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時科爾沁部與滿洲關系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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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爾沁部以“列朝外戚,荷國恩獨厚,列內札薩克二十四部之首”。[1]清太祖、太宗、世祖、圣祖先后有四后、十三妃出自科爾沁部。蒙古科爾沁部影響了清初五朝四帝的政治,其中以皇太極孝莊文皇后博爾濟錦氏尤為突出。科爾沁部與滿洲皇室這種特殊關系的建立可以追溯至清太祖努爾哈赤時期。努爾哈赤時期,科爾沁部與滿洲友好關系的建立經歷了由軍事沖突向聯(lián)姻與朝貢直至歸順與結盟的三個發(fā)展階段。本文試就這三個發(fā)展階段作一探討,以供參考。
一
科爾沁部與滿洲關系的第一階段,屬于軍事沖突時期。雙方仍處于敵對狀態(tài),多次開戰(zhàn)。努爾哈赤在完成統(tǒng)一女真各部的過程中,與扈倫四部之一的葉赫部有矛盾。1593年(明萬歷二十一年),葉赫等部聯(lián)合科爾沁部的翁阿代、莽古思、明安及其所屬錫伯、卦爾察部共九個部落,出兵三萬,其中蒙古兵一萬。九部聯(lián)合攻打努爾哈赤,史稱九部聯(lián)軍伐滿洲。聯(lián)軍立陣于渾河北岸,努爾哈赤率軍于古勒山迎戰(zhàn),集中兵力專攻葉赫部,獲勝。聯(lián)軍潰敗,葉赫部貝勒布寨被殺,烏喇部布占泰被擒,“蒙古科爾沁貝勒明安馬被陷,遂棄鞍,裸身乘驏馬逃,僅身免。”[2]是役,努爾哈赤斬殺聯(lián)軍四千,俘獲多人,得戰(zhàn)馬三千匹,盔甲千副。滿洲自此“軍威大震,遠邇懾服”。古勒山戰(zhàn)役后,努爾哈赤趁科爾沁敗北之機,從所俘的科爾沁人中選出二十人,令其披錦衣,騎戰(zhàn)馬,回科爾沁部,宣揚努爾哈赤的威德。這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次年(1594年)科爾沁部明安遣使與努爾哈赤通好,獻戰(zhàn)馬百匹、駱駝十峰。其中,馬六十匹、駝六峰給努爾哈赤,其余分送努爾哈赤部下。這是科爾沁部與滿洲交往的最早記載。雖然古勒山之役后科爾沁部向滿洲遣使通好,但雙方仍存在矛盾與沖突。科爾沁部并不服輸,繼續(xù)對抗努爾哈赤的擴張。1597年(萬歷二十五年),努爾哈赤以被得罪為名,派穆哈連攻打科爾沁部,搶奪戰(zhàn)馬四十四匹。科爾沁部奮起抵抗,并得到葉赫部的援助,穆哈連兵敗被擒。1608年(萬歷三十六年)3月,努爾哈赤命其長子褚英率兵攻打烏喇部的宜罕阿麟城。“時烏喇貝勒布占泰與蒙古科爾沁貝勒翁阿代合兵”,[3]科爾沁軍遙望滿洲兵強成壯,自知力不能敵,便自動撤兵。在這一時期,努爾哈赤主要忙于進行統(tǒng)一女真各部的事業(yè),對于包括科爾沁部在內的蒙古諸部采取守勢。在努爾哈赤看來蒙古各部前來通好,無非是“冀望恩澤于我”,他所作的也不過“厚賞遣之”而已,似乎并未給予以特別的重視。而科爾沁部雖然在古勒山之役遭到慘敗之后,遣使與努爾哈赤通好,但科爾沁部畢竟是漠南蒙古中一個強大的部落,并不認輸。為了抵抗?jié)M洲的擴張,保護本部落的利益,科爾沁部多次與滿洲發(fā)生軍事沖突。
