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資產研究管理論文

時間:2022-06-28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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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資產研究管理論文

1、自然資源資產及其折補內涵

1.1資源資產

自然資源資產(下簡稱資源資產)的概念和內涵目前尚未統一,李金昌強調資產是在價值量和所有權基礎上的自然資源存量[1];錢闊、陳紹志側重于資源資產的獲益性[2];谷樹忠偏重于資源所有屬性和價值性能[3]。

要準確地界定資源資產,需要在深入分析資源和資產概念內涵的同時,必須對資源演變為資源資產歷史的過程進行剖析。作者認為,資源資產是具有明確的所有權、且在一定的技術經濟條件下能夠給所有者帶來效益的稀缺自然資源。資源資產并不是自然資源的別稱,自然資源轉化為資源資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4]:(1)稀缺,即相對于人類的需求而言,自然資源供給不足,這是資源轉化為資源資產的重要前提;(2)產生效益,效益是資源轉化為資源資產的經濟要素,他既包括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也包括資源所產生的生態效益;(3)具有明確的所有者,只有具有明確的所有權的資源,資源才有可能轉化為資源資產,沒有主體的資源,難以轉化為資源資產。目前,資源資產研究出現了籠統模糊的傾向,有人主張一切自然資源都是資產,這在理論上不可能的,在實踐上也不具有可操作性。

因此,資源資產不是全部的自然資源,只是自然資源的一部分。注意的是,有些自然資源從整體上可以劃分為資源資產,但從局部或者時間上來看,它是為非資源資產。如水資源,根據其時空分布的不同,在缺水地區可以是資源資產,但不能將洪水包括在內,因為洪水它不僅不能給人類帶來效益,相反往往伴隨著巨大損失,正確處理自然資源和資源資產的關系是十分必要的。

1.2資源資產折補

資源資產在投入生產領域或者消費領域,常常伴隨著數量的減少及其質量的下降,當然,對于不同的資源資產而言,質量和數量的變化存在著區別。不可更新資源資產,更大程度上表現為數量的減少,對于可更新資源的資產,如果開發利用在其可更新的承載能力范圍之內,通常表現為質量的下降。

資源資產的減少直接消耗,會產生兩個直接的后果:其一是影響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其二影響子孫后代的資源資產占有量。

為了維護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為了讓子孫后代有一個寬松的資源生存環境,我們不能再按照過去那種通過掠奪性開發資源資產維持經濟的虛假繁榮和社會發展模式,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在資源資產數量和質量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通過資源資產功能的恢復或者功能的替代來實現原有資源資產的功能。實現這種方式的有效途徑就是資源資產的折補[5]。

所謂的資源資產折補是指為了維持資源資產功能恒定而進行的價值、技術等方式的補償。“功能恒定”是指資源資產的價值及其服務保持不變。資源資產的價值及其服務是時間和其他與資源資產開發利用有一系列有關因素的函數,在資源資產開發利用過程中,總是伴隨著資源資產數量和質量的變化,資源資產的價值及其服務處于動態之中。假設在時刻a資源資產的價值及其服務功能為A,時刻b資源資產的價值及其服務為B,在b-a時段內,資源資產價值及其服務減少了A-B,資源資產的折補就是通過價值、技術等方式使時刻b資源資產的價值及其服務恢復到A,折補的數量至少為A-B。

2資源資產折補必要性

對資源資產進行折補是非常必要的,主要表現在:

2.1資源資產折補是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

資源資產折補,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資源(資產)環境系統、社會經濟系統和是生態系統相互作用構成了社會經濟復合的生態系統。要使此系統健康地發展,相互作用的通道必須通暢,并且是良好互動的。如果資源資產在數量和質量的變化影響經濟發展,必須對資源(資產)環境進行維護,通過資源資產折補可以實現資源資產數量及質量上的“恒定”,才能實現作用的通道暢通無阻。從社會發展來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建立在四個生產基礎上,即物質產品的生產、精神產品的生產、人的在生產和為上述生產提供物質基礎的資源環境再生產。物質生產解決社會發展主體人的物質需求,該過程消耗大量的資源環境資產,同時將廢棄物排入到環境。資源環境再生產是指為了人的生存需要對人產生的環境問題進行修補,維護生態平衡,避免生態環境破壞惡化的過程。如果每個生產環節出現問題,社會的發展出現障礙,必須對出現問題的生產環節進行調整。資源資產折補是資源環境再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避免資源環境環節出現問題的經濟手段,是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

