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信貸制度思考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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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信貸制度思考論文

[摘要]綠色信貸是銀行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大舉措。本文借鑒國際經驗,闡述了綠色信貸的涵義、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必要性以及綠色信貸與傳統信貸的區別,并對當前我國銀行業推行綠色信貸的幾個問題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綠色信貸,可持續發展,環境風險管理論文本科論文畢業論文

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改變以往過度透支環境和能源的粗放發展模式,“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資金是經濟活動的血液,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為社會資金融通樞紐的銀行業也必須做出相應的調整,把履行企業的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統一起來,努力推進生態文明,為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經濟增長做出貢獻。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推出的“綠色信貸政策”,通過在金融信貸領域確立環境準入門檻,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資金來源,正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為此,有必要從理論上對我國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

一、綠色信貸及綠色信貸產品

所謂綠色信貸,指的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生產治污設施,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制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并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導資金和貸款流入促進國家環保事業的企業和機構,并從破壞、污染環境的企業和項目中適當抽離,從而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鄧聿文,2007)。國際上普遍認同的綠色信貸規范是2006年7月重新修訂的赤道原則,該原則適用于項目資本成本超過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項目,這也將是我國銀行業綠色信貸標準的藍本。畢業論文

綠色信貸要求商業銀行采取“三重底線”的方法管理其業務,即商業銀行開展業務不僅要滿足合作伙伴(客戶、股東、員工、供貨商、社會)的需要,同時還要意識到自身的行為必須對社會以及生態環境負責。從國際經驗來看,綠色信貸產品一般包括(UNEPFI,2007):

1.住房抵押貸款(homemortgage)。如花旗集團旗下的FannieMae于2004年針對中低收入顧客推出的結構化節能抵押產品(EnergyEfficientMortgage),將省電等節能指標納入貸款申請人的信用評分體系;再如英國聯合金融服務社(CFS)自2000年推出生態家庭貸款(Eco-homeloan)以后,每年為所有房屋購買交易提供免費家用能源評估及二氧化碳抵銷服務,僅2005年,就成功地抵銷了5萬噸二氧化碳排放。

2.商業建筑貸款(commercialbuildingloan)。如美國新資源銀行(NewResourceBank)向綠色項目中商業或多用居住單元提供0.125%的貸款折扣優惠;美國富國銀行(WellsFargo)為LEED認證的節能商業建筑物提供第一抵押貸款和再融資,開發商不必為“綠色”商業建筑物支付初始的保險費。

3.房屋凈值貸款(homeequityloan)。如花旗集團與夏普(Sharp)電氣公司簽訂聯合營銷協議,向購置民用太陽能技術的客戶提供便捷的融資;美洲銀行則是根據環保房屋凈值貸款申請人使用VISA卡消費金額,按一定比例捐獻給環保非政府組織。畢業論文

4.汽車貸款(autoloan)。如加拿大VanCity銀行的清潔空氣汽車貸款(CleanAirAutoLoan),向所有低排放的車型提供優惠利率;再如澳大利亞MECU銀行的goGreen汽車貸款,是世界公認的成功的綠色金融產品,也是澳大利亞第一個要求貸款者種樹以吸收私家汽車排放的貸款,此項貸款產品自推出以來,該銀行的車貸增長了45%。

5.運輸貸款(FleetLoan)。如美洲銀行的小企業管理快速貸款(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Expressloans),以快速審批流程,向貨車公司提供無抵押兼優惠條款,支持其投資節油技術,幫助其購買節油率達15%的SmartWay升級套裝(SmartWayUpgradekits)。

6.綠色信用卡。如歐洲的Rabobank推出的氣候信用卡(ClimateCreditCard),該銀行每年按信用卡購買能源密集型產品或服務的金額捐獻一定的比例給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WWF);再如英國巴克萊銀行的信用卡(BarclayBreatheCard),向該卡用戶購買綠色產品和服務提供折扣及較低的借款利率,卡利潤的50%用于世界范圍內的碳減排項目。

7.項目融資(Projectfinancing)。對綠色項目給予貸款優惠,如愛爾蘭銀行對“轉廢為能項目(energy-from-wasteproject)”的融資,給予長達25年的貸款支持,只須與當地政府簽訂廢物處理合同并承諾支持合同范圍外廢物的處理。

