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和集體關系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5 0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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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和手段是一對基本的哲學范疇,如何看待個人和集體的關系是倫理學上長期爭論的一個話題。本文試從個人和集體在發展中是把對方作為自己的手段還是目的去分析兩者關系并得出結論。
關鍵詞:目的;手段;個人;集體
一、目的與手段的聯系
目的和手段是我們經常提到的一對哲學范疇,他們是反映人們在認識和改造世界的時候主體與客體之相互關系的一對哲學范疇。所謂目的,就是主體根據外界情況和主觀需要而要達到的行動目標,是主體在實踐之前所預想要得到的結果。所謂手段,就是主體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采取的工具,方法等作用于外界對象的中介。
手段和目的密不可分首先表現在世上沒有無目的的手段,也沒有無手段而能實現的目的。雙方的存在都是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的。一定的目的需要借助一定的手段加以實現,而一定的手段都是為目的服務的,是目的得以提出的前提。目的和手段是相互連接,相互推動,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已經得到滿足的第一個需要本身、滿足需要的活動和已經獲得的為滿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
其次,目的和手段的不可分性表現在兩者是相互滲透和相互包含的。
最后,目的和手段又是可以相互轉化的。目的和手段的相互轉化有兩種基本形態。第一種,是連鎖式轉化。第二種是目的和手段之間的雙方相互轉化。
二、個人與集體的關系
作為哲學范疇的集體,首先是相對于哲學范疇的個人而言的。在這里,就一般意義上說,集體范疇的抽象相當于整體范疇或社會范疇的抽象,集體包容的范圍,應不窄于整體或社會包容的范圍;就特殊意義上說,集體范疇又必須具體化為整體或社會的某一集團、階級或國家。”我們在這里要討論的個人和集體的關系是把它理解為個人與社會或它的代表國家之間的關系。當然集體也有幾種表現形式,大致可以分為虛幻的集體、真實的集體和現實的集體。所謂虛幻的集體,就是集體一方面不代表整個社會的普遍利益,另一方面也不代表這個集體中的各個成員的個人利益。而真實的集體則是消除了集體的虛構性,切實做到了把集體的利益與個人利益真實地統一于自身。而現實的集體則是指介于真實的集體和虛幻的集體之間的一種集體形式,它是與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緊密聯系地,是超越了虛妄集體而又帶有明顯不足地集體。
當我們把社會或國家與個人作為一對范疇提出來考察的時候,可以把他們看作是一對主客體之間的關系,當我們把社會或國家作為主體的時候,那么客體就是單個的人。我們可以說離開了社會主體,單個人是無法存在的;同樣,當我們把個人作為主體,社會作為客體,則可以說離開了一個又一個的個人,那構成社會的基石也就不存在了。社會或國家的發展是一種相互聯結相互制約的關系。社會或國家影響和制約著個人的發展,同時,個人的發展也會影響到社會和國家的發展。這是一種事實判斷。當我們從價值判斷的角度看時,兩者之間的關系就具有了一種目的和手段的含義。對于這一點,必須特別加以強調。從根本上說,作為社會主體的人的發展是目的,而作為社會客體的社會結構體系的發展則是手段。人們致力于發展生產力、變革社會關系、推動社會結構體系的發展和進步,最終還是為了人自身的生活狀態的改善和綜合素質的提高,亦即為了人自身的發展。由于人的發展要受社會發展的制約,沒有社會的發展就不能實現人自身的發展,所以人們才去努力推動社會發展,并以此作為實現人自身發展的手段。離開了人的發展這一最終目的,社會發展就沒有任何意義。
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如何處理好目的與手段的關系與如何處理好個人與社會或國家的關系是緊密聯系的,我們可以根據個人和社會在發展中究竟是把對方當作目的還是手段來闡述個人和集體的關系。
只有到了第三個階段人的全面發展或者說實現了人類解放的社會——共產主義社會。個人和社會將達到高度的統一。這個社會的特征是"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的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馬克思所設想的這個社會是“人的自由聯合體的社會”,“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這種自由聯合體中,由于消滅了把人與人對立起來的基礎——分工和私有制,因而身處聯合體中的每一個人不再是分散的和對立的和異己的。在這個集體中,成員不是以階級身份出現的,而是以個人身份出現的,這個集體不是成員發展的桎梏,而是個體得以獲得自由的前提條件。“它是個人的這樣一種聯合(自然是以當時已經發達的生產力為基礎的),這種聯合把個人的自由發展和運動置于他們的控制之下。”[13]如果從目的和手段的價值意義上來說,在自由聯合體中,個人是社會這個集體的手段,同時也是這個社會的目的,社會的發展是為了更好的使每一個成員進一步發展;同樣,社會也是個人發展的手段和目的。這種聯系也就是馬克思所說的:“個人為別人而存在,別人也為他而存在”,或者說“他為別人的存在和別人為他的存在”。
三、社會主義的個人與集體關系
我國是社會主義社會,是初級階段的共產主義社會,是不發達的共產主義。我們的社會這個集體是一種介于虛幻集體和理想集體之間的現實的集體。如何處理和好個人和集體的關系,個人和集體的關系從價值觀上看究竟誰是目的?誰是手段?
