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籌劃策略探究論文

時間:2022-12-06 04:27:00

導語:稅務籌劃策略探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稅務籌劃策略探究論文

一、經營活動中的稅務籌劃

企業的經營活動實際上體現為企業采購、生產、銷售等活動,其主要涉及到四大流轉稅和三大所得稅,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來進行稅務籌劃。

第一,采購過程的稅務籌劃。(1)納稅人的選擇。稅法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實行差別待遇,其增值稅稅負也不同。其測算方法為:設A為不含稅購貨額,B為不含稅銷貨額。若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為6%,則當B*17%-A*17%>B*6%,即A/B<64.17%時,此時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稅負較輕;而A/B>64.17%時,此時選擇一般納稅人,稅負較輕。(2)運輸方式的選擇。采購企業自營運費轉變成外購運費,可能會降低稅負。擁有自營車輛的采購企業,當采購貨物自營運費中售貨企業將收取的運費補貼轉化成代墊運費,也能降低自己的稅負,但要受到售貨對象的制約。對于售貨方來說,其只要能把收取的運費補貼改為代墊運費,就能為自己降低稅負。(3)采購方式的選擇。這里的采購方式包括采購地點、采購對象和供應商等,如稅法規定,采購的設備如為國產設備,其投資額可按一定的比例抵免應納稅額;向一般納稅人采購物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第二,生產過程的稅務籌劃。生產過程比較復雜,涉及到的稅務籌劃點比較多,主要包括:一是生產產品的選擇。企業在決定生產何種產品時,除了考慮企業的經營戰略和市場需求外,還要考慮稅負問題。目前,同一產業生產不同產品時,由于不同產品稅率高低不同,有的產品還可以減免稅,企業選擇產品稅率較低者或減免稅產品進行生產可以節稅。二是生產費用核算方式的選擇。即是通過對企業成本費用項目的組合與核算,使其達到一個最佳值,以實現少納稅或不納稅的避稅方法。具體有:材料計算避稅法,材料計算法是指企業在計算材料成本時,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業本身的成本計算方法。根據我國財務制度規定,企業材料費用計入成本的計價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與后進先出法5種不同的計價方法,他們對企業成本多少及利潤多少或納稅多少的影響是不同的。一般來說,材料價格總是不斷上漲的,后進的材料先出去,計入成本的費用就高;而先進先出法勢必使計入成本的費用相對較低。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選擇使用。如果企業正處所得稅的免稅期,企業獲得的利潤越多,其得到的免稅額就越多,這樣,企業就可以通過選擇先進先出計算材料費用,以減少材料費用的當期攤入,擴大當期利潤;相反,如果企業正處于征稅期,其實現利潤越多,則繳納所得稅越多,那么,企業就可以選擇后進先出法,將當期的材料費用盡量擴大,以達到減少當期利潤,少繳納所得稅的目的。折舊計算避稅法,折舊是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通過逐漸損耗(包括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而轉移到產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費中的那部分價值。折舊的核算是一個成本分攤的過程,即將固定資產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統的方式,在它的估計有效使用期間內進行攤配。由于折舊要計入產品成本,直接關系到企業當期成本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稅所得額的多少。常用的折舊方法有以下幾種:使用年限法、產量法、工作小時法、加速折舊法。不同的折舊方法對納稅企業會產生不同的稅收影響,因為:不同的折舊方法對于固定資產價值補償和實物補償時間不同;不同折舊方法導致的年折舊額提取直接影響到企業利潤額受沖減的程度,因而造成累進稅制下納稅額的差異及比例稅制下納稅義務承擔時間的差異。企業正是利用這些差異來比較和分析,以選擇最優的折舊方法,達到最佳稅收效益。

第三,銷售過程的稅務籌劃。其一,混合銷售行為的稅種選擇。稅法規定以增值稅為主的混合銷售一并交增值稅,以營業稅為主的一并交營業稅。通過合理安排應稅貨物和非應稅勞務的比例,以此合理確定稅負分界點,達到少納稅的目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等于企業經營的增值額乘以增值稅率,增值額和經營收入的比率成為增值率,所以應納增值稅額也等于經營收入總額乘以增值率再乘以增值稅率;營業稅應納稅額也等于經營收入總額乘以營業稅稅率。為比較二者稅負高低,設經營收入總額為Y,增值率為D,增值稅稅率為t1,營業稅稅率為t2,則有:應納增值稅稅額=Y·D·t1;應納營業稅額=Y·t2;當二者稅負相等時有:Y·D·t1=Y·t2,則D=t2÷t1。由此可以得出結論:當實際的增值率大于D時,納稅人籌劃繳納營業稅比較合算;當實際的增值率等于D時,增值稅稅負和營業稅稅負完全一樣;當實際的增值率小于D時,繳納增值稅比較合算。其二,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稅法規定,直接收款銷售以收到銷貨款或取得索取銷貨款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賣方的當天為收入確認時間;賒銷和分期收款銷貨方式均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收入確認時間;而訂貨銷售和分期預收款銷售,待交付貨物時確認收入實現。對銷售結算方式的稅務籌劃就是通過對取得收入的方式、時間以及計算方法的選擇和控制,以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如直接收款銷貨時,可通過推遲收款時間或推遲提貨單的交付時間,把收入確認時點延至次年,從而獲得延遲納稅的好處。其三,促銷手段的選擇。企業為了擴大市場份額,常用的促銷手段有:折扣銷售、銷售折扣、實物折扣和現金返還。稅法對四種促銷手段的涉稅處理有不同的規定。對于折扣銷售,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開在同一張發票上,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否則按全額計稅;對于銷售折扣,由于發生在銷貨之后,是一種融資性質的理財費用,稅法規定一律不得從銷售額扣減;對于實物折扣,該實物的價款不能從貨物銷售額中扣減,應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增值稅;對于現金返還,由于相當于一種購貨回扣,銷售額與折扣額開具在通一張發票的折扣銷售稅負較低。企業應結合自身的營銷策略,選擇最有力的促銷手段,以降低納稅成本。二、籌資活動的稅務籌劃