二、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已是大勢所趨

1.推行綠色信貸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商業銀行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中介角色,決定了其在可持續發展中的特殊地位(UNEP,1997;EuropeanCommissionDGXI,1998)。商業銀行根據持續期、規模、剩余額度和風險等要素進行資金的配置,其高效的審貸體系使其在風險衡量和定價方面具有突出優勢,因而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通過差異化定價引導資金投向有利于環保的產業、企業和項目,可有效地促進可持續發展。尤其是以幫助企業提高經濟和環境效益為重點,使企業努力達到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而自覺地進行無害環境的實踐,增強控制風險的能力,創造條件積極推行綠色信貸,進一步降低資源消耗和減少污染,畢業論文提高清潔生產水平,也有利于商業銀行擺脫過去長期困擾的貸款“呆賬”、“死賬”的陰影。

2.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商業銀行管理環境風險。

據全球金融界估計,1970-1979年氣候天災水災給金融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大約為500億美元,1988-1997年更暴增為3000億美元(UNEP,2000)。這些數據揭示,環境破壞不僅直接增加了銀行業的經營風險,甚至可能危及銀行業的可持續經營和生存。在我國,“一些地區建設項目和企業的環境違法現象較為突出,因污染企業關停帶來的信貸風險加大,已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安全。”由于各國政府對企業污染環境責任的追究日益嚴格,銀行業若不加強其環境風險管理,一旦發生給予貸款的企業發生污染事件時,不但影響銀行的社會形象,也將損及其債權的收回。推行綠色信貸,把環境和社會責任標準融入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活動中,對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動態評估和監控,就為商業銀行通過保險和衍生金融市場等轉移環境風險提供了可行的路徑。

3.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提升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

推行包括綠色信貸在內的綠色金融服務(或產品)的收益具體表現在:擴大市場份額;利潤增長;吸引顧客并獲得顧客忠誠;高員工滿意度及保留率;聲譽收益(提升品牌形象);媒體的正面關注;環保意識和收益;獲得更多的經營許可;鞏固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合作關系等(UNEPFI,2007)。實證研究亦表明,環境績效與財務績效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商業銀行獲得競爭優勢。Feldmaneta1.(1997)、Schalteggeretal.(2000)、Repettoetal(2000)檢驗了企業環境管理投資與其金融利益相關者(如銀行、保險公司、投資者)績效之間的關系,發現企業的環境管理戰略與企業績效之間存在正向相關關系。可持續資產管理公司(SustainableAssetManagement,SAM)對58個產業的2006年可持續年報披露的可持續風險與機會進行分析亦支持了這一觀點。SAM提出,商業銀行從環境生態或社會議題的風險與機會(如氣候變遷對企業的影響)作為切入點,將極大地增強競爭優勢。

4.推行綠色信貸是商業銀行應對利益相關者環境關注的重要舉措。

商業銀行將環境因素納入貸款決策,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越來越嚴格的環境政策和環保市場的迅速發展,以及來自利益相關者——如NGO、股東和員工的壓力。例如,美國銀行之所以成為最早考慮環境政策、特別是與信貸風險相關的環境政策的銀行,是由于1980年美國政府提出了“全面環境響應、補償和負債法案”(CERCLA,ComprehensiveEnvironmentalResponse,CompensationandLiabilityAct)。根據該法案,銀行必須對客戶造成的環境污染負責,并支付修復成本。法案頒布實施以來,一些銀行甚至因此而破產。

5.推行綠色信貸已成為國際銀行業的營運規范。

20世紀90年代早期,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計劃項目(UnitedNationsEnvironmentalProgramFinanceInitiative,UNEPFI)就發表了銀行業《金融業環境暨可持續發展宣言》(StatementbyFinancialInstitutionsontheEnvironment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強調要把環境因素納入標準的風險評估流程的必要性。其主要目標就是要求銀行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考慮環境因素,并且鼓勵民間部門投資于有益環境的技術與服務。而世界銀行集團的國際金融公司倡導的赤道原則(EquatorPrinciples)更是為項目融資中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提供了一個框架,包括不同類型項目的風險分類,還列示了與環境評估流程、監控和后續指導相關的議題。目前,已有包括花旗、渣打、匯豐等在內的56家金融機構成為赤道原則金融機構(EquatorPrinciplesFinancialInstitutions,以下簡稱“EPFIs”),這些金融機構遍布全球,占全球項目融資市場的90%以上。

三、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內在要求

為應對信貸中可能面臨的環境風險,商業銀行將環境標準納入其整體信貸戰略及貸款項目評估之中,并發展出風險管理體系,強調客戶的環境風險和銀行責任,作為綠色信貸盡職調查(duediligence)的基礎。相對于傳統的貸款管理,綠色信貸管理的特殊之處或內在要求在于把環境與社會責任融入到商業銀行的貸款政策、貸款文化和貸款管理流程之中。