二
1612年(萬歷四十年)之后,科爾沁部與滿洲關系發(fā)展進入了第二個階段:聯(lián)姻與朝貢。這個時期,雙方關系有了實質性突破,由相互敵視轉而相互親善友好。努爾哈赤對蒙古諸部尤其是科爾沁部態(tài)度的改變,滿蒙聯(lián)姻這一政策的產生,都不是偶然孤立的行動,而是從當時滿洲總的斗爭利益出發(fā)的。從努爾哈赤當時的處境看,1612年至1616年(明萬歷四十年至后金天命元年),努爾哈赤領導的對女真族各部的統(tǒng)一戰(zhàn)爭已經進入尾聲,后金政權的誕生指日可待。“招徠各路,……環(huán)境諸國”的成功,使?jié)M洲的力量空前壯大。但是就滿洲當時的力量而言,非但不能與明公開抗衡,就是比之蒙古總體,尚處于明顯劣勢。以努爾哈赤為首的滿洲統(tǒng)治者集團認識到“草昧之初,以一城一旅敵中原,必先樹羽翼于同部,故得朝鮮人十,不若得蒙古人一;得蒙古人十,不若得滿洲部落人一”,[4]感到蒙古諸部對自己有重大實際意義,從而采取了聯(lián)姻通好的親善政策。恩格斯說:“對于騎士或男爵,以及對于王公本身,結婚是一種政治的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lián)姻來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決不是個人的意愿”。[5]因此,與蒙古部落通婚已不再是君主個人的生活私事,而是滿洲統(tǒng)治者對自己所面臨的嚴峻局勢作出的政治性決策。另外,努爾哈赤與蒙古通好,但察哈爾部的林丹汗自稱“四十萬眾蒙古國主”,稱努爾哈赤為“水濱三萬眾滿洲國主”,并不把努爾哈赤放在眼里。同時,努爾哈示也認識到“蒙古各部如云朵,集云則雨,其分散則如云晴雨住;蒙古集聚則成兵患,吾等待彼之分散各個擊破之”。[6]因此,為了發(fā)展壯大自己的勢力,努爾哈赤對蒙古諸部采取分化瓦解的政策,尤其對與察哈爾部有隙的科爾沁部更是大展手腳,利用滿洲與科爾沁部接壤、風俗文化接近和二者祖先有過交往的歷史等各種條件,多次表示“滿洲蒙古,語言雖異,而衣食起居,無不相同,兄弟之國也”。[7]施展其招撫、和親的手段,拉攏科爾沁部臺吉。有鑒于此,在1612年(萬歷四十年)前后,努爾哈赤對蒙古諸部的態(tài)度發(fā)生了明顯的變化,主動向蒙古科爾沁部聘女為妃。1612年(萬歷四十年)4月,努爾哈赤聞科爾沁貝勒的女兒博爾濟錦氏“頗有豐姿,遣使欲娶之。明安貝勒遂絕先許之婿,送其女來”。明安貝勒是蒙古封建王公中第一個與滿洲聯(lián)姻者,對后世影響深遠。其后,1615年(萬歷四十三年)正月,努爾哈赤又娶科爾沁部孔果爾貝勒女博爾濟錦氏為妻。不僅努爾哈赤娶科爾沁兩貝勒的女兒為妻,他的兒子也相繼納科爾沁部王公的女兒做妻子。1614年(萬歷四十二年)4月,努爾哈赤第八子皇太娶科爾沁部莽古思貝勒女為妻。爾后,第十二子阿濟格娶科爾沁部孔果爾女為妻。