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回族農業經濟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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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回族農業經濟研究論文

摘要:清代陜西回族廣泛分布在陜北、關中和陜南地區,尤以關中之同州府、西安府和鳳翔府為甚。元明以來農業就是整個回族的支柱產業,延至清代,回族以農業經濟為主的特征更加明顯。陜西回族不僅農業人口占大多數,而且農業經濟活動的分布地區、耕作技術、農產品種類和數量等方面也都有顯著發展。以農業為主而兼營畜牧業、牲畜販運業、屠宰業、清真飲食業等一直是陜西回族社會經濟結構的主要特色。

關鍵詞:清代;回族;農業經濟;陜西

回族自元代“回回遍天下”到明代作為一個獨立的民族共同體登上歷史舞臺以來,從事農業便成為這個民族的重要產業之一。學術界對于回族農業經濟的研究較少關注,特別是對于清代陜西回族的農業經濟研究更是寥寥無幾,迄今為止僅有幾篇論及元、明、清時期或民國時期西北回族經濟狀況及其農業開發的文章。[1-3]這幾篇文章都對清代回族的農業及其經濟結構情況作了論述,但針對陜西回族的農業生產、經濟結構的專論篇幅非常有限。本文試圖就清代前期陜西回族農業經濟及其結構方面的特點與形成原因予以初步探索,以期推動學界對此問題的進一步研究。

一、清代陜西回族的形成及分布

清代陜西回族主要以元代駐陜西各地蒙古軍隊中的色目人如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中亞等地信仰伊斯蘭教者構成。蒙古人為了統一全國,在西征過程中先后征調了大量被征服的中亞各族人、波斯人、阿拉伯人等來參加元朝統一中國的戰爭。據記載,這些東來的穆斯林平民被編入探馬赤軍隨同蒙古軍一起作戰?!吧像R則備戰斗,下馬則屯聚牧養”。[4]2508探馬赤軍在陜西主要屯戍京兆路、延安路。[5]時任監察御史的王惲說:“京兆路州郡所有營盤草地極廣,舊為探馬赤軍牧馬地面”。[6]《元史》亦記載:“河東、陜西、鞏昌、延安、燕南、遼陽、河南、山東諸翼衛探馬赤軍爭草地,訟者二百余起?!保?]3212元世祖至元十年(公園1273年),令“探馬赤軍隨處入社,與編民等”[4]2356從事農業生產,以至形成“元時回回遍天下的”局面,這是陜西回族的主源。

其次,陜西回族的另外一部分來源即自唐宋以來留居今陜西地區的回鶻和西域胡人。據《續修大荔縣舊志存稿•宗教》卷四記載:“縣西南濱沙一帶昔年漢回雜處,漢遵孔教,回自安史后安插此處。千有余年,守其教不變,與漢不通婚姻”[7]5;該書同卷之風俗篇亦載“唐肅宗許回紇留沙苑”。[7]4另外《舊唐書•回紇傳》亦云“回紇戰兵,留在沙苑”[8]等,這些記載都足以證明這些回民主要是回紇助唐平定“安史之亂”后所滯留于同州(今大荔沙苑)的回回先民。另有唐宋以來聚居于長安等地的西域胡人,雖經唐末五代動亂,部分遷移,但仍有部分留居于今陜西關中等地,其中中亞昭武九姓胡不少,也構成陜西回族的來源之一。

陜西回族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即是陜西漢族。如前所述,元代軍隊中的色目人(回回軍)以后隨地入社,如同編民,與漢人雜處,多有娶漢族女子為妻。到了明代,統治者恐回回如此發展,勢力強大不利于其統治,故利用政治手腕,采取強迫同化政策,禁止蒙古、色目人自相嫁娶[9],以達到抑制其勢力發展之目的。這樣一來,回回與漢人通婚更為普遍,近代以來陜西流傳的所謂“回爸爸,漢奶奶”的諺語即典型的反映了這種通婚的情況。以上幾種民族成分在陜西這塊共同的地域之上經過漫長的歷史過程,于明中期形成了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回族。在明代的文獻中出現了一些關于陜西“回夷”的記載,如明代瞿九思所撰的《萬歷武功錄》卷一陜西部分有《回夷列傳》,記載其間有“回夷,西(安)、延(安)、慶(陽)、平(涼)、鳳(翔)、漢(中)、間夷也。郡縣編入版籍,名曰回夷?!保?0]由此也不難看出在明萬歷年間陜西回族已經作為一個民族共同體廣泛分布于陜西境內。以上各分布地區除慶陽、平涼現屬甘肅省外,其余的均在今陜西省內。他們擁有共同的宗教信仰——伊斯蘭教,并由此而形成了共同的飲食文化習俗及民族心理素質。

