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企業危險廢物環保處置監管措施

時間:2022-07-08 0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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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網企業危險廢物環保處置監管措施

摘要:危險廢物環保處置是一項系統性、復雜性工作,必須依賴處置過程高效、有力地監管。受制于監管力量有限、技術手段不足,電網企業危險廢物環保處置監管上面臨著一系列的挑戰。基于危險廢物處置監管現狀和問題,提出了電網企業面向利益相關方健全完善處置監管機制的建議,并提出以物聯網技術驅動處置監管手段創新的總體思路。

關鍵詞:電網企業;危險廢物;環保處置;監管措施

一、引言

危險廢物是指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感染性等一種或幾種危險特性的固體和液體廢物。與普通廢物相比,危險廢物最大的特點在于其危險性,若不妥善管理,會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完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法規政策和標準規范,大力推動利用和處置設施建設,努力提升管理和技術支撐能力,著力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在2019年10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提出要著力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三個能力”。現有文獻已經對多個行業的危險廢物處置監管展開了研究,提出針對性的管理策略。對于電網企業而言,危險廢物環保處置是一項系統性工作,涉及專業多、工作鏈條長、業務環節多,實際情況復雜,加之基層單位及員工環保意識不足,危險廢物處置過程的風險隱患較多,亟需加強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推動各單位實現危險廢物的綠色、環保、經濟處置。但從電網企業現狀看,危險廢物處置監管工作起步晚、基礎薄弱,信息化技術手段不足,監管措施不到位、監管覆蓋不充分等問題日益凸顯,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機制,優化完善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手段。本文從電網企業危險廢物處置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出發,并基于利益相關方視角,提出完善處置監管機制的建議,并針對處置監管技術手段不足的問題,提出基于物聯網技術創新處置監管手段,實現危險廢物處置“全過程、全覆蓋”的規范管理、科學監管。通過完善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機制,加強物聯網技術手段的應用,可以有效提升電網企業基層單位和員工處置管理效能,提升危險廢物科學監管水平,從而促進危險廢棄物處置經濟效益、管理效率和生態效益的提升。

二、電網企業危險廢物處置監管現狀問題分析

目前,電網企業在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方面,主要依賴于檢查、抽查,以及事后問責,缺乏對危險廢物處置全過程的精細、高效監管,尤其是信息化技術手段應用不足,危險廢物處置監管的效率較低,監管難以到位,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處置監管覆蓋面不足

由于技術手段應用不足,對各基層單位危險廢物處置全過程難以做到全覆蓋,信息嚴重不對稱,加之處置監管人員力量有限,往往只能通過對一些容易產生問題的重點領域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抽查,以發現基層單位在危險廢物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此外,對于回收商處置利用危險廢物的監管方面,也難以實現有效的覆蓋。

(二)處置監管不及時

電網企業對于基層單位在危險廢物處置管理中存在的不規范、不環保、不經濟的問題,往往不能及時發現,多數情況下僅能做到事后監管,或問題發生后被動追責,難以做到主動監管、提前預警、及時制止。例如,對于基層單位各類危險廢物的適時產生量、貯存量、貯存周期等情況不能及時掌握;危廢設備移交入庫時內部元器件缺少,甚至僅剩空殼等,但是移交環節沒有嚴格把關,未留下影像資料或其它證明材料,導致問題責任劃分不清。此外,由于目前基層單位大多是采取手工臺賬記錄,處置監管時需要查閱、梳理大量手工臺賬,監管工作量大、工作效率低。

(三)處置監管約束性不足

由于電網企業是“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省級公司物資部門雖重視危廢處置監管,但對基層單位相應條線部門的約束性有局限性,一些有關危險廢物的決策建議和管理要求可能在基層單位的受重視程度不足,基層單位仍以自身經濟收益為出發點進行危險廢物的處置管理,綠色化、規范化成為次要考慮因素,可能存在環境風險。

