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經濟發展財政金融政策研究

時間:2022-12-12 08: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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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經濟發展財政金融政策研究

一、海洋經濟發展財政政策建議

(一)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等公益事業領域的支持力度。政府要加快配套政策的建設,尤其是海洋海水的綜合利用、海洋深海資源的勘探開發、海洋產業鏈條的節能減排等關鍵領域的支持力度要不斷加強。對于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的重點產業目錄應著力完善,新興產業需要政府著重關注和扶持。遼寧省要把國家扶植海洋實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落到實處,輔之以配套措施,使海洋新興產業從源頭上獲得更多支持。此外,建設海洋基礎設施和海洋科技創新平臺,政府應給予更多幫助和支持。(二)優化政府補貼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加大對合作研發的支持。政府應對合作研發加大支持的力度,特別是高校和企業聯合做合作研發方面。針對遼寧省多所高校共同構建的研發平臺,建立研究成果多方共享及研究成果的收益分配問題的相關規章政策,同時為使研發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充分得到調動,在研發團隊中應按照科學合理的比例給予補貼。結合研發機構的發展需求,研發機構可選擇與專家團隊、大型龍頭企業合作,對于研發成果采取銷售提成的獎勵方式,待研發成果實現經濟效益的轉變后,研究和銷售雙方的利益相關者和產品收益長期掛鉤,持續產品在市場中的全部銷售周期,以此更加充分帶動研發者的工作積極性,使研發成果也更快實現經濟上的轉化。(三)加快區域性物流中心建設。遼寧省應對現代物流給予更多的財政資金支持,使物流產業鏈條更加標準和規范,促進物流體系的構建,進而推動現代物流體系的建設和發展。針對有利于現代物流發展的相關環節,基礎設施配套的費用等相關費用按原有標準減半征收,免收征地管理費。(四)加大產業轉移支持力度,推動產業升級。遼寧省應深入貫徹實施國家針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頒布的稅收優惠等政策,在專項資金的支持和引導下,實現海洋經濟產業的全面升級改造;企業發展中要融入創新元素,政府要把創新元素向企業內部引進,促進海洋經濟轉移產業的升級;創新資源要實現多方共同利用,通過構建平臺促進資源共享,為海洋經濟產業的升級提供技術支持。(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自主創新的力度。遼寧省政府要適度降低采購門檻,使中小企業有機會進入政府采購范疇,企業要逐步轉變發展方式,逐步從勞動力密集型產業轉向自主創新型,著力打造企業的自主品牌;政府應針對采購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政府應對企業出口給予資金支持,為企業在國外獲得采購市場創造機會。(六)完善稅收優惠政策。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區應加快自主創新步伐,在政府的幫助扶植下,加快企業研發機構的建設;對于創新型企業的發展給予資金支持,并制定相關優惠政策細則;對于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在產權產銷環節給予稅收優惠,鼓勵企業進行自主創新。(七)繼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根據海洋經濟發展的各項具體要求,政府應不斷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完善健全財稅體系;收入分配的比例關系,應與參與程度承擔責任程度相匹配;財政支出的結構需不斷優化,與稅費相關政策不斷做出調整,使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區域的財政稅收體系更加完善。

二、海洋經濟發展金融政策建議

(一)支持組建金融中心。積極帶動國內外金融組織在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區建立法人分支機構,充分調動金融機構建設服務平臺的積極性,提高遼寧省金融市場的級別。(二)支持搭建融資平臺。政府應充分發揮公共服務職能,為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提供發展需要的資金,在政府與企業之間構建服務平臺,充分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融資渠道應不斷拓寬,融資渠道更多元,融資方式更多樣,融入不同經濟成分,從而實現融資形式的創新。(三)支持拓寬融資渠道。政府應對資金進行引導,對海洋新興產業等給予更多資金上的傾向。遼寧省應深入貫徹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對于海洋經濟發展區的企業,在銀行貸款等方面給予支持并適度予以優惠;企業可通過直接融資渠道進行融資,如發行企業債券;海洋經濟發展區的企業也可通過上市來實現融資,從而實現資金來源的多樣化。(四)發揮民間投資在海洋產業發展中的主導作用。直接融資額在全部融資總額所占比重應不斷提高,由傳統以信貸為主要融資方式,向多元融資轉變。政府應制定相關政策引導金融機構適度降低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標準,并逐步優化精簡原有的審批程序,尤其是對海洋新興產業政府應給予更多關注和信貸資金支持,發揮民間資本的融資作用。(五)大力開展銀行海洋業務。遼寧省政府應通過政策引導金融機構設立專門為海洋經濟金融發展的服務平臺,引導各大銀行在海洋經濟發展區開設分行,使海洋相關產業發展擁有充足的資金支持,同時銀行可以把海洋業務逐步開展成為特色業務,服務海洋經濟發展。(六)支持金融創新。遼寧省政府應著力引導金融組織在海洋經濟發展區開設子機構,根據組織類型及規模給予政策性補助,并予以稅收優惠或減免,同時,在海洋經濟發展區的企業應不斷增加短期融資券、票據等的發行量,滿足自身融資需求,此外,信用擔保體系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不斷建立健全。

三、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創新

(一)完善現代海洋經濟市場體系與海洋產業發展體制機制。1.完善現代海洋經濟市場體系。建立健全現代海洋經濟體系,進而促進海洋經濟穩定持續發展,同時,設立專門用于海洋產權變動的交易平臺,并在市場主導配置資源的條件下,實現海洋資源的優化配置。供給改革。對于海洋新興產業來說,應創立體制機制,大力引導其發展;同樣,相對落后、與海洋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產業,應設立機制盡快淘汰。此外,海洋產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需將各方研究成果實現共享,因而,共享體制的設立尤為關鍵。(二)創新海洋開放體制。1.擴大海洋合作交流。政府應引導海洋新興產業、科學技術創新等相關領域的相互合作。相關地區可以在教育、科學技術等方面進行合作,同時,遼寧省可拓寬合作范圍,與外省進行資源及能源等方面的交流合作。2.鼓勵民營經濟積極參與海洋開發。民營經濟在海洋經濟發展中所起作用尤為突出,因而應充分利用民營經濟的優勢地位。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遼寧省政府應針對阻礙民營經濟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因素進行清除,使民營經濟真正融入到海洋經濟發展中,如支持海洋資源的開采利用、支持海洋基礎設施的建設等,逐步建立海洋產業集群,促進海洋經濟順利發展。(三)創新海洋綜合管理體制。1.健全法規體系。海洋經濟的發展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應著重為海洋區域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如海岸線一帶的管理辦法、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規章制度等,逐步建立完備的海洋管理法律法規體系。2.完善執法體制。法律法規的制定需要執法部門深入貫徹實施,提高執法部門在海洋環境保護及資源開發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推動執法部門的執法隊伍建設,逐步建立高效的執法機制。

參考文獻

[1]安徽省財政廳課題組.《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財政政策研究》.《財政研究》,2009年第10期.

[2]吳珂,王霞.《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有關政策及其應用研究》.《科技進步與對策》,2012年第12期.

[3]郭偉.《皖江示范區稅收政策現狀分析與對策研究》.《華東經濟管理》,2014年5月.

作者:張芳 秦凈翾 王超 單位:1.大連海洋大學 2.沈陽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