2.2資源資產折補是維護代際公平需要

代際公平是可持續發展多維組成中的一維,他追求的是不僅同代之間公平,而且代際之間也要公平。資源資產屬于人類的共同資產,它不僅屬于我們這一代,也屬于我們的子孫后代!我們是下一代資源資產的代管者,當然我們也擁有部分資源資產利用的權利。但我們必須強調的是,資源資產的利用不能損害子孫后代的利益,如果資源資產的消耗超過了你應有的權限,你必須進行補償,這樣才不能吃我們子孫的“飯”。資產折補就是對資源資產開發利用所造成的損失的一種補償,是維護資源資產數量和質量“恒定”的有利手段,也是維護代際公平的需要。

2.3資源資產折補是保證資源安全的需要

沒有危險、不受威脅或者不出事故,這是《現代漢語詞典》給安全的通俗解釋。資源安全是指資源為人類發展提供穩定的物質支撐或服務,同時不導致生態環境惡化的狀態。由于資源是多樣的,由此演化出多元的資源安全問題,如水資源安全、礦產資源安全、森林資源安全、土地資源安全等等。資源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維護資源安全關系到民族的興旺、祖國繁盛,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我國的資源安全狀況并不樂觀。據研究,在2010、2020年,除了少數礦產資源能夠滿足經濟建設需求之外,絕大多數礦產資源不能支撐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礦產資源資產安全受到極大的威脅!為了將資源安全置于安全的閾值范圍內,資源資產折補是重要環節,他至少通過折補戰略,能使現有的資源資產“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給資源安全加上一個安全“閥”,是十分有意義的。

3資源資產折補與固定資產折舊比較

之所以將對資源資產的價值及其服務功能補償稱為折補而不稱為折舊,是因為資源資產與固定資產不同,不能套用固定資產折舊的方式處理資源資產,為了對他們二者加以區別,我們將資源資產的補償稱為折補,當然,資源資產折補與固定資產折舊也存在相似之處。為了正確理解資源資產折補與固定資產折舊,我們對兩者進行比較,見表1。

表1固定資產折舊與資源資產折補比較

比較項目

固定資產折舊

資源資產折補

影響范圍

對當代經濟發展影響

對稅收的影響

對利潤產生影響

對當代的影響

對后代的影響

對社會經濟影響

對生態環境影響

補償途徑方法

通過價值補償,資產得以重置

價值補償

技術補償

功能恢復補償

理論基礎

微觀經濟學

可持續發展理論

方法成熟度

成熟,會計

不成熟,正在探討

4資源資產折補理論與方法

4.1資源資產折補理論

根據價值工程理論,資源資產具有價值,其價值大小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V=Fw/Cw(1)

式中,V為資源資產價值;Fw為資源功能值;Cw為實現此功能所應花費的費用。

當資源資產被開發利用,資源資產的價值發生變化,其變化程度可以表示為:

△Vw=V1w-Vow

=F1w/C1w-F0w/C0w(2)

式中,△Vw為資源資產價值變化值;V0w為資源資產未利用的原始價值;V1w為資源資產被使用后的價值;F0w為資源資產的原始功能;F1w為資源資產被使用后的功能;C1w為實現初始功能所應花費的費用,C0w為實現使用后功能所應花費的費用。

為了實現資源資產的可持續利用,資源資產折補價值至少應該是△Vw。

公式(2)太籠統,缺乏可操作性,為了增加其可操作性,必須進行改造。

首先,適當地對資源資產的價值進行適當的分割。將資源資產的價值分為兩個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比較實的物質性的商品價值,即有形的資源資產價值,另一部分是比較需的舒適性的服務價值,即無形的生態價值。這樣,資源資產的綜合折補數額就是有形的資源資產價值和無形的生態價值兩部分折補之和,由此得到如下方程式:

V折=V1+V2(3)

