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區節水改造論文

時間:2022-06-30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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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區節水改造論文

目前,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作正在全國各地如火如荼地展開。筆者通過親身參加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規劃設計,發現一些影響大型灌區節水改造項目實施的政策性和技術性問題,本文提出個人一些看法,供探討。

1.存在問題

1.1每年均做一次可行性研究和一次初步設計,節水改造項目才能實施。

目前,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每年都要做一次可研和一次初設,項目才能實施。這種做法不但浪費人力物力,而且嚴重影響項目的實施。即使投資幾百萬的項目,設計單位也要折騰兩三個月才能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因為僅僅是地質和測量外業工作就要花個把月時間了,而且初步設計還要等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才能做,中間又要等一兩個月。這樣一來,幾百萬的項目就要等上半年時間才能實施。難怪審批部門總是指責前期工作時間滯后,建設主管部門也總是埋怨設計進度太慢。

1.2可行性研究報告要按下達的投資額和工程規模做。

目前,上級有關部門總是先下達投資額和工程規模,設計單位再按要求去設計。如投資額×××萬元,完成渠道防滲××km,渠系附屬建筑物加固××座……。

這種“量好嘴巴烙燒餅”的做法在實施過程中很難操作。因為并非所有渠道斷面尺寸均千篇一律,所用的防滲材料不盡相同,采取的工程措施也都各異。還有一些特殊渠段需要特殊處理(如滑坡、塌方等)。渠系附屬建筑物加固也然,不是每座建筑物的規模均相同。因此,用同樣的投資額,在不同的灌區或同一灌區不同渠段,要做同樣的防滲長度及相同數量的建筑物加固,似乎是不大可能的。如果說可能,那是不符合實際的。目前的實際情況是下達的投資額不足以完成下達的工程規模。在這種情況下,設計單位只好通過減薄厚度的辦法來保證完成下達的防滲長度。一些本應徹底處理的滑坡或塌方,只好簡單處理,達不到應有的加固和防滲效果。同樣,渠系附屬建筑物要保證完成下達的數量,也只好挑規模小、工程量小的實施,有些本應加固的規模大、工程量大的建筑物只好不做了。故筆者認為,這種按下達投資額和工程規模搞可研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1.3實施一段,勘測設計一段

目前,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實施總是每年安排施工哪一段就安排設計哪一段。

這樣做法不利于全面考慮問題。如渠道水面線計算,這種每年計算一段的做法就不準。因為渠道水面線要整個渠道一起計算,且從下游往上游推算才比較準確。原因是下游壅水會對上游產生影響。目前大型灌區節水改造渠道防滲一般從上游往下游實施建設,故渠道水面線是每年度計算一段,從上游往下游逐年增加。這種計算無法預知下游壅水對上游的影響。若本年度渠道防滲長度正好到某一渠系附屬建筑物(如渡槽、反虹吸、涵閘等)之前,則其壅水將對本年度渠道水面線產生影響。但由于此建筑物未納入本年度設計內容,其水面線計算自然不在計算之列。況且測量工作也未做,想計算其壅水影響也無從計算。

1.4同一渠道的斷面形狀及尺寸變化較大

大型灌區渠道原設計大多為梯形斷面土渠。經過幾十年的運行,有些渠段出現塌方或滑坡。故在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實施過程中,渠道防滲設計一般用漿砌石擋土墻處理。若擋土墻斷面為內坡垂直,則渠道斷面即變成矩形(雙側設擋土墻時)或直角梯形(單側設擋土墻時)。同時必須擴大渠道底寬,才能保證過水斷面與原來一致。這就使得節水改造防滲設計后的渠道斷面形狀與原設計的不一致,尺寸變化較大,造成水流不暢。

1.5渠道安全設計未引起足夠重視

渠道防滲后,邊坡平滑,糙率降低,對于水流而言,自然是好事。但一旦人畜掉入,就很難爬上岸。尤其是大型渠道,水面寬,水深大,更具危險性。某些大型灌區渠道防滲后已發生過小孩掉入渠道被淹死的事故多起。究其原因,除人為因素外,渠道的安全設計未引起足夠重視也是原因之一。

2.建議

2.1減小設計頻度,節省人力資源,加速工程上馬。按3~5年的實施計劃做一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后,再做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批后,逐年安排實施。不必每年做一個可研和初設。

2.2安排足夠的前期經費,以便整個渠道的測量工作一次完成。

2.3同一渠道的水面線計算工作應在該渠道首期防滲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一次完成,不應每次計算一段。

2.4渠道防滲設計時,力求斷面形狀及尺寸少變化。當必須采用擋土墻處理渠道滑坡或塌方時,擋土墻斷面應設計成貼坡式或仰斜式,使內坡與原渠道基本接近。此時若擋墻抗滑穩定不滿足,可加大擋墻底板的腳踵長度,以便利用更多的土重。若內坡與原渠道相差較大時,應有足夠長的漸變段與之相連接。

2.5重視大型灌區的渠道安全設計問題。建議規范列入相應條文,在兩岸渠道頂增設欄桿,以防人畜掉入。同時適當增加生活碼頭數量,除方便群眾外,也可使人畜一旦掉入后能盡快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