(一)實施綠色信貸要求商業銀行制定相應的環境信貸政策

環境信貸政策通常由商業銀行高級管理層制定,并作為銀行員工及顧客的工具和指導信號長期存在。完善的環境信貸政策將有助于:①為員工及顧客提供商業銀行關于環境風險及有關環境議題的清晰指南;②向員工及顧客闡明商業銀行如何通過特定的程序、畢業論文承擔哪些責任來實現其經營目標;③確保與環境風險相關的貸款以一貫且公平的方式承做;④為與環境風險相關的銀行業績的評價提供明晰的標準。

很顯然,銀行環境信貸政策應具有可操作性及成本效率,同時還應考慮環境風險敞口、人力資源限制和市場限制,并對以下問題作出回答:銀行現有的貸款及投資組合在哪些領域暴露于環境風險之下?不同類型、不同地區、不同行業貸款的風險敞口是否具有較大的差異?環境風險管理需要哪些人力資源、需要對他們進行哪些培訓?銀行環境信貸的主要競爭者有哪些?環境信貸產品價格及質量層面的競爭程度如何?環境風險調查及轉移成本是否影響到商業銀行的競爭地位?哪些細分市場的顧客對交易成本的增加更為敏感?等等。

(二)實施綠色信貸要求商業銀行進行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

一般而言,環境及社會風險可分為三類:①直接風險(directrisk),指的是銀行因清理被其借款人污染土地所蒙受的直接法律責任(如借款人破產)。②間接風險(indirectrisk),反映了借款人的環境負債可能影響其償付貸款能力而造成的風險。由于政府環境管制日益嚴格,企業必須在環保方面投入大量資金以滿足政策要求,從而可能影響借款人的現金流繼而影響其償貸能力。如果貸款企業不遵守環保政策,就會面臨罰款、支付治理成本、暫時或永久停業。③名譽風險,反映的是銀行因與環境問題投資關聯而遭受的名譽損失(Thompson,1998)。勿庸置疑,聲譽與形象是銀行最重要的“資產”,隨著政府、監管部門、非政府組織和媒體對銀行信貸政策關注程度的日漸提高,銀行在貸款項目環境風險審查上有失謹慎而導致的環境及社會影響將會對銀行的聲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繼而影響銀行的市場價值和業務開展。

實踐證明,有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有助于減少不良資產的數量繼而改進銀行的經營績效。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作為商業銀行辨識、評價、控制、轉移和監測環境及社會風險的過程,不僅適用于單筆貸款,而且適用于集合貸款和投資組合。其目的在于使可預見的環境風險敞口最小化的同時,對不可預見的環境風險提供足夠的保護。商業銀行對環境風險進行評估時,必須重點關注環境風險發生的概率、環境風險的級數(嚴重程度)、環境風險影響的持續期、環境風險的敏感性和不可逆轉性、環境風險和收益的社會影響(即特定的環境影響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是否有助于環境風險和收益的均衡分享)、是否符合相關立法特別是環保法的要求等因素。

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流程可分為環境及社會風險識別、環境及社會風險評估、環境風險控制及轉移、環境風險監測等。相對于傳統的貸款管理,綠色信貸管理的特殊之處主要體現在:

1.貸款項目按環境與社會標準進行分類過濾。

根據赤道原則,貸款項目發起時,EPFIs應當參照IFC的環境與社會標準將貸款項目分為A、B、C三類,分別代表環境或社會層面的高、中、低風險。A級及B級的貸款申請者必須完成社會及環境評估,且在與當地利益相關者磋商后,須備妥環境管理企劃書,說明如何減少或監測項目在環境與社會方面的風險。

商業銀行在具體操作中,為了提高審貸效率,往往會結合具體情況,按貸款項目環境風險高低進行分類(如加拿大皇家銀行將貸款劃分為三類,參見表1),不同環境風險類別的授信項目,其風險識別和評估、內部研究及外部專家認證亦有所不同。如果貸款項目落入表內所列的范疇,則貸款申請將提交至地區分行或總行,視具體情況請外部咨詢人員進行評估。對于I類項目,銀行有選擇地請外部專家進行環境風險評估;II類項目需請外部專家提出行業的具體風險;III類項目則需請資深外部專家對項目進行調查。

