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業務發展論文
時間:2022-04-16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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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理財業務在快速發展和演進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本文主要分析我國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規范、發展個人理財業務的有關政策建議。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將客戶關系管理、資金管理和投資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公司、個人客戶提供的綜合化、個性化服務的一類金融產品。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商業銀行開始嘗試向客戶提供專業化投資顧問和個人外匯理財服務。近年來,隨著金融開放加快、商業銀行競爭加劇、國民經濟增長和個人財富的增加,個人理財業務迅速發展。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體制和金融市場發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約,我國商業銀行
理財業務在快速發展和演進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本文主要分析我國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規范、發展個人理財業務的有關政策建議。
一、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發展現狀
1.外匯理財產品。早期的外匯理財產品主要是個人外匯結構性存款,近年來受人民幣匯率改革、美聯儲不斷加息、本外幣存款存在較大利差等因素影響,商業銀行外匯理財市場日趨活躍、品種正逐步豐富。今年年初,憑借股市和金市的高溫,各商業銀行推出了一批與股指、黃金價格掛鉤的外匯理財產品。外匯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也大幅提高。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開辦的外匯理財產品有工商銀行“匯財通”、建設銀行“匯得盈”、中國銀行“匯聚寶”、中信銀行“理財寶”。
2.人民幣理財產品。人民幣個人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以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流通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企業短期融資債券為收益保證,向個人投資者發行的理財類產品。該理財產品一般以銀行信用保證本金安全,且預期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稅后收益;產品流動性強、風險低。
由于貨幣市場利率走低,人民幣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在節節攀升后開始逐漸回落,收益率下降,降低了對公眾的吸引力,一些行甚至停辦了人民幣理財業務。
2006年以來,一度跌入低谷的人民幣理財再次升溫,其主要特點是:一是預期年收益率一般在2%—4%之間,較2005年收益率明顯提高。二是產品的流動性明顯增強。如工商銀行1月份發售的一期人民幣理財產品首次在同類型產品中提出允許提前贖回,允諾其半年期產品發行后,客戶每個月都有一次贖回機會。三是結構型產品主導市場。各行推出了多種結構型理財產品,資金收益與國際金融市場投資產品相連接,本外幣通過衍生產品相聯系,以外幣的高收益彌補本幣的低收益。如民生銀行經銀監會、外管局批準,首家推出民生財富人民幣非凡理財結構性理財產品,利用國際金融市場的衍生交易,為客戶提供人民幣和美元結構化理財;光大銀行“陽光理財A+計劃”浮動收益產品,收益率與國際金融市場原生及衍生產品掛鉤,收益率比同期儲蓄高30%以上。四是資金投向有突破混業經營限制趨勢。如中行財富投資管理服務匯集了中銀股份旗下中銀國際、中銀證券、中銀基金等產品和服務,將借助中銀集團在海內外證券行業和基金行業的配置,為理財貴賓客戶提供海內外證券投資管理服務。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將理財作為競爭手段。2005年前,商業銀行推行理財業務目的并不完全是為了增加中間業務收入,而在于爭奪存款、提高市場份額。一些銀行采取盲目承諾高保本收益率,甚至采取搭售儲蓄存款的方式銷售理財產品,將個人理財產品演變為變相高息攬儲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業銀行甚至在虧損讓利的條件下推出理財產品,以理財產品為競爭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戶、爭奪零售客戶資源。而國有商業銀行推出個人理財產品的主要目的是應對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同業競爭,鞏固中高端客戶,減少客戶流失。
2.潛在的金融風險不容忽視。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理財產品定價和風險對沖方面,缺乏科學的定價機制和完善的風險管理措施,存在一定的風險。
