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研究
時間:2022-05-21 0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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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模型,以蘭考縣普惠金融與信用體系建設聯動發展為例,思考普惠金融視角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新路徑。分析表明:借款人的還款概率主要受貸款額影響,同時受授信成本約束;金融機構的放款概率主要受收益影響,同時受違約成本制約。現階段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應充分發揮政府主導職能,構建更系統的信用評級和獎懲機制,建立完善的基層信用服務系統。
關鍵詞:普惠金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博弈模型
引言
長久以來,農民信用觀念落后、農村借款失信人較多、信用評級工作推廣困難等因素制約著農村金融的發展。2005年,聯合國提出的普惠金融為如何使弱勢群體得到正規金融服務提供了新的思路。普惠金融理念早已深入中國,我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農村金融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提高農民實現金融服務可得性的政策措施。但如果沒有信用體系的支撐,普惠金融就無法實現持續健康發展。2015年,國務院印發的《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明確指出要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體系,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小微企業和農民信用信息檔案平臺。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強調普惠金融重點要放在鄉村。現階段農村信用體系與普惠金融相結合產生了新的建設路徑,具有重要的研究意義。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作為農村金融建設的重點難點,一直受到國內相關學者的關注。有的學者提出應建立完整的農村信用體系,加強信用教育,信用信貸結合促進農民增收;有的學者強調當前農村信用工程建設存在群眾基礎薄弱、缺乏相關法律保護、信用村鎮未實行動態監管、形式主義盛行等問題;有的學者認為信用建設主體之間沒有形成合力、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困難、征信工作開展主體單一等因素制約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楊小玲和陶可(2012)[1]指出農戶信用意識淡薄、農村企業失信嚴重、征信法律缺失是農村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總的來說,雖然2013年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農民信用意識淡薄、信用建設開展主體單一、缺乏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問題仍比較突出。2013年以來,隨著農村基礎金融設施的逐步健全和普惠金融制度的進一步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入快速發展期。劉曉柏(2014)[2]分析了吉安市“政府和人民銀行統籌領導、統一信用評價標準、創新支農金融服務”的信用建設模式,指出農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和擔保體系仍需進一步完善;還有學者以平涼市“三信”建設為例進行分析,認為人民銀行和地方各級政府聯合領導、信用鄉鎮建設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用建設仍面臨著農村剛性信貸需求不足、缺乏統一的信用評級標準等問題,指出應建立統一公認的信息共享平臺;倪海鷺和袁磊(2018)[3]研究了徐州市“一縣一品”的信用建設模式,認為當前信用體系建設仍存在框架機制不適應、建設合力不足、政策支持系統不完善等問題。以上分析表明,現階段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仍是農村金融工作的難點,但各地已創新出許多試點模式,極大地推動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其中,河南省蘭考縣作為國家級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其“一平臺四體系”模式實現了普惠金融與信用體系建設的共同發展,并在河南省22個縣(市、區)進行推廣,形成了可復制推廣的普惠金融發展模式。因此,本文選擇蘭考縣為案例,思考普惠金融視角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新路徑。
一、蘭考縣普惠金融與信用體系建設聯動發展
