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學與考試改革

時間:2022-11-15 05: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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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與考試改革

本文作者:宛融志工作單位:廣東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

一、問題的提出

由于我們學院自身的特點,決定了我們學院在培養對象和培養目標上呈現了多元化的態勢,相應地,也就要求我們教學方式的多元化,在這樣一種頗具特色的教學環境中,如何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從而培養出一批又一批理論功底扎實,同時有能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法律專業人才,是我們一直想要研究的課題。憲法學作為法學基礎理論學科,是所有法學專業學生必修的一門課程在多年的教學實踐中,我們發現:不同的教學對象,或同一教學對象對不同的知識點,學生們在課堂上的反應很不一樣,這種情形在公專法學專業學生中表現的尤為突出。經過課后與學生交談,我們才知道,原來學生們存在著喜“新”厭州日”的心理,一些公專法學專業學生認為,大一憲法學課程中相當一部分內容,在他們高三學習《政治常識》時,已經有所接觸,這部分內容對他們而言.缺乏新意,甚至有“炒冷飯”的感覺,現在他們希望老師講授一些過去沒有涉獵過的嶄新的內容經過一番了解,我們產生了一系列的疑問:究竟他們當中對憲法學這種喜“新”厭“舊”心理的普遍程度如何?大一的憲法學與高三的《政治常識》的內容是否有所雷同?學生對這些內容的掌握到了什么程度了為了解釋我們心中的疑惑,更為了有的放矢地改變我們的教學方法,調整教學內容.以期達到更佳的教學效果,我們組織了憲法學教學問卷調查,想籍此作為我們探究憲法學教學改革,以及憲法學考試改革的必要性及其有效性的切人點.

二、關于憲法學的課程體系和內容

學科體系是理論知識的結構和排列次序,以便學者有序地開展學習、研究,對本學科有一個全面的、系統的認識憲法學作為一門課程,同其他學科一樣,有著自己的學科體系作為2以〕2級公專法學專業的憲法學教材,是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由魏定仁上編的憲法學,該書的學科體系是:全書共十章,第一、二章主要論述r“憲法的概論、憲法的歷史發展”:第三、四章講述“國家性質、國家形式”;第五章闡述“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六章講述“中央國家機關”;第七、八、九、十章分別闡述“我國的地方制度、司法制度、選舉制度、政黨制度”等問題大多數學生認為憲法學的課程內容與高三的政治常識有所雷同.究竟有多少內容是雷同的呢?我們對大一的憲法學和學生在高三的《政治常識》這兩門課的課程體系和內容比較分析,我們可以從中發現:()從課程體系土_看,憲法學中的‘國家性質”、‘國家形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央國家機關”、“地方制度”、“選舉制度”和“政黨制度”這幾章都分別在高三《政治常識》中出現過,歸具體章節詳略不同因此,憲法學課程的大部分內容的確與高二的《政治常識》有相同之處(一少從具體內容來看,憲法學作為法學的一門獨立學科,是以憲法理論、憲法歷史發展以及由憲法所規范的國家制度和原則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科學,當然,憲法學在研究本[fiJ憲法的同時,也研究外國的憲法與憲政制度。但由于憲法學是以中國憲法為主要的研究對象,因此,憲法學的內容主要是反映和闡明憲法典的內容。總的來看,無論在體系結構方面或者在主要內容力-面,憲法學同作為國家根本法的憲法典之間,既相重合,又互有區別重合的是基本內容,不重合的是非基本內容而政治常識則是側重于對憲法典中的有關內容加以常識性的介紹,因此,憲法學中的“憲法概論”、“憲法的歷史發展”、“司法制度”、“國旗、國微、國歌和首都”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內容,都是政治常識所沒有的_盡管在表面上憲法學課程天部分內容與高三的政治常識有所雷同,但是,憲法學所體現出的理論深度和系統性,都是高中階段的政治常識所無法比擬的況且,大學課程設置的目的,是使學生受到系統的專業訓練,使知識徽增加,知識面拓寬)同時,憲法學作為法學專業的基礎學科,是學好部門法的基礎,因此,學生不僅要掌握憲法學有關的基本知識、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認識憲法產生和發展的一般規律,領會和掌握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具體規范,而且還要學會運用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為學好法學的其他學科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