在新中國建立初期,我們是在一窮二白的基礎上建設社會主義,所以當時是全國人民勒緊褲帶過日子,片面強調高積累,強調集體主義,誰要是想到個人的利益,那就是資本主義的尾巴,必須割去。在這樣的背景下,個人合法正當利益根本得不到確證,一切以集體的利益為重,它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為恢復國民經濟起到了作用。但是它的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人民的生活水平長期得不到改善,在自然災害的三年里餓死很多人。社會發展的成果沒有充分的惠及到每一個人。從目的和手段的價值意義上,個體成了社會發展的手段,而社會應把個人的發展作為目的卻沒有得到好的體現。在這個時期,可以說是以物的尺度在看待發展,而非以人的尺度來評判,由此造成了目的和手段關系上的失衡。
改革開放后,鄧小平同志提出了“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糾正了以往的片面做法,提出建立市場經濟,承認個人的利益。個人開始把自己當作目的,要求集體為也作為手段為個人的發展創造條件。社會發展之后,需要使其中的每一個成員都達到共同富裕,而不是少數既得利益集團得利,而大多數人民得不到實惠。20多年的改革使社會的貧富差距在擴大,各種矛盾凸現,大多數個體的目的沒有實現。共同富裕的政策和提法應該是很正確的,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卻沒有得到較好的完成。以致于在目的和手段上的關系上,我們還是側重于把個人當成集體發展的手段。同志提出,人的發展與社會發展是互為前提和基礎的,是兩個永無止境的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歷史過程。這一論斷則較好的說明了個人和社會是互為目的和手段的關系他們是并重的,拋棄了集體至上主義和個人至上。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這是我黨第一次系統的提出以人為本的發展觀并把它寫入中央文件,意味著我黨在發展觀上實現了由以“物”為本到以“人”為本的價值向度的轉變,總結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和教訓而提出的。以人為本的發展觀認為,人是社會發展的本質,發展的最終目的就是使人本身獲得全面發展。僅僅把發展當作工具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必須追問人們追求社會發展的目的,應當運用價值手段對有關發展的那些看似明晰和確定的前提和觀念做出分析和解剖,即進行價值意義上的“解蔽”和“超越”,由此使人們的全部生活保持生機勃勃的求真意識、向善意識和創美意識,從而不斷推動社會向未來敞開自我超越和自我創造的空間。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可以說是再一次回到了個人和集體是目的與手段的統一。正如中央多次提到的要讓社會發展的成果惠及廣大百姓。社會需要個人作為手段得到發展,社會的發展要為個人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個人的發展也需要社會作為手段,也成為社會進步的目的。
四、結語
當前,我們要正確處理好個人和集體的關系,就是不能割裂目的和手段的相互關系。個人的合法利益應該得到充分的保障,集體對個人利益的侵占應該得到合理的補償。同時,個人要在利益有償的情況下,為了集體的發展做出讓步。實現個人和集體的良性互動。真正做到互為目的和手段,實現共同發展和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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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大復印資料2005年第8期《哲學原理》曾建平/韓玲《試論科學發展觀的價值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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