關于陜西回族的分布情況,明初由于朱元璋采取了許多恢復和發展農業、手工業的政策,使得陜西回族的經濟狀況得到極大改善,人口也有了增加,分布廣泛。據前引《萬歷武功錄•回夷列傳》的記載以及關中東部地區,“自華(華山)以北,渡渭水,投清涼寺,一望漠漠黃沙,無寸草人煙,僅有小村,皆回回種類?!保?1]從以上資料不難看出明代陜西回族的分布已較為廣泛。

到了清代,陜西回族有了更大發展。乾隆四十六年(1781),陜西巡撫畢沅在奏折中說:“查陜省各屬地方,回回居住較其他省為多。而西安府城及本屬之長安、渭南、臨潼、高陵、咸陽及同州府屬之大荔、華州,漢中所屬之南鄭等州縣,回民多聚堡而居,人口更為稠密。西安省城內回民不下數千家,城中禮拜寺共有七座?!保?2]從此,歷經80余年,到同治元年(1862)以前,陜西人口已達1200萬人,[13]其中“民七回三”,分布在全省的七府五州,僅關中地區回民就有800多坊,西安、同州、鳳翔三府和乾、邠、鄜三州的20多個州縣有七八十萬到一百萬人。[14]可是同治年間回民起義后,經過戰爭的屠殺和戰后的遷出,特別是左宗棠的殘酷鎮壓,有的死于兵,有的死于疫,有的死于饑餓,有的被官家“安民”或流亡到外地,所剩已不到十分之一,只有數千人生活在西安城里。而在同治陜西回民起義前,回族人口的不斷壯大對陜西農業經濟的發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清代前期陜西回族的農業經濟

要搞清楚清代前期陜西回族的農業經濟情況,首先必須掌握農業經濟的概念及其涵蓋范圍。眾所周知,農業經濟主要是指農業中所有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的總稱。包括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的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15]根據這一概念解析,清代陜西回族的農業經濟,即是指清代陜西回族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這里的農業囊括農耕種植、畜牧養殖、飲食消費等一切經濟活動。

自元明以來,農業就是整個回族經濟的支柱和基礎,回族因而同漢族一樣也成了一個以農業經濟為主的民族。[16]27-28延至清代,回族“以農業經濟為主”的特征更加明顯,在渭河兩岸及其支流地區,回族農村星羅棋布。同治年間陜西回民起義失敗后,清政府將起義回民的土地以“叛產”的形式加以沒收,招人耕種。據粗略地統計,西安、同州兩府及邠、乾兩州的“叛產”地約萬頃以上,總計全陜“叛產”土地當在2萬頃以上。[17]2由此亦可知,同治以前,陜西回族是以農業生產為主。

與中國封建社會從農業經濟發展分離出商業經濟的歷史過程不同,陜西回族的農業經濟最初是從商業經濟中分化出來的。[18]早在唐代,陜西回族先民中的商人就已經在中國封建社會“重農抑商”的社會經濟氛圍中,開始購置土地,如唐天寶年間長安胡客“皆有妻子,買田宅”[19],但這僅是定居農業生產的萌芽階段。歷經宋至元,有學者認為“回族自元代出現以來,即是一個以農業經濟為主的民族”。[20]當時元朝皇帝“時常把荒地交給回回耕種,以及免除屯戍的回回交納稅等,這種情況常見于歷史記載,以西北的回回為最多”。[16]18所有這些措施的實行,對回族農業向前發展都有利。

如果說元代的農業政策為回族農業發展鑒定了基礎的話,明代的回族農業則在此基礎上平穩發展,直至清代同治年間回民起義前,這個時期構成了陜西回族社會農業經濟在地緣上的發展時期。這一時期,由于回族社會政治地位下降,回回人的商業活動失去了元代那樣的社會優勢,一些回回商人便開始從事農業生產,加上數百年來回回人口的自然增長而擴大了土地墾殖面積等因素,可以說清代前期陜西回族農業達到了空前的鼎盛時期。從地域上發展到東府十大縣和涇、渭、洛三角地區,遂擴大為種植小麥、棉花、黃花菜、果樹和藥材等。由于回族農民的勤勞善耕,因而收成很好,在清代竟至形成了自己的小麥和棉花市場“新市”和“花市”。在陜南地區,由于地處水域,這里的回族大多從事種植水稻、果樹以及木耳、柿餅等山貨并以燒木炭為其副業。至于貧瘠的陜北,除了種植小麥、糜谷、馬鈴薯以外,畜牧業成為其主要副業。[21]

