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學案例教學誤區與再造
時間:2022-07-31 09: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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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教學是一種把學生置于需要做出決策的案例情境中的教學模式。案例教學的目的是構建供學生研討、辯論的框架。偵查學具備實踐性、應用性、綜合性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偵查學教學與案例教學模式相契合。但偵查學教學中普遍出現了脫離教育學意義上“案例教學”(CaseMethod)原意的現象。因此有必要對此加以討論,探清誤區,重新認識,在偵查學教學中再造案例教學模式,使其回歸其教學模式原意。
關鍵詞:案例教學;偵查學
1案例教學與偵查學教學概述
1.1案例教學概述。案例教學是一種把學生置于需要作出決策的案例情境中的教學模式。案例教學的目的是構建供學生研討、辯論的框架。最初它是由哈佛大學法學學者ChristopherC.Langdell在法學教育中使用案例匯編集進行教學發展而來。這種教學方法與其他方法有明顯不同,案例教學法盡量避免教師發表自己的見解和看法,而是讓學生給出每個案例中問題的解決辦法。案例教學的前提是使學生充分沉浸在案例材料中,并扮演問題決策者。教師的作用則是在對案例材料準確分析的基礎上,為學生的思考過程、討論過程、辯論過程作必要的引導。案例教學的目的不是一定要得到一個標準答案,而是倡導學生思考,培養學生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團隊協同能力等。1.2偵查學教學概述。1.2.1偵查學特點。在我國,偵查學,是指在認識犯罪活動、偵查活動和二者互相關系、作用、規律的基礎上,研究揭露、證實犯罪的方法和對策的一門應用學科。目前大部分公安院校的偵查學課程主要包括刑事偵查學、現場勘查學、偵查程序與措施、案件偵查、預審學等。偵查學具有較強的實踐性和應用性,它是研究偵查方法偵查對策的學科,偵查學的理論來源于司法實踐,且不斷接受實踐檢驗來完善;偵查學還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它除了涉及運用法學、犯罪學等理論外,還需要綜合運用心理學、社會學、語言學、醫學、等多學科知識。1.2.2偵查學教學模式。教學模式是在一定教學理論的指導下,通過相關教學理論的演繹或對教育學實踐經驗的概括和總結所形成的一種指向特定教學目標的比較穩定的基本教學范型。①偵查學的實踐性、應用性、綜合性特點導致其教學據有實踐性特征,它整體上表現出知識學習與技能學習的雙重特點。公安部提出建設“教、學、練、戰”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培養更多符合公安實戰需要的應用型、復合型專門人才。因此公安院校的偵查學教育,與目前較為流行的“學生中心導向教學模式”和“發現建構導向的探究教學模式”內涵契合。這兩種模式與偵查學學科內容相適宜,與大學生身心發展水平相符合,與教育部、公安部倡導的理念相一致。這兩種模式的共同特點是注重培養學生創造性思維能力、自學能力、在問題的解決過程中與經驗的建構中學習。在研究偵查學教學模式的過程中,搜索“偵查學教學模式”這一關鍵詞,經分析相關論文發現,對偵查學教學模式的探討較多集中在“案例教學”上,但其內涵普遍存在脫離教育學上“案例教學”原意的現象,因此有必要在教育學意義上對偵查學案例教學模式相關問題與誤區作一探討。
2案例教學在偵查學教學中的問題與誤區
2.1認為案例教學至上。我國的教育體系在歷史上過度使用灌輸式、填鴨式教學模式,這種模式扼殺學生的創造能力,但在長期的實踐中,教師和學生都已適應這種模式,在教學改革的聲浪中,各種啟發式、探究式等教學模式隨之進入課堂,其中案例教學熱度較高,也產生了案例教學普遍適用,“包打天下”的錯誤認識。在偵查學教學中同樣存在此種錯誤觀念。此觀念片面夸大案例教學的作用,對課程內容以及教學階段不加分析,案例淪為課程的裝飾或談資,偏離了案例教學的原意,由此引出另外兩個問題,即重案例輕理論以及案例教學的過度形式化。強調案例教學本身不會導致上述問題,但對理論不進行系統的講解梳理,片面強調案例教學的導向會導致理論講解簡單化、碎片化、表面化的危險。適量的案例教學,對教學有幫助,而過度使用案例,會使學生獲得過多感性認識,而沒有理論升華。在調研中,存在用少量案例占據課程過多時間的問題,這一方面迎合了學生獵奇的趣味,另一方面則表現出理論教學被空置化。案例教學的過度形式化的問題也較為突出。形式化就是將案例流于教學過程中必要的一環,而不問案例教學與各學科各教學階段的適用性,或在教學中不注重案例使用的教育學意義,只求有無,不問其質。2.2認為案例教學就是案例再現。