2.貸款項目進行環境及社會評估。

根據赤道原則,貸款項目的環境及社會評估應針對以下項目:社會及環境條件基準評估;更符合環保及社會責任的可行替代方案的考慮;東道國法律法規及適用的國際協定及協議的要求;人權和社會健康、安全及保障的保護(包括風險、影響及保障個人使用項目安全的管理);文化遺產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包括變更自然或重要居住地或法定保護區域中的瀕危物種與敏感性的生態系統);可再生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管理和使用(包括通過恰當的獨立認證體系認證的可持續資源管理);危險物質的使用和管理;重大災害評估與管理;勞工問題(包括四項核心勞工標準)、職業健康和安全;防火與生命安全;社會經濟影響;土地的取得和非自愿安置;對社區和弱勢群體的影響;對原住民及其特有文化體系和價值觀的影響;現有項目、建議項目及未來預期項目累計影響;項目設計、評估及執行中受影響方的協商和參與;能源的有效生產、運輸及使用;污染預防、減廢、污染控制、固體廢棄物與化學廢棄物的處理。商業銀行根據這些項目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繼續貸款提交、貸款審批或貸款發放。圖1為加拿大商業發展銀行(BDC)的環境評估決策樹。畢業論文

3.借助環境保險及金融衍生品轉移貸款風險。

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深化,保險市場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為環境風險的轉移提供了有利條件。商業銀行通常可以通過以下保險政策實施風險保護:一是要求顧客考察使其免于環境責任的保險;二是要求顧客以銀行為受益人,購買環境責任險;三是以第一方保險將商業銀行全部貸款組合的環境風險轉移至保險公司;四是要求環境顧問掌握專業保險賠付知識。除保險市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亦為包括環境風險在內的信用風險的轉移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4.進行動態的環境風險監控。

由于在貸款持續期間或投資期間,環境風險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加之借款人有可能違反環保法規及貸款約定,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對貸款的環境及社會風險進行動態監控。貸款環境風險監控對象包括單筆貸款和整體貸款組合,監控方法包括口頭詢問、信息披露以及對項目或場地的實地考察等。

四、我國銀行業推行綠色信貸的相關舉措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已經意識到了環境蘊含的機遇和風險,以及銀行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例如,上海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已加入聯合國環境署金融計劃項目(UNEPFI);興業銀行因在能效融資產品開發和推廣方面的優秀表現,榮獲英國《金融時報》和國際金融公司聯合舉辦的2007年度可持續銀行獎評選活動中“年度可持續發展交易獎”,成為首次獲此殊榮的中國商業銀行。然而,也必須看到,盡管有關政府部門初步制定了綠色信貸的實施指導意見,但我國銀行業在實施綠色信貸方面仍有待于更新知識、積累經驗。特別是,在某種程度上,我國的環境惡化與個別地方政府官員腐敗、法規執行不力、缺乏公眾透明度等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如何踐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推廣綠色信貸,推動經濟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仍然面臨著諸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銀行業綠色信貸的順利推廣、實施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為實施綠色信貸做好充分的準備

從國際經驗來看,畢業論文商業銀行要發展成為可持續銀行一般需經過四個階段:防御階段、預防階段、進攻階段以及可持續銀行階段(Jeucken,2001)。我國商業銀行絕大多數還處于防御階段,對環境風險的認識還有待加強。而要從防御階段逐步推進至可持續銀行階段,我國商業銀行至少要就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做好準備:一是戰略準備,要把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提升到銀行的戰略層面,確定環境目標,確立標竿和報告制度,明確決策者必要的溝通職能。二是政策準備,要結合實際制定商業銀行的環境信貸政策,編制環境風險管理方案,用以指導信貸活動及其他業務。三是人才準備(包括內部人才準備和外部人才準備),由于環境風險評估的專業性強,我國商業銀行能夠擔當此重任的內部人才并沒有特別儲備,因而需要加大引進此類人才的力度;外部人才準備則是需要對貸款項目環境及社會風險進行評估的外部咨詢公司或行業環保專家。四是組織機構準備,從職能和公司治理方面為綠色信貸提供支持。Ganzi&Tanner(1997)調查顯示,許多銀行均設立了環境部門,并開發了環境友好產品,如英國合作金融服務(CFS)設立了道德政策部門(EthicalPolicyUnit),并賦予該部門業務否決權;再如瑞士信貸銀行建立了環境執行委員會(EnvironmentalExecutiveBoard),由董事會直接領導,監督、記錄綠色信貸業務,并就與環境相關的議題提出戰略對策建議。五是產品準備,綠色信貸產品的設計不僅要融入環境及社會責任理念,而且要吸取傳統信貸產品的成功經驗,如彈性、友好度、便于個人管理、捆綁或低風險等等,這些特征均應成為綠色信貸產品設計的核心,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顧客。

