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貨幣的本質及發展的階段
時間:2022-05-12 0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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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商品論"曾剝下了貨幣神秘的外衣,但在不兌換紙幣和其它現代貨幣形式出現之后,人們又在貨幣的"迷宮"中徘徊。如果象貨幣"商品論"那樣,將貨幣的本質最終歸結為"商品",我們發現那些不是商品的東西可以完全獨立執行貨幣的職能;如果象貨幣"工具論"那樣,把貨幣的本質歸結為一種流通工具,顯然又沒有揭示出決定貨幣成為價值流通工具的本質屬性,它不過是對貨幣功能的描述而已。據對諸種貨幣現象的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就本質而言,貨幣從來都不是商品,它只不過是在一定歷史階段采取了商品的形式;貨幣發展過程中,按幣值的形成機制劃分,可將其分為兩大階段,第一是商品貨幣階段;第二是貨幣不附依于商品而獨立存在的階段。在第一階段,貨幣基本上采取商品貨幣的形式存在;第二階段貨幣以獨立的形式存在。不兌換紙幣的產生標志著貨幣從第一階段發展到第二階段。為敘述方便,下文用紙幣代表不兌換紙幣和存款貨幣。
一、紙幣可以完全獨立執行貨幣職能,說明貨幣的本質不是商品
同一事物的本質,在該事物的存在期間是不改變的,改變的只能是它的表現形式或存在形式;當一種事物的本質發生變化,便說明該事物已轉變為另外一種事物。這一原理在我們認識貨幣本質的過程中告訴我們,若能證明紙幣或任何一種貨幣形式在本質上不是商品,便是證明貨幣的本質不是商品。因貨幣的本質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都必須是一樣的。
要證明紙幣是能夠獨立執行貨幣職能的貨幣,而不僅僅是一種價值符號,這就需要它自身具有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這兩個貨幣的基本職能。紙幣具有流通手段職能,這已被人們普遍認識。因此,剩下的問題只是看紙自身有沒有價值尺度、能否獨立執行價值尺度職能。我們認為: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客觀存在的,并由其自身運動規律直接決定,不需要也不可能由外部規定;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可知的,完全可獨立將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其中紙幣的價格尺度的內在性是決定紙幣自身具有價值尺度職能的最主要因素。
(一)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客觀存在的
紙幣價值尺度的客觀性,就是紙幣代表商品價值的客觀性。紙幣與商品的交換,是遵循紙幣代表的價值量與商品的價值量相等的原則進行的。
當紙幣與商品交換之后,賣方所持有的紙幣就代表著他出售商品的價值,并得到社會的普遍承認。在紙幣被國家收回退出流通之前,無論被任何人持有,它都客觀地代表著一定的商品價值量,它可以和其它商品直接交換。即使它被丟失或被持有人損壞,也不會改變紙幣的這種客觀性。紙幣被丟失若被拾到人占有,說明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從原持有人手中無償轉移到拾到人手中;紙幣被丟失后無人拾到或被持有人損壞,這些被丟失或損壞的紙幣代表的價值,就會通過減少流通中紙幣量--增加流通中紙幣單位幣值的機制,將其代表的價值均勻地轉移到流通中的其它紙幣上。正因為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是客觀的,紙幣又正是用它代表的價值量執行價值尺度職能,因此說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客觀的、真實存在的。盡管與金幣相比,紙幣幣值的穩定性要差的多,但它的客觀性是不能否認的。
(二)紙幣的價值尺度是貨幣流通過程的內在規律直接決定的