就當時陜西回族的農耕技術而言,已與當地漢族及其他農業民族的水平基本相當,有些方面甚至還超過了這些民族。首先在農田水利方面,陜西回族就有一定貢獻。如馬長壽在《同治年間陜西回民起義調查紀錄》序言中提到“在臨潼縣回回道,一位老鄉引我們到回回道的高崗上,遠指渭河以南,說明當年回民在某處種藍靛,某處種麥子,某處引渠,某處鑿井,一副勞動回民的田園就生動的擺到我們的面前了?!保?7]15這種水澆田地的經營方式在當時是比較先進的,在人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上邁進了一大步。其次在耕作技術上,陜西回族在開墾荒地的同時,利用水利建設創造的條件,發展了水澆地,采用“休間”、“輪作”、“套種”等先進的耕作技術,還有清代“回回在渭、華一帶使用的一種四輪車,便于在沙地行走,名為‘回回車’現在渭南、大荔一帶還在使用”。[17]69“回回車”的使用使農產品的種類增加了,產量也普遍提高了。這些先進的耕作技術和生產工具一直沿用至今。尤為重要的是,由于回族人口“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點及其農業分布的普遍性,回族農民能夠將這些先進的農耕技術傳播到各個角落,回族的這些貢獻是其他農業民族難以比擬的。

陜西回民所擁有的土地,一般說來比漢民所擁有的土地差,大多為渭河沿岸及沙苑一帶的沙地。但是,回族人民經過自己辛勤勞動,開辟了許多新的、肥沃的田地。比如大荔沙苑的回民,隨著定居農耕,人口繁衍,人多地少成為一個不可避免的問題凸現,所以回族對耕作一點不含糊。前述調查資料中,記述了大荔縣南王閣村回族與北王閣村漢族農民之間一則趣事。北王閣村的漢人最初只知以糞肥田,不知以火灰肥田,常把火坑的灰賣給南王閣村的回民,從那里換到麥子,自以為得計,欺哄了回民,所以漢人當時有兩句諺語傳達此意:“三籠塵土三籠灰,就給回回要年麥?!保?7]121回回得到火灰以后,莊稼日肥,農業日益發展,所以任憑漢人嘲笑,自己對于耕作的利弊卻心里有數。因此,回民也有兩句諺語回報漢人:“不怕你三籠塵土三籠灰,但看我田地里長的麥”。[17]129回民善農事的另外一個很好的例證,即是其護沙工作做得很好。地處沙苑的回民所耕種的土地屬于沙質地,沙地冬草日死[17]103,經營莊稼非常不易,但回族硬是把沙田經營成“金糧”產區。[17]103由此小事,亦可見陜西回族精于耕作。

對清代回族來講,在多種農業經濟成分中,畜牧養殖業是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可以與回族種植業相提并論。畜牧品種較多,主要有牛、羊、馬、驢、駱駝等,但由于回族飲食習慣的特殊要求,使養牛羊更為普遍。又由于清政府保護耕牛的政策,加之養牛需要的成本大,所以養羊更超過養牛,在回族養殖業中獨占鰲頭,幾乎所有的農村回民家庭都有這個行業。據《大荔縣志•物產》記載:“大荔之馮翊有苦泉,羊飲之肥而肉美……沙苑所出有小耳大尾之羊,通志謂之繭耳羊,府志亦言繭耳羊出同州,大耳羊畜于此耳無不小,蓋其地脈所產者然此亦理之不可解……此大荔之獨絕者也”,“大荔之蒺藜自唐時已入貢,其蔓引長如刺蒺藜,而頸葉各異,紫花結莢長寸許,莢內實大如芝麻(本草綱目云大如羊腎)而色碧綠,此沙苑蒺藜子之殊于他處”。[22]22這正是所謂“羊冠全省”,“蒺藜甲天下”。[23]

但是,自清中葉以后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清政府歧視和壓迫回族的狀況日甚一日,迫使回族農民多次掀起反清起義,但起義往往被殘酷鎮壓,致使回族政治地位直線下降,經濟受到極大破壞,農業經濟自然不能例外。尤其同治年間陜西回民起義被鎮壓后,陜甘總督左宗棠按照“回民近城非所宜,近漢莊非所宜,并聚一處非所宜”以及“令覓水草不乏、川原相間、荒絕無主、各地自成片斷者,以便安置”。[24]這樣,原來世代聚居在陜西的回民所辛勤耕耘出來的大批良田,建造的住宅,經營的店鋪,種植的樹木等勞動成果,一時間均煙消云散了。起義失敗后,大批陜西回民被迫遷居至偏僻貧瘠、荒無人煙的不毛之地。這些幸存下來的回民遷至新的聚居點后,為改變惡劣的生產條件、重新生存下去,他們付出極大的代價。他們只能占有很少的貧瘠土地,只得到少量的籽種、農具,從事極其簡單的農業生產,勉強維持生計,因此,從總體上講,起義失敗后陜西回民的農業經濟一落千丈,與前期不可同日而語。

