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的應用

時間:2022-07-25 11: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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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的應用

一、診所教育的發展及功能定位

診所式教育誕生于上世紀60年代的美國,其出現的背景主要是為了應對美國法學教育體系中的固有缺陷。這種教育方式充分借鑒了醫學教育中臨床實習的方式,鼓勵在實踐過程中學習法律及法律方面的知識,最有效的方式是在真實的法律案件中學習相關知識。這種教育方式本世紀初期引入了我國,對于我國傳統以課堂講授為主的教育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事實上,法學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維護法律的權威性,確保社會生活中出現的矛盾能夠得到有效地解決,實現社會的公平穩定發展。這也就是說,法學教育不能脫離社會實踐而孤立存在,必須做到實踐與理論相互結合,但傳統課堂講授式教學很難實現這一點。診所式教育自傳入我國以來,我國的法學教學者深刻意識到這種教學方式的優越性,但也并未全盤照搬美國模式,而是深入結合我國及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實施了諸多豐富多彩的實踐教學活動。與傳統的教育方式不同,診所式教育以培養學生的法律道德、職業責任和法律技能為核心,以啟發式等開放性的方法為其支架,注重培養既具有良好法律知識,又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創新型法律人才,也就是說,診所式教育鼓勵和支持學生在實踐中學習法律,在法律的實踐中獲得法律的創造性思維,最終造就既具備法律理論素養和社會責任感,又具備法律實踐能力的復合型法律人才。診所式教育的優點之一就是學生通過真實案件的工作,及時把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運用到社會實踐中,并通過實踐來檢驗與校正所學到的知識。目前,高等教育的改革已經成為時代的要求,而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是教學改革,教學改革包括課程設置、學生選課制度以及教學方法等改革。教學改革必須滿足人的潛能充分發揮和人的不斷完善的要求,也必須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使之符合高等教育的規律。而診所式教育的推行,是對這一理念的踐行。

二、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運用的價值

診所式教育在醫學法學教學中有著十分重要的運用價值,這不僅體現在其對于當前法學教學體系改革的影響力,也反映在其有效實施十分可行。(一)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改革的影響力。第一,診所式教育有助于提升醫事法學人才的培養水平。無論是醫學還是法學,它們都是具有較強實踐性的學科,而醫事法學教育的目的更是在于培養同時精通法律與醫學知識的復合型人才,這有助于更好地處理在醫學工作中所面對的各種法律方面的問題。要培養這種專業化的復合人才,僅僅借助于課堂講授的方式很難實現,必須為學生創造出相應的實踐學習機會。通過實施診所式教育,學生可以將各種醫學與法律方面的知識很好地應用到醫學領域所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中,使得他們能夠更好地理解醫學與法律兩個學科的知識,提升調查取證、溝通協調、處理法律文件等綜合水平,真正實現向復合型人才方向發展的目標。第二,診所式教育能夠促進醫事法學教學內容的豐富化發展。從當前情況來看,醫科院校針對醫事法學專業都已經構建起了較為系統的實踐教學方案,這包括模擬法庭、審判現場觀摩、情景案例授課、醫院實習等方式。盡管如此,目前所取得的效果卻并不讓人滿意,較為顯著的問題如醫院實習過程例行公事化、情景案例授課簡單化、審判現場觀摩與專業不對口等。面對這些問題,診所式教育可以有效地加以完善,它能夠極大地豐富醫事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內容,而且具有較高的趣味性,容易得到學生們的喜愛與支持。借助診所式教學方式,學生可以在實踐中提升自身的專業化知識的應用效果,也可以在趣味學習中不斷增長自身的專業化知識儲備。第三,診所式教育有助于和諧醫患關系的實現。醫患關系越來越成為影響醫療事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障礙,醫院與患者這件的信任關系較低,更是出現了較為嚴重的傷醫事件。借助于診所式教育,法律方面的從業人員能夠具備必要的醫學知識,這有助于他們在處理醫患糾紛案件中更為客觀合理。另外,在診所式教學中,教師在與學生的不斷互動過程中,可以向醫療機構提出可行的服務完善建議,改善醫療機構運行過程中存在的不足,更好地提升醫療服務質量,這都有利于推進醫患關系的健康穩定發展。(二)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有效實行的可行性。首先,診所式教育天然契合著醫學教育的育人理念。診所式教育出現的目的就在于讓學生不但嫻熟地掌握醫學方面的知識,還能夠充分獲得法律方面的相關知識,確保醫學與法律知識的融合。當前國內外很多知名高校已關于診所式教育開展了較為成熟的探索與應用,這意味著,診所式教育在理論與實踐層面都已經獲得了很好地探索與實施,而其屬性更是與醫學教育的專業化職能育人理念相契合。其次,診所式教育在國內外的實踐過程中已積累起了豐富的實操經驗。在美國,目前已有超過90%的高校法律專業采用了診所式教育方式。國內高校自2000年引進診所式教學方式以來,無論在課程內容設計、教學方法開發等方面也都積累了大量經驗,各項關鍵工作的開展都日漸完善。最后,醫科院校具有十分豐富的資源來支持診所式教育的實行。醫科院校的教學資源十分豐富,尤其是實習資源更是充裕,每一所醫科院校都擁有諸多的附屬醫院或合作教學醫院。這些實習資源是診所式教學方式實施的可靠保障。另一方面,醫科院校在人才儲備上也具有優勢,醫學人才與法律人才資源都較為豐富,這使得學校可以較為便捷地安排這些人員,鼓勵他們通過合作來開設相應的課程,融合醫學與法律知識,有助于學生接受兩個專業師資的培養教育,提升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水平。

