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水平評價標準體系研討
時間:2022-08-01 09: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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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科學的評價體系不僅可以真實地反映出該評價目標的當前發展情況,同時也可以根據評價體系反饋的數據,制定方針政策,引導該項事業的未來發展方向。全面掌握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情況,科學制定促進農機化發展的政策措施,農業部農機化司在網上公布了《林果業機械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設施農業機械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漁業機械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等四個征求意見稿。從四個征求意見稿的制定,我們可以看到機械化水平評價問題已經成為行業發展的一個重要議題。首先應該肯定的是四個征求意見稿覆蓋了我國農業生產的主要領域以及產前、產中、產后的各個主要環節。指標體系的制定者從不同領域、眾多環節中精選出能夠代表其綜合水平的主要指標,做了大量的辛勤的工作。其次是整個指標體系從紛繁的幾十個、十幾個生產環節中,抽出了最能代表行業發展態勢的度量指標,從多方面體現了先前確定的指標選擇原則。總體而言值得認真的學習、研究,尤其是對其實際可操作性的研究。
二存在的問題分析
通過對公布的四個評價體系征求意見稿的討論研究,也發現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歸納起來有如下幾個方面。
1、一些指標選擇原則性存在一定偏差某個指標是否選取,應該考慮其在領域中的重要程度,而非其是否已經實現機械化、容易實現機械化或者難以實現機械化,但是,在公布的四個評價體系中,對一些重要指標的取舍就出現上述理由。比如,認為有些生產環節已經基本實現機械化或容易實現機械化,因此就不選擇這些環節作為評價的因素。與我們認為評價指標的選擇應該考慮該生產環節在整個生產過程中的重要程度的原則相背離,而不是該標準制定說明中認為的由于已經實現、容易實現或很難實現就忽略該環節。即便該項目已經完全實現機械化,可是作為整體機械化水平評價時,在其中也是應該占有一定權重的。如設施農業機械化中的植保、灌溉環節,漁業機械化中的增氧環節以及林果機械化中的灌溉環節等。
2、部分指標存在交叉、歧義某一個指標的設定。應該有特定的內容范疇,不能出現歧義或者交叉,如果出現這樣的問題,在今后的實踐中會給統計工作帶來無從歸類的難題。林果業機械化評價指標體系中的修剪機械化中提出輔助裝置,也沒有明確界定,除了機動剪枝機,手動剪刀是否也算?目前剪枝都采用剪枝刀具,什么樣的刀具算輔助裝置難以界定。又如,林果機械化中,中耕施肥、植保中都包含雜草清除作業,如果不能將這些指標內容理清,將來的統計工作就容易出現混亂,或漏統計,或重復統計。在農產品加工機械化中,對于“清理”這樣的概念、程度沒有明確界定,而這些問題是至關重要的,在將來應用時可能很難在統計中界定。
3、很多統計數據來源無法保障農產品加工機械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設施農業機械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中,大量統計指標基本都是新設立的,未來的工作量之大難以想象。同時,鑒于目前農機系統由上至下的統計工作體系,這些數據將很難在生產實際中獲得或者準確統計。這種情況下得到的完全有可能是“拍腦袋”數字,將嚴重影響準確的科學評價,最終影響科學決策。其中,相較于其他農業機械化評價指標體系,農產品加工機械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的統計數據可能是最難確定的,不同于其他項目面積或者是使用范圍比較集中,農產品加工涉及范圍最廣,也很分散,想要統計這樣的一些數據有很大的難度,容易獲取的有可能只是集中加工的某些單項農產品的數據,而非全局數據,對于統計結果的科學性影響較大。如果統計數據無法獲得或不能有效獲得,指標、體系都毫無意義。
4、一些指標設計存在不周全性。在一個大項指標之下,對不同設施采用不同的元素進行統計,而最終又歸于一個指標,其結果可想而知。比如,設施農業機械化評價指標體系中,環控設施面積指標,針對塑料大棚、日光溫室、連棟溫室等不同的設施統計的內容不盡相同,沒有統一考慮溫、光、濕、二氧化碳等元素的問題,有通風功能、也有保溫功能或其他環境因子等,存在不一致性問題,不能反映考量的一致性,不同的設施采用不同的統計內容,而又要放在一個大的指標中來進行一致性的統計,不適當。此外,對于茶葉,春茶按照我國傳統應該都是人工采摘,假如采用機械化進行采摘,以目前的機械作業水平,春茶的品質、等級將不能得到保證。
5、其他問題在有些指標權重確定中,專家打分所選專家數量較少,參考樣本偏少,如,漁業機械化的三級指標權重,只選了5位專家評分,樣本數偏少。同時,在漁業作業機械化中增氧作業機械化也應該作為評價的指標,因為這是作為漁業增產所必不可少的環節。三堯修改意見綜合上述分析,對于四個農業機械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內容還應該進行更細致的研究、討論,希望在越來越多的意見與建議下逐漸修改、完善,一方面考慮指標選取的合理性,另一方面考慮實際工作中的可操作性。通過進一步的更新完善評價體系,為我國農業機械化提供一個有效的引導方向,更加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實際應用,有助于科學研究及科學決策。
對這幾個領域的機械化水平評價體系修改提出如下建議:
1、增加一些重要環節的評價指標。雖然有些生產環節已經基本實現機械化,或者較易實現機械化,但是考慮到該生產環節在整個生產過程中的重要程度,即便該項目已經完全實現機械化,在作為整體機械化水平評價時,也是應該占有一定權重的。因此,建議增設設施農業機械化中的植保、灌溉環節、漁業機械化中的增氧環節以及林果機械化中的灌溉環節指標。
2、區分、合并評價指標體系中的一些易混淆的指標體系。如林果業機械化評價指標體系中的修剪機械化中提出輔助裝置,應該對其進行定義來界定。另外,對于林果業中的中耕施肥、植保環節,明確劃分其內涵,避免交叉。
3、認真研究統計數據的來源的保障問題。此次公布的評價體系中,有相當多的指標是新設立的,未來將面臨數據來源是否可以保障的嚴重問題,因此,建議認真研究數據來源的便捷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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