三、關于學生了解憲法學內容的情況

為了進一步了解學生對憲法學課程內容的了解情況,我們對學生進行了憲法學的教學問卷調查,我們抽取了其中的140張有效的問卷進行分析、在這140張問卷中,有84人(60%)高考選考科目是政治眼{J為政治生),有56人(40%)高考選考科目是非政治科(即為非政治生)_由于高考“指揮棒”的作用,考生不得不認真復習選考科目,對于政治考生來說,高三《政治常識》的內容已經被考生背得“滾瓜爛熟”了、因而憲法學中與《政治常識》相同的知識點,再也不是新知識了,也可能因為這樣,他們學習憲法學的興趣與積極性已大打折扣了。縱觀高三《政治常識》的內容,大致介紹了常見、基本的政治概念和國家制度、社會制度等基本問題。因此,大多數學生了解學習的遠不及憲法學上的內容憲法學卻是貫穿于我國各個部門法學之中,從總體上統領其他部門法的“母法”,‘亡是法學中的基礎學科,因而不能以常見、基本的政治概念就i叮以代替憲法贊的實質內容我們可以從中得出的結論是:大多數學‘}只是掌握憲法學相關知識點的“皮毛”.其實質內容,許多學廠L還是知之甚少更何況我們學生當中還有不少的非政治考生,他們對政治常識的掌握程度更遜于政治考生因此,學生對憲法學掌握的程度還不算高.

四、關于憲法學教學的改進

在憲法學的教學問卷調查中,學生們提出r小少改進憲法學教學的建議,針對這些建議,結合我們多年的教學實踐經驗,形成了我們對改進憲法學教學的一些不成熟看法:(一)設計切實可行的課堂方案,靈活地用好教材,把握教學的難度、廣度和深度由于我們面對的教學對象各有不同,既有公專法學專業,又有成人法學專業,還有業余法學專業;不同的專業所施用的教材不同,所用的課時也有差異,因此,要取得較好的教學效果,設計切實可行的課堂方案,是非常必要的。同時,課堂教學要以教材為依據,但又不能局限于教材,死摳教材,要根據學生對教材掌握的情況和心理特點,調整教學內容,并要結合時代的發展,把國內外法學研究最新的學術成果和一些理論前沿的學術動態,不斷地豐富、完善教材,使大多數學生學有所長}另外,教師在授課時,應把握教學中的難度、廣度和深度,對重點和非重點給以不同程度的關注。對于重點章節,也可以針對某一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的講解,使學生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該問題的本質及其相關的知識點。當然,要徹底解決在教學中‘.有的學生吃不飽,有的學生不夠吃”的現象(如前所述,此現象在公專法學專業尤為突出),在新生人學編班時,把高考時選考政治科的學生編在同一班上,就能避免同一教學班的學生對憲法掌握的水平參差不齊的現象,有利于憲法學的教學。或許,這是一個非常不切實際的想法(二)案例教學法與啟發式教學法相結合在憲法學的教學調查問卷中,發現學生們較喜歡案例法教學。但由于憲法的至高性、原則性和無具體制裁性的特點,以及我國違憲審查制度的缺陷和公民憲法意識淡薄等原因,使得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多數案件的裁決都是以具體的部門法為依據,因此,與具體部門法相比,與憲法相關的案例并不多,這成為制約憲法學案例教學法的“瓶頸”。那么,教師該如何處理這一難題呢?要解決好這一問題,首先要求教師平時要注意收集、挖掘與憲法有關的案例或話題,運用比較生動的案例或熱點的話題、簡明流暢的語言去闡釋法律理論與制度,并在案例的解說或法律理論的闡釋中,向學生們提出有關的問題,啟發學生們思考問題,從而調動學生們的課堂積極性,讓學生更深刻、更具體地理解相關的知識點,同時有利于培養學生探討問題、研究問題的興趣和能力,使學生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三)適當的課堂討論,激勵參與教學活動是教與學的雙向活動,只有教與學兩個積極性都得到發揮才能成功。適當的課堂討論,能夠把學生激勵起來,使其參與其中,主動學習,主動思考,主動體驗,情理交融。課堂討論的內容可以是某些爭論性的或在學生當中可能有不同見解的問題通過課堂討論,能使學生的邏輯思維和口才等能力得到培養和提高,而邏輯思維和口才都是法律專業人才必不可少的能力要求。課堂討論的形式可采用分班、分組討論,由各班、各組派出代表進行闡述觀點,再由教師對各個代表的觀點進行評說,最后由教師作總結性發言.

