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家庭資本對小升初擇校行為的影響

時間:2022-04-29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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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家庭資本對小升初擇校行為的影響

摘要:義務教育階段國家采取“就近入學”的政策來保證適齡兒童享受均等的教育機會,但仍有很多家庭采取擇校的方式為子女完成義務教育。本研究以初中陪讀家庭為調查對象,從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三個方面考察家庭資本對“小升初擇校為的影響。調查發現在“小升初”階段,家庭資本越高,子女越有可能進入較好的初中就讀。這個現象產生的原因有,一方面,家長認為好的初中更有利于子女以后的學習;另一方面,初中以“金錢”、“分數”、“關系”三個指標作為招收“擇校生”的依據。

關鍵詞:義務教育;擇校;家庭資本

引言

義務教育階段,國家采取“就近入學”的政策來保證小學畢業生能均等享受到初中階段的教育機會。然而政府制定該政策的初衷也許會受到家庭的干涉,隨著我國社會與經濟的發展,近年來,很多家庭利用已有的資本,采取“擇校”的方式,為子女完成初中階段的教育。家庭資本對擇校行為的影響,主要表現為父母所擁有的經濟資本、文化資本和社會資本在內的社會資源對子女教育機會獲得的影響。目前“小升初”的擇校現象已成為社會的熱點問題,不容回避。據相關調查顯示某地2003年有34.3%的小學畢業生在獲得教育行政部門公派學位后依然擇校,而有擇校意愿的小學生比例超過總畢業生人數的70%。[1]家庭資本在擇校行為中的干預作用,不僅使得家庭對優質教育的訴求與義務教育階段的相關政策產生矛盾,也使擇校現象愈演愈烈,義務教育階段教育的社會平等化目標難以達成。

本文以初中陪讀家庭為調查對象,通過圍繞陪讀家庭的經濟資本、文化資本及社會資本來分析家庭資本對擇校行為的影響。以使人們對該現象有一個較為清楚的認識,并為今后繼續研究該群體的相關行為提供一個有益的借鑒和參考。

一、文獻回顧

家庭資本與個體在何種類型學校受教育有十分復雜的關系。在一些研究者那里,教育被當作一種代際傳承的主要機制,那些擁有較多的經濟、社會、文化資本的家庭,總是能夠通過使子代獲得較好的教育而將自身的優勢一代代傳下去。而另一些研究者則將教育看作是至關重要的社會流動機制,那些在社會分層中處于劣勢位置的家庭,總是有著讓子代追求更高、更好教育的迫切要求,從而使他們跳出自身的劣勢階層位置,獲得較好的社會地位。[2]這兩種理論取向雖有所不同,但都承認家庭資本在子女接受教育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作用。

國外有關家庭資本與個體受教育間關系的研究,較有代表性的有,20世紀60年代中期兩項著名的調查報告(美國的《科爾曼報告》和英國的《普洛登報告》)。這兩項報告的結論使人們注意到并非學校質量而是兒童的出身背景對學業的獲得產生更重要的影響,由此導致了“教育社會學”研究的產生和發展,并形成了很多有代表性的研究理論:資本主義社會再生產理論、階級“抵制”理論、“文憑社會理論”等,但這些理論主要關注的是整體性社會、階級或地位群體是如何通過學校系統再生產的,而沒更多地考慮到學校以外的其他因素,因此有其局限性。在這之后,又有一些學者研究了一個國家內部不同發展時期的教育平等問題,就教育擴展與教育不平等問題間的關系進行了廣泛討論,近年來最有影響的研究假設是,雖然教育機會總量在不斷增加,削弱不平等影響的教育政策在持續努力,但來自社會階層背景方面的不平等則一直持續著,或者說社會內部的不平等總是在最大限度內維持著。[3]但上述社會學研究似乎存在一個明顯的不足:他們主要研究個體的最終“學業成就”、“教育獲得”這一結果,而對于產生這一結果的教育選擇、分流過程則有所忽略,特別是家庭資本在這一過程中的干涉作用。好在西方已有很多學者從不同角度考察了家庭資本對個體教育選擇的影響。法國學者布爾迪厄強調文化資本在代際之間的傳遞,他通過對法國社會的研究指出,學業成功的不平等絕對是個體間固有的、天生的不平等的反映,在某種意義上,教育體現的是一種文化資本的傳遞,而這種傳遞是通過日復一日的“實踐”形成的慣習實現的。[4]日本學者天野郁夫也對教育過程中的家庭文化資本的承襲作了論述,指出父母的學歷所代表的學校教育成果,作為“文化資本”不僅在家庭里積蓄著,由子女繼承下來,而且子女和家庭的升遷性流動和機會,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能夠給子女選擇怎樣的學校教育和機會。[5]