企業無論從何種渠道取得資金,都存在著一定的資本成本。從納稅角度看,不同的投資渠道產生的納稅效果有很大的差異。一般來說,企業籌資渠道。對企業來講,合理利用籌資渠道可有效的幫助其減輕稅負,從而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一)合理確定企業的資本結構。資本結構是指企業籌集的負債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負債籌資支付的利息作為稅前扣除項目,具有稅收擋板作用;而權益籌資支付的股息不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企業稅后利潤中分配。因此企業籌資時,在不違反國家經濟政策的前提下,應通過稅務籌劃達到節稅增資的目的。一般而言,如果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負債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權益資本的增資水平,然而,負債利息必須固定交付的特點又導致負債籌資可能產生較大的財務風險。只有當息稅前利潤率大于年利息率的情況下,提高負債資本在資本結構中的比率才可以增加權益資本收益率,因而在此前提下利用債務融資才能既減輕企業的稅負,又能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管理的經濟目標。因此,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就尤其重要,決非負債比率越高稅收收益越高,而應同時考慮財務風險因素。

(二)充分運用租賃籌資。租賃大致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兩大類。從企業納稅角度看,租賃也是企業用以減輕稅負的重要方法。對承租人來說,經營租賃可獲取雙重好處:可以避免因長期擁有設備而承擔較大風險;可以在經營活動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沖減企業的利潤,減少稅基,從而減少應納稅額。融資租賃作為一種特殊的籌資方式,可以迅速獲得所需的資產,保存企業的舉債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資產也可以計提折舊,折舊計入成本費用,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減少了納稅基數。因此,融資租賃的稅收抵免作用較為明顯。

(三)妥善處理借款費用。借款費用是指企業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舊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在企業生產經營期間,凡是與固定資產構建有關的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應予以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之后予以費用化,計入當期費用。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需通過計提折舊的方式沖減以后各期應稅收益,而費用化的借款費用一次性抵減當期應稅收益,由此可以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因此,企業應在借款費用一定的情況下,盡可能加大計入費用化的份額,獲得相對的節稅收益。即企業應盡可能縮短固定資產的構建期間。

三、投資活動中的稅務籌劃

在企業的投資活動中,通過對投資企業類型、投資方式、投資地點、投資行業、投資規模進行稅務籌劃,可以實現節稅利益的最大化。

首先,投資企業類型選擇法。投資企業類型選擇法是指投資者依據稅法對不同類型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通過對企業類型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的方法。(1)投資方式的選擇。投資方式是指投資者以何種方式投資。企業投資方式可以分為購買經營資本物興辦企業的直接投資和對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的間接投資。一般來說,直接投資考慮的稅制因素要比間接投資多,因而其稅務籌劃空間較大。只要合理利用有關法規,無論采用何種方式投資,均可達到避稅目的。但在具體運用時,還應根據投資的不同情況,綜合分析比較,以選擇最佳方案。(2)投資地點的選擇。目前為了實現我國對外開放,由沿海向內地推進的戰略布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的生產力布局以及扶植貧困地區發展,我國制定了不同地區稅負差別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就提供了一個極好的稅務籌劃的機會。投資地點的選擇,對于企業節省稅金支出、實現國家生產力的戰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3)投資行業的選擇。投資行業的選擇是指投資者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通過對投資產業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為了實現特定的產業結構目的,稅法中往往給出了大量的行業優惠政策。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時,要使投資行為既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又要體現出稅收的政策導向,通過對生產性企業和非生產性企業不同稅收優惠的分析比較,綜合考慮流轉稅和所得稅的總體負擔,選擇最佳投資方案。(4)投資規模的選擇。這是指企業選擇建立集團企業還是獨立企業的選擇。

————

參考文獻:

[1]陳秋萍:《會計政策的選擇與合理避稅》,《會計之友》2004年第3期。

[2]李建華:《淺談合理避稅》,《會計之友》2003年第3期。

[3]李才:《盤盈和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的稅務籌劃》,《財務與會計》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