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防范金融危機

時間:2022-04-06 0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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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防范金融危機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以下簡稱核心原則),是一部指導各國監管機構防范金融風險的綱領性文件。在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一周年之際,從核心原則的角度反思亞淵金融危機的成因,解剖我國金融領域特別是會計領域存在的風險及其表現形式,探討防范金融危機的途徑及措施,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從核心原則看亞洲金融危機的成因

從銀行監管的角度來看,監管不力是導致亞洲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更不是根本的原因。核心原則闡明了實施有效銀行監管的五項先決條件,其中前兩項也是最重要的兩項先決條件,即:(1)穩定且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2)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礎設施。而這兩項條件正是發生金融危機的一些亞洲國家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的,這是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的自源性或根本性原因。

從“宏觀經濟政策”探討亞洲金融危機的成因,目前見諸于報刊的文章頗多,比較一致的看法有兩點:一是經濟結構不合理,資金過度地投放于收益高風險大的產業特別是房地產業,形成了“泡沫經濟”,造成了大量房地產積壓,導致銀行巨額的不良資產。據統計,1997年泰國銀行呆賬達200多億美元,其中一半以上是房地產業造成的;日本1997年銀行的壞賬、呆賬以及有可能成為呆賬的貸款總額高達77萬億日元,占其全部貸款總額的12%。二是近年來東南亞國家由于經濟中結構性矛盾的存在,經常項目出現長期性的逆差,加之利率、匯率等貨幣政策失當,使國際投機資本有可乘之機進而引發了金融危機。

從“公共金融基礎設施”的角度分析,目前很少觸及。核心原則所述及的公共金融基礎設施主要包括法律體系和會計體系,這里著重從會計體系角度加以分析和透視。由于會計體系存在某些缺陷,使得公共金融基礎設施不完整,金融體系的安全運行便失去了保障,這也是導致亞洲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審慎會計原則未能切實遵守。所謂審慎會計原則,是指對具有估計性的會計事項,應持謹慎態度,即對利潤的估計和記載要謹慎或保守,對損失的估計和記載要充分。亞洲一些國家在呆賬準備金的計提和核銷方面,未能完全符合審慎會計原則的要求。如日本在呆賬準備金核銷上,條件過于苛刻,程序較為繁瑣,且商業銀行沒有自主權。只有當借款人破產和擔保失效的逾期貸款,才準予核銷,并要逐筆報大藏省審批,使一些實際呆賬不能及時核銷,潛伏著巨大的風險。

2、會計信息披露不完備。國際貨幣投機者運用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桿效應,以小搏大,獲取暴利,沖擊了金融市場。同時由于金融衍生工具屬于表外業務,不在資產負債表內列示,未能及時充分地揭示和暴露大額風險。泰國商業銀行僅1997年l—5月就出售了150億美元泰銖遠期合約給國際貨幣投機者,埋下了危機的隱患。

3、會計內控制度不嚴密。1995年發生震驚全球的英國巴林銀行倒閉事件,起因于該行職員里森私設賬戶,違規經營。他一方面向總部虛報大量交易利潤,同時又向總部申請大量交易保證金來進行交易和彌補實際虧損,最終形成了22億新加坡元的巨額虧損,導致了巴林銀行集團的倒閉。這一事件,暴露了巴林銀行在會計內控制度方面存在著巨大的漏洞和隱患,教訓是極其深刻的。無獨有偶,1996年9月日本大和銀行也發現了類似事件,該行紐約分行職員,違法私設賬戶進行交易達11年之久,造成了ll億美元的巨額虧損。兩起事件充分說明,嚴密的會計內控制度是防范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的重要屏障。

二、從核心原則看我國金融會計領域存在風險及其表現

由于我國制定和實施了穩定且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因而具備了實施有效銀行監管一個重要的先決條件,沒有爆發類似的金融危機。但這不等于說不存在金融風險和隱患。從會計體系角度來衡量,我國的公共金融基礎設施尚不夠完善,因而在金融會計領域還存在一定風險和隱患。

(一)會計信息失真,形成了潛在的或現實的金融風險

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是違規經營。但違規經營無論采取何種形式,都離不開會計業務的處理。從某種意義說,違規經營的會計技術處理過程等于違規經營行為的實現過程。自1995年以來,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違規活動進行了嚴肅查處,全國范圍內的違規經營活動雖有所遏制,但少數金融機構的違規經營行為仍有發生。1997年又查出152家金融機構發生新的違規經營行為。當前,通過會計技術手段掩飾或實現違規經營活動,致使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形式有:

