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校藝術實踐學分探究
時間:2022-04-04 09: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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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實踐學分
學分制是一種以學分計算學生完成學業狀況的教學管理制度。而實踐學分,則是指大學生在校期間,根據自己的專業從事實踐活動而獲得的具有實踐意義的智力成果或參加科技競賽取得優秀成績,經學校實踐學分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認定后被授予的學分。在具體的實踐學分管理中各個高校根據自身對實踐學分的理解以及管理方式的不同對“實踐學分”的命名也有所不同。例如,黑龍江大學將這種學分管理模式稱為“三創學分”,大連理工大學則是“獎勵學分”這一提法,中山大學等三所院校使用了“科研學分”這一提法,沈陽師范大學等大學則根據自己師范院校的特殊情況將這一管理模式稱為“創新學分”,除了以上四種提法之外還有“項目學分”“研究學分”等不同的提法。筆者根據藝術院校的特殊性以及學生學分制管理中的特點認為“實踐學分”這一提法更合適高等藝術院校的實際情況。
二、時代背景
高等院校實行藝術實踐學分管理是有其自身的時代背景的。眾所周知,人才培養質量是高校自身生存發展的基礎。在高等藝術院校中設立實踐學分,正是高等藝術院校的教育管理者們在探索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培養多元化人才進程中的探索結果的不斷深化與完善,是高校藝術院校主動適應社會對人才需求的不斷提高以及在當前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下如何使自己的學生更具有競爭力的一種有益探索。
三、理論依據
1.“教學做合一”思想
早在上個世紀初,我國偉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已經提出了“教學和一”思想。他認為教育的“教”和學生的“學”都是要在“做”上來進行的,“死讀書”和“填鴨式”教學都是不可取的,教育工作者要把“教”“學”“做”三者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將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在在“做”這個實踐過程中。這應是實踐學分這一教育理念在中國教育管理理論中的最初萌芽。
2.藝術類人才的特殊性
高等藝術院校與其他工科院校與理科院校不同,藝術類院校的專業教學科研與創作是緊密相連的,教學的過程與實踐的過程是相互貫穿的。除基礎課之外,本科生在本科教學階段所學都要表現的東西要具備一定的創造性因素,這種教學模式以及學生的知識習得模式區別于一般文理科統一的教學模式,這同樣也是藝術創作的規律。
四、藝術實踐的市場價值
在進入21世紀以后,我國的文化體制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革,相應的各項文化產業也進入新一輪的蓬勃發展階段,各種藝術形式的文化市場業日益繁榮。因此,對藝術創作者的需求也就不斷擴大,市場的發展、消費者文化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相應的對各種文化產品的要求也就不斷地提高,很多藝術類畢業生剛剛畢業就要投入到這種激烈的市場爭奪戰中,而剛剛畢業的學生顯然對這一競爭還是一臉茫然。面對這種情況,藝術教育工作者有義務也有責任來幫助學生們完成課堂學習與進入消費市場的直接對接,這樣既可以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也可以讓畢業生更早地了解到自己將要面臨的競爭與挑戰,為整個文化藝術市場培養更高質量、更有適應能力和更符合21世紀需求的人才。
五、藝術實踐的教學價值
在高等藝術院校中實行實踐學分管理還具有一定的管理價值。實踐學分管理是對課堂教學的一種有益延伸,是對課堂教學的一種社會檢驗。藝術是一門不斷發展與變化的學科,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很多當前在課堂所學的知識等到四年畢業之后就已經落伍,而實踐學分這一管理模式不但可以隨時讓學生將課堂所學與社會所見所聞聯系起來,尋找自己的不足以及課堂教學的缺陷,通過學生的積極反饋,教師們也可以不斷地調整自己的課程計劃以及授課內容。學生在實踐學分的獲得過程中可以有更多的機會來探索并發現或自己去創造藝術規律。
六、藝術實踐學分的類型
藝術實踐學分主要由“科研學分”“技能學分”“實踐學分”三部分構成。
1.科研學分
科研學分是指學生在校期間參與研究項目、公開發表學術著作或論文、研究成果獲獎所獲得的相應學分。
2.技能學分
技能學分是指參加相應學科的各種級別的專業競賽獲所獲得的相應學分以及跟專業相關的各種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獲得的學分。
3.實踐學分
實踐學分是指參加各類社會文化科技實踐活動(包括公益藝術創作、公益藝術表演、文藝下鄉),取得優秀成績、受到表彰而獲得的相應學分。
七、藝術實踐學分的功能
1.藝術實踐學分的實施有利于在校生專業素質綜合能力的提高
學生參與到實踐學分的獲得過程中有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可以使學生們將課堂上所學到的知識充分應用的社會實踐當中,并且在藝術創作過程中,通過參與各種實踐活動能及時發現自身不足,以此來彌補課堂教學的不足。
2.藝術實踐學分的實施有利于培養大學生創新意識以及創新能力
藝術的生命力在于不斷地創新,而創新的最大源頭就是不斷地參與到具體的實踐競爭當中。高等藝術院校大學生創新精神和能力的培養是在實踐中不斷獲得的,開展藝術實踐學分活動,同時建立相應的評價機制和保障機制,目的就是要提高藝術類大學生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創新實踐的育人功能。
八、藝術實踐學分在管理中應注意的問題
高等藝術院校實踐學分在具體的管理中應通過成立相應的實踐學分管理機構、完善監控管理等手段來提高管理質量,為藝術院校大學生實踐學分活動的開展及實踐學分的獲得提供保障,使得在校大學生實踐活動的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學校應確立實踐學分工作領導小組職責,制定實踐學分管理的相關辦法、措施以及實踐學分的獲得辦法,對學生實踐活動的進展情況進行組織、督促和監管,并制定實踐學分合理的認定、評價體系等。
作者:張金亮工作單位:吉林藝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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