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貿易保護主義現狀分析論文
時間:2022-08-24 0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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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貿易保護主義的基本立足點是發展本國生產力,促進本國經濟的增長。在經濟自由化和一體化仍是世界經濟發展的主流的大前提下,貿易保護主義除了使用傳統的關稅作為保護的手段之外,還加強了對非關稅壁壘的設置和使用,如苛刻的技術標準環境標準等,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在新的經濟形勢下,貿易保護與貿易自由化這對矛盾體將會以怎樣的方式存在?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應如何應對日益復雜多變的新貿易保護主義?基于對以上課題的關注,本文在對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理論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研究的基礎上,分析了新貿易保護主義的表現形式,并試圖透過現象揭示保護的實質。然后,本文對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發展趨勢進行了預測,最終得出“新貿易保護主義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這一結論。文章的最后部分,針對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實際,作者提出了幾點具體的應對措施,建議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熟練掌握WTO相關規則,借助政府和中介機構的力量,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有效地抵制外國無節制搶占和惡意沖擊,以保護各國在自由貿易過程中應得的利益。
關鍵詞:新貿易保護主義;貿易自由化;世界貿易組織
引言
新貿易保護主義,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初,以綠色壁壘、技術壁壘、反傾銷和知識產權保護等非關稅壁壘措施為主要表現形式。其目的是規避多邊貿易制度的約束,通過貿易保護,達到保護本國就業,維持在國際分工和國際交換中的支配地位的目標。它們在維護民族利益,保護資源與環境的旗幟下,行保護之目的,具有名義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隱蔽性,手段上的欺騙性和戰略上的進攻性等特點。
在對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研究中,關于理論來源和特征的研究比較多。本文擬對新貿易保護主義發展的實質進行歸納分析,并試提出新貿易保護主義將在一定時間內長期存在的觀點。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則是通過對當今國際經濟形勢的分析,根據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現狀,提出運用貿易規則、規避貿易風險;發揮中介作用、建立預警機制;加大政府協調、實現公平競爭;提高商品質量、沖破貿易保護;運用爭端解決機制、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等具體有效的措施。
一、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理論研究
(一)貿易保護主義的理論淵源
貿易保護主義的產生,可以追溯到15世紀的“重商主義”思想,之后經歷了“保護幼稚工業”理論、超保護貿易理論、新貿易保護主義四個里程碑式的階段。
1、重商主義(15-17世紀)
15-17世紀,隨著新大陸和新航線的發現,商業活動的范圍空前擴大,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開始產生。通過對美洲、非洲、亞洲的殖民掠奪,西歐積累了巨額的貨幣財富。與此同時,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蓬勃發展和封建自然經濟的迅速瓦解,社會各階級的經濟生活對商業資本有著很大的依賴,商品經濟的發展對貨幣的需求量也在增加。當時充當交易媒介的貨幣,主要是黃金和白銀等金屬貨幣,它們成為社會各界追逐的對象和社會財富的象征,而拜金主義也成為當時社會思潮的主旋律。社會經濟的這種劇烈變化,必然反映到上層建筑中來。在經濟思想和政策方面,表現為重商主義的興起,這便是貿易保護的起點。
重商主義可以分為早晚兩期:早期的重商主義流行于15世紀到16世紀中葉的西歐各國,以“貨幣差額論”為中心,代表人物是英國的威廉·斯塔福。早期重商主義者主張在對外貿易中少買多賣或不買,用以積累貨幣,而且積極鼓吹國家采取強制手段禁止貨幣輸出。晚期重商主義盛行于16世紀中葉到17世紀中葉,資本高度發展,工場手工業已產生,信貸事業開始發展,商品貨幣經濟迅速發展。當時的封建王朝和商業資產階級更加需要貨幣,“他們開始明白,一動不動的放在錢柜里的資本是死的……人們開始把自己的金錢當作誘鳥放出去,以便把別人的金幣引進來。”碩士論文
晚期重商主義以“貿易差額論”為中心,代表人物是英國的托馬斯·孟(TomasMun,1571-1641),他指出:“貨幣產生貿易,貿易增多貨幣。”晚期重商主義者主張國家應該允許貨幣輸出到國外,購買本國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或進行轉口貿易,發展生產。但晚期的重商主義者仍然堅持買少賣多的原則。貿易差額論在認識上比貨幣差額論向前推進了一步,但不論是貨幣差額論,還是貿易差額論,都把貨幣和財富混為一談,認為一國擁有的黃金和白銀越多,就越富有。總之,財富就是金銀,金銀是財富的唯一形態,是衡量國家富裕程度的唯一尺度。