在紙幣和商品的交換過程中,一般說來,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必然等于和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量。因為,如果不等,紙幣所"媒介"的商品之間就不能實現等價交換,這是價值規律所決定的。這種關系采用等式表示即為:
與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量=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或與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量=紙幣單位幣值×紙幣數量
根據價值規律的要求,這種等量關系只能在個別交換行為中可能被破壞,而在全社會的交換過程中是必然存在的,也是不允許失衡的,因此就有:
一定時期和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總量=單位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同期流通中的平均紙幣量×紙幣平均流通次數
單位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一定時期和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總量)÷(同期流通中的平均紙幣量×紙幣平均流通次數)
上式說明,單位紙幣幣值的大小是由貨幣流通過程中的商品價值總量、紙幣流通量、紙幣流通速度三個因素之間的內在的必然聯系直接決定的,除此之外的其它因素對幣值的影響都是通過影響這三個因素而間接實現的。
由貨幣流通過程的內在規律直接決定的紙幣幣值,是在紙幣流通條件下社會唯一普遍承認的價值尺度。因為只有按這個幣值交換才能在商品流通過程中是堅持等價交換原則,除此之外其它任何人為規定的幣值,都是不真實的,都會在紙幣和商品的交換過程中損害某一方的利益。例如,國家雖然可以用規定含金量的辦法來規定紙幣代表的價值量,但是在不兌換金的條件下,這種規定是毫無意義的。若國家通過向市場投入商品的辦法來維護其規定的紙幣含金量,這也不表明國家能規定紙幣代表的價值量,而是表明國家可通過自覺運用紙幣幣值決定規律來控制紙幣幣值。因此,由其內在規律決定的紙幣幣值,才是社會唯一普遍承認并在商品交換中實際使用的價值尺度。
(三)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可以認識的
紙幣的價值尺度,即單位紙幣所代表的商品價值量是否可知,這是紙幣自身能否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重要條件之一。這一點對金屬貨幣和其它任何形式的貨幣來說都是如此。因為對紙幣代表的價值量只有被認識后,人們才能在交換中與商品的價值量進行比較,也才能知道交換后是否合算。
盡管人們都很難回答1元紙幣此時代表幾小時的社會必要勞動,但是人們對單位紙幣代表的價值量的表現形式--單位紙幣的商品購買力是可知的。也就是說人們是通過認識紙幣的購買力來認識紙幣的價值尺度的。
人們認識紙幣購買力的過程,也就是人們核算商品成本和在交易中討價還價的過程。
(四)紙幣自身能夠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
紙幣能否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取決于紙幣與商品之間是否具有質的統一性。按商品的科學概念,紙幣顯然不是商品,在交換中它自身的那點價值也是不予考慮的。這是否說明紙幣與商品之間不具有質的統一性,或者說它沒有能力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呢。這顯然是不正確的,因在現實生活中紙幣并沒遇到這類困難。
那么紙幣和商品之間質的統一性表現在什么地方呢?這就是紙幣代表的價值量和商品的價值量之間的統一。這種統一性便成為紙幣將商品價值表現為價格的基礎。
若僅僅認識紙幣與商品之間這種質的統一性對全面解決紙幣自身能夠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這個問題還是不夠的,還必須認識紙幣所代表的價值量大小的內在決定性。前面我們已闡明紙幣所代表的價值量是由貨幣流通過程的內在規律直接決定的,人們也不可能直接賦予紙幣代表的價值量。
紙幣與商品在價值這一點上建立起來的統一性和紙幣幣值的內在決定性,構成了紙幣自身能夠把商品價值表現為價格的完全必要條件。因紙幣具有內在決定的價值尺度,就完全能夠獨立地將商品的價值用自己的單位表現為價格。