三、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運用存在的困境

盡管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也已經具備較為有利的條件來保障這種教育方式的實行,但不可否認的是,診所式教育在我國仍然處于起步階段,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困境。基本看來,如下幾點尤其需要加以克服。第一,法律文化傳統的不同導致教育理念的差異。就兩大法系而言,英美法系的法律淵源以判例為主,大陸法系以成文法為主,所以前者的法學教育以案例為主,注重對具體案例的解讀,后者的法學教育以法條為主,注重理論知識的講授。法律文化傳統的不同導致兩大法系在法學教育理念上存在差異,英美法系強調精英教育和職業技能教育,診所式教育更加適合這種法律文化傳統;而大陸法系強調大眾教育和通識教育,側重對法學理論知識的講授和法條的解讀,忽視對職業技能的鍛煉與培養。因此,如果在醫事法學專業中開展診所式教育,必然要進行本土化改造。第二,醫事法律診所與法律援助的關系需要厘清。目前,我國大部分高校法學院的法律診所對外承擔一定的法律援助義務,此舉既可以為診所增加案源,為學生搭建廣闊的實踐平臺,又可為急需幫助的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服務,而醫事法律診所對醫療弱勢群體的援助意義更大。但醫事法律診所畢竟不是官方援助機構,其法律地位有待明確,學生以何種身份和形式在醫療糾紛中開展援助?醫事法律診所的責任承擔機制如何確定?醫事法律診所與其他援助組織的關系如何界定?這些問題都亟待厘清。第三,診所式法律教育的實施仍然面臨著內在驅動不足的問題。在診所式法律教育過程中,參與到法律診所中的人員基本上以醫事法學專業的大三在校生為主。比較來說,這些學生往往面臨著十分嚴峻的課業壓力,他們除了需要學習法律方面的課程,還需要廣泛學習醫學方面的知識,并且在課堂學習之外,他們還必須參加到醫學與法學兩方面的社會實習中。另外,在實習過程中,醫事法學學生更容易頻繁接觸社會上的丑惡事件與案件當事人的不信任,這會給他們的心靈帶來進一步的壓力,可能會打擊學生的自信心。對于師資而言,開展診所式教學的教師同樣面對著十分嚴峻的時間與精力壓力,他們往往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來準備課程及實踐教學安排。然而,當前多數高校在教師職業生涯發展方面仍然是以科研為導向,這使得教師很不情愿將自己的大多數時間與精力投放到診所式教學當中。第四,診所式教育的教學與實踐環節未能實現有效對接。這些對接困境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診所式教育通常并不作為必修課形式出現,任何有興趣的學生均可以參與到課程中來,這不利于確立診所式教育的重要性程度,也無法系統化培育出專業化的復合型人才;(2)支撐診所式教育實施的醫患糾紛案例可能較為匱乏,也不太容易實現案例的多樣化;(3)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的身份往往很難得到認同,容易出現案件當事人或者司法機關不配合學生實踐的狀況。四、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有效運用的策略面對上述困境,診所式教育的實施過程不僅要注重相應的理論開發,更應當重視與實踐環境相匹配的操作方式開發。為此,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來加以改善。第一,協調法律文化沖突,積極轉變醫事法學教育理念。在我國群眾總體法治水平不高的國情下,強調大眾教育和通識教育的傳統法學教育理念有其存在的社會根基,診所式法律教育與我國現有法學教育應相互銜接,取長補短,而不是一味地否定傳統。傳統法學教育應融入新的職業教育理念。醫事法學專業旨在培養醫法兼備的能夠處理醫療領域各類法律問題的復合型人才,應用性和實踐性強,有必要轉變觀念,樹立醫事法學教育職業化和實踐化理念,應用診所式教育,培養出一批既精通理論又擅長實務的醫事法律精英。第二,轉變診所式教學設計的思路,確立學生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的重要地位。