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基層審計機關應注意的問題
時間:2022-07-12 0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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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及注意事項
(一)對縣(區)審計局來說,僅需要編制審計實施方案,而不必編制審計工作方案。
(二)審前調查是編制好審計實施方案的重要前提
由于縣(區)審計局對被審計單位相關情況都比較了解,故審前調查應著重了解以下幾個方面:相關的內部控制及執行情況、重大會計政策選用及變動情況、以往接受審計情況。審前調查應當重點收集與審計項目有關的下列資料: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銀行帳戶、會計報表及其它有關會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和有關文件、審計檔案資料。
(三)進行初步分析性復核,以確定重要性水平和評估審計風險
1.初步分析性復核
對于審前調查所掌握的信息,應進行初步分析性復核,運用其了解的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揭示其財政、財務收支中可能存在的重要錯誤。
(1)分析性復核的定義: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相關財政財務收支、經濟指標進行研究分析,并對異常項目予以重點關注的審計方法。
(2)進行分析性復核時應關注以下資料:同行業資料,被審計單位前期同類資料,被審計單位的計劃、預算、定額等資料,審計人員根據職業判斷估計的數據資料,干部職工反映的有關情況。
2.確定重要性水平
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還應當利用審前調查的結果,確定審計項目的重要性水平,以決定審計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1)審計重要性定義:指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會計信息錯弊的嚴重程度,該錯弊未被揭露足以影響信息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以及審計目標的實現。
一般來說,重要性是指會計信息漏報或錯報的嚴重程度,其表現形式是金額額度。
(2)確定重要性水平應關注以下因素:以前年度的審計經驗、有關法律、法規對財務會計的要求,被審計單位的性質、規模和業務范圍、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的評估結果、會計報表各項目的內容。
重要性水平的高低會影響審計工作質量,重要性水平越低,所需的審計證據越多,審計工作量也越大,重要性和審計風險之間存在反向的關系,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越高。
確定重要性水平是為了計算審計抽樣的規模。因此,要求寫入審計實施方案。
3.評估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指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存在重大錯弊而審計人員沒有發現,作出不恰當審計結論的可能性。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審計風險評估的結果應當寫入審計實施方案,一方面成為設計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程序的直接根據,另一方面,用以指導審計人員開展抽樣審計。
(四)審計實施方案的審批與內容
對縣(區)審計局來說,審計實施方案由審計組具體負責編制,交局務會議審議后,由分管局長批準。
審計實施方案內容:編制的依據;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和基本情況;審計目標;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和審計風險的評估;審計范圍、內容、重點以及對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的審計步驟和方法;預定的審計工作起止時間;審計組長、審計組員及其分工;編制的日期;
其他相關內容。
二、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注意收集多種形式的審計證據。審計人員在收集書面證據的同時,還應注意收集實物證據、視聽證據或電子數據、口頭證據鑒定和勘驗證據,需說明的是,一般情況下,口頭證據本身并不足以證明事情的真相,不能直接用來證明審計事項,但可作為審計線索,為證明審計事項服務。
(二)注意審計證據的證明力。也就是說,審計證據必須具備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三)注意采用多種方法取證。新的經濟形勢下,除審計人員通常所用的檢查方法以外,還應采用監盤、觀察、查詢、函證、計算和分析性復核等多種方法。
(四)注意審計證據的簽名、蓋章。審計人員取得的審計證據,應當由證據提供者簽名或蓋章;不能取得證據提供者簽名或蓋章的,審計人員應當注明原因。不能取得證據提供者簽名或蓋章的,該審計證據仍然有效。如果證據提供者對審計人員的認定有異議,審計人員應當進行核實。對確有錯誤和偏差的,應當重新取證。
三、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質量控制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審計日記:審計日記制度是審計質量控制辦法中的一個亮點,也是審計人員實施步驟變化最大的一個地方。編寫審計日記應明確的以下問題。
1.審計組每個審計人員都編寫自己的審計日記;
2.審計日記是從審計現場實施時開始,按時間順序逐日編寫;
3.審計日記按規定的格式編寫,包含七個方面的內容;
4.編寫審計日記的重點是審計工作具體內容。即一是審計事項的名稱;二是實施審計步驟和方法;三是審計查閱的資料名稱和數量;四是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和查證結果,這一點非常重要,它是判斷審計人員專業水平的重要方面。也就是說,在過去查閱、摘抄被審計單位會計帳薄的基礎上進行歸納和總結。
5.審計日記后一般不附審計證據。但是,如果審計人員認為某些審計證據重要,也可以附審計證據。
(二)審計工作底稿
1.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前提。即“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以及對審計結論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審計人員應當在編寫審計日記的基礎上,編制審計工作底稿。”也就是說,在實施審計中發現問題的,對審計結論又有重要影響的就編底稿。
2.審計工作底稿的八要素。(1)被審計單位名稱;(2)審計事項;(3)會計期間或者截止日期;(4)審計人員及編制日期;(5)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摘要及其依據。即:簡單描述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的性質、金額、數量、發生時間、地點、方式等內容以及相關依據。(6)復核人員、復核意見及日期;(7)索引號及日期;(8)附件。
3.審計工作底稿后面,應附審計證據。
四、審計報告的質量控制應注意的問題
(一)新的審計報告所引起的審計文書的變化
1.新的審計報告是審計機關對外的審計結果文書。取消了“審計意見書”,保留了“審計決定書”,并將“審計建議書”和“移送處理書”合并為“審計移送處理書”;在內容上,包括過去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審計意見書、審計建議書和移送處理書的全部內容。
2.新的審計報告要求明確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劃分問題;
3.新的審計報告進一步強調和規范了審計評價意見。也就是說,審計機關只對所審計的事項發表審計評價意見,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范圍的事項,不發表審計意見。
(二)三級復核制度和審計業務會議制度是提高審計報告質量的重要途徑
1.二級復核制度即審計組組長、審計組所在部門、法制工作機構的復核。由于縣區審計局人員有限,其內設部門或法制工作機構可能沒有,但兩級復核必須保證:一是審計組組長和審計組員之間的復核;二是審計局負責人對審計組的復核。
2.堅持召開審計業務會議制度。審計結束后,先由審計組召開審計業務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形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在征求意見后,由局領導召開審計業務會議,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及被審計單位意見進行充分討論,形成審計業務會議決定,在此基礎上修改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和審計移送處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