V折為資源資產折補值,V1為有形的資源資產價值折補值,V2是無形的生態價值折補值。

對于有形的資源資產價值折補V1,在限定條件下,可以參照固定資產折舊的方式來進行。其具體計算公式為:

(4)

V0為資源資產“商品價值”原值,it為資金的折現率(也可采用年利率),n為年該項資產的折舊年限。R為年提取折舊額,R=R1=R2=…=Rn=V0×r折=V0/n,P為調節系數,它與資源資產的種類有關。

對于無形的資源資產生態價值折補,我們應該確立其價值的大小。資源資產的生態價值可以表示為以下四個變量來表示。

V生=f(t,s,q,c)(5)

t代表時間,s代表空間,q代表資源資產的質量,c代表資源資產的數量。則資源資產開發利用后生態價值的變化可以表示為:

(6)

(7)

資源資產的生態價值計算方法可以參考文獻[1]。

如果考慮生態價值的時間價值,則資源資產生態價值折補值為:

(8)

資源資產折補額為:

V折=V1+V2

=+

=(9)

4.2可更新資源資產折補

可更新資源資產,由于存在一定的承載力,當資源資產的開發利用限制在資源資產的可承受范圍之內,由于資源資產本身的更新,對其質量和數量沒有影響,在此條件下,在公式(9)中,P1、P2均為零,也就是說,此時不需要對資源資產進行折補。

如果我們仔細地觀察一下現實經濟社會,可更新資源資產的開發利用超過了其承載能力,表現在數量不斷減少,即資源資產的開發利用量超過了資源資產的更新能力,在質量上也不斷下降,資源資產的生態功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甚至生態系統的惡化或者破壞,在此情況下,資源資產必須進行折補。其折補的公式依然與(9)類似,只不過是P1、P2不同,現在我們著重探討一下P1、P2的確定方法。

假使可更新資源資產開采后t時間資源資產存量為St,資源資產開采量為Da,資源資產的更新率為Ra,則每代人擁有的資源資產數量為[6]:

開發利用后,資源資產被消耗的量為:

我們需要折補的部分就是因資源資產被利用而減少的部分,從數量上來看,就是△S。

由于存在如下公式:

△S·P=P1V0(15)

則存在:

P1=△S·P/V0=△S/S(16)

在公式(14)到(16)中,△S代表資源資產開發減少量,P代表資源資產的價格,S為未開發利用時的資源資產的數量。

關于P2,由于生態價值發生了變化,此時P2=1,因此,可更新的資源資產超過承載力的折補模型為:

V折=V1+V2

=(17)

4.3不可更新資源資產折補

不可更新資源資產最大的特點是它的形成經歷了漫長的地質年代,一旦開發利用,就會減少。所以,學術界有這樣一種觀點:在消耗盡某種不可再生資源資產之前,應該找到可再生資源資產來替代這種不可再生資源資產的使用,以使其能夠長期地存在下去,甚至有人提出,至少應使某種非再生資源資產存在50年。

回顧經濟發展歷史,我們會發現,人們對不可再生資源關注由來已久,特別是長期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人類對于不可再生資源開發處于掠奪性開發階段,有識之士早就擔心其耗盡,并且在大眾中產生了積極的影響,20世紀初,保護不可再生資源成為美國自然保護運動的主要內容。美國數理經濟學家霍特林的論著《可枯竭資源經濟學》對不可再生資源的經濟理論進行了分析,給出了霍特林規則。

對于不可再生資源資產的折補,其理論模型是在公式(19)基礎上,經過P1、P2確認基得到的,在此模型中,P1=P2=1。因此,不可再生資源資產的折補理論模型為:

V折=V1+V2

=(18)

在這里值得說明的是,在公式(18)中,V生的計算比可再生資源資產計算簡單,其生態價值主要表現在開發過程中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7]。

參考文獻

[1]李金昌,姜文來,靳樂山等編著,生態價值論,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1999

[2]錢闊,陳紹志主編,自然資源資產化管理,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6

[3]谷樹忠,資源資產,見:孫鴻烈主編,中國資源科學百科全書,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0年

[4]姜文來,關于自然資源資產化幾個問題,資源科學,2001(1)

[5]姜文來,楊瑞珍著,資源資產論,北京:科學出版社,2002

[6]姜文來著,水資源價值論,北京:科學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