診所式教學應當更新設計思路,學生辦理案件的方式應由直接改為間接,他們不再直接以辯護人的身份出現在刑事或民事的訴訟工作中,而是轉而成為指導老師的案件處理助手,在材料整理、證據收集、卷宗查找、材料準備等工作中發揮出輔助作用。通過采用這種設計方案,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類的法律診所都可以順利地開展工作。事實上,這種設計也符合師生實際知識儲備與能力水平,學生也可以在老師的指導下完成實踐學習的目的。第三,充分調動起學生與老師開展診所式教育的積極性。在診所式教育實施過程中,學生與指導老師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這可能會極大地削弱他們參與到診所式教育當中的積極性。從學生方面來看,他們所面臨的壓力主要來自于課業方面。針對這種壓力,學校在專業課程實際上,可以考慮進行相似課程的融合;給予積極參加診所式教育的學生以學分或其他類型的獎勵;醫學方面的課程安排可分布于不同的假期中;將傳統的法律實習改為診所式教育相關的實習;為參與診所式教育的學生提供一定的現金補貼;通過簽訂協議方式來降低學生在診所式教學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從指導教師方面來看,他們所面臨的壓力主要來自于職業生涯發展。針對這種壓力,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激勵機制來加以克服,如將診所式教育課程折算成普通課程的工作量,并給予一定的權重;降低對參與到診所式教育中的教師的科研績效考核;在職稱與獎勵方面進行特殊對待;診所式教育過程中所獲得的收入給予相關教師一定比例的提成;充分借助外部專家的力量來彌補當前校內師資隊伍所面臨的壓力等。第四,樹立診所式教育的重要性觀念,完善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學校首先應當樹立起正確的診所式教育實施觀念。診所式教育雖然耗時耗力,但確實是一項決定學校長久穩定發展及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教學方式。為此,學校有必要將關于診所式教育的單純教育理念轉變為提升社會、學校、學生三者軟實力教育理念,也即將對于診所式教育的投資與對傳統課堂講授式教育的投資區分開來。在這種理念的指引下,學校更應當樹立起科學的人才培養理念,將復合型人才培養放到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上。對于參與到診所式教育的教師而言,學校更應當在工作安排、職務晉升上,都要堅持以才、以能定位,杜絕單純以科研為導向進行人才評價的情況出現。基于這些理念,學校應當進一步制定關于開展診所式教育的各項制度政策,如課程開發規劃、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師資培訓管理辦法等,真正將診所式教育以文件的形式賦予其合法性,融入到學校教育整體發展規劃當中。結合規章制度,根據培訓需求,給予充足的經費支持,保障診所式教育能夠深入且全方位開展。除此之外,學校還應當考慮不同學院及不同專業的不同需求,設置專門的有助于推動診所式教育順利實施的例外方案,以能夠對診所式教育執行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修正,確保這些問題不影響整體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1]馮磊.醫事法學實踐教學的問題與對策———以法律診所式教育為視角[J].經濟研究導刊,2012,(15).

[2]楊自根.診所式法學教學在醫事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的移植與應用[J].衛生職業教育,2017,(17).

[3]洪亦卿.以醫為主,以法為主,抑或醫法并重———反思醫學院校校醫醫事法學和衛生法學專業的定位[J].醫學與哲學(人文社會醫學版),2010,(9).

[4]楊自根.診所法學教學與模擬法庭在醫學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的融合設計[J].醫學與法學,2013,(5).

[5]張鑫,杜以昌.試析診所式教學法在高校法學專業的應用[J].科教導刊,2012,(14).

作者:陳瑋 單位:贛南醫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