重商主義的理論和政策在當時促進了資本主義的原始積累,推動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但它把貨幣和財富混為一談,而且只局限于流通領域,認為財富和利潤都是流通過程中產生的,對外貿易是財富和價值增值的源泉。這反映了商業資產階級的歷史局限性。貨幣差額論將貨幣與商品絕對地對立起來,設法要把僥幸得到的貨幣保存在國內并把它貯藏起來,而且孤立地對待貨幣運動。貿易差額論才開始認識到貨幣運動與商品運動的內在聯系2、“保護幼稚工業”理論(19世紀40年代)
19世紀20-40年代,資本主義工業尚處于萌芽狀態或正在成長時期,這些國家的資產階級要求保護幼稚工業,特別是當時的德國。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與自由貿易理論相對立的“保護幼稚工業”理論形成了。“保護幼稚工業”理論的代表人物是德國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List,1789-1846)。1841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一書中,他提出了保護貿易理論。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提出:各國經濟發展必須經歷五個階段,即原始未開化時期、畜牧時期、農業時期、農工業時期、農工商業時期,不同時期應實行不同的對外貿易政策。他從德國當時所處的現狀出發,認為德國正處于農工業時期。而想要過渡到農工商業時期,必須大力發展生產力,必須依靠國家實行高關稅等保護貿易政策,進而建立強大的工商業基礎。經過比較,他認為使用動力和大規模機器的制造工業的生產力遠遠大于農業,所以保護和發展工業生產力需要特別重視。而對于農業的保護,他認為,通過保護使工業發達以后,農業就會隨之得到發展。
“保護幼稚工業”理論在德國工業資本主義的發展進程中曾起到過積極的作用。應該說保護關稅政策對于當時的德國資產階級是必要的,它使德國的大工業獲得了巨大的發展,加強了資產階級的力量,提高了他們在反對封建專制制度中的地位與作用。同時,對經濟不發達國家,李斯特的保護貿易理論也具有重要參考價值。該理論在對國際分工和自由貿易的利益也予以承認的基礎上,提出保護對象應以將來有前途的幼稚工業為限,保護貿易為過渡時期,自由貿易才是最終目標。
但是,李斯特的整個理論體系是錯誤的,不科學的。他把自己的生產力理論與古典學派的價值論對立起來,片面強調國家對經濟發展的決定作用。“保護幼稚工業”理論是以資本市場發育不完全為前提假設。
3、超保護貿易理論(20世紀30年代)
20世紀初,自由競爭資本主義過渡到了壟斷資本主義階段,使世界經濟發生了巨大變化。1929-1933年,資本主義世界發生了空前嚴重的經濟危機,經濟蕭條、失業使市場問題進一步尖銳。經濟大危機之后,許多資本主義國家積極干預對外貿易,實行高關稅、外匯限制、數量限制、鼓勵出口等措施,以改善國內的經濟狀況。在上述歷史背景下,各國經濟學者提出了各種支持超保護貿易政策的理論根據,其中有重大影響的是凱恩斯(JohnMaynardKeynes,1883-1946)及凱恩斯主義的超保護貿易理論。凱恩斯主義主張,重商主義保護貿易的政策能夠保證經濟繁榮、擴大就業。他們認為,政府應該仔細分析貿易順差和逆差對國民收入和就業的影響,以解決當時社會存在的大量的失業問題。貿易順差可以為一國帶來黃金,可以擴大支付手段、壓低利率、刺激物價上漲、擴大投資,有利于緩和與擴大就業量。而貿易逆差則會造成黃金外流,使物價下降,最終導致經濟蕭條和增加失業。
超保護貿易主義旨在壟斷國內市場的基礎上對國內外市場進行進攻性的擴張。它把保護的對象由幼稚工業,擴展到包括國內高度發展或出現衰落的壟斷工業。保護的目的也由培養自由競爭能力,轉變為鞏固和加強對國外市場的壟斷。保護的戰略由防御轉向進攻。凱恩斯主義超保護貿易理論同樣有其局限性。理論中提出的對外貿易乘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對外貿易與國民經濟發展之間的內在規律性。
但凱恩斯主義過分夸大了他們的意義,忽略限制新投資,阻止對外貿易順差的其他重要因素。超保護貿易理論的特點是不擇手段的保護壟斷資產階級的利益,保護高度發展的工業,以加強其國外的壟斷地位,其代表壟斷資本利益的貿易理論。超保護貿易理論不是消極地防御外國商品侵入國內市場,而是加緊侵占國外市場。凱恩斯主義者反危機方案旨在解決國內日益嚴重的失業和擺脫不斷產生的周期性經濟危機。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超保護貿易理論對危機起到了緩解作用,但在其原有制度條件下,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危機和失業問題顯然是不現實的。
4、新貿易保護主義(20世紀80年代以來)
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后,世界性通貨膨脹曾一度促進了各經濟發達國家貿易自由化的發展,但1974年—1975年的世界性經濟危機和資本主義國家經歷的經濟滯脹,使之又趨于停頓。從80年代開始,主要工業國家經濟處于低速發展,失業比率較高,對外貿易發展不平衡的低迷狀態。與此同時,美國貨物貿易逆差急劇上升,成為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發源地。匯率的長期失調也影響了國際貿易的正常發展,帶來巨大的貿易保護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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