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下的社會誠信問題探索
時間:2022-03-11 0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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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世界經濟處于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誠信問題成為亟待解決的迫在眉睫的重要問題,本文從金融危機背景下誠信的內涵入手,繼而找到所存在的問題,最后找到解決誠信問題的途徑,目的是形成誠信的社會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經濟的發展。
關鍵詞:誠信危機信用
一、金融危機背景下誠信的表述
誠信是社會各種交往得以正常進行的前提。無論是傳統社會還是現代社會,各種社會形態都具有其特定的誠信體制以促使社會主體之間信任關系的發生。2007年,世界金融危機的發生源于美國,進而影響到全世界,形成了全球金融危機,直到2008年,這場金融危機開始失控,并導致多問相當大型的金融機構倒閉或被政府接管。在此狀況下,我們也許更應該反思的是一個誠信的問題。也許正是因為貪婪導致誠信危機,繼而才導致了金融危機。因此,對于誠信的理解成為當前一個熱門的話題。對于誠信的表述,有許多不同的觀點。誠信一詞首先是一種倫理范疇,它意味著人們在人際關系中,應當誠實不欺,講究信用,并且法律采用誠信作為自己的一項原則之后,誠信還兼有法律上的含義,即為了維持某種體現平衡利益的秩序或體現為一定的道德基礎的可供依賴。那么,在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誠信又具有什么新的內涵呢?事實上,既然誠信的根本精神是真實無妄,那它就要求人們尊重客觀規律,樹立求實精神。在誠信這把精神的標尺面前,一切的虛情假意和欺瞞詐騙都將無所遁形,遭到無情的揭露與批判。作為一種價值觀念,誠信具有公正不偏的特性。它要求社會群體建立公正合理的制度,要求每個社會成員樹立起公平的處事態度以及大公無私的道德觀念。誠信所內涵的人文精神,要求人們自覺守法,真誠守信,樹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法治社會的價值觀和道德觀,在當前金融危機背景下,這一點尤其難能可貴。
二、金融危機背景下誠信的問題
1、政府職能部門監管不力。在此次金融危機中,因為貪婪導致的誠信危機,恐怕是除了監管不力之外應引起警惕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在我國建設和完善市場經濟的進程中,最嚴重的社會誠信問題是一些部門和地區的政府,在行為上缺乏誠信。首先是政府公務員履行職權行為的隨意性,其次是政府信息不夠公開,使得政府誠信大打折扣,公信度受到極大挑戰。再次是地方保護主義嚴重。許多政府工作人員只習慣對上級領導負責,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是法律賦予的,忘記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法律的執行者、維護者,應該對人民守信,應該樹立法律至上的信念。當手中的權力和人民的利益、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時,有些政府工作人員崇尚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有些政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對相同情況予以區別對待;還有的濫用職權,拘私行政等等。這些行為影響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2、法律制度不夠完善。誠信與法制是保證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誠信是對參與市場活動的主體的道德要求,既是法制的基礎,又是法律法規得以貫徹實施的重要保證。法制是對參與市場活動的主體的行為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既是誠信的集中體現,又是維護誠信的有力武器。誠信與法制辯證統一于市場規范發展之中,兩者缺一不可。法律規范不嚴密、制度不完善,有空子可鉆,這為不良者提供了無風險的作惡空間,可能出現法律規范管不著的現象。如果法律規范不全面,就會使法律表現出不誠信,也會使公民對法律規范產生不信任感。社會誠信則無從談起。金融危機的全球化蔓延與各國對于誠信的法律規范不完備、不健全有相當大的關系。
3、企業信用嚴重缺失。企業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重要組成部分,并非一個獨立的信用形式,它涉及到銀行信用、商業信譽以及個人信用等方面。具體來看,企業信用涉及到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銀行之間、企業與政府之間以及企業與消費者、內部職工之間的信用行為。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處于發育階段,企業信用制度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信用意識淡薄,信用觀念扭曲,從總體上來看整個社會的企業信用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企業信用缺失主要表現在私營及個體企業。出現企業財務作假、惡意逃避銀行債務、拖欠員工工資、虛假信息等不良行為。事實上,我國的國有企業中同樣存在著嚴重的誠信貶值的現象,這就是愈演愈烈的惡意欠債逃債現象,具體表現為:一些企業故意拖欠占用客戶的貨款、銀行的貨款、假破產真逃債等。另外,包括企業家在內的個人誠信意識的淡薄、產權制度的缺失等因素也是企業信用缺失的原因。
三、金融危機背景下誠信問題的解決方略
1、重塑政府機構誠信形象。政府通過制定與執行公共政策,實現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理公正的分配,并通過公共政策去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增長,維護絕大多數公眾的利益。這是政府誠心于民,最終取信于民的必然要求,也是考察現代政府誠信理念與執政能力的重要標準。加強誠信理念建設,強化公務員的公仆意識。樹立以人為本理念、樹立服務意識、樹立責任意識。應加強誠信行為建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應強化問責制和依法行政的意識,積極維護政府機構的誠信形象。政府誠信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政府誠信建設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公務員在工作中不斷完善和提高。在當前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政府誠信建設尤為重要,起到極為關鍵的統領作用。
2、加強監督、加大法律制度建設力度。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要靠道德約束,更重要的是要靠法律制約。要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全面實施依法行政綱要,繼續加強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責任體系,強化政府法律責任機制。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的行政法律體系,確立行政誠信的基本原則,加強行政內部監督。監督機構要對行政全過程進行誠信監督,來保證行政誠信的貫徹。通過加強群眾對行政誠信的監督,來體現執政為公、行政為民的政府性質,防止國家行政人員由社會的“公仆”變為社會的“主人”,增強廣大人民群眾作為國家主人翁的政治責任感,建立、健全公眾行政誠信投訴、舉報機制。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依法授權新聞媒體自由自主監督。
3、增強企業誠信意識。在當前金融危機的情況下,企業必須正視自身情況,一方面加強企業內部誠信管理,樹立誠信意識。其中管理者必須做誠信的表率,并對屬下員工進行內部培訓,使員工內心充滿服務意識,打造企業誠信形象,積極樹立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另一方面企業應加大懲治力度,可通過在內部建立專門的誠信管理機構,以監控企業經營過程中的信用行為,避免信用風險。目標是在整個企業內部形成誠信的良性循環,繼而促進整個行業的誠信大發展,在金融風暴席卷全球的形勢下,做到巋然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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