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新藥開發激勵機制論文

時間:2022-06-23 0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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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新藥開發激勵機制論文

建國以來特別是經過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的發展,中國藥業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目前,我國已能生產上千種西藥,2000多種中成藥,在數量上我國已成為世界醫藥第二大生產國。但是,當前我國醫藥市場上的產品結構極不合理,一、二類新藥大多是進口或合資企業的產品,而我國自己生產的新藥絕大部分為仿制品,極少有創新藥物,嚴重制約了醫藥經濟的發展。據統計,從19861998年期間,我國共批準生產新藥260多個化合物,其中屬一類創新的l8個,可以確定為創新藥物的只有8個。已批準上市的l2種基因工程藥物和1種疫苗則都是仿制品。嚴峻的現實告訴我們,如果沒有我國自己知識產權的新藥,就很難迎接加入WTO的挑戰。

為什么我國的新藥開發如此緩慢呢?從理論上講,我國人口眾多,醫藥市場潛力很大,新藥開發前景廣闊,又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具備了新藥開發的物質基礎。但從深層次原因分析,當前我國新藥開發緩慢的主要障礙來自于以下三個方面:

一、認識障礙——新藥開發缺乏正確的指導思想

從新藥開發的實踐看,我國新藥開發在認識上的障礙表現之一是重仿制輕創新。由于我們的醫藥產業長期落后于發達國家,新藥開發一直以仿制為主。據統計,我國臨床用西藥9o%以上是仿制的。仿制雖然起到了節約開發費用和滿足治療用藥需求的作用,但一味仿制和低水平重復,使一些醫藥科研機構和企業新藥開發不愿搞基礎研究,不愿冒一點高投資、長期投資的風險,創新意識起點低,養成了思想上的惰性。表現之二是重規模產量,輕科技含量。投資3O個億上VC項目的中原藥廠死在襁褓之中的悲劇,以及一些省市先后出現的青霉素大戰、“先鋒”大戰、喹諾酮大戰、紅霉素大戰等,都是這種思想指導下的結果,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這種認識上的障礙所帶來的危害和教訓是極其深刻的。

二、體制障礙——新藥開發缺乏科學的管理模式

首先,小而全的產、學、研條塊分割,限制了研究的延續性和轉化能力。我國目前新藥開發的主體是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許多研究成果只能以論文的方式發表,科研單位靠“賣青苗”維持生計,而大多數企業還不具備獨立開發新藥的能力,因此造成基礎研究、發展研究、應用研究脫節,新藥研究和成果轉化脫節,使研究單位開發出的一、二類新藥在企業不能成活。其次,目前大多數國企實行領導委任制而產生的“官本位”,制約了國企對新藥開發的投入。開發一個新藥短則兩年左右,長則要八、九年;資金投入則要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讓企業家們把巨額資金投入到這么久才能顯示其業績的新藥研究上來。在任期制和以“利潤論英雄”的現行體制下是不現實的,結果使不少企業走人了低水平和重復開發的誤區。這種條塊分割和“官本位”的管理模式,是極不利于新藥開發和成果轉化的。

三、機制障礙——新藥開發缺乏政策激勵的環境

目前我國對創新藥的政策激勵強度還比較低。醫藥作為一個科研投資大、周期長、利潤大、與人的生命休戚相關的產業,在新藥開發方向、政策導引、稅收減免上與其他產業很少差別,稅收減免和保護期不協調,加上新藥審批慢,市場開發難度大,技術市場不規范,法制不健全新藥保護形同虛設等原因,使研究開發新藥的效益難以保證,從而挫傷了新藥開發的積極性。新藥開發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特別是創新具有知識產權的新藥,其資金投入量則更大。但在這方面的投入目前尚不夠有力,政府對新藥開發缺乏強有力的資金支持。如在我國醫藥行業有很大影響的華北藥廠和新華藥廠,一年的新藥開發費只有幾千萬元,而國外一家大型企業的新藥開發費高達幾億美元。在巨額的開發費用面前,一些研究人員即使跟蹤上了國外正在研究的新藥,也不得不停下腳步。同時,政府對醫藥科研人才的激勵機制也尚未完全建立起來。近年來,大部分醫藥科研院所和企業對科研人員的分配制度進行了改革,逐步提高了科研人員的收入水平,但在總體上“腦體”收入的差距不大,目前大多數科研人員的平均工資只高于職工平均工資的20%~30%。

由此可見,我國新藥開發緩慢的重要原因不僅有指導思想上的差距,而且更有體制和機制上的制約。期盼醫藥管理部門加強宏觀規劃和科學指導,完善產、學、研結合的體制,建立健全新藥開發的激勵機制,讓我國的新藥開發躍上一個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