(四)處置監管準確性不足

由于危險廢物處置涉及的有關環保政策、法規、標準要求較多,且近年來更新速度加快,電網企業內部監管部門對于最新政策、法規和標準掌握不夠及時,對于政策、法規和標準內容的理解也可能因部門而異、因人而異,從而導致在實際監管工作過程中產生偏差。總之,危險廢物處置機制的不健全和信息化技術手段的缺失,降低了電網企業處置監管的工作效率、效果,加大了對問題單位監察問責的難度。

三、基于利益相關方視角的處置監管機制

危險廢物處置涉及的利益相關方主要包括電網企業省級公司、基層單位、回收商等。本文從利益相關方視角出發,提出了電網企業面向各利益相關方的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機制。

(一)建立激勵與約束并重的危廢環保處置考核與監督機制

建立危險廢物環保處置考核激勵機制。通過對標管理考核,對危險廢物報廢計劃執行準確、運營管理規范的單位予以嘉獎,評選先進單位。同時,建立基于對標管理考核結果的處置收益分攤系數調整機制,提高先進單位在下一年度中危廢處置效益的分攤比例,促進各產廢單位提升危險廢物環保處置的計劃性、規范性。完善危險廢物環保處置監督約束機制。結合對標管理考核結果,通過不定期現場隨機抽查,發現各單位在危險廢物處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求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問題嚴重的開展專項整治,切實找問題、補漏洞;對發現存在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推進不力的單位,一律通報、警示、約談;對危廢管理有重大問題隱患的單位一律實行掛牌督辦,實行“登記、申報、核查、掛牌、整改、復查、銷號”閉環管理。此外,建議將危險廢物處置管理規范性納入相關單位的經營績效考核,進一步加強基層單位對危險廢物處置管理的重視。

(二)建立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機制,落實領導干部主體責任

電網企業可以將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納入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內容(短期內可以危險廢物環保處置為試點內容),提升基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危廢處置管理工作的重視,真正實現危險廢物處置管理的“條塊結合”,嚴格落實領導干部主體責任和省級監管責任,并針對危險廢物處置中的重大問題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制。

(三)建立危廢回收商誠信履約評價機制,促進服務質量提升

首先,做好危險廢物回收供應商前置的資質能力核實工作。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審查和許可指南》(環保部公告2009年第65號)等有關要求,對危險廢物回收商進行審查,制定危險廢舊物資資質審查標準和核實指南。回收商資質核實流程全透明,采取對回收商實施面對面核實的方式,現場資質核實結果,與回收商簽訂《資質核實結果確認函》。其次,做好危險廢物回收供應商誠信履約評價與結果應用機制。針對中標回收商是否及時簽訂合同、是否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回收、是否及時反饋危險廢物處置利用情況以及處置回收過程是否存在違規行為等。據此,在引入充分競爭的前提下,對誠信履約評價結果良好的回收商,在后續采購競標予以加分或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反之,對履約過程出現嚴重問題的回收商,將其列入“誠信履約黑名單”,在一定時期內不接受其參與采購競標。通過做好回收供應商誠信履約的激勵與約束,促進回收商提升服務質量,確保處置回收過程的規范性。

(四)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推動危廢處置工作持續完善

由于危險廢物處置管理工作“線長、點多、面廣”,加之監管人員力量有限、對環保政策、法規和標準的理解有局限性,可以考慮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定期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內部基層單位處置管理情況展開評估,提出整改意見。這種專家上門體檢的方式,有力彌補了環境監管力量有限、能力不足的短板,增強了監管透明度和公信力。第三方評價單位需要對基層單位和回收商處置管理情況分別進行評估。基層單位處置管理評估,主要依據生態環境部門的產廢單位規范化管理體系,評估基層單位管理制度完善性、基層單位工作過程規范性等。回收商處置情況評估,主要評估回收商在危險廢物處置技術規范性、回收商處置過程與提交資料的一致性等。對于第三方評估機構,可以選擇省、市級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以及省內高校環境科學研究機構或環境科學相關的科研院所等。

