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會計法規正視會計監督論文

時間:2022-05-23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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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會計法規正視會計監督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填制會計憑證、會計行為主體在會計目標的驅動下,對外部環境刺激和內部條件制約所作出有目的的會計反應活動、會計人員的自身素質,會計人員應具備的各種條件在質量上的綜合、制約會計行為的外在環境,包括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國家財政、稅收政策以及信貸政策等,將制約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經濟活動行為、保證會計行為的良性運行,就得有一系列行為規范為基礎、會計行為法律規范是由國家制定并強制實施的、會計行為道德規范是一定社會為調整個人之間以及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職業道德是所有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守的職業規范。新的《會計法》于2000年7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國會計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這對于規范會計行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重要的現實意義。《會計法》突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立法宗旨,現就會計行為規范談談我的一點認識。

關鍵詞:會計會計行為會計行為規范

新的《會計法》規定: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對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作了具體規定;同時對假賬作出特別規定。要求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依照《會計法》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使會計核算規范化。

所謂會計行為,就是會計行為主體在會計目標的驅動下,對外部環境刺激和內部條件制約所作出有目的的會計反應活動。就一個企業來說,生成并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是會計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會計行為。會計行為的制約因素有很多。它與會計行為主體所處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相互作用。

制約會計行為的內在因素,是指會計人員的自身素質,會計人員應具備的各種條件在質量上的綜合。概括起來,主要有政治素質、知識素質、專業素質、心理素質等等。新《會計法》規定,.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這就是要求我們應重視和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培訓,督促會計人員提高自身素質,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道德準則處理會計事項,不做假賬、不畏權勢,以適應和勝任本職工作。

制約會計行為的外在環境,包括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從宏觀上講,國家財政、稅收政策以及信貸政策等,將制約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經濟活動行為,從而影響會計行為。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和會計規章,限定了會計人員的行為范圍,會計主體的行為不可能超出會計法律之外。市場環境,也限制著企業經濟戰略行為,從而影響著長期和短期會計行為。從微觀上講,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決策行為、戰略方案,以及對內部機構的管理行為等,對會計主體的行為產生有著直接的影響。在企業內,會計行為的方向和規范化程度受制于企業行為的方向和規范化程度。從實際情況看,很多違法行為是在企業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下進行的,如指使會計人員造假,虛增利潤騙取貸款,隱瞞利潤逃避交稅,轉移國有資產,賬外設賬,虛列數據來掩蓋其貪污受賄的罪行等,致使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因此,新《會計法》明確單位負責人為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這就抓住了矛盾的關鍵,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對規范會計行為和保證會計信息質量起到積極的作用。此外,良好的企業文化可以培養出優秀的會計主體,有利于會計行為向合理化方向發展。

很顯然,要保證會計行為的良性運行,就得有一系列行為規范為基礎。從會計系統的目標和會計行為的主體出發,會計行為規范著重以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為主,以此在強大的外部監督體系下發揮行為主體的能動作用,達到優化會計行為的目的。

會計行為法律規范是由國家制定并強制實施的。我們國家的會計法律制度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和會計規章。它通過對會計人員的權利、方法、責任、義務的規定,以確認、維護和發展一定物質生活條件下的社會關系和經濟秩序。會計行為法律規范概括性強,是會計行為主體必須普遍遵循的行為模式,可據以判斷衡量會計行為是合法還是違法,是符合規范還是不符合規范,只有通過會計立法,才能使會計職能得以有效發揮,使會計工作更好地為社會經濟服務。

會計行為道德規范是一定社會為調整個人之間以及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所要求的會計人員和會計組織遵循的行為規范。它具有強烈的職業性和社會性,在法律和道德規范下的會計行為,必須達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效果。行為的合理化體現為會計行為在追求本單位的經濟效益目標的同時,力求保持與社會效益目標的一致,會計行為規范必須在會計法制的前提下,而各單位在追求本單位經濟利益目標的同時,也應力求保持與社會利益目標的一致,遵紀守法。

總之,只有自覺維護會計法規的尊嚴,正視會計監督的法律地位,單位負責人才能嚴格自律,遵守會計法,維護會計法;加強會計人員法制教育,進一步規范會計行為。只有如此,才能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帳、參與管理、強化服務”的會計職業道德風尚。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經濟法規匯編[Z]北京:中國財政濟濟出版社,2005.

[2]2000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相關條例.

[3]李海波:會計學原理[M],立信會計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