(二)商業銀行與政府監管部門共同著力,構建綠色信貸激勵機制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在一股獨大的情況下,由于國資部門仍未完全實現公司化,股東本身對于長期利益以及短期利益的關注存在一定的矛盾。加之各銀行均實行分行制,管理鏈條較長,且績效考核體系以經濟指標為主,并未將環保績效納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為了完成考核指標而無視總行關于實施綠色信貸要求的可能。2007年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就顯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業的中長期貸款占比為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業累計完成投資額同比增長24.1%,均呈逐季加快趨勢。基于這一背景,銀行業內部必須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實施綠色信貸提供動力。在這里面,不僅要有對商業銀行違規向環境違法項目貸款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和處罰的措施,而且還要有對切實執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的商業銀行實行獎勵的政策。另外,綠色信貸評估涉及面廣,評估成本高,更重要的是,從短期來看,銀行對企業豎立綠色屏障時,也就意味著有可能喪失部分優質客源。然而,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貸政策要求支持對環境有益的項目,通常的辦法就是降低利率、優惠貸款,加之從現有的經濟利益角度來考量,綠色信貸所支持的項目,有相當一部分是經濟效益并不太好的項目,如風電和垃圾發電等,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商業銀行的盈利。鑒于此,應該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如減免稅收、財政貼息等財政政策,以調動并確保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積極性。畢業論文

(三)規范地方政府行為,為綠色信貸的推行掃清地方保護主義障礙

據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數據,2003-2005年間,由于地方政府的縱容和袒護,全國70000宗環保違法案件僅有500件得到處理,僅為全部案件的0.71%(EconomyandLieberthal,2007)。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始終存在很強的地方保護主義色彩,以各種方式對銀行進行信貸資源的爭奪并試圖轉嫁改革成本。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無視國家的環保政策,以各種名目、各種形式干預商業銀行的業務,進而導致商業銀行經營行為扭曲。從國際經驗來看,政府部門行為的調整和約束、銀行與各級政府的共識是信貸政策有效支持環境保護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國中央政府有必要將環保指標納入地方官員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或是加大環保指標在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規定等形式隔絕地方政府對商業銀行經營行為的干預。同時,可以考慮由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牽頭,促成商業銀行與各級地方政府就共同環保事項或流域性事務進行結盟或簽署環保協議,形成書面契約約束。

(四)加強與環境利益相關者的聯系與互動,營造良好的綠色信貸實施環境

首先,環保部門應建立并完善環保信息庫,畢業論文與金融部門形成信息溝通機制。商業銀行可以借助環保部門的力量,加強貸款風險管理,補充銀行信用信息數據庫,強化“以法治貸”意識;同時,環保部門也可借助商業銀行的力量,強化環境監督管理,嚴格信貸環保要求,促進污染減排。目前,我國環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統一管理與機制,加上環保專業性強,銀行信息搜集成本高,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信貸的推行,因而迫切需要盡快建立并完善環保信息庫。

其次,加強對全社會尤其是對顧客的綠色教育,幫助企業建立環境管理支持系統。Stegereta1.(2003)對中國企業的調查表明,企業經理人對環境保護態度淡漠,不僅是由于企業盈利要求的限制,而且源于企業缺乏環境管理支持體系、相關的技術信息、員工環保培訓和教育等原因,從而導致商業銀行效益直接或間接地受損。與此同時,商業銀行可通過邀請具有傳統信貸意識的企業和顧客參加“綠色”研討會或產業論壇,以克服顧客的認知及知識障礙。例如,新資源銀行(NRB)就敞開大門,邀請200位以上顧客學習何為LEED認證設施,并邀請傳統開發商舉辦綠色建筑物研討會,幫助他們了解環境友好型建筑材料的應用及成本節約效果(NRB,2007)。

再次,實行綠色信息披露,借助市場力量加強社會監督。一方面,商業銀行應以積極而公開、透明的態度,定期披露其綠色信貸執行情況,接受環境—社會自覺意識公眾、環境組織、其他金融機構諸如世界銀行和UNEP等國際組織的監督。另一方面,如果僅僅有一個綠色信貸政策而沒有相應的監督程序和辦法、具體的約束和規范以及處理的規定,恐怕政策依然會流于形式。因此,我國應盡快啟動推行全球報告協會(GRI)制定的企業可持續報告規范(G3),要求企業各項環境績效及社會績效指標,通過社會監督促使企業承擔環境及社會責任。惟有市場參與者無法從違法使用環境資源的行為中得到額外利益,違規者被及時發現與阻止,環境友好型企業能得到社會的認可與充足的發展資金,才能真正實現依靠市場機制配置環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