1624年(天命九年)5月,第十四子多爾袞娶科爾沁部桑阿爾寨臺吉之女為妻。1625年(天命十年)2月,第八子皇太極娶科爾沁部貝勒齋桑之女博爾濟錦氏為妻。不但通婚非常頻繁,而且婚禮儀式也很隆重。每有婚嫁,娶親的滿洲貴族一方必“以禮親迎,大宴成婚”,儀式與滿洲同族間所行完全相同。同時,努爾哈赤也以滿洲貴族之女“下嫁”科爾沁部各王公。這時期見諸記載的科爾沁部額駙有明安之子多爾濟、奧巴臺吉。滿洲與科爾沁部的相互通婚,加強了雙方的聯(lián)系,擴大了后金的影響。在聯(lián)姻活動加強的同時,科爾沁部臺吉不斷前來建州進行朝貢活動,以深化雙方的友好關系。1615年(萬歷四十三年)9月,科爾沁貝勒明安第四子桑噶爾齋臺吉至建州,送馬三十匹,叩頭謁見。努爾哈赤賜給甲十副,并厚賞緞、布。同年10月,明安貝勒長子伊格都齊臺吉又至建州,送馬四十匹,叩頭謁見。努爾哈赤賜給甲十五副,并厚賞緞、布。1616年(萬歷四十四年,天命元年)12月,明安貝勒次子哈坦馬圖魯臺吉帶馬匹到建州叩謁;1617年(天命二年)10月,明安貝勒第五子巴特瑪臺吉帶僚友五十人,送馬五十匹,到建州叩謁。他們都受到努爾哈赤的賞賜。1617年(天命二年)正月,科爾沁部明安貝勒親自率眾到建州朝貢,慶祝努爾哈赤建立金國。明安等人受到努爾哈赤及其妃子、諸貝勒大臣的隆重歡迎。努爾哈赤出興京城百里之外,到富爾簡山崗,與明安行馬上抱見禮,設野宴洗塵。明安向努爾哈赤進獻大批禮物:駝十峰,牛百頭,馬百匹和干肉十三車,干酪、油兩車,另有三峰駱駝馱載的毛氈。努爾哈赤“每日小宴,越一日大宴”,[8]留住一月。臨走時,賞給明安四十戶,甲四十副,以及大量的綢緞、布匹等。并且親自送出京城三十里,騎兵列隊,夾道歡送,在外住宿而還。努爾哈赤對明安的迎送禮節(jié),在清初是罕見的,其目的是使科爾沁臺吉進一步歸服他,并以此吸引其它蒙古部落。在這一階段,滿洲與科爾沁部的友好關系得到巨大的展,但是這種關系發(fā)展的過程中仍有摩擦與矛盾。如天命年間,科爾沁部臺吉明安之子桑噶爾寨曾聯(lián)合內喀爾喀攻伐努爾哈赤;明安的三個兒子搶奪了滿洲的三百牧群和七十六只貂,以及鷹網、鳥。對于科爾沁的敵對行動,努爾哈赤中止了向科爾沁部出售弓箭,惟恐其軍事實力的增長。這說明滿洲與科爾沁部之間仍存在著不信任感。但此階段,友好發(fā)展是主流,摩擦與矛盾只是小插曲。雙方的關系繼續(xù)朝著歸順與結盟的方向發(fā)展。
三
隨著聯(lián)姻活動的加強和科爾沁部朝貢次數(shù)的增多,滿洲與科爾沁部關系發(fā)展進入了第三階段:歸順與結盟時期。當時林丹汗在明朝財力的支持下,對漠南蒙古采取“從者收之,拒者被殺”的政策,這引起了各部的強烈不滿和反抗。同時隨著努爾哈赤勢力的不斷增長,特別是1619年(天命四年)又獲薩爾滸大捷,大敗明朝楊鎬四路大軍,滿洲的威名遠播。漠南蒙古各部對后金的向心力逐漸加強。隸屬于察哈爾部的科爾沁不堪忍受林丹汗的橫征暴斂,率眾歸順努爾哈赤,希望借滿洲的勢力來對抗察哈爾部。努爾哈赤對脫離察哈爾部來投奔的科爾沁部臺吉也特別重視。1622年(天命七年)2月,科爾沁部明安、兀爾宰吐、鎖諾木等:“凡十七貝勒及喀爾喀各部落臺吉,各率所屬軍民三千余戶”歸附后金。