分析蘭考縣作為國家級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現階段已初步形成了“以數字普惠金融為核心,以金融服務、普惠授信、信用建設、風險防控為基本內容”的“一平臺四體系”普惠金融模式,普惠金融與信用體系共建,實現了普惠金融與信用體系建設的聯動發展,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一)普惠通+普惠金融服務站,線上線下配合“一平臺”是指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在2016年試點推行的“普惠金融一網通”服務。平臺通過“普惠金融一網通”微信公眾號,提供轉賬、生活繳費、貸款申請等金融服務和涉農補貼查詢、金融網點查詢等便民查詢服務。該平臺2017年10月升級為“普惠通”App。“普惠通”App具有普惠授信、金融超市、金融知識宣傳等功能。“普惠通”App利用數字技術提高觸達能力,線上解決了村民金融服務單一的問題。為了改善農村金融網點缺乏和金融產品服務有限的情況,蘭考縣設立了縣、鄉(鎮)、村三級普惠金融服務站。縣級普惠金融服務中心可一站式辦理普惠授信、農村產權抵押登記、權益保護等業務,并建立了農戶和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提供統一評價標準的信用評級服務,實現與金融保險機構信用信息共享。村級普惠金融服務站主要為村民提供信息采集和基礎金融服務,并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普惠金融服務站了金融機構網點的部分職能,一方面讓村民享受便利、豐富的金融服務,另一方面促進了農村信用建設和金融知識宣傳活動的開展。2017年年底,蘭考縣實現了普惠金融服務站行政村100%覆蓋。
(二)多舉措共建信用體系蘭考縣采用寬門檻授信,配合個人信用評級和信用村鎮評選,實現信用信貸良性互動。先由村委會審核推薦,凡村民有正當生產經營項目且符合“三無”條件,提出申請就可獲得免抵押擔保、利率不高于6.75%的5萬元普惠授信額度。金融機構在村民使用授信時采集農戶信息,提高了信息采集效率,降低了采集成本。為了解決村民信用意識淡薄的問題,蘭考縣采用動態信用評級機制,根據信用等級調整貸款額度和利率,讓村民切實體會到信用的價值。蘭考縣還開展了信用村和信用鄉(鎮)評選工作,對其給予資金、政策、項目上的支持,激發村民參與集體信用建設的積極性。蘭考縣同時設立了熔斷機制,當村貸款不良率超過7%時,停止對該村的授信和貸款發放;當鄉(鎮)的不良貸款率超過5%時,停止對整個鄉(鎮)的貸款發放。村鎮進行清償整改后,金融機構才恢復貸款業務。盡管上述舉措為村民建立了信用檔案并提高了村民的信用意識,但對金融機構來說村民仍是風險很高的客戶群體。為了解除金融機構在開展普惠授信時的顧慮,蘭考縣依托風險補償基金,創新設立“四位一體、分段分擔”的風險分擔機制,即按不良貸款率劃分區間,不同區間政府、銀行、保險及擔保機構擔責不同[4]。風險分擔機制降低了金融機構在開展普惠業務時承擔的風險,激發了金融機構的參與積極性。總的來說,首先蘭考縣通過“普惠通”App和普惠金融服務站構建了較完善的基層信用服務系統,線上配合線下能夠為村民提供更為便捷多樣的信用服務,為信用體系的穩定發展奠定了基礎。其次,個人動態信用評級機制可以為信用良好的村民帶來貸款額度和利率的獎勵,使村民感受到信用的價值。信用村和信用鄉(鎮)評選更加激發了村民參與集體信用建設的熱情,個人和集體信用建設形成聯動。再次,縣級普惠金融服務中心設立農戶和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提供統一評價標準的信用評級服務,并與金融機構共享信用信息,讓多方享受到信用建設的成果。最后,風險分擔機制明確各參與方的責任,激發了金融機構參與的積極性。風險熔斷機制更是為防范區域金融風險擴散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普惠金融借貸主體靜態博弈分析
由于農村信用環境差、村民缺少信用檔案和歷史履約信息等原因,金融機構開展農村信貸業務的積極性不高。現階段隨著普惠金融的發展,村民的金融服務可獲得性不斷提高。發展普惠金融的關鍵在于可持續性,實現普惠金融持續發展需要農村信用體系支撐。農村信用體系通過為村民建立信用檔案,記錄歷史信用信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村民的信用意識,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從而幫助普惠金融實現持續健康發展。本文通過構建博弈模型對普惠金融參與主體金融機構和借款人(村民)進行分析,找出其中的關鍵因素,并結合蘭考縣實際情況進一步思考,這對推動普惠金融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聯動發展具有現實意義。(一)博弈假設借貸雙方在進行判斷選擇時所處的環境是復雜的,為了便于研究,本文作出以下假設。假設1:博弈的參與雙方金融機構和借款人均為理性經濟人,其目的均為利益最大化。假設2:借款人不知道金融機構是否會進行放款,金融機構除必要的信息外不完全了解借款人收入等其他信息,即借貸雙方互相擁有對方的不完全信息。假設3:當借款人有還款意愿時就代表其有資金需求。假設4:本文通過單次借貸博弈模型開展研究,即本文分析的是靜態博弈。(二)博弈模型分析根據博弈假設,本次博弈屬于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假設借款額為M,利率為r,金融機構開展普惠授信的成本為C,借款人使用借款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為V,借款人不還款導致違約的成本為L。金融機構選擇放款的概率為y,則不放款的概率為1-y;借款人按時還款的概率為x,則不還款的概率為1-x。博弈矩陣詳見表1。