一是市場風險。推動人民幣理財業務快速發展的基本前提是獲取債券市場收益率與存款利率之間的套利利差,一旦債券市場收益率大幅下降,這種套利的風險就會自然產生,有可能會導致銀行無力支付理財產品的高收益率。由于債券數量有限,加上商業銀行人民幣流動性過剩問題突出,大量理財資金涌入貨幣市場,銀行獲利空間變得極為有限。2004年上半年以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出現了持續、大幅上漲,上交所國債指數從2004年4月初91.1點上漲到2005年10月中旬的109.73點,上漲20.45%.債券指數已在高位運行,債券收益率曲線整體下移,債券資產利率風險越來越突出。外匯理財產品主要投資于國際金融市場的外幣結構性存款、貨幣掉期、高等級債券、歐洲商業票據、拆放境外同業等產品,也存在較大的市場風險。目前外資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有的與香港紅籌股掛鉤,有的與新興市場債券掛鉤,有的與商品指數以及國際市場黃金、石油掛鉤。目前,美國聯邦儲備基金利率已達4.5%,且市場普遍有進一步上升的預期,隨著美元與人民幣利差的進一步拉大,許多商業銀行通過各種匯率、利率工具,投資境外衍生產品以提高資產收益率和資產配置效率的意愿比較強烈,一旦市場出現大的逆轉,外幣理財市場將面臨較大的風險。同時,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缺少自己的產品模型和對沖技術,大部分產品都是依靠外資銀行設計、報價、風險對沖,缺乏自主創新能力,也存在一定風險。
二是操作風險。目前銀行大量推出創新理財產品,內控建設和風險管理往往相對滯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因操作失誤或欺詐給商業銀行帶來的風險。有的銀行對空白理財產品認購書不作重要憑證管理,經辦人員對相關操作規程不熟悉,或者分支行超計劃銷售,存在較多的風險隱患。
三是流動性風險。對可提前終止的理財產品,如果因為市場利率變化出現大規模贖回,可能影響銀行的流動性,特別對資金頭寸比較緊張的股份制銀行影響較大。
3.理財業務資金管理不規范。部分商業銀行的理財資金管理不規范,沒有按理財產品協議使用資金,發生理財資金挪用的現象。而且,商業銀行通常對出售理財產品獲得的資金沒有設置專門科目進行管理,只是在儲蓄存款科目反映,僅是作了凍結而已,資金實際用途難以監控,增加了監管的難度。
4.缺乏較權威的培訓認證機構。為了保證金融理財師的服務質量、維護市場秩序,許多國家的實踐經驗是對“金融理財師”成立自律性、非營利、非政府的專業資格認證機構,通過對達到一定專業水平和道德水準的金融理財人員進行認證管理,提高行業公信力。國際注冊金融理財師標準委員會是在全球范圍內受到廣泛認可的金融理財師認證機構。目前,我國還沒有完善的類似權威機構,只是于2004年9月,以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名義發起成立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并于2005年8月加入了國際CFP組織,首次在國內引進國際CFP專業資格認證制度。
二、影響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的主要因素
目前,我國個人理財業務仍然以產品銷售為中心,還沒有過渡到以客戶為中心,業務僅停留在產品上,盡管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品牌,也紛紛建立理財中心,但它們的業務范圍更多的是把現有的業務進行重新整合,僅是儲蓄功能的擴展和最初級的咨詢服務,沒有針對客戶的需要進行個性化設計,缺乏個性化服務。絕大多數銀行開展理財業務的出發點,是將其作為優質營銷服務的一個手段。影響理財業務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有以下幾方面:
(一)外部環境因素
1.居民現代金融意識不強。由于普及性金融教育嚴重滯后,加上商業銀行理財營銷過分側重于收益的宣傳,沒有嚴格履行風險提示義務,使大多數居民對風險與收益沒有正確的認識。公眾更多認同銀行傳統的存款類業務,對真正意義上的“代客理財”業務缺乏足夠的了解和認識,更偏好具有保底承諾的理財產品,對風險程度相對高、沒有硬性承諾的產品則“敬而遠之”,更鮮有通過資產組合規避風險的需要,導致現階段市場需求只能是一些低風險的簡單理財產品。
2.理財資金運用渠道狹窄。
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發育程度較低,金融市場交易品種少、市場容量小,加上外匯市場開放程度較低,國內貨幣市場一直是人民幣理財資金的主要投資渠道。在2004年宏觀調控、資金緊張的情況下,理財產品收益率伴隨著貨幣市場利率走高而走高,而后又伴隨著2005年下半年資金寬裕、貨幣市場收益率走低而連續下降,有些銀行甚至出現了常規業務收益補貼理財業務的倒掛現象。
3.分業經營制約業務發展。我國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法律、制度禁止商業銀行開展證券、信托和保險業務,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籌集的資金只能在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和外匯市場上運用,對保險、基金、證券等產品,只能采取推薦或部分的形式,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空間與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是一種片面的、單調的、不成熟的理財業務。歐美等國許多國際大銀行由于實行混業經營,加上背靠綜合性的金融控股集團,銀行可以從事證券、保險和信托業務,個人理財業務資金用途非常廣泛。即使在金融管制較嚴格的年代,法律也不禁止商業銀行買賣金融投資工具和管理投資基金,甚至允許商業銀行直接從事信托業務,商業銀行理財資金可以在銀行、證券、保險等幾個市場之間流動,可利用基金、股票、保險、債券等多種金融手段為客戶提供多種增值服務,獲取收益機會更多。