五、關于憲法學考試的改革

閉卷考試一直都是我們傳統的考試形式.根據憲法學課程的特點,結合培養專業性、實用性法律專業人才的需要,我們認為,憲法學考試應進行改革,改革的方式為半開卷半閉卷的考試形式(一)采用半開卷半閉卷考試形式的理由和必要性1.長期以來,學生的考試一直都采用閉卷的形式。閉卷考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考查學生對知識掌握的程度如何但對《憲法學》這門學科的具體特點來說,閉卷考試未必適用,理由是:(l)閉卷考試可能會誤導學生“死記硬背”憲法學的有關內容,導致學生真正運用知識點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下降。(2)合理的半開卷半閉卷的考試形式,將引導學生正確地學習憲法學,使學生通過學習,領會和掌握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具體規范,為學好法學的其他分支學科打下堅實的基礎2.從培養專業性、實用性強的法律專業人才角度從發,憲法學采用半開卷半閉卷考試形式可以引導學生在熟練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的基礎上,提高學生運用憲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駕馭文字的能力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文字駕馭能力,是法律專業人才必不可少的能力要求之一。對此,我們從國家公務員考試必考科目之一的《申論》,可以得到驗證3.合理的半開卷半閉卷的考試形式,可改變過去填鴨式的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的散發性思維,引導學生拓寬自己的知識面,加強課外閱讀。學生的知識積累,不僅包括課本上的知識,而且還包括課外的知識。這一要求,對于憲法學,尤為如此,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其內容涵蓋了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各個方面,又由于憲法的性質、功能和任務與國家的政治生活密切聯系著,有所謂“政治法”之稱,因此,要全面、透徹地理解憲法有關的知識點,不僅要求學生有敏銳的政治嗅覺,對國家的時事政治、執政黨的政策能及時了解和掌握,而且對相關學科的知識也要有所研習。憲法學的考試采用半開卷、半閉卷的形式可以激發學生課外閱讀的積極性,提高他們的綜合概括能力,讓他們真正運用自己課內、外的知識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二)關于采用半開卷半閉卷的考試形式1.半開卷半閉卷考試的內容必須有針對性。也就是說,哪些內容該是開卷部分,哪些內容該是閉卷部分呢?結合憲法學的學科特點,可以把一些基本知識、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應知、應會的內容)定位為閉卷部分的內容。為考查學生對這些應知、應會內容掌握的熟練程度。我們擬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辦法,對閉卷部分的試題,規定學生在30分鐘內完成100道單項和多項選擇題,即平均每18秒一道題,閉卷部分試卷的成績占總成績的40%。開卷部分的內容應是考查學生對憲法學的原理、憲法條文的掌握和運用的情況,以及考查學生課外閱讀的知識積累程度。如:你認為應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國的違憲審查制度?隨著私營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公有制經濟地位是否會改變?談談你對私有財產憲法保護的看法,等等對的這些問題采用開卷的形式能考查學生對憲法學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掌握程度和課外閱讀量,以及運用所學的知識分析間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概括的能力和文字組織能力。對開卷部分試題,我們擬規定學生在2小時內完成約20(X)字左右的論文,開卷部分試題占總成績的60%。2.半開卷、半閉卷考試的題型該如何定位?我們認為,針對適合閉卷部分的內容,閉卷部分可采用填空、選擇、名詞解釋等題型,開卷部分可以采用論述、案例分析、材料分析等題型,可以讓學生拓展自己合理的個人觀點,開卷部分的答案并非是唯一的,但當然有一定的范圍限制,只要學生組織答案合理,能把自己的觀點言之成理即可得分。同時,應鼓勵學生有創新性的觀點,給予一定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