四、基于物聯網技術創新處置監管手段

目前,以物聯網技術為基礎的危險廢物管理系統,已經廣泛應用于各類行業的應用場景,如醫療機構的垃圾處置。物聯網技術手段已經成為這些行業監管危險廢物回收處置利用的關鍵支撐,實現了危險廢物從產生、收集、貯存到轉移、接收、利用全過程智能跟蹤管理。因此,針對電網企業在危險廢物處置監管中面臨的問題,提出通過部署物聯網感知技術,實時采集危險廢物處置過程信息,建立電網企業省級公司層面的危險廢物物聯網監管系統。該系統是基于RFID、二維碼等物聯網技術,疊加信息化技術支撐,以全程化可追溯管理為目標,形成省、市、縣三級監管網絡,涵蓋危廢的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的全過程,通過手持終端和監控系統,建立集實時監控、業務流轉、數據共享、預測預警、科學決策和服務功能一體化的全過程管理平臺和適時監管平臺,實現“互聯網+”處置監管。危險廢物物聯網監管系統架構如圖1所示。

(一)危險廢物貯存與移交過程視頻監控

為了實現對危險廢物貯存和移交過程的全時段、無死角監控,在危險廢物收集貯存等場所安裝高清攝像頭,全景視頻監控,清晰記錄危險廢物產生及出入庫過程,包括錄制日期和時間顯示,不得進行剪輯、拼接,保證影像的連貫性。視頻監控記錄按需求保留3個月至12個月。此外,在危險廢物環保處置的作業環節,通過穿戴式攝像裝置,記錄拆解、裝卸、收集、交接等一系列作業過程,確保作業過程的規范性,便于以后問題的追溯、追責。

(二)危險廢物全流程痕跡化追溯管理

通過移動端APP或手持智能端設備,掃描RFID電子標簽或二維碼,記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重量等關鍵信息,并自動化錄入危險廢物物聯網監管系統,建立信息化臺賬,實現危險廢物處置流程環節之間信息可以自動傳送,減少手工填寫工作量,并確保處置全過程中危險廢物信息的痕跡化管理,危險廢物處置信息可以全過程追溯。

(三)全過程多場景自動化預報警

在危險廢物貯存環節,對即將超期貯存的危險廢物,或危險廢物貯存量達到貯存場所的規模限制,通過危險廢物物聯網監管系統,自動向貯存場所負責人、省公司物資部門發送短信提醒,要求及時應用處置;貯存場所安裝煙霧、溫度報警器,貯存過程中識別到空氣中煙霧濃度(或溫度)超標時,第一時間將報警信息傳輸至危險廢物物聯網監管系統,并由系統自動向貯存場所負責人發送緊急報警信息。在部門交接、流程環節轉換過程中,以危險廢物在各個作業環節之間的、貯存場所之間的“端到端”的出庫與入庫的重量、外觀變動,作為發現危險廢物處置過程問題的“線索”,即危險廢物失衡報警。通過嵌入RFID標簽或二維碼,對部門交接、流程環節轉換過程中危險廢物重量、外觀變動超過限定值的,或信息不一致的,交由危險廢物物聯網監管系統判斷、自動報警,同時,禁止有問題的危險廢物出、入庫,并提醒監管工作人員開展問題檢查。監管工作人員可以通過調取貯存場所監控及作業視頻,調查追溯問題發生的原因。

(四)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跟蹤管理

在危險廢物物聯網監管系統中,設置外網Web登錄子模塊,同時,為回收商建立專有賬戶,在回收商完成危險廢物的環保化處置利用后,要求回收商按期登錄外網Web子模塊,反饋、填寫危險廢物處置利用情況說明。電網企業以此為依據,開展回收商回收處置利用的跟蹤檢查。

五、結語

本文分析了電網企業在危險廢物環保處置監管中面臨的現實困境,提出了電網企業如何面向利益相關方健全完善處置監管機制,并針對處置監管中的薄弱點,提出以物聯網技術為支撐的創新處置監管手段,包括貯存與移交過程視頻監控、全流程痕跡化追溯管理、多場景自動化預報警以及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跟蹤管理,實現危險廢物處置“全過程、全覆蓋”的規范管理、科學監管,以期為電網企業提高危險廢物處置精細化管理水平提供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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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文俊 魏俊奎 李瀅