4.其他機構分流理財業務。一是證券公司。證監會2004年12月了《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支持規范創新類證券公司開展集合理財業務。券商還在管理費率、風險保障等方面進行了創新,這些都吸引了原有和潛在的、最具投資意識和風險承受能力的高端投資者。2005年招商、國信、國泰君安等11家創新試點券商發行了13只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募集資金145億元。2006年初,證監會又下發《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征求意見,將進一步支持券商開展集合理財業務。二是信托投資公司。目前信托是唯一可以跨越貨幣市場、證券市場和實業市場的金融機構,投資標的廣泛,可以利用其經營范圍廣,投資組合選擇大的特點,謀求投資者收益來源的多樣化。三是基金公司。基金在理財業務上起步較早,專業性強,目前已經形成了較大業務規模,擁有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保本基金等較為完整和成熟的產品群,能夠投資于除期貨、外匯外的大部分國內金融產品。四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最早進入個人理財市場的金融主體,90年代初便開發了具有理財功能的保險產品,國內保險公司主要以分紅險的形式進行個人理財業務的推廣。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比,分紅險既有理財功能,同時又具備一定的保險功能,這也是保險公司理財最大的優勢。
(二)銀行內部制約因素
1.理財品種不豐富。理財業務與傳統業務最為不同的就是其“個性突出”,不同理財機構針對不同的客戶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資領域的比較優勢,安排最適宜的投資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的差異化需要。雖然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推出的個人理財產品名目眾多,但各家銀行推出產品實質上大同小異,互相效仿,產品整體技術含量較低,營銷的目標市場和目標客戶也基本一致,僅局限于利率、匯率掛鉤與國債、央行票據等投資組合的幾種產品,不能根據客戶的需求有差別、有選擇地進行產品設計和客戶服務,產品同質化嚴重。
2.人力資源的瓶頸。個人理財業務是一項綜合性業務,要求理財人員必須全面了解理財產品的各項功能,熟練掌握投資、銀行、保險、法律、稅收、財務等多方面知識,具備豐富實務操作經驗,并有良好的交際和組織協調能力。國外和我國香港地區一般都對理財業務人員資格有明確的要求,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時間較短,理財經理多由個人業務部門客戶經理兼職。由于人員素質跟不上,目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主要是資產管理業務,且僅停留在產品上,深層次的理財業務還無法開展。
3.對理財業務認識不足。調查發現,由于理財產品的研發、定價、風險管理、資金管理和運用等環節都在各商業銀行總行,分支機構無權推出產品,只負責銷售理財產品,對產品設計的背景、資金運用渠道知之甚少,個別機構零售業務部門負責人對理財業務知識較為缺乏。
4.信息系統不健全。多數銀行的業務運行系統建立在賬戶基礎上,客戶信息極為有限,無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時,商業銀行間、商業銀行與證券、保險、信托之間的客戶信息資料不能共享,客觀上造成客戶信息資源的浪費,不利于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向縱深發展。
三、發展、規范個人理財業務的政策建議
(一)完善理財業務發展的市場環境
一是進一步完善利率、匯率形成機制。目前,我國人民幣理財市場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但進一步發展尚需要利率和匯率機制上的進一步完善。
二是繼續推動金融市場發展。目前國內的商業銀行普遍都面臨流動性困境問題,要解決流動性過剩的問題,唯一的出路就是從金融創新入手,大力發展理財業務。因此,必須創新人民幣市場金融產品和工具,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大力發展國債市場、衍生品市場、期權市場、資本市場。
三是拓寬商業銀行投資渠道。目前商業銀行的存貸差巨大,如果不能充分有效解決資金出口的問題,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將受到較大影響,建議合理有序地拓寬商業銀行投資渠道。
(二)商業銀行要規范開展理財業務
目前,國外商業銀行已進入高級競爭階段,一站式全面服務、市場細分與目標客戶科學界定、產品創新能力強弱、風險管理能力的高低已成為銀行核心競爭力的主要方面。我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從戰略高度做好理財業務產品創新、風險監控工作,按照符合客戶利益和風險承受能力原則開展理財業務。首先,要組織員工加強對銀監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和同業理財業務經驗的學習,加快理財隊伍建設,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其次,要規范產品研發程序,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在開發設計環節,應制定新產品的開發設計管理規定,事前評估和管理業務風險,充分考慮業務對系統資源、專業人才和業務支撐能力的要求;在投資顧問環節,客觀評估客戶的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投資意向,提供符合客戶利益的投資顧問服務,并充分揭示風險;在營銷環節,要切實注意防范法律風險和合規風險,防止錯誤銷售和不當銷售;在投資操作環節,要嚴格控制操作風險,按照客戶的指示或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活動;在后續服務環節,要保持文件和數據記錄的完整性與可靠性,充分披露相關信息;在風險控制上,要建立有效的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體系。
(三)要切實加強對理財業務的監管