三、清代前期陜西回族農業經濟的特點

清代前期陜西回族的農業經濟有了較大的發展,同時其農業經濟也有自身的發展特點。

首先,農業是陜西回族的生存基礎和立身之本,在整個經濟結構中占主導地位。清代陜西回族農民所擁有的土地比漢族農民所擁有的土地差,但回族人民經過自己的辛勤勞動,總結經驗,變貧瘠的“三邊兩梢地”為肥沃的田地,前面提到的“不怕你三籠塵土三籠灰,但看我田地里長的麥”以及把沙田經營成“金糧”產區就是典型例子。另外,回族農民為了提高糧食產量和耕作效率,在生產工具的改進和農田引水灌溉方面都下了不少功夫,克服了以前靠天吃飯的俗例,邁出了人類挑戰自然的一步??傊芟氲降霓k法,人為可以實現的技術他們都嘗試了,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其次,因地制宜發展其他種植業。清代陜西回族農民還根據他們地處土壤的品質,大力發展果蔬等園藝種植業。據《大荔縣志•土地志》記載,陜西大荔、蒲城、富平、臨潼和渭南之間的沙苑地區屬沙質土壤,“其沙隨風流徙,不可耕植……其中多樹果瓜佳于他產”,[22]18《秦疆治略•渭南縣》亦記載“與大荔之沙苑接壤者具系沙地,不宜種麥,向植棗、梨、瓜、豆”。[25]故而回族農民根據這一特點,采取“樹而不田”方式,因地制宜,大力發展種植業,其中尤以大荔縣西瓜最為有名??傊兾骰刈搴蜐h族一起開發農副產品,為陜西農業經濟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再次,善于搞多種經營。前面已提到,陜西回族多從事畜牧業、牲畜販運業、屠宰業、皮毛加工業(手工業和農業結合)等輔助性的農業經濟活動。據《清穆宗實錄》記載,同治年間“內地回民多以買馬為生,現聞陜省回匪猖獗,馬匹甚多”。[26]陜甘回族商人經?!八截滖R匹”,接洽捻軍,引起清軍注意。[27]除販馬外,回族人還善于販牛、羊、驢、騾等牲畜。養殖業、牲畜販運業成為回族經濟活動的重要內容。一則牲畜養殖可以幫回族解決耕地問題;二則農閑時節販賣牲畜或經營運輸業可以為回族家庭帶來微薄的經濟收入。受《古蘭經》和伊斯蘭教法的特殊性要求,養殖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滿足他們清真飲食需要,即屠宰業。受回族生活習俗的特殊要求,屠宰業也成為回族經濟活動不可或缺的部分,并由其派生出牛羊肉飲食業和皮、毛加工業。如著名的牛羊肉泡饃、臘牛羊肉、羊肉肉丸糊辣湯等,至今仍然是當地回民獨擅的大量經營的食品行業。至于皮毛加工,明清時期東府大荔的羌白鎮、王閣村一帶,便是關中回族皮毛業的生產和集散地,其商品大量遠銷外省。這些輔助性的經濟活動也為陜西回族農業經濟的發展增添了特色。

四、結語

通過以上對清代陜西回族農業經濟的簡略探討,我們不難發現,每一個民族的經濟文化,都是本民族在特定的自然、人文環境下長期積累起來的整套適應自然社會的體系,是在一定生產力發展水平上的最佳選擇。清代前期陜西回族,在和漢族等民族雜居的大背景下,能積極融合于當時的大環境,并受當時“重農抑商”的社會背景的影響,從事以農耕為主的農業經濟,并且取得一定成就。當時就陜西回族的農耕技術而言,已與當地漢族及其他農業民族的水平基本相當,有些方面甚至還超過了這些民族。比如在農田水利方面,發展了水澆地,采用了“休間”、“輪作”、“套種”等先進的耕作技術;在運輸工具方面,清代回族發明的“回回車”能一直延續至今,足以窺見其在當時使用時之先進性與超前性。陜西回民所擁有的土地,一般說來,比漢民所擁有的土地差,大多為渭河沿岸及沙苑一帶的沙地。但是,回族人民硬是經過自己辛勤勞動,把沙田經營成“金糧”產區。另外,陜西回族在從事農業生產的同時,也因地制宜大力發展種植業,并結合回族先民的傳統經營,同時從事于牛羊騾馬的飼養和放牧等輔助性的農業經濟活動,作為他們主導產業結構的有益補充,這些經濟活動對本民族的興旺發達和整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起了一定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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