[9]努爾哈赤在廣寧城設宴招待,對來降之臺吉厚賜狐裘蟒衣、金銀器皿以及田廬、僮仆、牛馬牲畜。另外,“別立兀魯特蒙古一旗”安置他們。這奠定了爾后蒙古八旗的基礎。并特授明安三等總兵官以統(tǒng)兀魯特旗。兀魯特旗的設立,說明歸降的蒙古人數(shù)日益增多,同時也表明努爾哈赤對來降者加強了控制,使其“守忠信,奉法度”,“勿萌盜竊、暴亂之心”。努爾哈赤還精心籠絡科爾沁王公。1622年(天命七年)4月,努爾哈赤告誡他的四大貝勒,要與已結成親家的科爾沁部臺吉們和睦相處。如果出現(xiàn)問題定受處罰。同時告誡自己的女兒、族女不得“陵侮其夫”。1623年(天命八年)6月,努爾哈赤對已結親的蒙古諸臺吉說:“儻公主不令額駙適意安居,……朕惟以額駙為是,庇額駙。公主縱死亦無所庇焉”。[10]事實證明,這些額駙生活在后金國內,與滿洲統(tǒng)治階級融合最快,不僅他們的下屬變成了后金國的編戶齊民,他們自己也演變?yōu)闈M洲統(tǒng)治集團的一部份,在清前期的軍事戰(zhàn)爭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努爾哈赤為了進一步發(fā)展和鞏固與乎爾沁部的聯(lián)盟,在聯(lián)姻的同時,還通過結盟的形式鞏固這種聯(lián)盟。1624年(天命九年)2月,努爾哈赤派巴克什、庫爾纏、希福前往科爾沁部,與其首領奧巴等締結盟約。雙方刑白馬烏牛,焚香誓盟:“滿洲、科爾沁二國,憤察哈爾侮慢,是用締結盟好,昭告天地。今后滿洲若惑于察哈爾詐謀,受其饋贈,不預聞科爾沁,先與之合,天地降之罪殃及其身,如此血,如此骨,如此土,俾墜厥命。若科爾沁惑于察哈爾詐謀饋贈,不預聞滿洲,先與之合,降罰亦如之。果踐盟,則天地佑之永其年,俾子孫及于萬年長保此太平安東”。[11]雙方結盟,各有目的。奧巴是為了擺脫察哈爾部林丹汗對他的統(tǒng)治,借用努爾哈赤的力量;努爾哈赤是為了解除伐明的后顧之憂,利用科爾沁對付察哈爾部。后金與科爾沁部的聯(lián)姻和盟誓,使林丹汗大為震怒。他為了阻止后金的擴張及殺一儆百,故糾合喀爾喀五部之翁吉喇特部向科爾沁征伐。實際上,后金同科爾沁部的盟誓,就整個漠南蒙古而言,只是局部的,絕大多數(shù)蒙古部落對后金持敵對或觀望態(tài)度。同時,努爾哈赤對已同自己結盟的科爾沁部并不放心,時刻想武力征服之。如后金于1625年(天命十年)遷都沈陽,努爾哈赤強調其戰(zhàn)略位置時說:“沈陽形勝之地”,“北征蒙古,二三日可至”,[12]這說明地處滿洲以北的科爾沁部就在“北征蒙古”之范圍內。所以林丹汗興兵科爾沁部實屬下策,這種驅魚入淵的作法,更加速了科爾沁部向滿洲靠近。1625年(天命十年)11月,林丹汗“乘河水未結,草未枯”,率蒙古精兵進擊科爾沁部,奧巴臺吉向努爾哈赤告急,要求他履行盟約。努爾哈赤一面告訴奧巴堅守城郭,一面派皇太極和莽古爾泰率精騎五千馳援。林丹麥汗圍攻奧巴所居之格勒朱爾根城數(shù)日不下,聞皇太極來援,遂“倉皇夜遁,遺駝馬無算。科爾沁圍解”。[13]林丹汗對滿洲的不戰(zhàn)而退,對許多動搖和游離于努爾哈赤和林丹汗之間的蒙古諸部影響極大。林丹汗的怯懦,不但使蒙古諸部對他已不抱任何幻想,而且更加堅定了科爾沁部與滿洲結盟的信心。