上述分析表明,紙幣能夠獨立執行價值尺度職能,而它能夠執行流通手段職能又是無需再證明的。它能夠執行貨幣的這兩個基本職能,便說明紙幣是貨幣[①],并不是什么"貨幣符號"。同時,紙幣又不是商品,在與商品交換中,它自身的價值與商品的價值并不相等,相等的只是代表的價值。即紙幣是貨幣,但它又不是商品,根據同一事物本質的一致性原則,便說明貨幣的本質不可能是商品。
二、貨幣是代表商品價值的一般等價物
按照"貨幣商品論"的觀點,認為"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在這個定義中,將貨幣的本質屬性最終歸結為"商品"。
我們通過對不兌換紙幣、存款貨幣及其它現代貨幣形式的分析,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代表商品價值的一般等價物。其中,貨幣代表商品價值是它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基礎。我們在這里所講的"物",指的是一種客觀存在。貨幣這種客觀存在的物在歷史發展的不同時期,表現為不同的存在形式。但無論貨幣形式如何變化,也不論是金幣還是紙幣,它們在本質上都是代表商品價值的一般等價物。
在貨幣采取紙幣形式和存款貨幣的條件下,認識貨幣的本質是不困難的。因這些自身無價值的物可以獨立行使貨幣的職能,人們在進行貨幣和商品的交換時,考慮的僅僅是貨幣代表的價值。現在之所以絕大部分人還認為貨幣是"商品",只不過是受人類曾長期使用商品貨幣(即商品形式的貨幣)的習慣影響和傳統的"貨幣商品論"的影響。
在金屬貨幣形式或其它商品貨幣形式下,認識貨幣的本質都是比較困難的。因這時貨幣代表的價值和充當幣材的商品的價值基本上是一致的,越是早期的貨幣形式,這種一致性越高。正是由于這時貨幣和商品合為一體,這種商品形式的貨幣,就將貨幣的本質深深地掩藏起來。就貨幣這一事物來看,它的本質是隨著貨幣形式的發展變化而不斷暴露出來的,人們對貨幣本質的認識也只能隨貨幣形式的發展變化而不斷深化。"貨幣商品論"的產生,正是人們對早期貨幣形式認識的階段性成果。
盡管在商品貨幣形式下,認識貨幣的本質比較困難,但這時貨幣的本質特征也是經常表現出來的,這就是貨幣代表的價值量和充當幣材的商品的價值量經常出現的不一致現象。例如金幣,假如一枚金幣在開始鑄造時是足價的,在經過多次流通后,即使不考慮其它因素,單是在流通中的磨損也會多少降低它的價值,但這時絕大多數人仍會毫不猶豫地按它鑄定的面值交換商品。人們不在乎金幣的面值和金幣自身價值的差異,不是因這種差異較小,也不是因人們都具有慷慨的性格,而是因為人們仍可用它換回與其面值等值的商品。這便說明金幣也始終是按它代表的價值量與商品交換的。在金塊充當貨幣的條件下,貨幣代表的價值量和充當幣材的金塊的價值量也會出現不一致的現象。由于金會隨生產它的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而降低它的單位價量,即使早先生產的金,它的單位價值量也會隨之降低,這與不同時期生產的完全相同的產品,在同一時間只能賣相同的價錢道理是一樣的。但是金的產地相對集中,而金塊做為貨幣則是在全國、乃至全世界流通。金的價值變動,只有經過較長的時間才能被人們普遍認識。這就使得金塊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幣值--它代表的價值和它的實際幣值之間也會有一定差距。馬克思曾解釋過這一現象,他說:"如果價值尺度本身的價值降低了,那么,這首先會在貴金屬產地直接同作為商品的貴金屬交換的那些商品的價格變化中表現出來。而很大一部分商品會在一個較長的時期繼續按照價值尺度已變得虛幻的舊有的價值來估價。"(《資本論》第一卷,第137頁)。其實這里所指的"已變的虛幻的舊有的價值"就是金作為貨幣所代表的價值,"虛幻"的程度也就是貨幣代表的價值與作為幣材的金自身價值的偏離程度。另外,在商品貨幣形式下,出現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也是貨幣本質所決定的一種必然現象。
假如說貨幣是商品,那么對商品貨幣形式下貨幣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價值量與貨幣自身的價值量可以偏離這種現象,就無法做出科學的解釋,因為它違背了商品交換的最基本原則--等價交換原則,即破壞了W-G和G-W兩個交換過程的等價關系。按照"貨幣商品論"的解釋,是貨幣這種商品的特殊性決定了它在與其它商品交換時可以是不足價的,甚至可以用自身沒有價值的東西代替。其實這等于說,貨幣是商品,但它在和其它商品交換時又可以不是商品,這是自相矛盾的解釋。