一是對理財業務實行專業化監管。隨著利率、匯率越來越市場化,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開展,及金融監管的逐步放松,我國金融業綜合經營成為可能,理財業務也就日益成為各銀行競爭的焦點和核心內容之一。受專業人才的局限,雖然我國先后出臺了金融衍生產品管理辦法、市場風險管理指引,但客觀而言,目前還停留在政策層面,對包括個人理財業務在內創新業務的監管尚未付諸于實踐,影響了監管深度和廣度。鑒于個人理財業務等創新業務的復雜性,大面積培養這方面監管人才既不經濟,也不現實,建議借鑒國外經驗,在有一定基礎的監管人員中有選擇性地進行培養。同時,要根據新業務發展和監管的特點,進一步完善新業務監管體制,通過進一步加強對理財業務的監管,特別是對各商業銀行總行的監管,引導商業銀行提高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水平,穩步發展高端客戶和改善銀行客戶結構,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豐富的投資工具,不斷提高綜合競爭能力。
二是適時出臺理財人員從業資格規定。個人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從“融資”服務拓展到“融智”服務的標志,客戶最感興趣的是“優化投資”服務和“專家”服務。個人理財客戶經理素質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個人理財業務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客戶的忠誠度和信任度,加快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復合型的理財專家,對發展個人理財業務至關重要。建議銀監會在“暫行辦法”、“管理指引”的基礎上,出臺《個人理財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三是盡快建立金融理財師認證體系。為認證合格的金融理財人員,建議借鑒國外“特許金融分析師”考試制度和我國香港、臺灣地區經驗,盡快建立金融理財師制度,由專門機構負責從業人員論證考試,頒發從業人員執照、制定職業操守、從業行為監督規范,創建符合我國國情的從業人員資格認證體系。目前,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金融理財專業委員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理財規劃師專業委員會等機構已在國內進行AFP和理財規劃師資格認證,建議有關監管部門在此基礎上指導有關部門進行改造完善,建立非政府、非營利、權威的理財專業中介組織。
四是積極鼓勵銀行發展理財業務。監管部門應按照“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檢查督促商業銀行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管理部門,配備必要的專業人員,審慎審批,保證收益理財產品或計劃的銷售;對于風險管理能力較強的商業銀行,積極鼓勵進行金融產品創新,大力促進商業銀行發展各具特色的理財業務,鼓勵、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有條件的省級分行在總行授權范圍內自主開辦理財業務。
(四)按功能性監管原則統一監管標準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和基金公司等機構都開辦了名目各異的理財業務,其實質都是基于信托原理所形成的信托法律關系。不同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差異只是市場主體而不是產品功能,各類金融機構的委托理財產品具有很強的替代性,存在直接的競爭關系;但不同監管主體分別出臺不同監管標準、措施,政出多門、標準不一,缺乏協調,造成各類金融機構競爭條件事實上的不平等,給理財市場帶來一些混亂。如有銀監會出臺的針對商業銀行和信托公司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辦法》;證監會出臺的針對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和《關于基金公司開展委托理財業務辦法》;保監會出臺的針對保險公司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等各種規章。鑒于委托理財業務中的信托關系屬性,應該按照信托關系統一理財業務的監管標準,實行功能性監管,協調銀行、保險、證券、基金和信托理財業務監管標準。建議相關監管機構在銀監會“暫行辦法”和“管理指引”的基礎上,按功能監管的原則共同研究、聯合出臺《金融企業個人理財業務管理辦法》,統一銀行、保險、證券、基金和信托理財業務監管標準,對理財業務實行聯合監管,并打破理財業務資金運用分業經營的限制,可在貨幣市場、股票市場、債券市場、期貨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之間自由流動。
(五)對市場參與者進行系統風險教育
個人理財產品是金融企業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托法律契約。銀行、證券、信托、基金等機構及其各監管部門,在業務實踐和監管工作中,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市場參與者的風險教育,培養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意識。讓投資者充分認識到金融機構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金融機構的角色是為投資提供顧問服務或接受客戶的委托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按雙方約定的方式承擔,金融機構收取的只是提供中間業務服務的傭金,并不對投資損失負有責任,除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外,投資收益由客戶享有,投資風險與虧損由投資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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