同國外的研究相比,國內社會學界對該領域的研究雖然起步較晚,但通過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證調查,也取得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在驗證國外研究假設的基礎上,提出了符合中國實際的研究理論。比如李春玲通過對近60年以來中國社會變遷與教育機會不平等的實證研究,發現在不同時期家庭的經濟、政治、社會與文化資本對教育獲得的影響很不相同,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教育機會分配的不平等程度逐步增強,家庭背景及制度因素對教育獲得的影響力不斷上升。[6]但是她討論的是在不同的年代中家庭背景各因素與教育獲得之間的關聯性。潘彭丹和余期江通過對比北京師范大學經濟學專業和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社會工作專業98級和01級本科生家庭背景的差異,發現在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上,中上層以上家庭出身的子女存在巨大的優勢;在熱門專業選擇上,城市學生比農村學生具有更大的優勢。不過他們研究的側重點是家庭資本對子女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分流上的差異。還有很多學者比較了城鄉家庭資本對子女學業成就獲得的影響,以及提出縮小城鄉教育差異的建議。教育學界則主要從社會因素考察教育分流,比如從教育資源的配置、教育政策法規或學校教育方案角度探討教育公平。[7]在這些研究中,有關階層差異對教育及其獲得的影響的研究特別是實證性的研究相對缺乏。

綜上所述,國外學者重在考察家庭資本對個人學業成就獲得以及個人在社會階層中最終所處位置的影響,而國內學者多探討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資本對子女教育獲得的影響。對于義務教育階段,更多學者所關注的是政策的公平性,另有一些學者認為該階段的教育屬于最基本的“生存教育”且國家已制定“就近入學”政策,因此在這一階段家庭間對教育資源的競爭還不明顯。但事實上,隨著“陪讀家庭”這一新興群體的出現,家庭對優質教育資源的追求在“小升初”階段,甚至更早的階段就已展開。因此以陪讀家庭為調查對象,研究家庭資本對“小升初”擇校行為的影響,在理論上和實際中都很有必要。

回顧相關文獻的基礎上,筆者提出兩點研究假設:一、家庭資本對“小升初”的擇校行為有極大的影響。二、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的擇校行為可以理解為對子女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選擇的前期干預。

二、研究設計

(一)概念界定

1.擇校行為:部分小學生因各種原因不能進入理想的初中學習,家長通過其他途徑為其子女選擇教育設施好、師資力量強、升學去向好的學校就讀的行為。

2.擇校費:義務教育階段,子女的戶籍所在地與就讀學校的所在地不一致,使家庭額外向學校繳納一定數額的學費,也稱贊助費、借讀費。

3.陪讀家庭:家長為了孩子的教育,不按照就近入學原則,采取繳納“擇校費”的形式將子女送入優秀學校就讀,并在學校附近租房照顧子女生活起居的家庭。

4.家庭資本:在本調查中,筆者將家庭資本分解成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三個方面的內容。

5.小升初:義務教育階段,學齡兒童小學畢業后進入初中繼續學習。

(二)資料收集方法

1.問卷調查法

本次調查的對象為南通L區的初中陪讀家庭,發放120份問卷,構成本次調查的樣本。抽樣方法方面采用雪球抽樣的方法獲得所需資料。

2.結構訪談法

為了彌補問卷調查的局限性,更加深入詳盡地進行調查研究,本研究另采用結構訪談的方法進行輔助,采用判斷抽樣的辦法選取12個個案,其中隔代親屬陪讀4名,父母一方陪讀4名以及父母雙方陪讀4名,以了解不同年齡段,不同背景的陪讀家長對擇校行為的認知。

(三)資料整理方法

1.對問卷所得數據通過專業統計分析軟件進行描述性分析。

2.采用編碼法對12份個案訪談資料進行整理,具體方法如下:

A編碼記號:

a陪讀層次編碼:該編碼表示被訪者所屬的陪讀層次,隔代親屬陪讀用“GD”表示,父母一方陪讀用“PT”表示,父母雙方陪讀用“PS”表示。

b個案編碼:用“個案”一詞的英文單詞“CASE”的第一個字母“C”和個案排列順序的序數組成,如個案1為“C1”。

c話題編碼:每個問題分別用Q1、Q2、Q4、Q5等表示。

B編碼方法:

第一組為陪讀層次編碼,第二組為個案編碼,第三組為話題的編碼,比如“GD-C1-Q1”表示:來自隔代親屬陪讀家庭的被訪者(GD)個案1(C1)對問題1(Q1)的回答。

(四)調查區域

本調查選取了江蘇省南通市L區作為調查區域,選擇該地區的原因首先是因為該地區擁有一所國家重點中學、一所省重點中學和二所市重點中學。教育資源集中,擇校現象普遍,這與本文的研究內容契合。其次四所學校周邊社區入住著大批從外地前來照顧子女日常生活的“陪讀家長”,形成了富有特色的“陪讀區”。由于調查對象居住較為集中,有利于資料的收集與整理。最后作為本地人選擇該區調查具有語言上的優勢,有利于本人在預定時間內完成調查。對該區進行調查所得出的結論并不一定適用于其他單位。但是這樣的結論卻可以用作假設,也可以作為在其他地方進行調查時的比較資料。

(五)樣本情況

此次調查實際發放問卷120份,調查中由于部分陪讀家長未發生擇校行為,所以未納入本次調查中。經過整理,最終回收有效問卷109份,作為本次調查的109個樣本。有效回收率為90.83%。12位訪談對象也是從109份樣本中選取。在被調查的109位陪讀家長中男性家長23人,女性家長86人。城市戶口的家長8人,農村戶口家長101人。他們孩子的戶籍所在地與目前就讀學校的所在地都不一致。

三、調查結果分析

(一)擇校行為概述

本次調查的對象是南通L區的初中陪讀家庭,由于調查對象的特殊性,因此最終所獲得的109份樣本中調查對象都存在擇校行為。

表1家庭擇校的原因

原因頻數百分比(%)

原居住地學校質量差,不利于孩子發展9688.1

家庭經濟能負擔擇校費用2422.0

受周圍家庭影響擇校1917.4

孩子小學階段成績好,應該上好的中學4137.6

交通方便,有利于家長陪讀和工作109.2

選不了更好的學校,退而求其次1311.9

其他97.4

合計109

注:該問題是多選題,所以各選項百分比之和不等于100%

表1所示的各種原因中,88.1%的家長是因為原居住地學校質量差,為替孩子爭取更好的教育資源而發生擇校行為的,37.6%的家長是因為孩子小學階段成績好,所以才在“小升初”擇校過程中進行擇校。22%的家長是在自己經濟水平可承受范圍內進行擇校。17.4%的家庭則是受周圍家庭的影響,有一種從眾心理。11.9%的家庭是因為一些客觀因素選不到更好學校后,作出一定的妥協,隱含一絲的無奈。還有一小部分家庭則是出于工作和其他的原因擇校。

根據樣本情況,筆者發現:被調查的家庭之所以產生擇校行為,最主要的還是希望孩子能接受優質的教育,為將來的發展打好基礎。經濟因素在這里則被放在次要的位置。而其他的一些原因,比如“從眾”、“退而求其次”等,也多是受到家庭期望和經濟條件的影響,這一點與過往一些研究所得的結論相符合。筆者在下文將分別討論。

表2孩子就讀學校

所在學校頻數百分比(%)

國家重點中學1412.8

省屬重點中學2825.7

市屬重點中學6761.5

合計109100.0

家庭通過擇校后,子女實際就讀學校如表2所示,109位陪讀家長中,子女在國家重點中學就讀的有14位,在省重點中學就讀的有28位,在市重點中學就讀的有67位。

但109位被訪者中有13位家長表示目前子女就讀的學校并非理想中的學校。其中12位家長希望子女在國家重點中學讀書,1位家長希望子女在省重點中學讀書。他們之所以沒能讓子女進入理想中的學校讀書,有7位家長是因為孩子小學階段的成績離理想中學校的差距較大,學校拒收。4位家長是因為不能承擔高昂的擇校費。1位家長是因為缺乏對應的社會關系,另有1位家長則是出于其他原因。