價值規律作為一種自然法則,它絕不會"偏愛"商品家族中的任何一員,任何一種商品,不論它有什么樣的特殊性也都必須遵守等價交換原則。在實踐中,之所以允許貨幣自身的價值可以低于與其交換的商品的價值,正是因為貨幣不是商品,只要它代表的價值量和與其交換的商品價值量相等,就能在商品流通過程中,即W-G-W中實現W與W的等價交換。
三、貨幣發展的兩階段
在貨幣發展史上曾存在過眾多的貨幣形式,如貝幣、銅幣、銀幣、金幣、可兌換紙幣、不兌換紙幣、存款貨幣等等。這些貨幣形式的變化是由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所決定的。我們依據幣值(即單位貨幣所代表的價值量)的形成機制將各種貨幣形式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商品貨幣形式,即由某種商品固定充當幣材的貨幣形式;另一類是獨立的貨幣形式,即貨幣不依附于任何商品而獨立存在的價值形式。這兩大類貨幣形式也分別代表者幣發展的兩個不同階段。在貨幣產生和發展的早期,貨幣主要以商品貨幣形式存在,不兌換紙幣的產生標志著貨幣發展進入第二個階段,即貨幣獨立存在的階段。
(一)商品貨幣階段
1、商品貨幣階段的貨幣形式及發展
在各種貨幣形式中,可兌換紙幣及以前的各種貨幣形式,均屬商品貨幣階段的貨幣形式。在這個階段的貨幣,除可兌換紙幣外,其它形式的貨幣都是固定以某種商品充當幣材。正因為在這階段的貨幣從形式上看是商品,故稱其為商品貨幣。可兌換紙幣,盡管它本身不是商品,但因可兌換金,它代表的價值量就可穩定等于規定含金量的貨幣價值量,它真正是金這種商品貨幣的代表,因此也可把它算做商品貨幣形式。
在這一階段貨幣的發展趨勢是:商品經濟越是發展,社會財富和商品交易規模越是擴大,就越是由單位價值量大的商品充當幣材。其中金幣可謂是這一階段最完善的貨幣形式。但隨著商品經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由于金的稀缺性,當人們不能再用金提供足夠的交易"籌碼"時,金充當幣材的歷史使命必然要結束。從貨幣發展史來看,隨著金退出貨幣舞臺,商品貨幣階段便基本上終結了。
可兌換紙幣作為商品貨幣階段的最后一種貨幣形式,其實它是一種殘缺的商品貨幣形式,也是一種由商品貨幣形式向獨立的貨幣形式過渡的形式。如果用幣材為標準劃分貨幣形式的種類,它屬于獨立的貨幣形式;如果按幣值的形成機制劃分,它屬于商品貨幣形式。我們認為按后者分類對認識貨幣的本質更有意義。盡管可兌換紙幣是一種殘缺的商品貨幣形式,但它都是比任何商品貨幣形式更高級的貨幣形式,因為它能夠滿足其它商品貨幣形式都無力滿足的日益擴大的商品經濟對貨幣的需要。
如果說不兌換紙幣的產生是貨幣史上的一次革命的話,那么可兌換紙幣對實現這次革命是功不可沒的,它至少在改變人們的傳統觀念、提供管理經驗和技術條件等方面為后來的革命做了準備。
2、商品貨幣階段的幣值形成機制
在商品貨幣階段,貨幣的單位幣值,即代表的價值主要隨充當幣材的商品的價值變動而變動。盡管貨幣流通規律對幣值形成也起作用,但由于商品貨幣自身存在著穩定幣值的機制,它實際起作用的范圍較小,只有在幣值和幣材價值偏離時,它的作用才被表現出來。
對可兌換紙幣來說,盡管它代表的價值量不是隨幣材的價值變動而變動,但卻主要隨它兌換的那種貨幣商品的價值變動而變動,貨幣流通規律對幣值形成的影響也不占主要地位。因此說可兌換紙幣的幣值形成機制與其它商品貨幣形式是基本相同的。
(二)獨立的貨幣階段
所謂獨立的貨幣階段,指在這個階段的各種貨幣形式,不再依附于任何一種商品而獨立存在的階段。也可將其稱為信用貨幣階段。這階段的主要貨幣形式是不兌換紙幣和存款貨幣。另外根據印制現鈔的材料不同,又可區分為不同的貨幣形式。在存款貨幣中,根據記錄的技術條件不同,又可分出許多細類。
各種獨立的貨幣形式,其幣值的形成機制是相同的,即單位貨幣代表的價值量直接由貨幣流通過程中的內在規律決定。
獨立的貨幣形式與商品貨幣形式相比,它最大的優點是適應大規模商品流通的需要,適應現代化結算手段的需要;最大的缺點是自身沒有穩定幣值的機制,因而幣值易出現較大的波動,進而影響經濟的正常運行。但是它畢竟是與當前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是任何商品貨幣形式都無力取代的、對于它的缺點,只能靠人們提高駕馭貨幣的能力來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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