案例教學的意義是把學生置于解決案例展現問題的情境中,使其通過真實發生的案例,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問題解決的能力。而在現實教學中,存在對案例教學內涵把握不準確的現象,甚至存在簡單的把案例教學等同于舉例子,把案例教學與案例再現混為一談。教學中使用案例來說明教學要點,作為例證的教學方式本身并無問題,也是常見的教學方式,而這并不是案例教學,這會導致案例教學的異質化、片面化,沒有辦法發揮案例教學真正的作用。2.3認為案例教學就是案例堆砌。在偵查學教學實踐中,存在一種“以量制勝”,案例簡單堆砌的現象。此現象的特點有:(1)案例未經科學選擇,僅以本人經歷或傳來經驗作為案例內容;(2)未開展中心環節,即討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總結經驗的環節;(3)案例聯想,即圍繞一個案例漫無目的地聯想出相關案例或經歷。以上雖可活躍課堂,加強印象,但是簡單堆砌案例并非案例教學。如同一些演講者把課堂教學變成案例分享會,迷失在自身經歷的案例中,背離了案例教學的原意。
3案例教學在偵查學教學中的再造
3.1案例教學與偵查學教學的再認識。案例教學并非偵查學教學的必要手段,案例教學確能在偵查學教學中起到獨特作用,但不能忽視偵查學各學科的差異性。偵查學各學科都是以實戰為前提和基礎,某些課程與案例教學的契合度高,例如犯罪現場分析就是構建在案例教學的基礎上,培養學生分析案情的實戰能力。但也有一些課程理論性強或案例還原程度低,如偵查學概論和偵查訊問課程,在這兩門課程中可以很好的運用案例教學,但前者理論性強,過多案例教學過程不僅擠占理論講解時間,也會導致感性認識過多,無法升華成理性認識的問題;后者無法無法完全還原訊問中的各種因素,特別是心理狀態,導致案例很大程度上只能淺嘗輒止,起到說明問題的例證作用。綜上所述,要運用案例教學要首先正確理解什么是案例教學,不能混淆案例教學和舉例的區別,其次要理解偵查學的理論性與實戰性特點,要分析各門課程的特點,有的放矢地運用案例教學,不能濫用案例教學。最后,課堂教學要回歸教育學要求,不斷探索新型教學模式,摸索適合不同層次學生的教學模式,把案例教學置于課程改革的語境,實現各種教學模式的有機結合。3.2偵查學案例教學程式。3.2.1案例的選取。選取案例時要考慮案例的適用性與啟發性。首先,選例要精。案例教學時間需求大,過多使用課程有“空”的危險。其次,要針對重點、難點。針對性強的案例能夠幫助學生更好理解、掌握、拓展課程知識。最后,要有啟發性,案例在選取過程中注重案例的代表性、普遍性,以達到舉一反三,啟發學生思考的目的。選例可分為簡單案例、專題案例、問題性案例。簡單案例可用于課堂引入,案例反映的教學要點突出,學生歸納總結方便,討論時間短,但啟發性強。專題案例,要求學生思考與解決的問題層次多,具有一定深度,案情較為復雜。問題性案例只針對偵查環節中的某一問題進行聚焦,需要學生思考和解決的問題具有深度,教師引導性強。3.2.2案例加工與設計。案例加工并非在案例中添加虛假成分,而是要在復雜的案例中抓取適用成分,選取適當角度進行切入。可以從時間、措施或偵查中的某一環節或存在的問題作為出發點,對案例進行編排設計。對簡單案例的編排注重突出重點問題,對專題案例的編排注重邏輯關系,對問題性案例的編排注重問題的聚焦。3.2.3案例討論。案例討論是建立在學生對案例內容的深度理解與相關知識的基礎上。首先,教師要對案例中涉及的問題,編排出啟發性的問題,在討論過程中層層引導。案例討論可分小組或隨機提問模式,針對中國大學生的特點,要注重思考方式的引導,營造思考問題的氣氛,帶動不善于思考的學生。注重培養創造性,開闊學生解決問題思路的廣度和深度,把學生從“標準答案”中解救出來。3.2.4案例教學與研究。性學習的結合。本科教育注重發展學生的深層次能力,因此案例教學不能僅滿足于啟發學生討論基本問題,更要注重深層學術討論。本科教育階段,偵查學課程不能與研究性學習割裂開,案例教學為此提供了實現可能。在案例教學過程中,特別是專題性、問題性問題的案例教學中,要多向學術理論熱點引導,向研究方法引導,通過討論形成研究性文章,培養學生研究性學習能力。3.2.5點評、拓展與考核。課堂的案例教學以教師的總結點評收尾。點評的目的是將學生的思考拉回到理性認識角度,梳理不同觀點,并對各種觀點做出評價,注意多與研究性學習相結合,將課堂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留給學生作“研究”。點評僅為課堂案例教學的結束,但案例教學的延伸還在繼續。偵查學的實踐性特點,要求某些科目形成操作技能,而案例教學僅提供啟發空間,操作技能的培養需要以案例為契機,為學生提供更多練習機會,使案例教學的功能拓展至技能培養領域。最后要對案例中知識點進行考核。考核可采用案例考核方式,增強實戰能力,核查學生知識掌握情況。
作者:鐘赫 趙鵬 單位:貴州警察學院偵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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