從孩子就讀學校的分布比例上,我們發現給孩子選擇市重點中學就讀的家庭占到樣本總量的61.5%,遠高于其他兩個選項。經調查發現,產生這一結果的原因與各個學校的收費和師資力量都有密切關系,下文會進行詳細闡述。

(二)家庭經濟資本對擇校行為的影響

家庭經濟資本是指家庭的收入或財富,它為子女的教育提供物質上的資源。本調查在考察一個家庭的經濟資本時,除了看其上一年的總收入外,還通過比較家庭用于子女教育的那部分費用來衡量家庭經濟資本的高低。

根據《2007年江蘇統計年鑒》顯示:2006年城鎮單位(不含私營個體)從業人員年平均勞動報酬為23657元/年,城鎮居民家庭每戶就業人數1.42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5813元/年,農村居民家庭每戶整半勞動力2.67人。

由于本次調查的對象是陪讀家庭,與其他群體相比,此類家庭在家庭成員的職業構成方面較復雜,且存在很大的臨時性,很多母親因為陪讀而放棄原來的工作,在陪讀所在地采取打零工的方式掙錢,但陪讀結束后她們就會放棄這種工作。因此在家庭年純收入方面存在不穩定性。就調查對象實際反饋的家庭年純收入看,109戶家庭的年平均純收入比年鑒紀錄的數值要高。筆者通過文獻回顧和實際調查認為出現這一結果的主要原因是:伴隨擇校行為所產生的“擇校費”不是所有家庭都愿意負擔的,因此發生擇校行為的家庭,都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通過對樣本的頻數分析,以及被調查者的自我評價,筆者將陪讀家庭中,年收入在10000元—29999元的定為該群體中的低收入家庭,30000元—49999元的定為中等收入家庭,50000元以上的定為高收入家庭。(該劃分是在參考樣本總體情況的基礎上所定的相對標準,因此與國家標準不同)。

表3經濟收入等級與為孩子選擇的學校交互分類表

經濟收入等級孩子就讀學校合計

國家重點中學省重點中學市重點中學

低頻數362938

百分比(%)7.915.876.3100.0

中頻數4193356

百分比(%)7.133.958.9100.0

高頻數73515

百分比(%)46.720.033.3100.0

合計頻數142867109

百分比(%)12.825.761.5100.0

將“收入等級”與“為孩子選擇的學校”兩變量進行相關分析發現,兩個變量在0.01的水平上相關顯著,肯德爾tau-b相關系數為0.282,斯皮爾曼系數為0.300。但卻是負相關。這一點比較意外。后筆者經過訪談發現:L區內流行一句順口溜“要名氣送孩子去國家重點,要玩送孩子去省重點,要學習送孩子去市重點”。

該順口溜直接反映了三類學校在陪讀家庭心目中的印象,家長普遍認為初中教育階段,市重點學校管的嚴,抓得緊所以高中升學率很高。國家重點中學名氣大,家長都希望孩子進,但它的門檻高,嚴格按分數錄取,擇校費也比其他學校高出四、五千。省重點中學由于前兩年為了收擇校費盲目招人,升學率有所下滑。因此在家長看來現在“擇校”以“國家重點與市重點為優,省重點次之”。所以下文對學校類別的劃分中,筆者將“國家重點與市重點”定位優,“省重點”定位良。

而對于學校收取的擇校費額度,該區家長表示理論上國家重點中學三年18000元,省重點中學三年16000元,市重點中學三年14000元。但各個學校又會根據學生入學考試成績的高低或是家長有無在本地買房等情況劃分好幾類收費標準,實際收取的擇校費額度多在理論額度上下波動。通過樣本均值比較發現為子女選擇國家重點中學的家庭,所繳納的擇校費平均為15166.67元、省重點中學平均為12091.67元、市重點中學平均為11654.17元。

因此將上述兩點原因與表3結合,不難發現絕大部分家庭比較理性,在給孩子擇校時,將學校教育質量和收費標準重點考慮,沒有一味追求學校牌子。這也很好解釋了收入等級與孩子就讀學校間負相關的原因。不過高收入家庭中為孩子選擇國家重點中學就讀的比例大大高于中、低收入家庭,這一點倒是符合筆者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