的人為研究出發點,通過行為經濟學、心理學、社會學等角度對人的行為進行分析10。可見,行為科學可以用于校正傳統政策科學“理性經濟人”假設的現實偏離性,使得公共政策建設的“理性經濟人”回歸到現實的、具體的、明確的人的行為上,從而提升公共政策有效性。復次,從公共政策運行的角度而言,需要關注相關主體對公共政策的行為反射,并以此作為公共政策有效性提升的主要依據。政策科學需要以公共政策的實操性和科學性作為研究導向,亦即政策科學在傳統的學科特別是行為科學和管理科學之間架起橋梁,它必須整合來自各種學科的知識,構成一個集中關注政策制定的跨學科系統11。借助行為科學研究成果分析相關主體對公共政策的行為反射,可以為公共政策有效性提升提供依據。

2知識產權主體行為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良性互動

行為科學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作用尤其突出,迫切需要基于行為科學分析,實現知識產權主體行為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之間的良性互動,并以此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有效性。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實施以來,我國出臺了大量知識產權本體政策。同時,市場監督管理政策、科技創新政策、產業政策、貿易政策、財政稅收政策等也出現了大量知識產權關聯政策,或者說以知識產權相關聯的、支撐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公共政策。但是,長期以來,提升知識產權政策的有效性,是提高知識產權政策效應、推動知識產權治理水平和知識產權治理能力跨越式發展的關鍵。首先,從國際經驗借鑒的角度而言,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包括以知識產權為導向的科技創新政策)是運用行為科學進行公共政策分析的關鍵點。例如,2015年9月15日,美國總統專門第13707號行政命令要求在聯邦政府項目中運用行為科學知識。上述政策首先在國家科學和技術委員會成立社會和行為科學團隊,提供咨詢服務,使得相關主體介入、參與、使用以及回應知識產權等科技創新方面的政策信息。2013年,英國政府和Nesta創新基金等共同投資成立行為透視團隊,其是世界上第一個致力于把行為科學運用到公共部門的機構,其在運用知識產權促進經濟增長等領域開展了深入研究。其次,從公共政策理論的角度而言,知識產權公共政策體系的理論框架應當從主體、要素與環節三維度建構,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相關主體進行行為科學分析非常必要。知識產權公共政策體系的理論框架需要從知識產權基本屬性出發進行研究,鑒于知識產權屬于財產權,因此,只有在財產流轉過程中才能實現其經濟價值,知識產權的價值實現有賴于基礎要素支撐。12特別是,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涉及多個主體,需要深入分析包括政府、企業、高校院所、服務機構和運營機構等在內的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參與主體的行為。不同利益主體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之間存在著互動關系:不同利益主體的動態博弈直接影響著政策系統的形成,公共政策的有效運行又進一步促成了利益主體的裂變與組合13。因此,從知識產權活動的主體與環節匹配關系看,主要體現在主體的知識產權投入能力、知識產權管理能力、知識產權文化環境建設能力和條件支撐能力在創新產權化、知識產權產業化、知識產權產業貿易化環節中的應用。復次,從公共政策運行的角度而言,知識產權公共政策處于社會群體化和網絡化發展的前沿領域和敏感區域。通常而言,隨著社會群體化和網絡化的發展,“理性經濟人”假設與公共政策運行實踐日益遠離。我們處于網絡時代,社會群體化效應更加明顯。正如勒龐在《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中所述,“自覺地個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轉向一個不同的方向,是就要變成組織化群體的人所表現出的首要特征”14。由于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參與主體廣泛,“每個人都是鑲嵌在社會關系網絡上的一分子,社會關系網絡塑造了我們的偏好、信仰、資源和選擇”15,知識產權公共政策需要突破“理性經濟人”的假設,根據社會偏好和社會規范在人們行為選擇過程中的重要影響,分析公共政策相關主體對公共政策的行為反射,基于合作互惠精神、利他傾向、社會網絡以及信任的作用進行分析。

3運用行為科學理論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有效性的基本方向

如前所述,根據行為科學的分析,實現知識產權主體行為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之間的良性互動,已經成為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有效性的主攻方向。基于“政策制定—政策運行—政策評估”的維度,運用行為科學理論的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有效性提升方向有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從政策目標出發,采取“助推方式”結合心理學分析形成政策內容。行為科學提出新的政策制定方式:“測試—學習—調適”的隨機控制實驗。隨機控制實驗目的在于測試政策工具是否有效。測試是明確政策干預工具(方式、范圍、單位以及支出的成本),學習是對政策干預的結果進行分析和評估,調適源自評估的結論,重新調整政策工具。簡要地說,這是典型的“政策實驗”政策制定方式。推行政策試驗方式意味著理性決策模式存在著諸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尤其是人們的行為與理性決策模式的假設往往不一致。16就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制定而言,建議采取“助推方式”,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對社會心理影響的分析,研究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中能夠顯著改變社會中相關主體行為的因素,立足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政策目標,促進符合政策目標的上述助推因素充分發揮。其次,從政策導向出發,提升價值認同和集體行動能力推進政策實施。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和知識產權法律的重要邊界在于,行為的引導性和規范的強制性。可以說,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旨在于在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強制力之外尋找知識產權價值的社會認同和知識產權領域集體的行動方向。因此,從知識產權公共政策運行的角度而言,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價值認同和集體行動能力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有學者指出,說服與行為之間中介變量是態度,態度決定行為17。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導向與知識產權相關主體的行為之間,最為關鍵的因素即為知識產權相關主體的態度。而知識產權相關主體的態度,有賴于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價值認同,有賴于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集體行動能力。再次,從政策效果出發,采取政策者與接受者之間的“雙向溝通方式”凝聚政策效果。就政策執行效果而言,政策制定與政策執行或政策遵從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好的政策不一定有好的結果。18同時,上述“信息不對稱”,也會隨著公共政策層級增多而更加明顯。亦即,公共政策層級對政策導向信息存在衰減的作用。因此,促進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導向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執行之間的信息流動,促進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相關主體的信息相對對稱,對提升政策執行效果來說非常重要。基于此,建議借鑒英國政府行為透視團隊開發“四個簡單方式運用行為透視”(EAST)等相關工具思路,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政策者的可信度、信息內容的接受度、信息結構的識別度等,促進知識產權公共政策者與接受者之間雙向溝通過程,促進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實效。目前,正在開展《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實施十年評估,全面總結戰略實施十年成績經驗,梳理問題短板,分析形勢任務,并將在此基礎上啟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研究制定工作,在戰略層面全面部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建議運用行為科學分析促進知識產權主體行為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之間的良性互動,積極提升相關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有效性。

作者:張鵬 單位: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