1、亂用會計科目。如將“定期存款”放到“同業拆入”等科目核算,以改變資金性質,不計交存款準備金;或將貸款放在“拆出資金”等科目核算,以逃避人民銀行對存貸款比例的考核;或將代收的財政存款轉移到別的科目反映,違規占用中央銀行基礎貨幣。

2、假造賬表。某些金融機構為逃避審計機關、財稅機關和人民銀行的監督,置國家法規于不顧,仿造、變造會計憑證和賬簿,隨意調整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虛報或瞞報經營業績。如某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的財務報表上反映歷年都是盈利,實際上均為虧損,到1995年11月底累計虧損超過10.64億元。

3、賬外經營。近年來一些金融機構私設賬戶搞賬外經營。其基本特征是:發生的存款、貸款、拆借等業務均不通過合法的會計記賬程序記賬和登記,也不在會計報表中反映。如1998年1月份人民銀行查實,某市商業銀行一家支行,截至1997年12月底賬外經營的存貸款余額競分別高達40多億元。其危害性在于:違規經營的資產質量普遍不高,而高比例不良資產大大削弱了銀行支付能力,潛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最終將導致銀行體系的嚴重危機。

(二)支付和清算系統某些方面不夠安全有效,產生了資金損失風險或風險隱患

一是票據結算由于操作不慎,給不法分子進行詐騙以可乘之機,使銀行蒙受了一定的資金損失。尤其是銀行在辦理匯票承兌業務時,一些不法分子,采取簽訂虛假合同,在根本沒有真

實的商品交易背景下,欺騙銀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套取銀行信用。如中國銀行有個分行的4個支行,1996年違規開具無合法商品交易的銀行承兌匯票多達120多份,在已承兌的匯票中,銀行墊付或挪用企業資金承兌的已達1670萬元,給銀行造成巨大的損失。

二是現行的聯行清算體系,容易導致互相占用匯差資金。資金寬松時,支付清算風險被掩蓋,資金一旦緊張,支付清算風險就會暴露出來。[NextPage]

三、從核心原則探討我國金融風險的防范途徑和措施

從會計體系角度看,我國的公共金融基礎設施尚較薄弱,應從以下方面加強和完善。

l、盡快出臺金融會計準則。現行的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及財務制度已經滯后,主要表現在:一是不能充分滿足審慎會計原則的要求。如應收利息和呆賬準備金的計提,使商業銀行承受經營壓力和風險。盡管最近財政部已加以修訂(財商字[1998]302號),但仍顯得不系統、不完整、不到位。二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備。目前,我國銀行表外業務約占表內業務的一半,西方國家商業銀行的比例要高得多,而現行的會計制度對如此大量的表外業務卻未予揭示。如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在票款實際兌付前,屬于表外業務,不加以揭示和披露,就意味著銀行有可能墊付資金的風險就不能暴露出來。因此,盡快制定和出臺金融會計準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充分體現審慎會計原則要求迫在眉睫。

2、大力開展整頓金融會計秩序活動。針對目前一些金融機構,借助于會計手段,通過亂用會計科目、假造賬表、私設賬外賬等方式進行違規經營,致使會計信息失真較為嚴重的現象,要在金融會計部門開展打“三假”,創“三鐵”活動,并將這項活動經常化、制度化。活動的依據是總行銀發[1998]273號文《對金融機構違反會計制度規定等定性的說明》,這是一份可操作性很強的文件。鑒于人民銀行內設機構的調整和職能的變化,建議人民銀行會計部門介入這項活動,目前人民銀行會計具備這個條件和力量,在對違反會計制度定性方面,比較熟悉,較有經驗。

3、著力完善支付和清算系統。安全、有效的支付和清算系統是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礎設施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人民銀行的一項重要職責。從目前的支付結算方面來看,法規較完備,所形成的風險,主要是操作不慎所致。所以,著力點是加強柜面人員的風險意識教育,按章操作。從目前的聯行清算體制來看,弊端較多,隱患較大。要加強聯行清算體制的研究,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取消各商業銀行的聯行系統,向會員制清算中心方向靠攏,以盡快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中央銀行清算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