(1)當金融機構選擇放款,借款人選擇還款時,金融機構的收益為Br-C,借款人收益為V-B*(1+r)。(2)當金融機構選擇放款,借款人選擇不還款時,金融機構的收益為-B-C,即損失了本金和授信成本,借款人收益為V-L。(3)當金融機構選擇不放款,借款人選擇還款時,金融機構的收益為-C,即損失了授信成本,借款人收益為-V,即借款人有資金需求而沒有獲得資金導致收益損失。(4)當金融機構選擇不放款,借款人選擇不還款時,金融機構的收益為0,借款人收益為0,即借款人沒有資金需求,金融機構沒有產生授信成本。構的期望收益π1和借款人的期望收益π2:π1=y*[x*(Br-C)+(x-1)*(B+C)]+(1-y)*(-Cx)π2=x*[y*(V-B-Br)+(y-1)*V]+(1-x)*[y*(V-L)]因為在該博弈模型中金融機構和借款人都是理性經濟人,所以他們都會選擇使自己收益最大化的行為。分別對x和y求一階偏導并讓其為0可得收益均衡點,即最優行為選擇。π1y=x*(Br+B+C)-B-C=0π2x=y*(V-B-Br+L)-V=0解得x=1-Br/(B+C+Br);y=V/(V-B-Br+L)因此,可以得到金融機構的最優放款概率y和借款人的最優還款概率x,即該博弈模型的納什均衡點。通過結合蘭考縣實際情況對上述納什均衡進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借款人的還款概率x=1-Br/(B+C+Br),由于蘭考縣普惠授信規定貸款年利率不得高于6.75%,貸款利息Br對x影響很小,因此x主要受貸款額B的影響,即貸款額B越大,借款人還款概率越高。同時金融機構開展普惠授信的成本C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借款人的還款概率。現階段蘭考縣普惠授信初始額度為5萬元,并會隨借款人信用等級的提高而提升額度,因此借款人的還款概率會不斷提高。目前蘭考縣村民信用檔案建檔和信用評級工作主要是金融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入村入戶開展,授信成本C較高,有利于提高借款人還款概率x。未來在實現村民信用檔案全覆蓋后,授信成本會減少,普惠金融業務可以逐步實現商業可持續(Br>C),進而推動普惠金融業務的長期開展。
(2)金融機構的放款概率y=V/(V-B-Br+L),即金融機構的放款概率y主要受收益V的影響,借款人利用借款生產經營的收益V越大,金融機構的放款概率越大。同時違約成本L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制約借款人進行還款。2017年蘭考縣GDP增長率達9.5%,居民可支配收入較上年實際增長8.8%;家居制造及木業加工、食品及農副產品深加工等主導產業快速發展;新興電商產業迅猛增長,2017年電子商務交易額達12.3億元。可見蘭考縣增長勢頭強勁,發展潛力大,代表借款人利用借款生產經營獲得的收益V會更多,有利于提高金融機構放款概率y。相較于城市居民,村民的違約成本除個人失信導致的經濟和聲譽損失外,還包括激勵力損失。在農村關系型社會中違約行為會通過“閑言碎語”傳播,增加了潛在聲譽成本。信用村和信用鄉(鎮)建設給予了個人參與集體信用建設的激勵力,可以進一步制約借款人。綜上所述,首先借款人的還款概率x主要受貸款額B的影響,同時受授信成本C的約束。蘭考縣個人動態信用評級機制可以不斷提升信用良好借款人的貸款額度,從而提高還款概率。在完成村民信用評級和信用檔案建設后,授信成本C會不斷下降,推動普惠金融業務實現商業可持續。其次,金融機構的放款概率y主要受收益V的影響,同時受違約成本L的制約。蘭考縣實現了金融轉型推動經濟發展,有利于借款人收益V增長。這一方面提高了金融機構的放款概率,另一方面使村民切實得到收益,幫助轉變村民的信用觀念。博弈分析表明,普惠金融視角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需要政府帶領農民實現增收,并聯合金融機構建立合理的守信獎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同時要注意該博弈分析為靜態博弈模型,信用體系長期建設仍需要信用服務系統的支撐。
三、政策建議
(一)充分發揮政府領導職能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需要各級政府聯合組成領導系統,統籌領導金融機構、保險機構、擔保機構、村民等參與主體,形成更強的建設合力。另外,政府要帶領村民實現地方經濟增長,改善農村投資發展環境,讓村民切實得到農村金融發展帶來的收益,使其主動參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二)構建更完整的信用評級和獎懲機制要實現普惠金融與信用體系建設聯動發展,需要構建更完整的信用評級和獎懲機制。政府和金融機構應根據地方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在統一信用評級標準的基礎上,增加體現各地方發展差異的附加指標,構建更完整的信用評級機制。政府和金融機構還應根據村民的實際需求,動態調整信用獎勵,給予急需資金的村民更高的貸款額度,給予資金充足的村民更多的利率優惠,使信用獎勵落到實處。同時,繼續加強信用村鎮建設,保證評選信息的動態更新。針對違約失信情況,成立專門部門進行追償清繳工作,建立失信黑名單并進行公示,增加違約成本。
(三)建立完善的基層信用服務系統目前農村普遍存在信用意識淡薄、信用環境差等問題,迫切需要不斷完善基層信用服務系統,通過長期開展信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以逐步培育村民的信用意識。同時,基層信用服務系統的建立將有利于村民信用信息的收集更新,以切實保障信用體系的正常運行。
參考文獻:
[1]楊小玲,陶可.轉型時期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與農村金融改革[J].征信,2012(3):60-63.
[2]劉曉柏.吉安市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實踐探索與思考[J].武漢金融,2014(11):63-65.
[3]倪海鷺,袁磊.鄉村振興戰略下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思考:以江蘇省徐州市為例[J].征信,2018(10):39-42.
[4]粟勤,孟娜娜.縣域普惠金融發展的實際操作:由豫省蘭考生發[J].改革,2018(1):
作者:饒思原,李澤建,王佳惟 單位:昆明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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