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翻譯心理因素及翻譯策略
時間:2022-03-05 0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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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商標是指由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等構成,使用于商品或服務上,用于區別不同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所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一種標記。隨著國際經濟交流的日益頻繁,大量的公司企業需要走入或跨出國門,其產品在他鄉異國是否能成功地開拓市場、占領市場,樹立起品牌的良好形象,除了媒介的廣告之外,商標的翻譯妥當與否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正如美國學者艾·里斯所言:“一個譯名的好壞,在銷售業績上有千百萬美元的差異”。
二、商標翻譯需注重心理因素
1.民族文化心理
商標翻譯受民族文化心理的制約。由于各個民族經歷了各自不同的社會歷史文化背景,形成了迥然不同的民族文化心理,因此在國內外貿易中,很可能同一種商標的產品在一個國家或民族倍受青睞,而在另一個國家或民族卻遭受冷落,這就要求譯者在翻譯商標時要充分考慮文化及歷史背景。例如:“鳳凰”在我國傳說中是一種神異動物,代表“運氣、快樂和優雅”,人們相信騎“鳳凰”自行車能帶來好運氣,而在西方文化傳說中鳳凰是一種不死鳥,有“再生”、“復活”等意思,因此該商品在西方無人問津也就不奇怪了。相似的例子還有“白象”(在西方是無用而累贅的東西)、“喜鵲”(在西方指喋喋不休令人厭煩之人)等。
2.消費心理
商標翻譯對消費者的心理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一個好的商標翻譯應該迎合消費者的消費心理,給消費者留下美好的印象,從而起到促銷作用。例如:中國傳統商品“帆船”地毯,當初出口時翻譯成“Junk”,結果銷售狀況很不理想,原來在西方,“Junk”除了“帆船”,還有“垃圾”之意,試問有誰愿意買“垃圾”呢?后來將商標譯成“Junco”,則很快打開了銷路。另外,有些商標譯名直接以消費者的需求為目標,極易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欲望,如“舒膚佳(香皂),健力寶(飲料),光明(燈具),金嗓子(藥物),美佳雅(衣物),跳跳寶(玩具)等。
3.審美心理
商標翻譯除具有實用性外,必須考慮到大眾的審美心理,要體現一種簡潔明快的美。其表達既要精煉準確,還需要有藝術性,給人以美的享受。讓人們在看到或聽到商標名稱時就能產生對美好事物的聯想,從而激發人們的購買欲望,達到推銷產品的目的,這在商標翻譯中是非常重要的。美國有一種化妝品“Revlon”被巧妙地譯成“露華濃”,李白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風拂攬露華濃”這一著名的詩句,使譯名充滿了漢語文化色彩,浪漫而又典雅。再如洗發水商標“飄柔”、“海飛絲”,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發絲的飄逸飛揚,極具藝術性,符合大眾的審美心理,堪稱聲意俱佳的商標翻譯典范。
三、相關翻譯策略
商標是文化的一種表達形式和傳播工具,商標翻譯是把原語(SourceLanguage)商標轉換成目的語(TargetLanguage)商標,由于這種翻譯涉及到在兩個不同文化背景群體之間的信息傳播與交流,因此在翻譯上尤其要注意對其中的心理因素進行研究,采取相應的翻譯策略。
1.堅持“等效”翻譯原則,兼顧英漢文化差異
