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23 03:16:00

導語:縣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縣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工作方案

根據《*縣清理規范收費行為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規范的范圍

截止目前,全縣各場鎮、縣直各單位及所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實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簡稱“收費和基金”)項目。

二、清理規范的原則

(一)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按照“誰收費誰清理、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規范”的要求,各場鎮、縣直各單位負責對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實施的收費和基金項目進行清理、匯總;縣清理規范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收費和基金項目進行審核,提出擬保留、取消、停收(征)、降低標準、歸并或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意見,以及規范收費行為的措施,上報送縣政府。

(二)堅持全面清理、非報即停的原則。本次清理不僅包括國家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省物價部門的年度收費和基金項目目錄(以下簡稱“年度項目目錄”)內的項目,也包括年度項目目錄外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設定的、具有政府提供特定公共服務和履行公共管理職能性質的收費和基金項目。對瞞報、漏報的收費和基金項目,一律視為取消。

(三)堅持依法行政、完善收費政策和規范收費行為相結合的原則。各級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制度,對收費和基金項目進行逐項梳理,提出清理意見。凡年度項目目錄及政府性基金收入科目外的收費和基金項目,予以取消;年度項目目錄內規定的收費和基金項目,明顯不符合本地區發展實際、已不體現政府支持和管理公共事業發展職能且不上繳國家財政的,予以取消或停收(征);已不具有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性質的,予以停收或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屬重復設置的予以歸并;收費標準過高的,予以降低。在清理項目的基礎上,各級各單位要針對發現的問題,從強化依法收費意識、建立合理收費機制、推進集中統一收費、監督收費行為、處理違規收費行為等方面,研究提出規范收費行為的具體意見和建議。

三、清理規范的重點

(一)項目管理。收費和基金項目的設立依據、審批管理情況;執收部門或單位執行收費和基金征收范圍、征收期限等情況。

(二)標準管理。收費和基金項目征收標準審批管理情況;執收部門或單位執行征收標準等情況。

(三)征繳管理。收費和基金項目的征收方式、解繳方式、預算管理;收費和基金項目的執收主體變更情況;執收部門或單位使用財政票據等情況。

四、清理規范的方式和步驟

本次清理規范收費和基金工作,按照清理項目所屬部門(單位)的財務隸屬關系,采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各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物價、民政等部門配合。具體分為以下步驟:

(一)自查清理階段(4月5日—4月12日)

各單位要按照統一安排,對所有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在收的收費和基金進行認真清理。對涉及的收費和基金項目逐項進行清理,并填寫《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清理表》、《政府性基金項目清理表》(附后)。各部門由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于4月12日前將清理結果和清理表一并送縣清理規范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財政局收費局8982585)。

(二)集中審核階段(4月13日—4月20日)

縣清理規范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法依規對各單位報送的收費和基金項目逐項進行審核,提出保留、取消、停收(征)、降低標準、歸并或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意見,提交縣清理規范領導小組??h清理規范領導小組審定后,形成專題報告和匯總表,專題報市清理規范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三)研究批準階段(6月10日前)

縣清理規范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單位上報的清理規范意見進行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6月10日前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清理規范結果和取消、停收(征)、降標、歸并以及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項目,接受群眾監督。

(四)完善制度階段(6月11日-6月25日)

縣財政局將根據省、市政府公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關于規范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實施意見》,制定改革收費和基金征收方式,推進集中統一收繳;加快政府非稅收入信息化建設,加強對執收行為的實時監控;建立健全規范收費行為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防范和治理亂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