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預算會計論文
時間:2022-03-03 06:05:45
導語: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預算會計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制度下預算會計的變化
1.賬戶設置與賬戶核算內容。
1.1“銀行存款”賬戶內容的變化。
傳統支付方式中,“銀行存款”記載著的資金性質多為財政資金,但是在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中,由于資金下撥的方式產生了變化,支付方式也隨之改變,財政部門將資金直接支付給給供應商等,預算單位已經不再通過開設賬戶對現金流進行控制,所以說“銀行存款”賬戶的實質性內容也發生著改變,僅對單位自籌資金、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1.2“撥入經費”和“財政補助收入”賬戶內容的變化。
在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施前,單位中財政撥款需要通過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審核后轉撥。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財政下撥的單位資金進行處理時,會連同單位中自用財政資金共同記錄在“撥入經費”和“財政補助收入”中。在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資金由國庫直接劃轉而不經過其他部門,這兩項賬戶的內容也只包括單位的自用資金。
1.3“撥出經費”賬戶使用頻率降低。
在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施前,財政撥款是要通過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才能轉撥,在轉撥資金的過程中需要填寫“撥出經費”。在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資金由國庫直接支付,不經過其他部門,所以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不再進行資金核算,“撥出經費”的存在沒有實際意義。
1.4“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賬戶使用頻率降低。
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收入收繳的規范性。在制度實施之前,政府所收繳的資金需要通過層層上繳到主管部門,然后再通過定期繳入到專門的賬戶,這樣做使資金會在主管部門中停留一段時間,需要進行“應繳預算款”和“應繳財政專戶款”的核算。在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根據改革方案,將收入過渡性賬戶取消,財政部門在銀行總行或者其分支機構中設立財政專戶,使政府的收繳資金轉變為國庫資金,收繳的方式為集中匯繳和直接繳庫,資金在各單位的停留時間為一天以內,不需要進行“應繳預算款”和“應繳財政轉戶款”的核算。
2.賬務處理和報表編制。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是支付方式發生了變化,使單位預算方式、對支出和收入的處理上有了變革,對單位的匯總報表也產生了影響。
2.1無貨幣資金收付業務會計核算出現。
支付方式的改變成財政直接支付,由政府發出支付指令,銀行就向單一的賬戶進行資金直接支付。這種方法使預算單位收到收入的同時進行支付,在賬戶上能夠清楚的看出收入和支出的確認。使收入和支出在同一個分錄中出現。
2.2匯總報表簡化。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施后,決算還是同以前一樣由預算單位進行編制,然后層層匯總,通過主管部門上報到財政部門。在核算的時候只對預算單位收入數進行核算而拋棄了之前的下級單位的核算,也沒有發生額和余額的記錄,簡化了匯報報表。
二、沖擊了會計的記賬方式
正常的會計核算確認財政資金,是在資金收到的同時進行確認,但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對這種核算方式產生了影響。在授權支付的方式中,確認收入的時間有了變化,并不是在資金收到或是使用時確認,而是在銀行授權支付額度的時候進行到賬通知的確認。但是此時的資金并沒有到位,只有支付額度,這種情況并不符合現實的確認原則,也會造成資產的虛增。年終對未使用用款額度和未收到的用款額度并沒有實際的現金流,但是這部分資金已經經過批準,屬于當年的資金。會計核算中會對年終的收入進行確認,在核算時按照權責而不是收付進行。
三、制度下預算會計的影響
制度的改革使會計核算受到了影響,財政性資金的支付方式因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而改變,使財政支付更加規范,執行力更加嚴格,提高了對單位預算會計的管理能力。
1.管理職能改變。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使財政資金不再劃入曾經指定的賬戶,而是部門經過批復后對“閱讀用款計劃”文件進行填報,單位的支付項目才能得以安排。財務管理的工作重心改變,從原來的資金管理到現在的預算全面管理。
2.規范預算編制。
國庫集中支付的重要環節就是預算編制,要求單位必須要加強預算意識,為了減少誤差,按照規則進行編制和上報,隨著不斷的改革,對原來較難管理的內容進行約束。具有一定的強制性。
3.增強資金的透明度。
通過加強各部門的審核工作,所有的財務賬目、資金來源和使用去向都進行規范化處理,納入法律法規,走上規范的管理軌道,加強資金的透明度,減少違法亂紀的事情發生,能夠有效的防治腐敗問題,廉政社會建設由此得到發展。
四、結語
總的來說,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能夠適應社會發展的一項新型發展制度,對社會發展有很重要的意義,也對會計預算等工作有很大的影響。所以說,各單位一定要積極的應對這個制度的實施,更加有效的參與到改革中來。
作者:王明明單位:遼寧省大連瓦房店市九龍街道辦事處
- 上一篇:財政預算會計論文
- 下一篇:教學系統成本會計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