在西方翻譯理論中,翻譯等值是一個核心概念。1961年麥休·阿洛德就指出:“翻譯作品對我們的影響應該與原作對其最初讀者的影響一致”。因此在商標翻譯中應始終堅持“等效”原則,即商標的譯名必須能夠產生與原牌名一樣或近似的功能。同時應適當兼顧英漢文化差異,采取符合其民族文化心理的翻譯方法,因為語言是文化的載體,而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文化,這些文化既有共性,也有個性,每一個民族都有其文化的獨特性。如“玉兔”商標翻譯成“MoonRabbit”而不是“JadeRabbit”,正是兼顧了中國文化中“玉兔”是生活在月宮的兔子,是月的代稱,將它譯成MoonRabbit,不易產生異解,不會誤認為是玉做成的兔子。2.尊重中外風俗人情,迎合消費心理
中華民族歷來喜歡吉利祥和的字眼,所以外國商品要想進入中國市場,并取得一席之地,受到消費者的歡迎和喜愛,就必須迎合中國消費者的民族文化習俗和消費心理,在商標翻譯中選用“金”、“龍”、“美”、“佳”、“福”、“康”、“利”等吉利字眼,無疑會更容易贏得消費市場,目前比較成功的例子有:Goldlion(服裝)——金利來,Lactov(飲料)——樂口福,Konka(電器)——康佳,Marlboro(香煙)——萬寶路等。西方文化中的哲學、藝術和文學語言注重的則是自然時空,尤其偏重空間、物質、事實的自然真實性,這就導致西方的商標文化重視真實自然和感官愉悅,更強調功能效用和實用價值,經常采用具有褒揚意義的形容詞或名詞來揭示商品的質量、品級、效能、新穎性、實用性、產地等特征。例如:Sprite(雪碧,美國飲料名),源自sprit(全力沖刺)與spirit(元氣、精神),兼有精靈活力之意,給人一種充滿活力的感覺,揭示了產品的功效特點。
3.講究音韻與神韻的貫通,增強審美情趣
從翻譯的實踐看,較好的廣告商標翻譯應該能在兩種不同文化的巧妙融合上做到音韻與神韻的結合。如Simmons翻譯成“席夢思”,不僅音與原文相似,而且“席夢思”讓人聯想到甜美的夢幻。
再如美國的Coca-Cola飲料,翻譯成漢語是“可口可樂”,此譯文不僅同英文本身的商標音似,韻似,而且節奏感強烈,瑯瑯上口,最重要的是,此譯文和中國的傳統文化融合在一起,傳達了快樂向上的樂觀情緒,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為了達到音韻與神韻的貫通,在商標翻譯中,翻譯方法應該不拘形式,靈活多樣,翻譯時盡量選取能激起消費者美好聯想的諧音詞匯或詞組,漢字中有很多同音異義字,在翻譯時可自由選擇發音響亮、意境優美的字來表現:Arche譯為“雅倩”、Pantene譯為“潘婷”,既保留了原音音節的響亮,同時選用“倩”、“婷”等表現女性的秀美漢字更突出了化妝品的商品特色,迎合了消費者的審美趣味,使得消費者在享受產品的同時還能體會其中的美感。
4.翻譯中要注意避免觸犯目標市場的文化禁忌
商標是企業與消費者相互溝通的一座橋梁,在日益頻繁的跨文化營銷過程中,由于不同目標市場文化背景差異,因商標翻譯觸犯文化禁忌而導致營銷失敗的情況時有發生,所以在商標翻譯中應注意避免觸犯目標市場的文化禁忌。例如:受東西方文化傳統、宗教信仰、語言崇拜、地理環境等方面的影響,數字的神化存在著東西方的差異。在我國有“666”、“999”、“金六福”、“三元”、“三槍”、“十三香”等這些數字用作商標的商品,在歐美則能夠見到以“7-Up”、“MildSeven”、“7-Eleven”等為商標的商品,但要把“666”、“十三香”這樣的商品出口到英美就會遇到麻煩,因為“six”象征魔鬼、thirteen是不吉利的數字,而three在貝寧、博茨瓦納等地視為不吉祥數。又如,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忌用豬、狗作商標等;日本人忌諱荷花和狐貍,而喜歡櫻花、烏龜和鴨子;英國人不喜歡大象、頗喜歡熊貓;意大利和西班牙人忌用菊花,喜歡玫瑰花;俄羅斯人則認為黃色的薔薇花意味絕交和不吉利;法國和比利時人認為核桃、孔雀和菊花是不祥之物;北非一些國家忌諱狗的圖案等等,各種禁忌無奇不有,在商標翻譯的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
四、結語
好的商標翻譯體現了翻譯技術與審美藝術的完美結合,同時可帶來好的商品效應。只有善于揣摩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尊重民族心理,恰到好處地運用商標翻譯的各種方法和技巧,增強商標的審美情趣,才能在商戰中獨領風騷,引導消費、促進消費。一種好的商品,加上一個動聽上口的名字,無異于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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