科爾沁部奧巴臺吉為報答努爾哈赤解圍之恩,于1626年(天命十一年)5月親自到沈陽跪見努爾哈赤,并獻貂裘、駝馬。努爾哈赤以禮待之,并將舒爾哈齊第四子圖倫的女兒嫁給奧巴做妻子。6月,奧巴與努爾哈赤在渾河岸邊,刑白馬烏牛,祭告天地,行三跪九叩首禮,宣誓言,結盟好。雙方表示,聯(lián)合一致以御察哈爾和明朝。由于奧巴戰(zhàn)察哈爾有功,努爾哈赤封其為土謝圖汗,并賜盔甲、雕鞍等。就這樣,奧巴成了科爾沁部第一代土謝圖汗。努爾哈赤通過聯(lián)姻,輔以厚賞、賜予政治特權、結盟等其它手段,密切了滿蒙關系,籠絡了科爾沁部王公貴族,促使了科爾沁部的歸順,“自是為不侵不叛之臣”,從后金的異己力量變成后金攻取察哈爾部和明朝的得力工具。這對于鞏固和增強后金政權的根基,發(fā)展后金勢力,以及后來入關統(tǒng)一全國的軍事征戰(zhàn),科爾沁部都起了重要作用。總的看來,努爾哈赤時期科爾沁部與滿洲友好關系獲得空前發(fā)展,這與努爾哈赤實行的正確政策是分不開的。努爾哈赤制定的與科爾沁部有關各項政策被其繼任者們發(fā)揚光大。
“南不封王,北不斷親”成了有清一代奉行的一項基本國策。科爾沁部與滿洲皇室之間大規(guī)模地持續(xù)地互相通婚,加上其它手段的補充,使科爾沁部王公不僅在政治、經濟利益上,而且從血統(tǒng)上、心理上,與滿洲統(tǒng)治者結成了牢固的聯(lián)盟關系。從而鞏因了努爾哈赤的統(tǒng)治地位,使努爾哈赤能免于后顧之憂,專心對付林丹汗和明朝。同時,有清一代蒙古不再聯(lián)成一體,舉族叛清。在處理民族關系方面,這是統(tǒng)一的多民族封建國家歷史上從未取得的重大成就。努爾哈赤的繼任者們對其開創(chuàng)的豐功偉業(yè)也贊嘆不已。康熙帝說:“本朝不設邊防,恃蒙古部落為屏藩耳”。[14]乾隆帝在巡幸科爾沁部時,對滿蒙聯(lián)姻也大加贊揚,并作詩留念。努爾哈赤時期科爾沁部與滿洲雙方關系的密切,客觀上促進了不同民族間的交往、融合,為滿蒙兩族世代友好奠定了基礎,也有利于中華民族的繁榮昌勱。努爾哈赤對科爾沁部的政策在有清一代滿蒙關系發(fā)展史上是占有重要地位的。
參考文獻:
[1]申忠一:《書啟》。
[2]同上。
[3]同上。
[4]魏源:《圣武記》卷三。
[5]同上。
[6]《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二。
[7]同上
[8]《清太祖實錄》卷四。
[9]《清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九。
[10]《滿文老檔·太祖》卷五。
[11]魏源《圣武記》卷三。
[12]《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四
[13]《清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十
[14]俞正燮:《癸己存稿》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